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廖元豪/台灣關係法與九二共識的保台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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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元豪/台灣關係法與九二共識的保台藝術











廖元豪/台灣關係法與九二共識保台藝術

2026-04-27 00:22  聯合報/ 廖元豪(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鄭習會」之後,「九二共識」又成為兩岸關係的重要爭點。這四個字曾讓台灣海峽有了民國卅八年(一九四九年)之後最和平的時光;但民進黨執政後,「九二共識」漸被汙名化,連國民黨政治人物都不太多說。這次鄭麗文光明正大重申「九二共識」的原則,不出所料,綠營發動全面攻擊陸委會說「九二共識,其實是在幫中共意圖消滅中華民國背書」;民進黨立院黨團表示「接受九二共識就是接受一國兩制」。

有趣的是,就在鄭習會當天,AIT 在社群媒體上發文,慶祝台灣關係法」四十七周年,指出「台灣關係法與三個聯合公報及六項保證,對於維護台海的和平穩定提供了實質幫助。」有人懷疑,這是不是美國在出招,搬出「台灣關係法」來與「九二共識」打對台,提醒台灣關係法」才是護台定海神針!果然,民進黨大加頌讚,賴總統也「感謝美國政府依據台灣關係法以及六項保證履行台灣支持承諾」(卻不提 AIT 說的「三公報」)。

然而,批評九二共識卻捧台灣關係法的人,可能沒搞清楚,台灣關係法和九二共識都是藉由模糊化台灣地位與兩岸關係,讓台灣在美國的「一中」原則、「不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下,依然有自主和平的空間。以模糊定位來保台,就是台灣關係法與九二共識的共同智慧。誰要硬想要把兩岸定位「說清楚講明白」,而且還要在大陸、美國、台灣前共同攤牌,那就是打破這兩個定海神針奠定和平穩定架構

先看台灣關係法。它的確對台灣的穩定提供基礎,也讓美國持續維護兩岸和平。然而,該法的前提是「美國終止與台灣之外交關係」以及「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但在此前提下,仍要確保美台在「外交以外」的關係,同時也「關切」台海和平。而它在法理上更有意思之處,是在不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作為一個「國家」時,卻用個別法律條文給台灣「類似國家地位」。例如,台灣人民可以部分適用美國的移民法,美國不在台設「大使館」卻設一個功能相近的非營利法人 AIT,同時賦予台灣駐美單位類似外國領事館之地位。台灣關係法讓美國可以給台灣「類似國家」的待遇,而且還明確規定美國將(而非「應」)提供台灣必要防衛武力

你若硬要問:美國到底有沒有把台灣當成主權獨立的「國家」?那它只好說「沒有」!如果台灣本來就是主權獨立國家,何須特別立法來規範?美國可沒有「日本關係法」、「英國關係法」、「中國關係法」。不過,他們不會說得很明白,通常只說「依據台灣關係法之規定」!或是像 AIT 的聲明,引述台灣關係法與三個聯合公報及六項保證」。這樣的模糊定位,才能在三個聯合公報的「一中」政策與「美國認知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之下,找到一個空間。這個說不清但可以運作的空間,就維繫了美國與我們斷交後的關係,直到現在。你能說「模糊」之功不大嗎?

九二共識不說清楚到底「一個中國」是哪個中國;台灣關係法對台灣是否為國家語焉不詳這兩個充滿解釋空間文件,就讓美、陸、台三方,都找到能與各自國內法制交代的說法。既然美國、大陸都享受著這個模糊空間,我們也是模糊的受益者,就讓它繼續維持健康模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