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 星期四

聯合筆記/張惠妹、五月天 統統不許動

.沒「保護傘」 加速斷交骨牌效應
.金援外交 不要也罷!
.外交寒冬 擋得住嗎?
.耶誕恐攻/反恐統一戰線 美俄再合作?
.聯合筆記/張惠妹、五月天 統統不許動
.綠能供電規畫 畫餅充飢口號
.用勞退基金 存退休金不難
.不當黨產條例 掛羊頭賣狗肉
.冬至有愛 未被遺忘的角落








聯合筆記/張惠妹、五月天 統統不許動


2016-12-22 00:38 聯合報  張立

台北小巨蛋確定設置阿妹條款,明年起實施。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城市,演唱會上不能盡情唱跳、運動場館將就著在用,追星族與球迷一直有種被限制的感覺。
天團五月天上周在小巨蛋舉行「自傳復刻版」演唱會,由於先前場館震動分貝的爭議,讓這場演唱會備受矚目。阿信在台上提醒:「可以用力地揮螢光棒、用力唱,但是記得不要跳。」甚至出動工作人員,拿著立牌提醒歌迷:「演出期間保持歡樂,擊掌拍手代替上下跳動」,種種限制與演唱會就是要熱歌勁舞的fu,不免有強烈的違和感。
這個詭異的情況,肇因於「阿妹條款」;張惠妹去年在台北小巨蛋的演唱會,因為粉絲跳動,成為周邊居民的噩夢,當時震動最大值出現在歌曲「三天三夜」,超過六十三分貝。
五月天演唱會的前一天,張惠妹「烏托邦2.0」演唱會在上海開唱,之後還會在大陸其他城市及東南亞、倫敦、米蘭巡演,也會回到高雄,唯一不能辦的地點是台北,就是因為「三天三夜」魔咒。阿妹多次詢問經紀人:「還是沒機會?我願意修改曲目啊!」終究沒有轉圜。
演唱會本來就是一個歡樂、讓人放鬆的場所,嚴格來說產生噪音,也是必要之惡,小巨蛋周邊居民受到的干擾可以理解,但這難道不也是政府的責任?例如,改善相關結構設施,或是興建更適合舉辦演唱會的場館,而不該只是限制音量或是不准跳動。
沒有好場館的問題,不僅是演唱會,球賽也是如此;台北市政府明年要辦世大運,新莊天母球場都在進行整修,超級籃球聯賽(SBL)從上季開始,雙北的賽事就改在板橋體育場;板橋球場因歷史悠久,花了極大的力氣翻修,連廁所都是在本季開賽前才重整,前些天也才把原本用膠帶修補的地板翻新。很難想像要找一個合適籃球比賽的場館是這麼的難,還要談什麼發展體育?
演唱會上,要哭要鬧;球場邊上,要叫要跳,都是紓壓與發洩情緒的方式,日本球迷看球時,總是在觀眾席上集體跳動加油,也從來沒聽說過要被罰款;我們要求參加者不能太high,否則開罰或斷電,怎麼說都覺得怪怪的;沒有國際級的表演場所、沒有普遍級籃棒球場館,一直是這個城市的問題,但從來不會有太多人關心。

用勞退基金 存退休金不難


2016-12-22 00:38 聯合報  巫秉瑋/醫療業(嘉義市)
勞動基金運用局指出,今年勞退新制基金平均收益率可以達到三%,平均每位新制勞工可多賺約七千八百元。
勞退新制從九十四年開辦至今累計平均收益率可達到三.七八%,遠勝銀行的定存利率;就算去年績效不佳,報酬率為負○.○九%,但相較去年台灣股市指數下跌十.四%,勞退新制基金的表現,還是很穩定。
除平均收益率穩定外,自行提撥勞退新制基金有兩個優點:一、自行提撥的錢,不用繳所得稅。二、達到強迫儲蓄的效果,原因是勞退新制規定年滿六十歲才可以請領年金,到請領年金前,依複利的效果,一定可以累積一筆不錯的退休基金
大環境不佳、加薪遙遙無期,很多人都在煩惱如何幫自己存退休金,勞退新制的勞工只要自行提撥一、三或六%金額,幫自己存退休金真的不難!

不當黨產條例 掛羊頭賣狗肉


2016-12-22 00:38 聯合報  胡致中/台北地院前院長(台北市)

民進黨粗暴通過不當黨產條例立法,行政院在體制外增設黨產會機構配合實施,追討國民黨七十年前取得之財產為不當黨產,前後禁止提領沒入行政處分台北高等最高行政法院,相繼裁定停止執行,事關政黨政治興衰,引起社會矚目。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國民黨為政黨法人,自有訴訟權之保障。黨產會行政機關,非民事法院,自九月廿日起,對國民黨在永豐銀行台灣銀行之存款,認係不當黨產,為禁止提領或匯出之處分,等同司法查封扣押之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該處分「不具明確性及合法性」之理由,為「行政訴訟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之裁定,黨產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遭駁回確定,惟黨產會再施禁止提兌處分,復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國民黨官司三連勝,僅訴訟戰之序幕初勝,對該財產歸屬,尚未實質判決,未來訴訟之路漫長,慎謀對應才重要,別高興太早。惟黨產會之處分行為,行政霸凌司法,違反五權分立體制,既侵犯訴訟權,應屬違憲、違法之濫權
世界文明先進國家,對民事權利之行使,均採時效消滅制度,目的在維護社會法律秩序,避免訴訟舉證困難,兼有警示權利人作用。黨產條例排除民法時效十五年之適用,並規定「政黨自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之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捐款、競選補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為不當黨產」,違反時潮且具針對性之立法,悖離社會公平正義,進行政治鬥爭,目的打趴競爭對手,無異專制獨裁之復活,蔡政府難辭民主倒退譴責。
黨產條例第九條但書規定「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之政黨財產,不為禁止處分,此與強制法第五十二條「查封時須酌留債務人所必需之金錢」,同其法理。惟黨產會對國民黨履行法定義務,發放員工薪水之銀行存款四點六億元,全部凍結,導致員工上街抗爭,消蝕社會和諧,更屬蠻橫霸道,毫無人性。
民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已之事實,負舉證責任」,當事人縱為政府機關,亦難解免舉證責任,中投及欣裕台公司,均係依法設立之公司,黨產會未經司法程序,推定該公司為國民黨之不當黨產,收歸國有,違反轉型正義要件,行政處分有如恐龍掠食,濫權毀壞法治。
綜核不當黨產條例,牴觸憲法訴訟權,應屬無效之法律;黨產會為黑機關,卻擁有民事審判、執行之權力。蔡政府未能反省節制權力,縱容黨產會濫權消滅國民黨,遂行民進黨獨大野心,導致社會對立與動亂,將使「台灣民主燈塔」頓時向下沉淪,不再發光;筆者靜觀對照黨產條例首條揭示「建立政黨公平競爭,健全民主政治,落實轉型正義」之宗旨,其實一切行為,全然倒行逆施,正在摧殘民主,毀壞法治,埋葬正義,不禁感嘆「掛羊頭賣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