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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蔡英文拋棄港人前 先別叫張飛亂打岳飛
2020-05-27 09:47 聯合報 / 主筆室
中共決定制訂港版國安法,蔡英文總統一方面強調要和港人站在一起,一方面揚言停止適用港澳條例,卻立馬讓人有切割之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共決定繞過港府為香港量身訂做港版國安法,雖然港台美各界反應強烈,但負責立法的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強調,一定完成立法任務。香港大律師公會則批評,大陸全國人大沒有權力將港版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在台灣,不分藍綠都對香港前途表示憂慮,但蔡英文總統一方面強調要和港人站在一起,一方面揚言停止適用港澳條例,卻立馬讓人有切割之感,港人也頓覺被拋棄般大失所望。問題是,蔡英文強要停止適用港澳條例,恐怕如果不是缺乏法律依據橫柴入灶,就只能找張飛去打岳飛了。
蔡英文說要停止適用港澳條例,所依據的是該條例第 60 條的規定:香港或澳門情況發生變化,導致該條例之施行有危害台灣地區安全之虞時,行政院得報請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停止條例一部或全部之適用,並送立院追認;此後台灣與香港或澳門之關係,主要改適用兩岸關係條例。
事實上,港澳條例第 60 條有關行政院報請總統停止條例適用並送立院追認的程序,是准用憲法增修條文有關總統緊急命令權行使的規定。
這項緊急命令權的規定,在民國 83 年第三次條憲時,是列在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86年4月港澳條例公布施行,第 60 條有關該條例之停止適用,就明定依當時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即准用緊急命令的憲政程序。
問題是,3個月後,也就是86年7月第四次修憲時,緊急命令權已改列為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但港澳條例二十幾年來歷經多次修正,卻從未跟上修憲腳步,修正停止適用條例的程序規定,把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改正為「第三項」。
好了,廿幾年的立法怠惰,現在蔡英文還是必須按照港澳條例第 60 條,由行政院報請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停止該條例之適用。但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其實已經是「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所以,蔡英文要用憲法賦與她設立國安會和國安局的法源,去停止適用港澳條例?這如果不是牛頭不對馬嘴,就真的是張飛亂打岳飛。
當然,蔡英文要修法補漏,絕對不是什麼大不了的難事,更不勞柯建銘總召像精算修憲時程那樣費心去抓準立法時程。
民進黨完全執政,蔡英文獨攬五權,立法院已被閹割得只剩橡皮圖章功能,而各大小在野黨不是吆喝圍事,就是軟爛如泥,因此從來只有蔡英文不想要的立法,沒有蔡政府通不過的法例。蔡英文要修正港澳條例,銜接憲法增修條文,可說易如反掌。
大陸全國人大有沒有權力將港版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恐怕不是香港大律師公會說了算。但蔡英文下決心拋棄港人之前,在法律依據上,至少先別命張飛大戰岳飛吧。
【重磅快評】港澳條例變燙手山芋 這又是蔡英文點的火
2020-05-27 11:25 聯合報 / 主筆室
中共推動制定港版國安法,美國揚言制裁,蔡總統發文稱此法若實施,就停用港澳條例,蔡政府的下一步備受關注。圖/總統府提供
中共推動制定「港版國安法」,衝擊香港「一國兩制」的自治基礎,美國搶先揚言制裁,台灣連夜跟進,蔡總統發文稱此法若實施,就停用港澳條例。不料各界「切割」批評不斷,政府否認棄港,卻不表態是否人道援港,政策立場進退維谷。更難堪的是,狠話既出,國安法出台後,港澳條例若不自宮,就算蔡政府替一國一制背書了。
白宮國家安顧問說,「有了國安法,北京就接管香港」,將港版國安法與「一國一制」畫上等號,要取消香港特殊待遇,此舉重挫全球對香港金融中心的信心。法案還在人民大會堂,陸港金融市場已受重擊,美國是助港爭民主,還是以港制中,利害分明,無須多言。
各國都支持香港保有民主自治,希望北京慎重處理國安法,不要危害「一國兩制」,可是歐盟、日本並未跟進美國使用威脅制裁手段,是他們比較膽小,還是無意替川普點燃全球反中戰爭的引信?說服中國維持香港「一國兩制」,和利用香港牽制中國,是完全兩回事,蔡總統不會沒有看清問題的智慧,除非她的政權已是「made by USA 」,全然失去自主性。
上世紀九七香港回歸中國前,我國為發展國際經貿、兩岸關係,希望保持在港權益,政策宣示九七後不撤離,因而立法將香港與大陸區隔,在「港人高度自治」前提下,確保台港維持既有關係,不受兩岸條例從嚴、負面條列的規範。
此法也針對九七後政經不確定性預留「撤退條款」,若香港自治體制萎縮,等同中國地方城市,台港關係就必須退回兩岸關係架構,以免影響我方主權地位與國家安全。
簡單說,一國兩制是港澳條例實施前提,若政府認定香港一國一制,港澳條例無疑義就得停用,後座力是傷在台灣失去香港,不在大陸。但港版國安法實施是否等於一國一制,不是美國說了算,我國應有自己的裁量標準,不該盲目跟著美國起舞,輕言撤離。蔡總統被罵「選後無情切割」,問題不在港澳條例,是出在她人在台北,心向白宮,忘記中華民國總統對香港還有憲法責任、忘記台港人民權益,不到最後不能隨口亂切割。
就算蔡總統身不由己,必須跟緊美國切割香港,那麼基於中華民國立場,下一步是什麼?一旦停用港澳條例,蔡總統要如何定位香港人、台港關係,絕非「陸港一體適用兩岸條例」可簡單打發,問題難度恐怕不亞於修憲,卻是蔡總統自己先點的火。
【即時短評】罷韓國家隊出動 行政中立擺一旁
罷韓投票倒數,原本應該中立的行政部門,毫不遮掩的表態力挺罷韓,中選會、警政署、法務部、教育部、國防部都摻一腳,堪稱罷韓國家隊。
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負責選務,最應維持中立,卻成行政體系罷韓先鋒,今距離罷韓還有10天,中選已發出23篇新聞稿,更開先例用 Google 地圖公開罷韓投票所查詢。主委李進勇還多次南下督軍,連斬頭的狠話都說出口,全力展現對政治立場的忠誠,被網友諷刺罷韓總「剁」主也不在意,印證了被提名主委時政黨色彩明顯的質疑。
菊系一手提拔的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現不惶多讓。南下高雄主持罷免案治安維護工作會議,拿在地檢警都不知道黑道監票傳聞大肆傳播,違反刑案秘密蒐證的常態,究竟陳家欽是國家的警察,還是不忘綠營提攜之恩,把台灣當警察國家?
執法的法務部遇罷韓團體也棄守立場。罷韓文宣盜用法務部LOGO,偽造公文書混淆民眾,法務部未駁斥未宣示嚴查,連發新聞稿澄清都沒有,法務部長蔡清祥還對地檢署政治指導,提醒能原諒就原諒。蔡政府假訊息風聲鶴唳,遇到罷韓團體就軟化,法務部首頁的「拒絕假訊息介入選舉」格外諷刺。
與選務8竿子打不著的部會則變相動員催動罷韓投票率。民國109年(2020)總統大選與許多大學期末考撞期,教育部就曾多次發函提醒大學喬時間,已有輔選前例。現在又發文各大學,提醒罷韓當日機關團體、學校員工都以放假處理,不是轉知2字就能釋疑。
早日排定日程的國防部指參考試,也因罷韓被喬開,對照同日舉辦的國考不改期,指參考試臨時改期讓更多非高雄籍的軍官權益受影響。擔心人潮擁擠不敢賣自由座的高鐵,卻推出大學生雙周快閃優惠車票,時間不在暑假、不在端午連假,只在罷韓前後。
罷免原是民主國家公民權利的展現,但當民進黨從上到下呼籲尊重高雄市民行使公民意志的同時,原本應該行政中立的民進黨政府官員,卻帶頭示範如何破壞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投票制度,棄民主體制基本行政中立原則不顧,張牙舞爪露出政治追殺真面目。
【重磅快評】點評行政指導?蔡碧仲還真是蔡清祥的老師
2020-05-27 17:08 聯合報 / 主筆室
罷韓團體冒用法務部Logo製作文宣,法務部長蔡清祥稱可以原諒,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表示,任何有涉及刑事犯罪者都一定要積極偵辦,不能有行政指導現象發生。記者邱德祥/攝影
罷韓團體冒用法務部Logo製作「韓國瑜不值得你觸法」網路文宣,涉及屬公訴罪的偽造文書罪嫌,但法務部長蔡清祥卻公開聲稱「可以原諒」,行政中立遭強烈質疑,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任何公訴犯行不是任何人說要辦不辦就算數,這是次長打臉部長?還是唱雙簧,還真是讓人看得迷糊。
近日網路流傳一分假冒法務部部徽的罷韓文宣,檢察官已受理偵查,蔡清祥前天竟說「若屬於可原諒的動機,當然就可以原諒」,引發軒然大波,他也很清楚這番說法不妥,昨天又說法務部發現部徽被冒用,已對外說明澄清,罷韓團體也已拿掉部徽,此案由高雄地檢署分案查辦,靜待查明事實真相,總算把立場稍微喬回來一點。
蔡碧仲今天在回應藍委鄭麗文質詢時則加碼指出,他沒有資格幫任何人澄清,每一個人在意思表示上或許在個人認知上會有些不完全一致情形,但任何有涉及刑事犯罪者都一定要積極偵辦,不能有任何行政指導現象發生。
嚴格來說,蔡碧仲的說句句都衝對他的長官蔡清祥而來,他說他沒資格幫任何人澄清,但他為蔡清祥澄清的用意再明顯不過,只是,明明是為部長緩頰,卻又無端加了兩句「但任何有涉及刑事犯罪者都一定要積極偵辦,不能有任何行政指導現象發生」,這不是越描越黑嗎?蔡碧仲是聰明人,當然不會亂說話,但這些話聽在蔡清祥耳裡,自有另番解讀。
其實,要說行政指導, 蔡碧仲還真是蔡清祥的老師,立委陳明文去年在高鐵「遺失」300萬元,蔡碧仲當時就說陳明文是分次提領,不會有洗錢的問題,果然嘉義檢方查了半年,結論就是沒有洗錢,蔡碧仲否認有「行政指導」情事,說他並未受訪,那是記者節餐敘席間私下的聊天云云,這一點,蔡清祥真的要向蔡碧仲學習,要行政指導也要有技巧一點,在立院公然發表原諒說,不是沒有政治警覺,就是故意表忠,如果是後者,當然得承受外界的評價。
只是,蔡碧仲只演了半場好戲,上半場還義正辭嚴「糾正」長官不要有行政指導,言猶在耳,藍委接著向他檢舉罷韓團體涉發送市價達130元抗菌乾洗手液,附帶宣傳罷韓,已超過30元賄選的標準;蔡碧仲雖當場受理,但卻說所謂宣傳品超過30元只是歷年查賄的標準,但不是絕對的標準,他還舉例,手中的筆看起來很漂亮,但實際去批發商或製造商詢價,可能就不用30元。
才說長官不要有行政指導,但立委提出逾百元的贈品指控賄選,蔡碧仲又立即回應30元查只是一個參考,還舉例漂亮的筆訪價可能不用30元,其實,是否構成賄選在於所送物品價值能否影響、左右投票意願,有無對價關係,蔡碧仲避談洗手液逾百元的價格,再說訪價後價格會壓低,既然30元不能拿來當標準,又何必舉訪價的例子?莫非行政指導又上身,行政指導技巧又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