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專家之眼】防範非法繁殖場與動物走私 應從源頭管理

◆  【專家之眼】防範非法繁殖場與動物走私 應從源頭管理
◆  【專家之眼】台灣海峽的「紅線」: 誰會跨越?

◆  【專家之眼】蔡國慶演說預示生靈塗炭 台人要心領神會
◆  【專家之眼】為何這次民進黨打台獨與抗中保台牌失靈?
◆  【專家之眼】故宮亂花錢 人民能奈何!







【專家之眼】防範非法繁殖場與動物走私 應從源頭管理


2022-10-12 08:10  聯合報/   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我國動物走私與動物養殖場虐待動物事件頻傳。圖為新北市動保處在三峽破獲一處非法繁殖場。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10月4日為世界動物日World Animal Day),值得慶幸的是,國人動保意識逐漸抬頭,年底選舉許多候選人也紛紛提出動保政策,然對於非法繁殖場走私動物問題卻較少著墨,這方面有待從源頭管理。

我國動物走私動物養殖場虐待動物事件頻傳,舉其犖犖大者:去年在高雄查獲154隻走私品種貓,防檢局依法將所有貓咪安樂死;今年8月起動物志工在桃園市私人狗場發現大量的動物骸骨,計有121顆頭骨(119顆狗頭骨,2顆貓頭骨),宛如動物墳場;9月新北火災意外查獲非法繁殖場,飼主擔心擾鄰還割除52隻犬隻聲帶等。

在利之所趨下,寵物繁殖場爭搶繁殖市場新流行寵物國內缺乏新品種,業者就以近親交配及不斷繁殖等不人道的方式大量繁殖,等到沒有生產力或患病後,就將無價值的母犬丟棄山區。實際上,我國《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動保法》)對於繁殖場有其規範,要求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及評鑑惟政府卻未完全落實

此外,國內不肖業者還與大陸以及東南亞的繁殖場合作,大量繁殖時下最受歡迎的品種寵物,不但有許多遺傳性疾病,還可能帶有傳染病。在巨大套利空間經濟誘因下,即使提高罰則,亦難以禁絕這些走私行為。

我國於民國一O四年(2015年)修訂動保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許可期間,以三年為限。」易言之,僅有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才能從事寵物的買賣。

第 22-2 條第1項並規定:「經營第22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他人。」走私與非法繁殖動物需透過寵物繁殖場或買賣業者管道販賣動物,若能確實管制這二個源頭,即可封鎖其銷贓路徑。

本文以為,政府強化繁殖場管理,《動保法》對繁殖場管理僅有第 22-1 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及評鑑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其查核及評鑑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查核報告應定期公開。」(第二項還是在去年新增)。現有的規範幾乎都未曾落實,且相較於其他國家的規定,這樣的規範明顯不足以保護動物。

我國可仿效德國的做法,該國於民國九十年(2001年)通過的《犬隻條例》(Hundeverordnung),對商業繁殖場與一般家庭採相同標準,需有健全的設備及環境,並需提供動物充足活動時間,及限制母狗一年最多生一次一生只能生三次去年六月通過的修正,內容新增不少保護規定,如每天必須和小狗至少相處四個小時

再輔以落實動物登記制度完整記錄繁殖場動物族譜與流向,即可完全掌握市面上所有的銷售寵物,加上定期追蹤不定期抽檢,讓走私與非法繁殖動物難以進入市場,切斷供應鏈使其無利可圖進而降低走私的誘因

我國《動保法》即使未臻完備,相關規範已通過多年,主管機關卻消極以對實難辭其咎,一旦發生重大事件,官員就祭出嚴刑峻罰,在龐大的利益下恐徒勞無功。切斷走私與非法繁殖動物的銷贓管道,才是釜底抽薪之道。












【專家之眼】台灣海峽的「紅線」: 誰會跨越?


2022-10-12 08:07  聯合報/   宋燕輝/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
第四次台海危機可能改變了台灣海峽的海域法律性質、各自海域主張、及海域執法範圍。圖為軍演期間新華社發布解放軍軍艦與蘭陽艦近距離對望的照片。新華社



第四次台海危機爆發前,台灣海峽存在幾條劃分海洋的界線,此包括「台海中線」、「領海基線」、「領海外界線」、「鄰接區外界線」、「禁止水域外界線」、以及「限制水域外界線」等。這些線有軍事意涵、法律意涵,也存在爭議。

民國一O五年(2016年)之前,海峽兩岸互不穿越海峽中線的默契大致還被維持。民國一O五年(2016年)蔡英文執政後,兩岸局勢轉變,中共停止認定中線存在8月,美國會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引發台海危機,之後,「台海中線」沒了。

中共在民國八十五年(1996年)5月公告領海基線」時,將金門和馬祖兩個島嶼劃入其「領海基線」的內側但未公布台灣本島與澎湖領海基線。雖然金門與馬祖是位於中共所主張之內水範圍,但在中共行使完全主權的內水存在台灣所劃定公告的「限制水域」和「禁止水域」,中共也沒強制行使相關主權和管轄權。

台灣在民國八十八年(1999年)12月公告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此領海基線不包括金門和馬祖等離島,但涵蓋東海釣魚台列嶼(採正常基線劃法)。

民國一O一年(2012年)9月,中共為反制日本「國有化」釣魚台列嶼,採取一系列強硬因應措施,其中包括公告釣魚台列嶼的基點基線(採直線基線劃法)。之後,台灣在釣魚台列嶼所公告的「領海基線」(採正常基線劃法)也沒了。

第四次台海危機後,中共所公告實彈射擊軍演區域涵蓋台灣所主張內水和領海,此意味中國大陸已不承認台灣所劃定與公告的「領海基線」。台灣海峽內的「領海外界線」、「鄰接區外界線」、「禁止水域外界線」、以及「限制水域外界線」似乎也全然不見。

正當台灣海峽裡面的這些劃分海上活動與管轄權的線一條接一條被「擦掉」後,新的線開始出現。那就是台灣與美國所主張的「紅線」。

日前,在答覆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時,國防部長邱國正說,「台海中線」默契已被中共毀掉,但台灣在中線以東的地方有訓練區巡弋區,「也有紅線」,倘中共軍機或軍艦過來,台灣一定會反制,中共軍機飛入領空就是第一擊。

台灣所畫的這個「紅線」,明確而言就是「領海外界線」(或「禁止水域外界線」)。未來,中共軍機會飛越台灣之領海(12海里)上空、軍艦敢駛入台灣之領海嗎?

前美國國務院中國政策顧問、現任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中國中心主任余茂春也表示,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不屬於任何國家,這是美國的「紅線」,中共必須遵守。

主張在國際水域內擁有航行與飛越自由是美國立國至今所堅持維護重要國家權益。雖然中共主張對台灣海峽享有管轄權,認定此海峽內無公海,不同意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之說,但中共會跨越美國所畫的「紅線」,採取限制或干預美國或其他國家機艦飛越或通過台灣海峽的執法行動嗎?

第四次台海危機之後,中共不承認台灣所公告的領海基點基線,以及自此基線所主張的海域,此包括內水、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之海域

由於中共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雖然至今未公布台灣本島的領海基線,但實際上是主張台灣東岸向海延伸兩百海里的海域屬中共的專屬經濟區。此乃八月日本抗議中共飛彈發射進入其專屬經濟海域時,中共表示兩方有海域重疊問題,且尚未劃界,因此不理會日本的抗議。由此觀之,中共所主張的領海基線已由大陸東南沿岸延伸到台灣東部海岸。

第四次台海危機可能改變了台灣海峽的海域法律性質、各自海域主張、及海域執法範圍。台灣海峽出現的「新常態」可能觸發兩岸軍事衝突。中方或美方會跨越台灣海峽各自所劃或主張的「紅線」嗎?台灣又應採取何種作為才能有效守住自己所宣稱的「紅線」?後續發展值得吾人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