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經濟/發展數位金融 要迎頭趕上

.聯合報社論..《兩岸監督條例》暴露的「三反」心態
.聯合報黑白集.蔡英文的籌碼與出路
.聯合報黑白集.發展數位金融 要迎頭趕上



經濟/發展數位金融 要迎頭趕上


2016-03-08 01:42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為了讓台灣金融服務順應數位時代潮流,金管會於去年對銀行、證券、保險業開放多項網路及線上業務、鬆綁電子支付機構的設立、開放金融業100%轉投資,從事金融業務密切相關的金融科技業,亦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及將設置金融創新基金、業務及人才育成中心等相關機制。只是,積極推動數位金融的用意雖佳,步伐卻仍嫌緩慢。
嚴格說來,目前開放的項目如網路銀行、網路收單等將臨櫃客戶導向網路銀行等平台的方式,和2005年後因應網路時代的作法相差無幾,僅是讓業者能把現有服務盡可能的線上化而已。與全球數位金融所謂任何地方、任何時間(any time any where)均能辦理的構思、從第三方支付功能跨到儲值並開啟理財業務、靠生物辨識技術可線上申請小額貸款、結合社群、線上遊戲、電子商務等業者透過網路提供金融業務與服務等相比,仍有一大段差距。
尤其是金管會在保護消費者、穩定金融秩序等思維下,相關法規的限制頗多。像是現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仍對儲蓄、匯款、轉帳等交易,有金額上限的規定;成立電子支付機構尚有類似銀行的最低實收資本額設立門檻,新種業務亦需經主管機關核可、跨境轉帳規定僅能在同一平台內進行。若遇涉及外匯的跨國轉帳,超過新台幣50萬元就必須依中央銀行規定進行外匯申報。
再者,對電子支付中的身分認證方式也甚為嚴格,如以手機、email帳號或身分證字號註冊開戶,單向支付上限及儲值限額為新台幣3萬元與1萬元,且不能轉帳。若在前述三種方式之外,再多綁定信用卡卡號、存款帳戶等金融工具認證,才可在網路上進行雙向交易,但每月限額皆為新台幣30萬元。從數位金融第一關的電子身分認證程序即受層層限制,造成使用者不便的情況看來,難怪台灣不易發展出如第三方支付功能延伸至理財業務的創新型業務。
當然,發展數位金融不能只求速度,亦要能有前瞻性的風險考量,這也是金管會在考量中國網路P2P(peer to peer lending)借貸平台業者紛傳倒閉的情況下,希望台灣在業者發展網路P2P借貸平台之初,就能盡快制定出相關法規的原因。
無論是不收受資金、純粹做借貸資訊媒合和信用檢核的平台,或是實際上有收受資金的平台,金管會都需要時間了解與研究。
只是,商場如戰場,沒有手下留情的空間。就像去年12月中國電商龍頭阿里巴巴旗下的螞蟻金服,已將支付寶服務正式延伸來台,推出台灣跨境線上支付與線下消費(O2O,Online to Offline)服務,讓陸客到台灣旅遊時不用換匯,透過手機「嗶」一下就能直接支付,搶占在台商機。換言之,主管機關「研究」的時間一久,台灣業者的起步就晚。
更遑論阿里巴巴公司已來台大量申請金融專利,而台灣在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等網路金融服務和專利申請上卻大幅落後,若業者不加快於各國準備金融專利研發和申請,未來勢必如高科技產業的發展般,會碰觸數位金融專利與侵權官司的困擾,想要把台灣的金融服務推廣至國際間運用就更難了。
台灣數位金融起步晚已是事實,但以使用者為出發點,設計貼近其想要的數位金融產品與服務,並自然地融入客戶生活,仍是金融業不可逆的發展趨勢。
而且,隨著資通訊科技演進與物聯網發展,未來的載具應用勢將更多元化,使金融業面臨的挑戰更顯複雜。業者唯有配合資訊發展、吸納資訊專才,藉由突破創新,創建完善的數位金融服務,才能擁有較佳的市場競爭力。更重要的是,政府必須營造出一個更有利業者及消費者的數位金融法制環境,別讓第三方支付發展落後的劇情重演,亦希望不久後將公布的「金融科技發展政策白皮書」能回應各界的期待,成為台灣發展數位金融的助力,而非阻力。

聯合/蔡英文的籌碼與出路

2016-03-08 01:42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大陸外交部長王毅的「憲法說」,倘若在早幾年提出,並及早循此調整兩岸關係,今日兩岸情勢恐怕不至於如此緊迫。
二○○八年三月,胡錦濤曾在布胡熱線中主動提出「一中各表」,但此後即在北京的官式談話中消音。二○一五年十一月,馬習會中,馬英九也只能在閉門會談提「一中各表」,唯習近平未置可否。
王毅的階位固然不如胡習,但他在華盛頓公開提出「憲法說」,而北京儼然將之背書為「可用中華民國憲法來詮釋九二共識及其核心內涵」,此即「一中各表」,這當然可視為兩岸論述架構的重大發展。
日前,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說,在兩岸關係上,蔡英文的籌碼也許比國民黨更多。他說,一中各表,大陸希望一中,台灣希望各表;這「各表」如果由國民黨表示,大陸未必接受,但若由民進黨表示的話,對岸也許更容易接受。
如今,證諸王毅的「憲法說」,北京尚未待蔡英文開口,已形同將「一中各表」的大門打開。可證林伯豐的見解不無道理。
大陸兩會後,九二共識的紅線畫得更粗了,但王毅的憲法說卻是一個明示的出口。北京若願從「台灣可用中華民國憲法來詮釋九二共識」的出口走出來,蔡英文似乎沒有理由非要自己動手把這個出口封死。
有人甚至說,馬英九從北京拿不到的,蔡英文拿到了。蔡英文當如何善用籌碼,與北京共同為九二共識打開這個出口?

聯合/《兩岸監督條例》暴露的「三反」心態

2016-03-08 01:42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綠營立委最近紛紛提出泛屬「兩國論」版本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儘管總召柯建銘強調黨版草案「會回到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來談」,但民進黨多數主導下的新國會不斷出現「兩國論」入法現象,反映的是民進黨長期以來反對政府、反對公務員、特別是反對中國的「三反」心態未改,這將是蔡英文執政之路的大石頭。
這幾個已分別付委的《監督條例》草案,一方面在立法精神上概屬「兩國論」;此舉,若非刻意在兩岸議題上與蔡英文扮黑白臉唱雙簧,那就只能說是為「扯小英後腿」了。另一方面,「尤美女版」及「時代力量版」都設有嚴苛罰則,對相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致損害主權者,議處七年以上徒刑。所謂「損害主權」,又是可以隨意認定;有這種懸在談判事務官員頭上的大刀,也難怪被譏稱為「不協議條例」。
蔡英文才稱要回歸「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綠營「兩國論」版條例便紛紛出籠;蔡英文才承諾「一定會與大陸維持非常良好的關係」,綠營「不協議條例」即大拋絆馬索;蔡英文才霸聲定調,「我說維持現狀,就是維持現狀」,但民進黨「三反」心結難解,「現狀」恐成漂移的新常態。
首先,是反對政府的心態。民進黨雖有過八年中央執政經驗,各路諸侯的地方執政經驗更綿延不輟,但整體心態上仍缺乏主持大局的體認,黨內大員亦戒不掉在野衝撞體制的脾性,不僅無法理解平穩執政之要諦,甚至罔顧「當家不鬧事」的道理。扁政府政務委員許志雄批評,民進黨在野時提一種主張,執政了就一百八十度轉變,換位子就換腦袋,不是好現象。事實上,包括陳水扁也曾坦言任內要改國號,「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畢竟,很多話在野但說無妨,執政就得態度嚴謹;很多事在野可以衝,執政就是要節制。正因在野衝撞心態難改,蔡英文雖一再告誡立委提案要有整體戰略觀與節奏感,卻終須仰賴柯總召黨內黨外忙著「喬」法案。
其次,是輕蔑及懷疑公務員的心態。綠營所提《監督條例》諸版本,國會對兩岸談判過程皆高度介入,不僅混淆立法、行政分際,將致權責難斷,更傷及行政效率。尤其,部分草案以「損害主權、國際地位」等範圍廣泛但定義不明的罪名,對兩岸協商嚴苛問責,談判人員將動輒被彈劾甚或科以刑責;如此,嚇阻兩岸談判之意,豈不更甚於促進兩岸交流協商?
閣揆張善政說,不能把負責談判的公務員當成嫌疑人,這對公務員是很大的打擊。然而,民進黨長期街頭衝撞,養成這種不信任、甚至敵視公務人員的心態。試想,民進黨若經常流露出不尊重公務員尊嚴與專業的態度,蔡英文執政後將如何駕馭這部龐大的國家機器,帶領台灣前進?
最後,則是根深柢固的反中心態。目前《監督條例》草案從「兩國論」到「不協議」的版本,皆違背憲法的兩岸定位,這一則反映了深植的「反中」心態,二則是太陽花學運遺緒。從「去中國化」到改造基因培育「天然獨」,民進黨如今在「心靈台獨」與國內外現實壓力之間擺盪、反覆與拉鋸,民共互信不存,屢生錯解誤讀,面對兩岸情勢躓踣顛頓,只能說是「種什麼因,結什麼果」。然而,當「逢中必反」已經變成反射動作,「反中」心態就不僅是民進黨轉型前進的障礙,更會形成蔡英文未來執政的盲點與雷區。
一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映照了傳統綠營從反對政府、反對公務員到反對中國的心態。柯建銘雖然強調未來審查將以黨版為主,然而只要民進黨「三反」心態不除,兩岸「現狀」終難維持。如此這般,蔡英文要與大陸「維持非常良好關係」,恐也終將如同鏡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