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8日 星期日

經濟日報社論/保費不應比照退休金提撥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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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選輸沒收民主?執法者別淪為掌權者鷹犬
◆  聯合報黑白集/交接的格局
◆  經濟日報社論/保費不應比照退休金提撥課稅







經濟日報社論/保費不應比照退休金提撥課稅


2022-12-18 00:21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依所得稅法規定,軍、公、教及勞工等所繳的保險費可以納入列舉扣除,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依所得稅法規定,軍、公、教及勞工等所繳的保險費可以納入列舉扣除,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 24,000 元為限。日前,有立委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7條,將軍、公、教、勞等繳付的保險費,從列舉扣除中刪除,改為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此一修法的目的,無非是想要為所有勞工及軍公教人員,爭取免稅利益的擴大。

檢視此次修法,其中涉及保險的條文有二,一是保險費部分,所得稅法第17條保險費繳納,以及保險給付部分,依所得稅法第4條免課所得稅。換言之,依現行規定軍、公、教、勞等保險,採取的是「前(部分)後皆免」制,保費可限額列舉扣除,保險給付則可完全免稅。

至於涉及退休金的條文則是所得稅法第14條,依一次或分期請領方式不同,予以不同的定額免稅。以保險給付方式支付的養老金,視為「保險給付」性質,依前述所得稅法第4條予以免稅,但依勞退條例支付退休金,雖以年金保險方式給付,卻將其視為「退休金」,歸屬於退職所得課稅

此外,有關退休金的提撥,則於軍、公、教、勞等退休撫卹相關法律中,分別規定一律不納入提撥年度的薪資課稅。換言之,退休金的課稅採用的是「前免後(部分)課」制,提撥時不計入薪資所得,未來領取時才納入退職所得課稅。其實,我國退休金課稅制度歷經多次變革,原來軍公教退休金的課稅規定與一般勞工不同,採用的是「前課後(完全)免」制,直到民國一一○年(2021年)開始才修法改成軍公教勞大家一致皆採取「前免後(部分)課」制。

由此可知,現行稅法對保險與退休這二件事情的課稅設計是截然不同的。保險費繳納係民眾生活開銷的一部分為生活必要支出性質故課稅時被當成計算所得淨額的減除項退休金提撥則是薪資所得的領取時間安排為遞延實現所得性質故提撥時被視為未實現的所得而不課稅。雖然從結果論,二種處理方式的稅負減免效果或許一樣,但兩者的稅制設計概念與課稅合理性判斷則全然相異,不可混為一談。

至於退休金的領取,由於是工作所得的延後實現,故若提繳時未納入所得課稅,則領取退休金時就必定要補以課稅,才符合租稅公平。但保險給付則不一樣,它的領取與保險費的繳納金額未必相當,且多屬賠償或補償等保障性質,故不論保險費有否扣除,保險給付的領取皆不被視為所得課稅。今若將保險費的繳納解釋為退休金的提撥,不計入提撥時的所得,則喪失了以保險當「護身符」的給付,亦將被視為退休金而照退職所得課稅,不得再享有完全免稅

再者,軍、公、教、勞等保險皆為綜合性保險,其範圍除退伍/養老/老年之外,尚包括失能、死亡、傷病、生育等,保險費中實難以區分有多少比率係屬於退休金的提撥。今若將其全數作為退休金提撥而不計入所得課稅,亦將嚴重破壞現行退職所得課稅公平性

軍公教勞保險中的退伍/養老/老年給付,雖可視為是基礎退休年金性質,但由於它包裝在保險給付之名下而得以享有與退職所得不同的「雙重免稅」,似不甚合理。改革之道應是將其與所有退職所得一致改採「前免後(部分)課」制,以求公平。

其實,若真想為基礎年金爭取租稅利益,與其修法將保險費繳納視為退休金提撥,還不如主張軍公教勞保險費的扣除應比照健保保費,不受金額限制,反而更具實益。











聯合報黑白集/交接的格局


2022-12-18 00:20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記者林麗玉/攝影



九合一選後,各縣市新舊政府緊鑼密鼓進行交接。台北市首場交接會議市府交接小組召集人副市長彭振聲缺席,讓蔣萬安團隊覺得「好像自己人在開會」。彭振聲是柯文哲指定分身,卻小鼻小眼行事,恐將拖累柯文哲聲勢。

彭振聲之前還酸言蔣萬安「應該是沒有那麼快進入狀況」,引發爭議。如今蔣萬安為求市政無縫接軌,派出準副市長李四川及被點名接副市長的林奕華等參加首場交接,規格誠意俱足。相對的,身為柯市府交接負責人的彭振聲卻以「高雄有事」請假,棄市民權益於不顧。

柯文哲緩頰說,彭振聲主要負責排行程,彭雖是總負責人,但不可能每次交接都出席。問題是,交接行程既然是彭振聲排的,自己卻請假,而且首次交接就「放鴿子」,幾乎擺明就是故意給顏色看!

選舉有輸有贏,大度交棒,仍有再起之機;擺爛推拖,怕是心裡有鬼。張善政擔任馬政府看守閣揆時兢兢業業,順利與林全交接,漂亮下台,積累了再戰桃園的民氣。反觀扁馬交接,扁政府買了多台碎紙機,後經清查竟有兩萬多件公文遺失」,讓扁於貪腐之外再添臭名。

市府交接關係市政延續與市民權益,交接過程也檢驗政黨和政治人物的氣度與格局。柯市府團隊下台前還要給人穿小鞋,柯文哲如何「徐圖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












聯合報社論/選輸沒收民主?執法者別淪為掌權者鷹犬


2022-12-18 00:19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新竹市長當選人、立委高虹安(中)涉詐領助理費遭檢調搜索約談,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命高六十萬元交保。記者蔣永佑/攝影



檢調大動作偵辦甫當選新竹市長的立委高虹安,在立法院會期間搜索立委辦公室,偵訊近廿小時後交保,讓她未來市長之路充滿不確定性。檢方大動作偵辦牽涉六十萬元助理費案爭議,並以六十萬元交保;面對桃園、新竹動輒數億、十幾億的工程弊端卻遲未見行動,台南八十八槍案要犯更一度僅二萬元交保,執法標準與手段太不符比例原則,難怪被質疑如同執政者鷹犬。

高虹安是否構成犯罪,仍待司法機關認定,但立委助理費爭議的案件,這不是第一件,相較一般公務員收賄、官商勾結等重大貪汙案,助理費的調查並不困難,且多是立委身邊的人因故檢舉,透過清查金流、吹哨者提供的內帳與相關人員證詞,很容易釐清,因此過去檢調偵辦立委助理費案,未曾見需如此大動作搜索立法院。

立法院雖不是禁止搜索的法外之地,立委保護傘也未限制搜索立法院,過去檢調曾多次因立委涉及索賄、貪汙等案件而進入立院搜索。但一般助理費案與收賄官商勾結等弊案相比輕重有別,此次檢調卻如大軍壓境般兵分八路,直搗立委辦公室,即使案件尚未偵結,卻已讓外界對當事人有重大違法觀感。

民主法治國家基於憲政上立法、行政、司法權間的彼此尊重,執法機關要進入國會、大學校園等機關、場所搜索,考量其敏感性,更需要相當證據確信相關犯罪有搜索之必要。如因辦案需搜索國會、約談、拘提立委,往往也選在休會期間才發動,避免惹議。

民國八十九年(二○○○年)台南地檢署因案北上搜索時任立委廖福本立院辦公室與大安會館,事前未告知時任院長王金平,王金平嚴加抗議,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道歉,後來建立檢調進入立法院搜索前知會立法院秘書長轉告院長的慣例。但即使相關流程早已形成,民國九十六年(二○○七年)檢方因案在立院休會後搜索民進黨立委薛凌住家與立法院辦公室,當時民進黨總召柯建銘仍大表不滿,喊話檢察官不要濫權。

事實上,執法機關若真強力肅貪除弊,即使在立法院會期間搜索,自能贏得民眾支持,但前提是執法手段不應輕重失衡

檢視最高法院近幾年對民代助理費案件法律見解,對於公費助理的資格條件、工作職掌等都採取寬鬆標準,只要曾從事協助民代作為,即使另有其他正職,多個案例都被認定具有合法支領公費助理薪水資格。立法院雖支付助理薪水,但助理與立委間屬勞僱契約,工作內容由雙方協議,立法院並不審核過問。不過,也因核銷制度問題重重,常有民代遭檢舉,早被形容如要認真全面追查,可能會跟昔日官員特別費案一樣血流成河

檢調可以出動大軍嚴查高虹安辦公室數十萬元的公積金用途,但對耗費十二億公帑甫開幕就下架的新竹棒球場、花費數億元卻經不起三級地震的桃園八德運動中心等公共工程弊端,至今都未見查辦行動。這樣的執法標準根本是拿衝鋒槍打小鳥卻拿彈弓打獅子

民進黨選前就傾黨國之力追打高虹安的助理費案,如今高虹安已是民眾黨唯一地方諸侯,更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打下灘頭堡,難怪外界質疑,檢調偵辦行動背後目的,一是要擋柯文哲的總統夢,二是沒收新竹九萬多選票的民意。

清廉」是每個政治人物都需面對的基本檢驗,高虹安也不例外,但如果執法手段粗糙或過度違反比例原則,甚至讓外界質疑政治介入操控司法打擊政敵,無論未來偵查結果如何,都已喪失公信力。最怕的是,民進黨選不贏,就用檢調沒收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