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7日 星期一

【專家之眼】冬奧習普會 烏台共伴效應浮現(大年初七)

◆  【專家之眼】冬奧習普會 烏台共伴效應浮現
◆  【專家之眼】被法條堵在門外的財神──不能兌獎的發票








【專家之眼】冬奧習普會 烏台共伴效應浮現


2022-02-07 08:22  聯合報 /   陳一新/淡江大學榮譽教授
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右)四日和俄國總統普亭(左)在北京冬奧開幕式前舉行會談。路透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俄羅斯總統普亭 4日在北京參加冬奧開幕式,兩人共進午餐,並舉行會談,峰會後發表聯合聲明及簽署多項協議。這次習普峰會與以往他們間的37次峰會最大的不同在於同時為美國、烏克蘭與台灣帶來強烈的衝擊。        

首先,從這次參加北京冬奧的國家來看,除了中國大陸的朋友之外,很多是民國 110 年(2021年)12月9-10日未獲邀參加美國主辦「民主峰會」(Summit of Democracy)的國家。此顯示,美國為首的民主聯盟與中國為首的集團愈來愈壁壘分明,也愈來愈背道而弛

其次,拜登政府對中國大陸在台灣、香港、新疆、西藏的政策的不以為然,以及拒絕接受俄羅斯提出的安全保證而讓中俄兩國愈走愈近,促成他們在戰略關係上也朝戰略聯盟方向前進

這次普亭訪問中國大陸之前曾在新華社撰文,強調雙方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已經進入新的時代。由於中俄兩國都感受到美國為首西方國家的強烈敵意,因此北京與莫斯科覺得有必要強化他們之間的戰略合作關係

第三,習近平與普亭簽署了15項協議涵蓋匯兌、貿易、能源與科技合作在匯兌方面,雙方同意在匯兌體系進行合作,作為因應美國為首西方國家可能將俄羅斯排除在以美元支付的國際匯兌體系SWIFT)之外的反制措施

在能源方面,俄羅斯同意增強對中國大陸的油氣合作俄羅斯計劃穿越蒙古國敷設管線對中國大陸每年提供500億立方米天然氣。此外,莫斯科並計畫經過哈薩克對中國提供一億五千萬噸的石油。中俄兩國也簽署有關雙方在物聯網人工智慧太空高科技產業技術合作協議

第四,在習普峰會後的聯合聲明中,中國同意支持俄羅斯反對美國為首西方國家將烏克蘭納入北約以及北約東擴的立場。

克里姆林宮民國 110 年(2021年)12月初透過外交管道向美國為首西方國家提出一份安全保證清單,包括北約不得接受烏克蘭與東歐國家成為新成員、北約同意不東擴,以及美國為首西方國家不在烏克蘭及東歐國家建立新的軍事基地美俄兩國針對前述要求舉行談判美國與北約盟國協商決定書面方式予以拒絕

第五,俄羅斯同意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外長王毅與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3日在北京舉行會談,針對兩國在烏克蘭與台灣的立場進行最後的溝通與協調。

這次習普峰會後的聯合聲明也讓全世界看到中俄兩國烏克蘭與台灣問題上已達成各取所需共識。值得注意的是,習普冬奧峰會不僅展現中俄兩國聯手抗美決心、中美為首兩大集團的壁壘分明,以及烏克蘭與台灣問題的「共伴效應正逐漸浮現













【專家之眼】被法條堵在門外的財神──不能兌獎的發票


2022-02-07 08:19  聯合報 /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
統一發票給獎制度是台灣的一項「發明」,每次開獎都由全國律師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工商協進會、電腦稽核協會及資管學會等出席代表派員監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由於買受人營業人,中獎的統一發票無法兌獎的情形,時有所聞。日前傳出網友一般購物發票,雖然對中特別獎1千萬元,但由於消費金額全數以信用卡紅利點數折抵、發票所載金額為零元,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也不適用給獎。財神欲進門,卻硬生生被法條攔在門外,怎不令人偏袒扼腕?統一發票給獎眉眉角角,又引起一番討論。

自民國40年1月1日起實施統一發票給獎制度,是台灣的一項「發明」。在當時百廢待舉時空背景,財政部利用民眾預期中獎心理,推行全台統一的進銷貨憑證以掌握交易資料、確保營業稅收,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作法。然而,國人自此即不斷的被灌輸,「主動索取統一發票確保政府稅收」的觀念。

民國75年4月1日起,我國營業稅改採加值型與非加值型雙軌並行的現制;雖然名義為並行,營業稅稅收99% 以上來自加值型體系。我國加值稅基礎架構,全賴統一發票為營業人進銷憑證,使統一發票的重要性,更上一層樓。

現代化後法國首任國稅局長莫里斯.洛瑞Maurice Lauré),為工程師出身,於50年代,設計出了具有自我稽徵」(self collection特性的加值稅。由於加值稅稅基為財貨(或勞務)於生產與銷售過程每一階段的加值,每階段之應納稅額,為銷貨時所一併收取之稅額,減去進貨時所連帶支付之稅額;換言之,支付給上手的稅額,為下手應納稅額之減項。

因此,生產與銷售過程中,每階段營業人於進貨時,皆會主動索取憑證,以作為後續抵稅之用;在環環相扣下,稅局自可「不費吹灰之力」,而掌握課稅資料、取得稅收,此為加值稅之「自動勾稽」(automatic cross-checking效果

但由於最終消費者所須繳納稅額不可扣抵,加值稅自動勾稽,在消費者階段並不存在;稅局若無法掌握最終階段銷售資料,營業人則可以透過層層勾結逃漏,而使加值稅機制瓦解。換一個角度思考,由於最終階段消費者所支付之價格,為購買之財貨於生產與銷售過程中,所有階段加值之合計,因此,稅局只消掌握最終消費資料,即可一次把所有未稅加值全部課稅;此為加值稅之「追捕」(catching-up effect效果

以上討論可知,稅局掌握最終階段消費資料,實為加值稅成敗樞紐;否則,財政部豈肯打開國庫,以稅收來補貼作為消費者購物統一發票的給獎獎金。但若貨物買受人為營業人,基於上述之自動勾稽原理,會主動要求開立發票,因此不須設計給獎誘因。

同理,一般消費者,並非營業人,以信用卡紅利點數折抵消費(或免費停車等),實為所消費店家與信用卡發卡銀行之間的交易,由於店家與銀行皆為營業人非為統一發票給獎獎勵對象;在過程中,消費者即使收到發票,對於營業稅稽徵並無幫助,自不必給獎。

然滄海桑田,當年時空背景不再,統一發票給獎制度卻從未被檢討。按去年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營業稅(未指定用途)實徵淨額4,565億元,根據稅法規定,其中137億(3%),為統一發票給獎經費,財政部如少發一塊錢,就是違法;每期開獎,常有兩百元增開獎項,原因在於發出獎金必須足額,並非出於財政部「好意」(goodwills)。將統一發票給獎獎金計入稽徵成本營業稅實為我國所有21種稅目中,稽徵成本最高的租稅

在一味的以統一發票進銷貨憑證的情形下,我國加值型營業稅的原型,實為「統一發票稅」;國人也普遍地「被教育」沒有統一發票,政府就課不到稅。這當然是扭曲的體制錯誤的觀念;加值稅各國皆然,何以統一發票給獎制度台灣獨有?

我國營業稅稽徵,是否過度仰賴統一發票?統一發票中獎的期望值,真的足以超越不開發票可能可以不必多付5% 的誘惑?實施統一發票制度,添增了多少交易成本?放煙火般地每兩個月一次統一發票開獎,除製造獎落誰家的新聞花絮外,實質意義何在?統一發票給獎、乃至於整體統一發票制度的存廢,都應該有深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