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 星期四

聯合筆記/扭曲民意的年底公投

.迎世界海洋日… 瞭解海洋 才能立基海洋
.廢國小儲金制 傷偏鄉童受教權
.他山之石/在德國 建築用保麗龍夾層節電
.教室裝冷氣 怪柯文哲惹的禍?
.就算濫用業務費… 北農非公營 貪汙罪辦不到
.崩盤的農業 消費者與產地失去連結…
.聯合筆記/扭曲民意的年底公投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扭曲民意的年底公投


2018-06-06 23:56 聯合報  林修全
國民黨南市議員抨擊民進黨只會口號治國,以假議題公投來綁大選。 記者鄭維真/攝影


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加上公民投票,中選會初估,每位選民可能要投十五張票;這種投票行為樣態,選民可能到最後都不知自己到底投了什麼,導致民意扭曲
過去,政黨推動公投綁大選,目的是為了刺激選民,提高投票率,是一種選舉動員的重要手段,這項本質迄今仍未改變。不過,這次九合一選舉,是鳥籠公投法鬆綁後首次上路,各種公投提案連署紛紛出爐,大幅提高投票的難度。
藍營部分,目前主推的公投案以反核食進口、降低空汙為主,其他包括反深澳電廠、護司法、停止促轉條例、廢止公教退撫修法等;綠營方面,民進黨雖未提案,但黨中央一聲令下,目前正設法讓禁掛五星旗、性別同工同酬、參與國際組織、安樂死合法化與設立動保機制等公投順利成案。
再加上其他公民團體、政黨的種種提案,內容五花八門,光看提案主旨就令人頭昏眼花。
然而,光是九合一選舉,每位選民可領三到五張的選票不等。據中選會推估,到年底前可能成案的公投案,預計將有十案。因此,選票加公投票,每位選民至少可領十三張票以上。
一個人要在短短幾分鐘內,全數投完十多張選票,這對投票者來說,造成極大困擾。更重要的是,每一票有無經過深思熟慮才做出決定?並在投票前,是否獲得完整正反意見提供決策參考?而非受到民粹影響,人云亦云,在贊成與反對之間,草草蓋章。
除了無法測得真正民意外,這種情境下所投出的結果,更可能被扭曲解讀,茲事體大。例如,反核食公投萬一沒有過關,是否就會視為贊成進口?相關國家會不會以此為藉口,再度向我叩關?或是成為執政黨堅持開放的理由?
此外,反深澳公投,是全國性議題,也是地方性議題,公投時,若只有北部縣市的選民反對,中南部縣市的投票卻表贊成,最後該如何取捨?會不會以偏概全?
公投是要彌補代議政治不足,讓人民直接對政策表達看法,正因為公投結果具有決定性和影響性,因此,投票前夕,必須有更多討論與對話,才能做出理性抉擇。只是眼前的公投情況,已經很難達成理性投票,這樣的公投,意義何在?





迎世界海洋日… 瞭解海洋 才能立基海洋


2018-06-07 00:29 聯合報  胡念祖/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海洋事務研究所所長
「海洋委員會」今年4月28日掛牌運作,蔡英文總統(中)與行政院長賴清德(右)、總統府秘書長陳菊等人都專程南下高雄參加揭牌儀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六月八日是聯合國所指定的「世界海洋日」。對台灣而言,今年的世界海洋日應該是別具意義的一年,因為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在蔡總統的揭牌下,海洋委員會正式在高雄設立,使台灣加入其他先進國家之列,在中央政府中擁有海洋專責機關。
聯合國官網揭示今年世界海洋日的三項主題事務分別為:永續發展目標、瞭解海洋、海洋科學與政策,相信對我國人及主政者應該有所啟發。
聯合國大會於二○一五年訂定「全球永續發展目標」,又稱為「二○三○議程」,其中目標十四「養護及永續地利用海洋與海洋資源」即為海洋專章。當蔡總統與外交部要求「聯合國應以適當方式接納台灣參與永續發展議程」時,海委會即應提出具體政策措施,以促進及實踐永續發展目標,並支持政府之總體外交目標。
瞭解海洋是珍視海洋、善用海洋之本。海委會存在的價值之一即在於「提振全民海洋意識」,同時,海委會主政者本身亦必須深刻瞭解「海洋事務」之內涵與範疇。由聯合國秘書長每年向聯大所提出之「海洋與海洋法」年度報告書之內容,筆者推導出「海洋事務」之各國實踐內涵包括:國家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可主張之海域與實踐、海運及航行、海上犯罪、海洋資源永續發展與水下文化遺產、海洋環境之保護與保存、整合性海洋與海岸管理、海洋科技發展、國際爭端解決、國際或區域合作等事務。同時,由於海洋事務強烈之涉外本質,海委會亦必須嫻熟於海洋外交及海洋(執法)武力之交互運用。
聯合國官網指出,為養護及永續利用海洋,我們需要的政策應符合以下三項標準:一、基於最新的科學知識;二、認知社會對海洋及其資源多重使用之需求;三、政策本身的正當及可信賴。為達此標準,政策制訂者、科學家與公民三者應有更高之互動與合作。
海委會組織法規定其首要職掌在於「海洋總體政策與基本法令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其他諸多事務之職權亦多以「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表示之,清楚可見海委會屬「政策統合」機關之本質。當各海洋事務仍掌握在其他部會局署(或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手中時,海委會欲充分遂行其職掌,就有賴主政者本身的「政策高度與素養」及對海洋政策制訂的重視。
在回應聯合國世界海洋日的日子裡,我海洋委員會應具有全球視野,以政策領導台灣的海洋全面發展,使國家真正立基於海洋。






廢國小儲金制 傷偏鄉童受教權


2018-06-07 00:25 聯合報  拉那路/國小教師(東縣金峰)
實施已近半世紀的「學生儲金簿」將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停止新開戶及資金流動,「學生儲金簿」制度將走入歷史。 記者羅紹平/攝影



報載郵政單位決定廢除實施多年的國小儲金制度,消息一出,讓位於教育現場第一線的老師及行政人員為之譁然。
長年來,偏遠地區孩子教育費用均仰賴學校儲金簿做妥善的運用,而讓孩子有穩定的學習,也間接保障了孩童受教權。今天,郵政單位因為要「配合」規定,廢除學校儲金制度,完全沒有配套措施,這樣的政策顯然對學校、家庭,甚至社會造成了極大困擾。
首先,學校儲金制度最大功能,除彙整、儲蓄各項補助款,並監督運用使之能專款專用、運用得當外,也教育孩子儲蓄的重要。孩子們每天儲蓄五元、十元,久而久之養成儲蓄習慣,而這其實也更直接養成家長的儲蓄觀念,這也正是推動「脫貧」理念的最佳助力
再則,我相信所有捐助單位或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善心能被妥善運用,當捐助款項進入學校後,有儲金制度把關,善心便能夠發揮到極點。孩子們的註冊、文具、學用品、校外教學、午餐費、制服…等等,便能夠透過學校統籌及監督做最好的處理;試想,儲金制度一旦廢除了,善款直接進了家長口袋,是否能真正用在孩童身上,恐待評估!
我們不是不相信家長,而是每個家庭都有許多額外支出,我們無法得知每位家長是否都能堅持專款專用,假設答案是否定的,那捐助的意義恐將大打折扣。
而我們更擔心的是,捐助款項沒有辦法透過機制,來監督做專款專用,恐將造成外界捐助意願降低,社會的愛心減少流動時,相對的暴戾之氣也會升高,這真不是全民之福。
最後,規定是人訂定的,但規定如變成阻礙教育甚至反教育時,是不是應該要有另外的解決方法或配套方案,才能讓校園不致混亂,也才能穩定孩子的學習及學校的作息,確保孩子的受教權。






就算濫用業務費… 北農非公營 貪汙罪辦不到


2018-06-07 00:07 聯合報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新北市)
北農總經理吳音寧(左)上任後爭議不斷,近日更接連爆出用公款買殘貨送家鄉、送洋酒綁樁等爭議,不僅遭檢調盯上,台北市長柯文哲(右)更要求政風處等前往北農突襲查帳。記者鄭超文/攝影



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吳音寧被懷疑濫用業務費、甚至買洋酒餽贈政黨之疑雲,當事人雖嚴正否認,但北市府仍派政風人員至北農公司進行相關帳目的查詢。關於是否有浮濫使用之情事,雖待查明,但就算查此等事實,是否涉及貪汙罪,卻有很大的問題存在。
根據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者,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相當重。惟要成立此罪名的前提,卻是行為人必須是刑法上定義的公務員。而自二○○六年七月一日以後,我國刑法上公務員的範疇大幅度限縮,即必須依法從事公共事務且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才屬之。
依此而論,於公營事業、公立醫院、公立學校等服務的人員,只有是依法從事公務且因此具有法定職權,如辦理對外採購,才具有刑法公務員的身分,除此之外,就非屬貪汙罪所能處罰的對象。
就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來說,雖有來自農委會與北市府的股份,但兩者總和為百分之四十六左右,官股並未過半,非屬公營事業,而是民營公司。所以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底下的成員,包括總經理在內,就不可能是刑法公務員。故就算查有總經理浮濫使用業務費之事實,也不適用貪汙治罪條例,頂多為刑法的背信罪。
而刑法第三四二條第一項的背信罪,法定刑上限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比之於貪汙治罪條例之罪,動輒五年有期徒刑起跳,顯然輕得許多。又依據此條文之規定,須意圖為私人不法所有,為人處理事務致違背職務,且因此損害他人財產或利益者,才足以該當背信罪。故就總經理的業務費,為了讓其有彈性,公司往往不會明確規範其使用範圍與目的,也不會要求詳細記載運用於何種事務或對象,就很難從事後查清是否有濫用之情形。即便查有浮濫使用之事,除非能證明費用流入私人口袋,致涉及詐欺罪,否則,要說是違背職務,致觸犯背信罪,實也有極高的難度。
此外,在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不屬公營事業的情況下,能為內部監督者,就只有監察人,北市府派政風人員進行稽查,顯也有適法性之問題。凡此種種,不得不讓人思考,於未來,對於官股雖未達五成,卻已接近的公司,是否亦該納入貪汙防制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