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1日 星期三

賴英照/公司為誰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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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英照/公司為誰經營?


2021-07-21 05:26  聯合報 /   賴英照(作者為中原大學兼任講座教授)
蔡英文總統(右一)昨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左二)、台積電董事長劉德音(左一)就企業採購疫苗舉行三方會談。圖/總統府提供


台積電和鴻海最近宣布完成疫苗採購,慈濟也努力跟進。他們共同的目標是,買進疫苗捐給政府。

這是有趣的交集。台積電和鴻海是股票上市公司,慈濟是宗教慈善團體。不同性質的機構,一起做相同性質的公益。

慈善團體做公益,符合機構的宗旨,理所當然。但營利事業花大錢買疫苗,是不是符合公司經營的目的?這曾經是長期爭議的話題。

亨利福特四十歲那年(一九○三),和朋友合資創辦福特汽車公司。當時汽車是有錢人的交通工具。但福特相信,透過大量生產,平價銷售,並提高員工薪資,工人也買得起汽車,也可以成為中產階級。

為了大量生產,他減少發放股利,把公司賺的錢,大部分拿來擴建廠房,增僱工人。道奇兄弟是福特汽車公司的股東。他們要求加發股息被福特拒絕,一狀告上法院。

法庭上,福特坦白承認,經營汽車公司的目的,不只是為股東的利益,更要幫助更多的芸芸眾生建立家園,過有尊嚴的生活

法庭外,他把工人每天的工資從二點三四美元,提高到五美元;每天的工作時間,從九小時減為八小時;大幅降低汽車售價,回饋消費者。他想藉企業的力量,打造更堅實的中產階級,為穩定的社會發展增添助力。

但法院不認同福特對公司目的的看法。判決書有一段話,常常被引用:「公司設立的目的,主要就是為股東的利益。……董事不能變更這項基本目的,不能為追求其他的目的,而降低股東利益,或拒絕發放股利。」福特輸了官司。這是民國 8 年(一九一九年)的判決。

股東利益優先的思維,曾是美國學術界和企業界的主流思潮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傅立曼民國 59 年(一九七○年)九月十三日在紐約時報發表的文章明確主張企業的目的就是為股東創造最大的利潤經營者沒有權力慷股東之慨做公益

另方面,美國也一直有不同的聲音。蓋茲民國 97 年(二○○八年)一月廿四日在世界經濟論壇(WEF)的演說,呼籲企業關懷弱勢他說瘧疾一年奪走超過一百萬條人命,但藥廠比較有興趣研發治禿頭的新藥,因為有利可圖。他強調經營者不能只為股東賺錢

在資本主義根深蒂固的美國企業界,這種想法逐漸獲得回響。由蘋果、亞馬遜等大企業的執行長組成的商業圓桌論壇Business Roundtable),從民國 86 年(一九九七年)開始,每年發布公司治理原則,堅定支持股東利益優先論。但兩年前,民國 108 年(二○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論壇改變立場,表明公司的目的,除了股東利益,還要照顧消費者、員工、供應商及社區的利益這是當年福特的想法。從福特打輸官司,到論壇這項改變,相隔一百年

我們的公司法在民國 107 年(二○一八年)八月一日修正,特別增訂企業社會責任的條文:「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根據這條規定,公司的目的,不是為創造股東最大的利潤。經營者必須遵守商業倫理規範,照顧員工、消費者及社區的利益。經營者也有權力使用公司資源,「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在「增進公共利益」的基礎上,公益慈善團體共同的目的

事實上,公司有意願也有力量,協助解決社會問題,共同打造更美好的家園採購疫苗就是一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