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

經濟/擴大稅改方案 嘉惠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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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明花之亂」吹開了司法黑布
.聯合報黑白集.民進黨的「賴」字訣
.經濟日報社論.擴大稅改方案 嘉惠全民







經濟/擴大稅改方案 嘉惠全民


2017-09-27 02:42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財政部的稅改方案,主要是取消兩稅合一的設算扣抵制,具有簡化稅政,減少徵納成本的無形效益,以及減輕薪資所得者的稅負,符合公平原則,值得肯定。方案是由七項減稅,五項加稅所構成,但最後的稅收淨影響數為政府損失約為區區的60至70億元,可見得「全民」能享受的經濟效果在正負相抵之後並不太大,可以再微調修正得更完整。
減稅的來源,尤其是降低股利所得稅負的財源來自於個人股東可扣抵稅額的532億元,以及薪資所得者的薪資所得扣除額由現有的12.8萬元調高至18萬元,其財源則來自營所稅率提高至20%所增加的稅收,兩者缺乏合理性,仍有進一步商榷的餘地。
個人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既然名稱為「可扣抵稅額」,代表依照目前的所得稅法,係屬於投資的自然人的「抵稅權」,亦即在現制下公司階段所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股東保有扣抵綜合所得稅的權利,當然應該享有租稅法的信賴保護。政府如果廢除兩稅合一,則應自新制生效日起,未來繳納的營所稅才不能扣抵未來的綜合所得稅,但新制生效前,既有的抵稅權利和帳戶並不會因制度的改變而追溯適用,所有權人仍保有該項財產權。
然而財政部竟謂「因為稅改方案使得股東的股利所得稅負降低,因此可扣抵稅額不能退回」,等於將納稅人的財產權用來作為減稅的本錢,就像房東決定降低房客的房租,對房客說「因為將來要降低房租,因此押金不退還」一樣的不合理。更何況,稅改方案的甲案或乙案,其實是對小股東更不利,亦即適用低稅率(20%以下)的小股東,股利所得的稅負反而增加。可扣抵稅額不退還,對小股東更是雪上加霜,造成二度傷害。
再就薪資所得扣除額調高至18萬元而言,相信許多人好奇何以調高幅度高達5.4萬元,其實根本原因來自於今年2月的大法官745號釋憲案,而搭上稅改方案的便車。同時,以營所稅率提高至20%所增加的稅收作為財源也是沒有道理。
745號釋憲案緣起於一位法學教授和某名模的薪資相關成本費用憑證不被國稅局採信而剔除,大法官乃認為現行所得稅法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允許薪資特別扣除額定額扣除,而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不符憲法第7條平等權保障之意旨,財政部應於兩年內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要求財政部對於類似執行業務、高薪資又須支出較高費用者,應當給予列舉必要相關費用成本之公平機會,也就是增加薪資所得者核實扣除費用的第二項選擇。然而薪資所得者未來要拿出超過12.8萬元的費用證據才能受惠,且須蒐集相關憑證,甚至記帳,但未必獲得稅捐機關認可,因此徵納雙方將來極可能為了微不足道的費用金額爭訟不已。
本報社論曾建議財政部參考近年來隨著標準扣除額不斷提高,以致於採用列舉扣除額的件數與金額下降的事實,第一步就是「提高」薪資特別扣除額度,讓大多數的薪資所得者自動受惠,也可疏減訟源。相信財政部就是基於此種考量,從而大幅提高薪資所得者的特別扣除額,而且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也訂定了基本生活費用不受課稅之權利,提高薪資特別扣除額正好也有一石兩鳥之效。
總之,可扣抵稅額理應退還個人股東,薪資特別扣除額的提高緣起於稅制的不合理,財政部不妨參考全民健保在創辦伊始因為平均眷口數高估而超收保費收入,後來以調降眷口數的方式降低保費一樣,何況104年起實施富人稅和扣抵率減半等加稅而使稅收超徵,都是可靠的財源。政府雖然稅收損失增加,但是經濟效果更大,何樂而不為?



聯合/民進黨的「賴」字訣


2017-09-27 02:42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教育部課審會動用大量表決,重審降低高中國文新課綱文言文、白話文比率,圖中為教育部長潘文忠。 圖/教育部提供



在一般情況下,只有人數居劣勢的一方,才需要在表決時玩弄議事技巧;但民進黨執政打破了這項規律。對於高中課綱文言文比例,民進黨不滿意第一次表決結果,由教育部否定前一次的表決程序,於是再來一次,果然如願以償。
蔡英文執政以來,這種玩弄議事規則,只求讓自己想要的案子順利過關的情事,俯拾即是。例如,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時,蔡英文總統眼見自己屬意的提案過不了關,當眾指責司改委員:「你們在搞甚麼!」然後重新表決,直到如願過關為止。
立法院的前瞻預算審查也是如此。眼見在野黨提出海量的提案,逐案表決曠日廢時,於是民進黨的立法院長蘇嘉全祭出故意曲解的「一事不再議」撒手鐧,不讓在野黨有任何杯葛機會。此案爭議迄今未解,民進黨雖贏了表決,卻輸了是非,也輸了程序正義。
在民進黨居在野少數的時候,就常用「賴」字訣來監督執政者。街頭抗爭不在話下,各種五花八門阻撓議事手段,讓人眼花撩亂。如今,既然已是完全執政,不但掌握行政資源,且擁有國會過半優勢,還要玩弄這種手法,就很讓人看不起。
完全執政」是人民對政治人物和政黨責任的賦予,並不是開一張空白支票,讓執政黨為所欲為。在野時的各種抗爭,還可說是在不對稱戰爭下對抗多數暴力的武器;但掌握了權力,卻還處處走偏鋒,一味「耍賴」取勝,這種執政作風,怎麼服人?






聯合/「明花之亂」吹開了司法黑布


2017-09-27 02:42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嘉義縣長張花冠(左)與立委陳明文原是親密的政治盟友,如今卻反目法庭相見。圖為兩人日前同台參加太平雲梯啟用典禮。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立委陳明文與嘉義縣長張花冠的「攬肩」風波,如剝洋葱般一層層掀開,竟是一樁超乎預期的政治醜聞。一開始,外界以為這只是一件以「性騷擾」為包裝的政治恩怨;但隨著雙方在叫罵中揭開黑幕,內情竟然涉及「政治恐嚇」。最不可思議的是,陳明文告訴張花冠,其官司「都處理好了」,即將宣判無罪。執政黨紅人說出如此驚人的「預言」,結果昨天宣判,圖利部分果然改判無罪,洩密罪則輕判六個月,可易科罰金。這結果,令人咋舌。
這齣「明花之亂」,堪稱是近年最具張力的政治連續劇。陳明文和張花冠原是親密的政治盟友,如今卻為了接班人和利益問題反目成仇,其中包括性、謊言、地方恩仇、現實利益等各種元素,讓人目不暇給。撇開雙方的私人恩怨不談,在這場你掀我、我抖你的對峙中,爆出了不少駭人聽聞的內幕,與政治運作和司法審判的「公共性」及「正當性」密切相關,必須嚴格檢視
此事的轉折點,發生在民進黨全代會當天。張花冠先是深夜在臉書發文,指陳明文攬肩時在她耳邊說出恐嚇之詞,說他「官司已處理好,不會有事」,等無罪確定,要讓她「死得很難看」。當天全代會,她還在蔡英文面前發砲,要求小英「評評理」,搞得場面極為難堪。次日,陳明文隨即宣布辭掉民進黨「選舉對策委員會」召集人的職務,並就「性騷擾」問題向張花冠道歉。這項動作顯示,不是陳明文單純為了表示歉意,而是必須將此事與民進黨的執政立場作出切割,一則為了止血,二來也為遮羞,以免使黨遭到波及。
在什麼情況下,一個涉及貪瀆弊案的當事人,對一樁偵審了十年的案件,可以預言自己「無罪」?依常情判斷,可能性不外兩種:一是當事人或其他有力人士曾居間疏通關說;二是承審法官私下洩漏審判結果。以陳明文的案件而言,不論是哪一種可能,都涉及政治人物和司法人員的失職與司法運作的嚴重不公。而如果是兩種可能同時並存,那麼政治染指司法的黑幕,就益發令人不敢想像。
張花冠還爆料稱,陳明文曾承包上市公司工程,搞到地基崩塌,最後由縣府收拾爛攤。對此,陳明文之妻則反擊,要親上火線,揭開張花冠的「真面目」。張花冠則打蛇隨棍上,稱「嘉義政治上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她(陳妻)在包」。這些情事,在在涉及公部門的行政正義和公帑的濫用,檢調難道可以置之不理,不介入調查?
試想,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為向馬總統報告柯王關說情事,後來被以「洩密罪」起訴,遭判刑一年兩個月。而如果陳明文貪瀆案被判無罪,法官竟在十天之前即向他通風報信,讓他在外耀武揚威、要脅同僚;這樣的法官,沒有涉及洩密或瀆職嗎?請問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法官辦案宣判難道沒有標準作業規範,而是如此「人情通達」、「禮數周到」的嗎?
那天民進黨全代會上,蔡英文為了阻擋特赦陳水扁的提案,特別提到中央黨部會議室牆上掛著清廉、勤政、愛鄉土」七個字,每次都會多看幾眼,想到前輩的努力。如果陳水扁的貪瀆,提醒了蔡英文「清廉」的重要;那麼,對於同是黨內中常委的張花冠細數陳明文的「行跡」,蔡英文能裝作聽而不聞嗎?作為主席,她也許想對黨內同志的不當作為寬容以待;但作為總統,當她正高舉大旗吶喊「司法改革」,卻看到國家法制和司法正義遭到不義之手侵犯,她仍覺得自己可以裝作若無其事嗎?
陳明文是英系大將,一度要問鼎立法院長寶座。黨內要求赦扁,蔡英文也派他前往與扁協商,研商「局部特赦」。對於自己身旁愛將的誠信受到如此嚴重的質疑,蔡總統恐沒有逃避的餘地,必須查明真相,否則司改豈不成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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