2026年6月27日 星期六

經濟日報社論/重塑金融監理與法遵文化 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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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總統提名偏私濫權,廢監院前有何更佳選擇
◆  經濟日報社論/重塑金融監理與法遵文化 刻不容緩
◆  聯合報黑白集/綠共畢竟「自己人」









經濟日報社論/重塑金融監理法遵文化 刻不容緩

2026-06-27 01:22  經濟日報/ 社論
推動法遵文化更須制度與誘因雙軌並進。金管會可建立金融機構法遵評估機制,將利益衝突申報完整性、違規事件主動通報率、內部檢舉案件處理效率等納入監理指標。 聯合報系資料照


最近金融業接連爆發重大爭議事件,衝擊社會對金融體系的信任。國泰世華銀行董事長郭明鑑兼任國泰投信董事,並自去年五月起出任世芯-KY(3661)獨立董事,世芯-KY成為國泰投信利害關係人。然而,國泰投信旗下基金及全權委託帳戶卻未依規定迴避交易,持續買賣該公司股票,直至今年一月才全數出清,累計損失4.9億元。另一事件則涉及地政士事務所向多家銀行房貸業務人員提供回扣,換取不動產抵押權設定案件,迄今已有十三家銀行、逾六十名行員涉案,顯示問題已非個案,而是跨機構系統性風險

兩案雖發生於不同金融領域,卻共同反映金融機構內控法遵機制失靈前者涉及高階管理者兼職衍生利益衝突損及基金受益人與投資人權益後者涉及基層人員收受回扣直接挑戰從業人員廉潔義務社會信賴基礎兩案均涉及利益衝突,並顯示內控內稽未能發揮預警功能,主管機關須事後介入處理,凸顯現行金融監理預防弊端方面仍有改善空間

值得警惕的是,利害關係人迴避禁止收受佣金,為金融從業者最基本法令要求職業倫理,而今卻仍出現明知故犯情況。郭明鑑案核心問題在於金控內部資訊傳遞機制未能有效串聯。兼職資訊雖向所屬機構申報,卻未能同步傳遞至其他關係企業,使得投信公司未能及時啟動交易限制。金融集團高階主管兼任多項職務已成金融業常態,在罰則有限情況下,相關風險遭到低估,導致制度漏洞持續存在。

房貸回扣案則揭露組織文化問題。部分行員將違法收受回扣視為「案件介紹費」,自我合理化不當行為,反映從業人員對法遵要求缺乏深刻認知。當組織默許文化違規視為慣例法令規範便容易流於形式金融法遵若僅止於教育訓練簽署切結書,卻內化成為日常行為準則,則其嚇阻效果勢必大打折扣

兩起事件暴露的不僅是個人誠信問題,更是台灣金融業在治理架構、內控內稽與法遵文化上的結構性弱點。金融機構雖建立內控作業規範,但若未與業務流程緊密結合,相關制度管理便僅是應付檢查文書作業無法有效預防風險,造成違法行為不過是「被發現才算失敗」的機率事件

金融監理必須從重視形式合規提升實質治理。金融機構不應只評估某項行為是否違法,更應檢視是否符合公平誠信受託責任原則。主管機關亦強化風險導向監理機制,透過大數據分析、異常交易監測及跨機構資訊整合,及早介入管理風險因子,而非等問題擴大後才補救。

推動法遵文化更須制度誘因雙軌並進。金管會可建立金融機構法遵評估機制,將利益衝突申報完整性、違規事件主動通報率、內部檢舉案件處理效率等納入監理指標教育訓練應由法規宣導轉向情境模擬案例研討,協助從業人員辨識利益衝突違規風險吹哨者制度亦應強化,增加獎勵提升內部揭弊意願

金融機構高階主管兼職管理也有檢討必要。金融集團可建立統一利益衝突管理平台掌握各子公司董事及高階主管兼職情形,並建置即時通報風險追蹤系統涉及利益衝突風險特定兼職案件,應採取事前審查主管機關核准制度,並落實個人責任追究避免風險機構投資人承擔

金融監理制度法遵文化並非彼此獨立兩套系統。完善的監理制度須能提供行為風險防範,而健全的法遵文化決定制度能否落實。金融業最重要的資產不是資本規模,而是社會信任。金融機構若僅在事件發生強化個別行為規範,卻忽略組織文化治理品質,類似問題仍可能反覆出現。金融業者唯有讓法遵精神真正融入日常決策經營文化建立制度文化並重治理架構,才能提升公信力鞏固社會對金融體系的信任


















聯合報黑白集/綠共畢竟「自己人」

2026-06-27 01:19  聯合報/ 黑白集
曾任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機要何仁傑(中)、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左)、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右)涉共諜一審均被重判,台灣高院改判何無罪、黃改判6年、邱改判5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每天「中共同路人」的帽子拋不停,但一遇到「自己人」,路就轉彎了。鬧得沸沸揚揚的政府「綠共案」,最近在二審被輕輕放下,四人全部逆轉輕判。吳釗燮的秘書何仁傑更神奇,直接從八年多改判無罪。網嘲「綠色是原諒的顏色」,果真一點不差。

饒慶鈴和農民團體只不過幫農民行銷鳳梨釋迦,陸委會未經詳查,馬上說要「法辦」。相形之下,「綠營共諜」犯案長達八、九年,國安及檢方監控多年一審判刑四至十年,二審卻打了六折,還奉送無罪。民進黨對「自家人」寬容大度也就罷了,高院法官竟也都了然於心;如此「胸懷綠色」的司法,如何服人?

民進黨反中咄咄逼人,不僅把所有交流都當成「統戰」,「同路人」的紅標更是無日不斷。但當政府內部發生共諜案,所有認定標準卻放寬三尺,說交付的資訊「不算國家機密」、主嫌有「刺探」卻未收集到真正機密云云,輕輕放縱。這種作法,是在暴露國安雙重標準,還是在嘲諷賴政府「雷大雨小」的本事

更怪的是,知情者都說,何仁傑是吳釗燮的「心腹」,形同其「大內總管」。但二審法官卻稱,以何仁傑的「層級」,無法接觸「真正的」外交機密,所以改判他無罪。這樣的法官,跟我們吃的是不同米嗎?或者,他們是故意幫民進黨的倒忙



















聯合報社論/總統提名偏私濫權,廢監院前有何更佳選擇

2026-06-27 01:15  聯合報/ 社論
總統府先前公布第七屆監委名單引發許多爭議,也讓監察院存廢議題再掀社會討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總統公布監委提名名單,因「獨派」及「綠友友」色彩濃厚,遭質疑監院獨立性蕩然。對此,民眾黨宣稱將對全部名單投下反對票,國民黨則主張嚴格審查,刷掉不適格人選。其間,台北市長蔣萬安主張以全部否決凍結監院運作,再修憲廢監院;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則採冷處理,稱修憲目前並非藍營優先議題

鄭麗文的態度,被某些人解讀為在潑蔣萬安冷水。事實上,正當選舉在即,藍營此刻若分心越級去打「修憲戰」,極可能模糊選戰焦點,對在野黨未必有利。尤其,修憲門檻需有四分之三立委同意,以在野黨目前的實力,不可能跨越這個門檻。何況,對深信孫中山「五權憲法」的深藍信徒而言,未經討論便要廢監院,恐造成藍營進一步分裂。簡言之,選舉當頭並非著手修憲良好時機,鄭麗文的立場確有其大局考量

在一般民眾眼中,監察院的表現的確一年不如一年。監委原本被寄予「御史大夫」之期待,卻逐漸淪為「打蒼蠅、不打老虎」的虛應故事,甚至坐享監委光環而一味幫執政黨護航,都令一般民眾感到失望厭憎。蔣萬安第一時間喊出「廢監院」,確實說出了許多民眾心聲。然而,一掂量「修憲」的難度複雜度,此事仍以從長計議為宜,而無法急在一時;以免徒勞無功,還反遭民進黨玩弄

如果廢監院不可能在一年半載透過修憲達成,那麼在野黨更務實的選擇,就是從嚴審查賴總統提名監委,嚴格淘汰不適人選。如此嚴選嚴汰,可能需要總統幾次補提名單,也務必要敦促賴清德提到所有人選都符合「人品」和「中立」的標準為止。如此,才符合憲法設置監察院的初衷。其間,監察院或許會有一段時間無法完整運作,但若是一個卑躬屈膝的監院,人們要它幹嘛?

這點,其實正是民進黨最矛盾地方民進黨在野時,不斷喊著廢監院但它執政快廿年了,卻總是「提好提滿」,把監委當成酬庸「綠友友」的大雜院。以這次的提名為例,幾位較受公正好評的現任監委全遭剔除,留任的七人卻是綠色純度甚高的人選,賴清德已私心畢露。至於被提名為監察院長的陳永興,更是長期主張「正名制憲」的台獨基本教義派;反對中華民國的人出任監察院長,不會太諷刺嗎?

無獨有偶,陳水扁任內,曾因拒絕重新提名監委,使監院從二○○五年二月起停止運作達三年半之久;直到馬英九上任後重新提名,監院才恢復運作。如今,賴清德可能又要再步陳水扁的後塵賴清德與陳水扁的相似之處是,除了性格同樣偏執,兩人面對的都是「朝小野大」的局面,卻自恃總統權力意圖逞強力壓在野黨,置憲政制衡設計於不顧。同時,他們都偏私濫權提名「綠友友」,將監委應有的「風骨」及「高風亮節」踐踏於腳下。事實上,不僅監委如此,許多強調獨立性的機構如大法官、NCC、中選會、公廣集團,哪一個沒遭到民進黨蹂躪

諷刺的是,監察院所屬的審計部,近年在民間的口碑以及它所表現的獨立與公正,其實遠高於監察院主體的監委,年年對行政部門的審計提出了許多超然、客觀的建議。也因此,人們高呼修憲廢監院時,不能不仔細考慮如何安排審計部功能,畢竟這是監督政府重要一環

更重要的是,如果在野黨及社會輿論都無法制止元首高官濫權徇私,人民卻只能寄望於修憲廢機關之類高層攻防國家將一直被少數人玩弄,永無寧日。別忘了,選民抉擇事關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