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 星期三

廖元豪/我是誰─蕭美琴的國籍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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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元豪/我是誰─蕭美琴的國籍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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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我是誰-蕭美琴的國籍之謎


2023-12-20 03:28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蕭美琴參選副總統,遭質疑資格合法性。爭議主要在於,她是否在「出生時即為中華民國國民,而且從未放棄國民身分?這個事件顯示,蕭美琴雖為中華民國國民,但以往對「中華民國」這個符號似乎沒有什麼認同,對我國國籍法制也一知半解。奇怪的是,許多綠營人士在前陣子「陸配當立委」的爭議中,亂解國籍法,卻在蕭美琴碰到冤屈時,一下子就神智清明,把國籍戶籍講得頭頭是道。原來法律只在用到自己人時,才能正確使用?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廿條第二項,若蕭美琴在「出生時」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或她原本為中華民國國民,但卻曾經「放棄」又「回復」國籍,就不能參選副總統。總之,她必須從出生至今,每一秒鐘都是中華民國國民,一天也不能斷

雖然主管機關已確認蕭美琴的身分資格沒有問題,但蕭美琴曾在民國九十八年(二○○九年)聯合報專訪中自述從小只有美國籍,如果放棄,就變成無國籍」,又表示等拿到立委就任證書,我馬上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從這些「自白」和相關報導來看,蕭美琴似乎小時候只是美國人而不是我國國民,直到民國九十一年(二○○二年)就任立委時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若真如此,那蕭美琴依法自然沒有資格參選副總統。

然而,蕭美琴這些「自白」非常不合邏輯。一方面,蕭美琴雖然出生在日本,但我國國籍法採取血統主義。依據當時的國籍法第一條,只要蕭美琴出生時「父為中國人」,出生那一刻即為「中華民國國民」。不管蕭美琴何時去登記戶籍、申請護照與身分證,在法律上她都「生而為中華民國國民」!又,她登記參選僑選立委,依選罷法規定就必須是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怎麼可能會等到選上才成為我國國民?

比較合理的解釋,可能是蕭美琴未設「戶籍」在台灣,所以多年來都沒有領取國民身分證;或是原本有設籍,後來因故取消。由於我國的「身分證」與「戶籍」掛勾,沒有設籍的「國民」就沒有身分證。「無戶籍國民」雖可持中華民國護照(所謂華僑護照),但並不能在台灣享有充分的公民權。

蕭美琴在台灣都已經讀到國中,卻還是一直自認只有美國籍」,對自己基於父親血統而來的中華民國國籍卻毫無所知。甚至在民國九十八年(二○○九年)受訪時,已經當了兩屆立委,也曾領銜提出「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修正草案,居然還不知道自己當了很多年「無戶籍國民」。基本上就是自小沒有認同、理解過「中華民國國民」這個身分,所以也沒有認真去理解法制。從前不懂亂說一通,造成大眾困擾,現在既然弄懂了,其實應該對公眾說聲抱歉才是。

前陣子有民進黨立委因為滿腦子「兩國論」,瞎扯什麼「陸配參政也要放棄國籍」。殊不知,我國法律從來沒有把大陸地區人民當成「外國人」,所以他們本不適用國籍法的「歸化」規定。無論依憲法還是國籍法大陸地區人民在本質上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兩岸條例也規定,原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設戶籍十年後,就有資格擔任公職,無須歸化,更不用放棄國籍。這背後的邏輯,就是「兩岸非兩國」。

這是立法者面對兩岸微妙糾纏的關係,所做的巧妙設計。最該知法的立委,居然對陸配提出「放棄國籍」這種完全扭曲法律要求,之後在幫蕭美琴辯護時,卻能回神過來把法律解得頭頭是道。可見他們不是不知我是誰」,只是慣用政治認同扭曲法律認知欺負陸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