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 星期四

沈呂巡/3月11日是外交部部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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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呂巡/3月11日是外交部部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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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呂巡/3月11日是外交部部慶日?


2021-03-11 03:32  聯合報 /   沈呂巡(曾任駐美代表)
圖為中華民國外交部。 圖/報系資料照片 記者邱德祥/攝影


三月十一日是中華民國外交部的部慶日,這早在廿幾年前就已經核定,當時外交部在胡志強部長領導下有一個小組委員會,準備訂出何日是部慶。我是北美司長,也是委員之一

開會時分兩派意見,一派以為我外交部成立於中華民國元年元旦,應以該日為準,但絕大多數認為,中華民國外交部應上溯自清朝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蓋以有關清朝對外一七三件條約或專條、六一五幅界圖,甚至皇帝規定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上諭,都保留在案,這一天是清朝咸豐帝所訂的十一年二月一日,換算西曆為一八六一年三月十一日,即以當日為準。民國 88 年(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一日外交部首度部慶,就是以一三八年的日期為號稱,當時冠蓋雲集,連李登輝總統都來部慶祝。

相形之下,中共外交部在民國 38 年(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初才成立,不但沒有清朝文件,連民國相關文件也少有,從未聽聞該部有「部慶」之説。

中共現在處境也很不易。美方稱中共是唯一可與美國爭世界霸權的國家。另又有個主管外事工作的國務委員楊潔箎,口口聲聲要求美國的「一中原則」不能廢,「民族感情碰不得」等論調。其實中共各領導人好好看看中華民國外交部紀念建國百年,於民國 100 年(二○一一年)出版的「百年傳承,走出活路外交史料,就能有所啟發。該史料展進行時正為我外交部一五○年部慶,馬英九總統也率員參加。

民族感情」可以舉好多例子,我們第一關切的當然是台灣。一八九五年中日講和條約第一便是清朝確認朝鮮獨立,第二條先以十行複雜的文字將中國原有遼東半島及臨海島嶼劃歸日本,接著是「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及「澎湖列島」歸於日本。清朝另須賠償日方貳萬萬兩作為軍費,日本將准中國原地方百姓兩年之限遷出,否則視為日本臣民。

但清朝也有與他國簽訂平等條約,這就是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一八六八年離任北京時,反而作為清朝特使赴美訂定條約,獲得中國人民可在美國自由居住、派赴留學生等特權,可惜該約維持未久,但也給在美華人若干利基。

一八八五年中法戰爭且引發台海之戰,其後和約第九款規定:此約一經雙方畫押,「法軍即奉命退出基隆並除去海面搜查等事,畫押後一個月內法兵必當從台灣澎湖全行退盡」。

清末最慘的條約莫過於一九○一年的辛丑和約,依中文版清朝須向十一國賠四百五十兆中國海關銀兩,但當時的康熙字典對「兆」字解為四億五千萬兩,也是該約的法文版數字。該約有十九項附屬條款,清朝應向德國及日本道歉,嚴懲或死刑負責官員,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稱外務部」,列為六部會之首…,將海關銀與八國貨幣分別對照,例如一海關銀等於美金七角四分二,英國三先令…,其複雜的程度,真不知當時外務部司處人員如何計算。

好在民國以後,外交漸上軌道,如民國 3 年(一九一四年)被日本逼簽的民四條約,就被稱為我無法接受的「廿一條」,並史稱為「五九國恥」。待三○年代抗戰之際或之後,我政府力求取消清朝以來的不平等條約,取消治外法權等特權

也勿忘民國 35 年(一九四六年)的中美商約,根據台灣關係法仍繼續有效,約中第一條第二款:「締約此方的政府,應有派遣正式外交代表至締約彼方之政府之權利…」,今年適逢我外交部一六○年部慶,台美均係締約此方的政府」,可否關係更進一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