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4日 星期一

【專家之眼】別讓市長光環變成孩子的陰影(初四)

◆  【專家之眼】別讓市長光環變成孩子的陰影(初四)












【專家之眼】別讓市長光環變成孩子的陰影

2026-09-14 06:00  聯合報/ 陳清雲/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


台北市長蔣萬安之子蔣得立錄取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引發資格、補助及利益衝突等爭議。蔣萬安證實,監察院已正式來文,要求市府先行查明。選舉將近,政治攻防升高,一名未成年學生求學選擇,也被推上政治擂台

這起事件當然可以監督,但監督的對象應是制度程序,不應把孩子當成政治攻防工具。近期爭議更從交換學生資格,延伸到父母寒冬送衣、免試入學等事項。當一般家庭生活升學安排都被貼上「特權」標籤,監督不但容易失焦,也可能讓未成年人承受不必要的政治壓力。

孩子不能選擇父母,也不應因父母的職位,被剝奪依法依規參與甄選權利。真正值得追問的,不是「市長之子能不能申請」,而是「甄選程序能不能讓人信服」。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市長未成年子女雖屬關係人,卻不等於當然不得參與政府公開辦理的計畫。是否涉及利益衝突,仍應視具體程序、身分揭露及公職人員有無介入等情形判斷。就目前公開資訊,尚無具體證據顯示蔣萬安曾介入甄選關說。若僅因父親是市長,就推定孩子享有特權,同樣有失公平。

然而,沒有違法,不代表社會觀感可以忽略。審查人員身處市府體系,即使市長從未下指示,外界仍可能質疑是否「揣摩上意」。與其事後各說各話,不如事前把制度做得讓人無話可說

北市府不妨在保護未成年人個資前提下,公開申請門檻、評分項目、評審組成原則、錄取分數區間及迴避紀錄。未來遇到首長或高階官員關係人參與公共計畫,更可建立「去識別化初審、外部委員複審、全程留存紀錄」的制度防火牆。讓評審先看條件、不看姓名,讓制度替孩子說話,也替公務員擋掉人情壓力。

筆者曾擔任國中家長會長,孩子在校園也曾被同學指指點點,說他是「會長的兒子」。一個家長會長的身分,都可能成為孩子的壓力,何況是首都市長之子?政治人物及其家人固然須承受較高程度公共檢視,但未成年人仍有隱私、人格與受教權,不應被迫承擔父母政治恩怨

此案也提醒監督機關,監督別人更須守住程序界線監察院目前處於「零監委」狀態,既已就此案發文,更應說明法律依據決定層級權限範圍,避免監督程序本身反而成為另一場爭議

這起風波真正留下的課題,不應是「政治人物的孩子能不能參加公共計畫」,而是如何做到不因父母身分而加分,也不因父母身分而扣分。禁止首長子女參與,看似乾脆,卻可能從防止特權走向另一種身分歧視;建立透明、可檢驗的程序,才是更成熟的答案。

監督不該追著孩子跑,而應追著制度走。把甄選標準攤在陽光下,把利益迴避做在爭議之前,才能既防止特權,也保障孩子。孩子不能因父親是市長而享有特權,也不能因此失去應有的權利。別讓市長的光環,最後成為孩子必須承受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