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 星期六

【專家之眼】宏泰58拖斷海纜案之法理爭議與政治攻防(初八)

◆  【專家之眼】宏泰58拖斷海纜案之法理爭議與政治攻防(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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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宏泰58拖斷海纜案之法理爭議政治攻防

2025-12-27 07:22  聯合報/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海巡署人員登檢「宏泰58」。(記者廖炳棋/翻攝)


今年二月底多哥籍貨輪宏泰58在台灣本島近海海域避風期間,因該船往返運動航跡可疑,而當時又發生台澎三號海纜斷裂事件。當時由海巡單位派員巡查,認定該艘貨輪涉嫌運用錨具破壞海纜,因此扣押該貨輪深入調查。隨後該船大陸籍船長旋遭起訴,更於本年六月一審判決三年刑期,八月下旬在檢方不服判決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儘管當時曾有媒體誤報該案已經定讞,但該案仍可上訴,未來發展是否存在變數?確實仍待觀察。

不料,該案案情在12月24日峰迴路轉,大陸公安機關經過審訊宏泰58獲釋船員後,宣布通緝涉嫌運用該艘商輪走私凍品至大陸兩名台籍嫌犯。國務院台灣辦公室更透過發言人,痛斥台灣方面政府高層對此案基本性質定性定位。檢討該案案情與基本性質,自我行政體系與國安單位最初所宣稱,本事件具備國家安全性質灰色地帶侵擾威脅,大幅度翻轉跨境走私治安犯罪事件。未來兩岸針對本案必將賡續展開法理爭議政治攻防,可否從各說各話各執一辭,順利轉換到澄清事實真相,並最終對本案真正性質獲得共識,實在難以樂觀期待。

但不論如何,吾人必須認識下列基本事實首先,是陸籍船長並未逃避因為下錨位置不當,對海纜產生損傷應負責任,卻堅決否認是針對海底電纜,故意運用錨具加以破壞。其次,大陸司法單位雖然針對走私行為發布通緝,但並未否認該艘貨輪因為下錨位置不當,對台澎三號電纜確實可能產生傷害。在針對涉嫌走私台籍嫌疑人發布通緝時,並未針對陸籍船長應負海事破壞責任有所異議

因此明眼人就應看出,大陸方面真正在意重點,顯然係針對台灣方面將治安犯罪事件,刻意曲解成為國安威脅,並藉此炒作中國大陸對台存在敵意,因此運用灰色襲擾行動,阻斷台灣透過海底電纜,連接台灣本島與國際社會以及外島、離島電信通聯與網路資訊往來聯繫。

但是吾人必須認識到,其實當初檢方在偵辦本案並最後起訴時,所援引法條為《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或與其連接之纜線、國際交換機房或衛星通信中心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而非同法第72條第2項:「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在相當程度上,檢察機關已經刻意迴避將本案定位國家安全事件,假若後續兩岸要繼續就本案相互喊話,進行法理辯論政治攻防,實有必要清楚認識檢審雙方審理過程中,其實並未依據行政體系與國安單位所持觀點處理本案。

就法論法來說,查察並確認宏泰58船長,不論其係基於任何理由,曾經意外或故意造成海底電纜遭致破壞,確實會比證實該船船長前述行為,其意圖係基於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來得簡單。特別是要證明宏泰58船長係受到中國大陸官方指令,刻意執行破壞我方海底電纜任務,恐怕更是難如登天;因此檢方慎選法條起訴本案,確實可以理解。

目前,我方已經強勢反駁回擊大陸方面觀點坦誠指出,我方司法機關偵辦並審理本案,並未將其定位成具備國家安全性質之灰色襲擾案件。依據起訴與審理過程所援引法條來說,整個司法偵辦重點是在於宏泰58船長對於海底電纜所產生之實質破壞,而非聚焦在其是否藉此意圖危害我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但對於目前綠營執政團隊國安高層來說,當初將本案上綱國家安全灰色襲擾威脅,現在要承認查無實據難以證明,確實是相當難堪,面對台灣社會要承認藉此販售灰色地帶威脅傳聞,挑弄抗中保台情緒,最後檢審偵辦卻完全不是那麼回事,確實也是難以下台。

兩岸關係不睦,其實經常是源於刻意扭曲事實存心不讓真相讓人理解。綠營執政高層面對本案,是否仍要繼續將其視為國家安全侵擾威脅,罔顧檢審過程顯現法理見解,澄清本案並非國家安全事件,而是原本就是以司法犯罪角度處理。要不要將話說清楚,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將由綠營國安團隊依據政治智慧算計結果決定,後續發展且讓吾人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