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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樑/普發現金是財政癌細胞
2026-09-10 00:00 聯合報/ 陳國樑(作者為政大財政學系教授、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甫辭世的著名經濟學家、《遠見》及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高希均教授,曾有一句警語:「錯誤的決策比貪汙更可怕。」貪汙固然違法亂紀,其危害終究有限;錯誤的決策卻能以法律之名,錯置數千億、甚至數兆元的公共資源。
更可怕的是,有些錯誤並不止於一次決策,而會在政治誘因下不斷自我複製。「普發現金」正是如此:它不僅具有極強的政策成癮性,更容易引發政治人物競相加碼的民粹競逐。
從財政學的規範面來看,政府干預市場的正當性,奠基於兩大核心任務:在資源配置上,矯正市場失靈,提供市場無法有效供給的公共財貨與服務;在社會公平上,透過制度性重分配,實現分配正義。然普發現金在資源配置與社會公平這兩大規範任務上,同時宣告棄守。
在資源配置上,課稅與移轉本身即伴隨行政成本與經濟扭曲。政府透過租稅與非租稅手段自民間取得的資源,本應用於提供公共財貨與服務;若只是繞了一圈再還給民眾消費,不僅過程中造成社會無謂損失、徒增移轉成本,還放棄了政府身為「公共財供給者」的天職。
在社會公平上,分配正義強調「扶弱濟貧」與「縮小貧富差距」。無差別的全民發錢,讓富豪與經濟弱勢族群領取相同金額,是以形式上的均等,取代實質的公平正義,不僅無法有效縮小貧富差距,反而稀釋原可用於完善社會安全網的財政資源。
縱觀過去的經驗,從馬政府因應全球金融風暴發放「消費券」,到蔡政府因應疫情推出各類「倍數券」,乃至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年)以「還稅於民」為名普發六千元,以及賴清德政府於民國一一四年(二○二五年)因應對等關稅衝擊普發一萬元;這些政策的正當性本就高度可議,且研究顯示其經濟效益極其有限。然當時至少還知道遮掩,以「刺激消費」、「緊急紓困」或「穩定經濟」等做為權宜決策的理由。
如今,賴政府竟於明年度總預算案中,以「AI 紅利共享」為名,決定普發現金一萬元,徹底剝離了最後一點政策偽裝,堂而皇之將「經濟成長」轉化為常態性發錢的依據;把一時的經濟景氣當成政策狂歡的理由,甚至成為未來年年發放現金的正當性,這種治理邏輯何其荒謬?
更嚴重的是,放眼民主國家的財政慣例,縱有將財政餘裕分配全民共享的做法,但制度前提均嚴格建立於已實現且完成決算的「實質財政賸餘」;絕無在「年度尚未開始、稅收尚未實際入庫」且「國庫尚存鉅額債務」的背景下,僅憑對下一年度稅收的樂觀預估,就提前編列預算、將未落袋的稅收「預支發放」的先例。這是對財政紀律的嚴重破壞,不折不扣地透支財政未來。
試問,若明年經濟局勢翻轉、稅收不如預期而出現短徵,這筆早已編列的二,三七五億元支出,豈不又要舉債,伸手往子孫口袋掏錢?
將普發現金從緊急或一時的權宜性決策,扭曲為常態性的政策撒幣,政治人物便再也經不起民粹挑弄與選票勒索。
在立法院競相加碼福利的政黨政治慣性下,勢必產生「你發一萬、我發兩萬」的叫價,使公共政策討論淪落為政治拍賣場。
眼下這種棄守資源配置與社會公平核心職能、將財政資源降格為安撫選民工具的操作,已非單純決策失誤,而是政府治理的失敗。一次錯誤的決策尚可改正;但會在政治誘因下不斷自我複製的錯誤政策,正是國家財政的癌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