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李家同/台灣應重視兩岸科技競爭

◆  李家同/台灣應重視兩岸科技競爭










李家同/台灣應重視兩岸科技競爭

2026-06-15 00:00  聯合報/ 李家同(作者為清大榮譽教授、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榮譽董事長)


大家熱中注意兩岸關係,尤其是政治問題,可是我認為我們尤其應該注意兩岸在科技方面的競爭問題。大陸的科技公司有兩個特點值得關注:他們產品市場非常大、大陸政府對企業補助相當驚人

大陸有很多科技公司,就以汽車來說,能夠大量銷售到歐洲的公司就有五個之多。假設大陸有一家汽車零件公司,可以想見這家公司能有多大的銷路。相形之下,台灣的科技公司沒有這麼大的市場,使得我們在競爭上吃了很大的虧。

不僅如此,大陸最近實行愛用國貨的政策,他們的科技公司往往被要求使用大陸生產的設備零組件;這種做法使大陸的科技有了良性循環。反觀台灣,政府沒有認真地鼓勵大家愛用國貨,以軟體為例,台灣早已有相當不錯的資料處理系統data management system)、雲端系統點對點通訊軟體

就以點對點通訊軟體為例,政府單位也沒有採用國貨,這是相當可惜的事。法國政府最近規定,只要法國已經發展了可用的軟體,政府單位就必須要有,他們稱之為「保護數位主權」,其實也幫助了法國的軟體工業台灣也有自製的雲端系統,我卻沒有感覺到政府有鼓勵大家使用。

尤其,很多大陸的科技公司可以從政府那裡得到鉅額補助。要發展一個非常高級的工業產品,研發的工作常常長達十年之久,且需要相當多的研發工程師,因此科技公司必須投入很大的經費。

大陸政府一旦看準了某些公司,即慷慨地給他們長期補助,這一點是台灣政府很難做到的;因為若政府對某一家私營企業給予長時間經濟補助,即難逃「圖利他人」的質疑,因此台灣的科技公司從政府得到的補助,是不能與大陸相比的。

由政府大力補助民間科技發展,是很多國家在做的事。美國號稱購買新式武器,其實就是把錢給那些公司,讓他們可以安心做研究。最近美國對半導體工業也是公然實施補助政策我藉他山之石提出兩個建議

第一、政府應率先以身作則、愛用國貨。使用國人自製資料管理系統點對點通訊系統,對國家安全是十分重要的。第二、應修法使政府可以補助民間科研機構及科技公司,但必須要有明確發展目標,例如要求該公司或機構在某個技術上有很大突破。

問題是,究竟有哪些機構和公司可接受政府提供的長期資助?政府應敦請各大學理工學院內,具有公正形象德高望重的學者來審議決定;例如這家公司必須長時間投入研發工作,且若沒有政府補助,該公司即可能無法與同業競爭,而對國家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總而言之,我們應該重視兩岸競爭,但政府也需有機制保護發展關鍵核心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