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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看林岱樺,憂陳亭妃
◆ 經濟日報社論/台灣燈會應改弦更張
經濟日報社論/台灣燈會應改弦更張
2025-02-22 00:55 經濟日報/ 社論
台灣燈會今年在桃園舉辦,在桃園市出資6.33億元,交通部補助1.5億元。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灣燈會今年在桃園舉辦,在桃園市出資6.33億元,交通部補助1.5億元,總預算7.83億元之下,在2月16日周末湧入220萬參觀人潮,造成交通大癱瘓,要回桃園青埔的人回不了家,要出桃園返家的人也塞在路上,甚至要出國搭機的旅客也受到波及,一場慶祝元宵節的台灣最大盛會,演變成一場交通浩劫,令人扼腕喟嘆。
「台灣燈會」從民國七十九年(1990年)開始,以「台北燈會」型態,由交通部和台北市政府合作,於台北市中正紀念堂舉辦。應其他縣市要求,民國九十年(2001年)開始在全台各地、由各縣市爭取輪流辦理,並在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定名為「台灣燈會」。據估計,民國一O八年(2019年)的屏東燈會創造了130億元新台幣的相關效益,民國一一一年(2022年)高雄燈會效益高達160億元,民國一一二年(2023年)台北燈會更達到200億元;以預算不足10億元觀之,絕對是個本小利多的「生意」。因此,預算較寬裕的縣市固然極力爭取(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都舉辦三到四次),預算緊俏的縣市也卯足全力(嘉義縣三次),希冀燈會能吸引眾多人潮、商機,並藉此提高政績。
然而,人潮帶來的交通問題一直是個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在二周的燈會展期,都能帶來上千萬人次的觀眾,但周末人潮往往超出交通負荷甚多,造成嚴重交通堵塞。例如,民國一OO年(2011年)苗栗舉辦的燈會,連續兩天都帶來約150萬名觀眾,癱瘓了苗栗交通,高速公路回堵23公里。民國一O四年(2015年)台中燈會的150萬人潮,讓烏日火車站必須等候1小時方能入站。因此,這次桃園青埔高鐵站的高人潮可以預期,只是多到220萬人的確超乎想像,應該和地點在高鐵站特區,交通特別方便、吸引民眾高度興趣有關,造成交通癱瘓也是理所當然。幸好,台灣民眾素質高,願意耐心排隊等候人潮舒緩;沒有發生嚴重的意外事件。
然而,對如此一件萬眾矚目的大事,卻經常發生交通癱瘓,承受著可能發生人命的重大風險,卻未能防微杜漸、妥善規劃,絕對不是一個有效能、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行為。民國一一一年(2022年)10月,韓國首爾梨泰院發生159人死亡、超過200人輕重傷的踩踏事件,可見踩踏死亡事件絕非開發中國家的專利,政府應深自引以為鑑。主導燈會的交通部,不宜僅要求爭取舉辦的縣市提出「看來可行」的交通疏導規劃,卻一再讓台灣民眾提心吊膽,應立即提出能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才是正辦。
我們拋磚引玉,提出幾種變更燈會模式的選擇,讓交通部在進一步深入研究後,提出更好的辦理模式,達成人潮分散、交通風險減小,但經濟效益可能更高的目標。首先,可以將補助金額提高到2億元,補助南部和北部兩個縣市各1億元,同時分別於兩個縣市舉辦,如此,兩處個別參觀的人潮應會稍微減少,但總人數可能會提高,經濟效益自然更高,且各縣市不必如過往那麼激烈地爭取舉辦。其次,可以要求申辦的縣市必須由鄰近的兩個縣市聯合爭取,如此,嘉義縣和嘉義市可能合作爭取,舉辦的地點應該會分散在兩處,交通的負擔自然減少,且因有兩個參觀地點,要完整參觀的時間需要更多,外地前來觀賞的人潮投宿當地的比例應會提高,自然創造出更高的商機。
交通部如果願意,可以提高總補助經費,將兩種建議同時採納,那麼元宵燈會將會同時出現在南北四個縣市;由於可看性提高,將可以提高境外旅客到訪的動機,帶來更大的商機,而民眾也不必像過去由北到南奔波。總之,台灣燈會的意外風險極高,政府最好改弦更張,方能免除年年走鋼索的危機。
聯合報黑白集/看林岱樺,憂陳亭妃
2025-02-22 03:59 聯合報/ 黑白集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被帶進調查局南機站時大喊「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 記者張議晨/攝影
綠委林岱樺遭檢調大動作搜索,被帶進調查站前,她高呼「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作為下屆高雄市長民調第一的立委,林岱樺以涉貪助理費遭調查,這是賴總統「肅貪不分顏色」嗎?或是在為自己黨內親信「掃除障礙」?
林岱樺是綠營孤鳥,在地方卻實力雄厚,深受基層支持。但這次檢調對她下重手,其形象恐深受影響,難怪她要痛批「司法干預初選」。目前綠營除了邱議瑩、許智傑、賴瑞隆等人有意角逐市長,最近更傳出,賴總統屬意由府秘書長潘孟安披掛。如此一來,「清德宗」要提前「排除障礙」,也就不難理解。
有趣的是,林岱樺遭搜索的消息一出,外界討論焦點馬上落到台南綠委陳亭妃身上。原因無他,陳亭妃也是綠營「民調第一」的台南市長參選人,是民調唯一勝過藍營對手謝龍介的人選。但「黃雀在後」,她更大的威脅,是賴清德寵信的綠委林俊憲。司法若循「林岱樺模式」對她下毒手,初選一旦遭干擾,她可能連「資格賽」都熬不過。
這並不是外界憑空猜測。稍早高院就高虹安助理費案聲請釋憲,卻被大法官打回;其後,就有同屬「正國會」的陳怡君、林岱樺接連遭助理費「大刑伺候」。陳怡君去年在全代會違逆上意力挺陳亭妃,如今遭秋後算帳,那麼陳亭妃離刀光還會遠嗎?
聯合報社論/別再讓「公民團體」成為捐款之亂禍源
2025-02-22 04:11 聯合報/ 社論
大罷潮持續,超過20個公民團體日前至中選會送出第一階段連署文件。 記者李成蔭/攝影
「大罷免」活動正在各地展開,這些行動,皆以「公民團體」的名義發起。罷免雖是政治活動,卻因「罷免團體」並非政黨或政治團體,因此募款不受到法律規範。不僅如此,有些從事政治活動的社團,更假「一般人民團體」名義進行公益勸募,導致《政治獻金法》的「陽光」精神蕩然。
去年基隆的「罷樑」事件,公民團體募款弊端即已現形。罷樑團體在群眾募資平台募款,至少募得七百多萬元;這些錢是誰捐的,用在哪些用途,主事者始終未公開說明。罷樑失敗後,連該團體志工都質疑其財務不透明;但主導者最後僅公布一份簡單的「收支表」,便草草打發。
事實上,內政部在五年前對罷免募款即有函示,說明罷免活動屬於《政治獻金法》的「其他政治活動」範疇。依此解釋,除政黨、政治團體和擬參選人,都不可收受政治獻金,因此罷免團體募款行為應屬不法。但內政部對實際亂象視若無睹,主管政治獻金的監察院更稱是「立法疏漏」,官官相護,無意解決問題。
民間機構的公益募款問題,又以綠委沈伯洋成立的「黑熊學院」最受爭議。黑熊學院並非公益機構,而是「黑熊社會企業有限公司」,其政治立場亦眾所周知。黑熊又另以「社團法人」名義,成立「黑熊民防教育協會」,並以此名義在衛福部的「公益勸募平台」公開募款,去年即募得二千多萬元,此數已超過許多真正「公益團體」的募款。
事實上,無論「黑熊學院」或「黑熊民防教育協會」,基本上都是民進黨的側翼,卻藉公益勸募取得大筆資金,不僅鑽法律漏洞,更排擠了真正的公益勸募。近日「黑熊學院」大力鼓吹「大罷免」,更把「公益勸募」與「政治獻金」進一步混淆。
「捐款之亂」並不限於政治獻金。最近川普政府檢討其「國際開發總署」財務,傳出有多個台灣民間團體收受美國股市大亨索羅斯的「開放社會基金會」捐款,其源頭即輾轉來自於此。民間團體接受外國個人、團體或政府捐款,並非法律絕不容許;但無論《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或《政治獻金法》都對境外捐款抱持戒慎或禁止的態度,難道對來自美國的捐款視若無睹?其中,沈伯洋擔任常董並長期幫民進黨政府進行「認知作戰」的「台灣民主實驗室」(Doublethink Lab),接受「開放社會基金會」捐款也達四千多萬元,引人遐想。
「境外捐款」當然並非都是罪惡或別有目的,但藉由捐款影響他國政治,以遂行自己的利益,是直接有效的方式。民進黨大力主張訂定《境外勢力代理人法》,要求揭露境外經資來源,用意在此。然而,會為自身利益捐款給台灣的,難道只有中國大陸,其他國家都是「做功德」?
上述政治獻金及境外捐款的種種亂象,只是冰山一角。大金主可藉由捐款給「公民團體」,以支持特定政黨,募款者則趁便中飽私囊。至於政治側翼假「社團」名義行「公益勸募」,則是掛羊頭賣狗肉。這兩者都是規避監督、造成不公平競爭;而境外捐款完全黑箱,更可能隱含著國安問題。
朝野正全力投入大罷免,但這些立法、執法疏漏,仍應盡早修補。罷免活動募款,修法與執法應同時並進,非合法募款者,應罰就罰、該禁就禁。「公益勸募」亦然,除重新檢視《人團法》、《公益勸募條例》未盡合理之處,亦應對公益勸募行為嚴加審查。至於境外捐款,最低限度要令其接受「公開檢驗」;絕不可放任「公民團體」成為政黨洗錢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