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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延廷/提高軍人地位必須立法
2024-10-24 00:29 聯合報/ 張延廷(空軍前中將副司令、清大講座教授)
圖為國軍反裝甲操演。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光輝十月,璀璨中華,民主選舉讓「同島一命」的時代演變更趨明顯。綜覽近代史民國的發展,關鍵在國軍的無私奉獻和捨身衛國,才有今日繁榮和富裕。然則國家繼續穩定富強,必須提高軍人社會地位,讓全民尊崇軍人,使軍職人人嚮往,讓軍事成為顯學,令軍眷顯得光榮。
強國須強軍,軍強則國安,軍人天職建立在保家衛國的榮譽感上,也是軍人奉行的永恆價值。軍人不僅為國家尊嚴而生,也為此而戰,甚至為榮譽義無反顧勇往直前。軍人的榮譽感,反映出社會對軍人價值的認可與否。軍人為國家社會提供安全屏障,理應落實法規政策,補充軍人軍眷福利制度,增強社會對軍人價值的認同感。
當今國際形勢錯綜複雜,地區衝突和局部戰爭此起彼伏,我們並非生活在一個和平年代,只是幸運生活在一個和平國度。然而,國人國防意識慢慢淡化,有人將履行參軍報國的基本義務視為畏途,甚至還有少數人別有政治黑心,扭曲、抹紅國民原本應該對革命先烈存有的崇敬之心。針對這些現象,政府更須加強和改良「全民國防教育」,真正做好全民國防,增強全民憂患意識與危機意識,讓社會充分認識到國防和軍隊的重要,增強尊崇軍人的思想自覺,尤其要對青少年族群宣傳教育,因為他們是國家未來主體力量,也是國防教育主要對象。正規軍事教育與民防組織天壤之別,倘若本末倒置鼓動義和團式的「民防」,只會徒增國軍爾後與外國盟友進行正規軍事合作的困擾。
拿破崙說:「如果一個國家的軍人還不如商人受敬仰,那麼這個國家離亡國就不遠了。」軍人的榮譽感和尊崇度,就是國家安全的數字刻度。縱觀世界軍事強國,在增強軍人尊崇度上,都建有整套完備的制度和法規體系。美國有《美國服役人員保護法》、《退役軍人權利法》;俄羅斯有《俄羅斯聯邦軍人地位法》、《俄羅斯聯邦退役軍人法》;德國有《軍人保障法》、《職業培訓工作促進法》等。根據這些法律規定,各國職業軍人從入伍到退役,從退役到離世的各個環節、各種保障,條條有章可循、件件有法可依,為增強軍人尊崇度提供了法律的完全保障,讓軍人和軍眷均無後顧之憂,具體提高軍人社會地位和價值。
美軍是目前世界軍力最強的軍隊,但美國軍人的社會地位並非只基於軍事裝備的先進和編制龐大,而是在於法規保障。美國人以從軍為榮有兩大主因:第一是福利優渥,地位和待遇都很好且受社會敬重,有挑戰性又有榮譽感,而且能學到真專業;第二為當兵退役讀大學有補助,軍人很多優惠又受尊重;在高度資本主義化的美國社會,美軍社會地位因此提高。
去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候選人侯友宜曾提出「提高軍人薪資,強化個人專才與未來就業連結,並全面檢討退撫法及人事升遷制度,確保國軍尊嚴無後顧之憂,強調敬軍愛軍絕不能只有口號,必須由政府帶頭實質改革,與全民一起提升軍人榮譽感及社會地位,成為彼此最堅強後盾」。
反觀行政院甫推出的明年度國防總預算高達六,○六八億元,創歷史新高;軍購大幅增加,但攸關國軍裝備維修、操演訓練、伙食等作業維持費卻不增反減。國防預算要合理化,無論達到 GDP 的多少百分比,軍事預算三大部分「人員維持」、「作業維持」及「軍事投資」必須均衡分配。因勢利導,建立能提高軍人社會地位的完善制度,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