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 星期四

【重磅快評】吳茂昆不起訴 「偷錢還回去就無罪」

◆  【重磅快評】吳茂昆不起訴 「偷錢還回去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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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吳茂昆不起訴 「偷錢還回去就無罪」


2021-03-11 18:04  聯合報 /   主筆室
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涉「侵占東華大學綬草專利案」塵埃落定,士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吳茂昆全身而退。圖/本報資料照片


歷時近三年,經過台北地檢署踢皮球給士林地檢署,兩地檢署又一拖再拖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的侵占東華大學綬草專利案」終於塵埃落定,士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吳茂昆等於全身而退。可以說,這個案子,吳茂昆等人贏了,司法卻輸了。

民國 107 年(2018年)「拔管案」中,吳茂昆是風暴核心,一手主導拔管。不料自己也接連被爆出違法兼職開公司、盜用東華大學專利、違法到大陸開會、詐領講座教授薪資和傑出教師獎獎勵金等違法失職情事,擔任教育部長僅40天就黯然下台

不過,這接連的爭議事件,顯然並未阻止吳茂昆繼續大展鴻圖。下台之後,就被中研院回聘為特聘研究員,薪水比當教育部長還高期間還被爆他把自己兒子安插進中研院。而他所涉及的司法案件,更是被地檢署一拖再拖,還從北檢以「轉移管轄權」為由踢到士林地檢署。

此次北檢「不起訴」吳茂昆等人的理由,是認為吳茂昆將東華大學綬草專利轉移到自己名下,到美國申請專利,再向東華大學申請專利補助,雖然有程序疏失,但並非「意圖詐欺」,所以不起訴處分。檢察官完全採信吳茂昆等人說法,說吳茂昆是因為台灣並非專利合作條約締約國,才用自己開的公司申請專利,打算事後再把專利權還給東華大學。

但問題是,當時吳茂昆是東華大學校長,利用學校的專利開公司、還用自己名字到國外申請專利,「監守自盜」的情事非常明顯;至於說「事後會把專利還給東華大學」,也是事情曝光後的辯解之詞。這就好比一家公司保險箱的持有者,把裡面的錢拿去自己開公司,然後說將來會把錢還給公司,如此說詞能免去罪責嗎?用常識判斷都知道檢察官不會相信,但士林地檢署的檢察官卻相信了。

對民進黨而言,拔管雖然功敗垂成,但吳茂昆應該是「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回聘中研院、當專利小偷無罪,這結果讓人意外,也不意外。意外的是,罪證如此明確,檢察官還是全盤採信吳茂昆等人說法;不意外的是,這種「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處分,近來已不是特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之子的毒品案,就已經示範過了。












【重磅快評】監院打臉王定宇 只演半場好戲而已?


2021-03-11 17:46  聯合報 /   主筆室
立委王定宇連續兩年一模一樣。王定宇稱監院告知,申報人員誤觸,烏龍一場。但監院財產申報處隨即嚴正聲明否認。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的新聞熱度欲冷不易,在傳出與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緋聞後,今天再爆去年和前年的申報財產資料一模一樣,監察院起初「很客氣」表示會在5月抽出總申報人數的5%進行實質查核,但若接到陳情、檢舉,仍會啟動查核機制;不料,強勢習慣的王定宇硬要說是申報人員誤觸,烏龍一場」,結果監察院不願配合演出,搞得王定宇灰頭土臉。 

其實,監察院有權也有責處理王定宇連續兩年申報財產資料一模一樣的案子,並對外界說明釋疑,若能進一步比照去年辦理羅智強政治獻金案的「認真」態度查辦,更能獲人民掌聲,可惜,監察院只演了半場好戲。

王定宇連續兩年的申報財產資料完全一樣,的確不太尋常,監察院先說會在5月抽出總申報人數的5%進行實質查核,事實上,會不會抽到王定宇,還是未知數,真正的意思是如果沒抽到王定宇就不會查了;但若接到陳情、檢舉,仍會有啟動個案查核機制,但會不會有人檢舉?那也說不定,新聞雖然報那麼大,但監察院也可以不當一回事,像王定宇這樣重量級的立委,監察院應該也不會像檢察署那樣積極剪報分案,反正不告不理,好官我自為之。

監察院的處長還好心提醒王定宇,申報記錄為何連續兩年相同,應由當事人做說明,若發現當時申報記錄有誤,也應及時上網重新上傳申報資料,也是算貼心。

只是,去年監察院徹查台北市議員、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的政治獻金案,就沒有那麼貼心了,監察院去年調查羅智強民國 107 年(2018年)參選台北市議員時的 8,000 多筆政治獻金,這些小額捐款中有4筆不符規定,其中金額最低的一筆僅306元,監察院指捐款者的姓名與身分證字號不符,要他舉證,監察院還嗆他若違反規定最重可開罰120萬元。

結果羅智強將相關資料行文台北市民政局查詢,沒想監察院所指的四筆資料竟全都相符,羅氣得指監察院鬧了大烏龍,是選擇性辦案,要陳菊出來道歉;但陳菊不理他,監察院也僅說相關資料都是經由內政部戶政司提供,監院只是依法行文給羅智強,公開甩鍋內政部

監察院大動作查羅智強的小額捐款,其中四筆捐款姓名與身分證字號不符,最小筆金額只有區區306元,相對王定宇兩次財產申報的財產,明細裡有台南3筆土地、2筆建物、2輛汽車、有價證券193萬 4,070 元、8筆保險以及34個帳戶的存款金額,兩相比較,簡直是小巫見大巫,監院察好歹動作也要做出來,但擺在眼前的是監察院根本就不想查,最好是王定宇自己說明就好,要不是王定宇加碼回應「申報人員誤觸」,監察院恐怕就把這案子給存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