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別軍購預算 徐國勇幫倒忙
◆ 清潔隊員電鍋案/ 法律公義外 須存憐憫心
◆ 清潔隊員電鍋案/談微罪不舉前 先問罪刑法定何在
◆ 台灣弔詭:小確幸中藏有大缺失
◆ 港大火教訓 落實警報應變 是保命關鍵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從「景觀權」談「植物權」
◆ 限制計程車進入機場是雙輸政策 問題不會因拖延而消失 2025-06-13 00:00
◆ 審慎管制輔以自律機制,促進融資租賃業與企業共榮 2025-05-21 00:00
◆ 用腳投票!是誰綁住外送員的雙腳? 2024-12-20 10:00
◆ 保障勞工權益與併購競爭審查:雙軌權責,一個共同目標 2024-12-02 10:42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2024-10-24 00:00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從「景觀權」談「植物權」
2025-12-03 00:00 聯合報/ 郭瓊瑩(作者為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榮譽理事長)
樹木與人類共生,它兼具休閒、水土保持、景觀與文化歷史記憶之多元功能,對樹木之保護仍應回歸其生命本質之「植物權」。郭瓊瑩/攝
原是生長在溫帶濕地的落羽松,因秋天變色優美,一窩蜂被種入亞熱帶的都市中,造成地下水之不均勻吸收,危害了毗鄰之樹木生長。郭瓊瑩/攝
不當且粗暴的公共工程施工,破壞了樹木根系生長與樹皮內之形成層,往往形成慢性殺手。郭瓊瑩/攝
COP30 剛落幕,儘管未能在化石燃料和森林砍伐上達成不同經濟規模國家對淘汰路徑之共識,但最終仍強調氣候行動與人權保障的鏈結關係,尤其是「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權」。當然,仍有很多焦點聚焦在碳管理、減碳目標以及台灣可能積極參與之全球碳交易市場。
「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權」,對未開發或開發中國家,此倡議很容易有畫面出現。而台灣對禁伐自然森林、保護森林之推動已超過卅五年,「保護森林」雖未必已臻百分百理想,但我們已邁入保護森林2.0之進程。政府開始推進都市林之修復再生與創生,海岸林之復育,以及郊山鄉村隙地防風林風水林之文化景觀保存,暨為減緩熱島效應,加強棲地生物多樣性之自然林乃至人工林之多樣保護與復植。
在台灣,我們不再只關注人類的生存生計,更已步入關心整體大環境之空間品質、景觀美質與生態棲地多樣性保護之必要新進程。如因大巨蛋興建、道路拓寬、校園興建光電型風雨操場須砍樹、移樹,進而引發民眾之強烈抗爭;以及為了防颱,工程人員過度或粗暴修剪樹木,造成市容「景觀權」嚴重斲傷之怒吼,甚至在不對的地方種不對的樹,如一窩蜂種櫻花、落羽松、花旗木、風鈴木,激起民眾對「景觀權」與「生態系干擾」之憂慮。
許多民間行動聯盟如「河好如初」、「護樹聯盟」、「…公園自救會」等組織之發聲,雖未有法令規範,但已形塑出一股以「景觀權」為名對生態與美學價值捍衛之堅厚認知後盾。
美中不足的是,在此公民倡議行動中,對「植物」之保護仍是漏洞百出,包括許多樹木被不當修剪,修路時不是「以路就樹」,卻便宜行事移除障礙,甚至因不當施工而埋下爾後樹木之死因。這些亂象緣於「植物」不像「動物」,會發聲、會有具象表情,更不會移動。今日吾人捍衛「動物權」「生物生命權」時,卻輕忽了「植物權」之重要性。
植物之價值不只是今日熱門的碳匯話題,它在水土保持、河岸穩定、淨化水質、海岸自然防護、微氣候調節,以及許多尚未被研發之科學醫學效益,甚至是社會文化群體記憶與心靈療癒之無形價值,仍未被清楚定義精算。當作業人員粗暴的將一排樹斷頭截枝時,好似樹木沒有「生命」,它們只是工程中的土木元素。積累下來,作為景觀生態網絡中最重要的組成元素「植物」,迄今仍未有身分地位,此亦導致整體城鄉景觀生態系統的支離破碎。
在此回應 COP30,對樹木之保護仍應回歸其生命本質之「植物權」。沒有樹木就不會有森林;沒有森林,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地也將枯竭。面對此價值渾沌之世,除了「景觀權」,「植物權」之立法實刻不容緩。
港大火教訓 落實警報應變 是保命關鍵
2025-12-03 00:00 聯合報/ 華健/海洋大學退休教授(基隆市)
香港宏福苑大火,迄今死亡人數已逾一五○,另有卅多人失聯。儘管極慘痛,無奈依過去經驗,相關報導與討論即將淡出。然筆者仍想提醒:每一件公共慘劇的最大價值,本該是提醒大眾徹底檢討,切勿重蹈覆轍;而這也應該是對犧牲者的最適悼念。
火災發生之後眾說紛紜,竹竿鷹架、圍幕等都成為被怪罪的禍源,也有依此主張加速老宅都更的。
務實面對火災威脅,首先要認清的是,所有大家在事後追究或歸咎的「缺失」,都會一直存在於我們周遭。若僅就這些枝節去追究、改進,並不能讓慘劇不再發生。
大樓拉皮整修會在各處持續進行。為了顧及施工安全及減輕住戶受粉塵、噪音之害,工程業者仍會使用各種具有效阻隔功能的材料與工法。
根據香港官方在初步調查後的說法,起火接著迅速向上竄燒的關鍵是包覆窗戶的保麗龍板,加上大樓天井構成的煙囪效應,是火勢迅速蔓延的主因。所用的圍網符合阻燃要求。至於死傷如此慘重,則應歸因於這場大火一開始,從某點起火到全面陷入火海,住戶未被立即警告,並把握關鍵「醞釀期」,撤離現場。
這次大火讓人想起民國一○六年(二○一七年)造成七十二死的倫敦格蘭菲塔大火。香港與倫敦同為世界最現代化城市,擁有一流基礎建設、最充裕的資源及監管與應變體系。大火慘劇所暴露出的卻是,身為現代人在事後,所難以理解的最基本盲點。
研究顯示,動物驚覺危險,都會善用「警報」來警告其他動物。例如鳥類與靈長類以不同叫聲、海洋哺乳動物用鰭或尾擺動,作為警報。而在早年重視守望相助的年代,也有專人巡更,提醒天乾物燥、小心火燭的防災體系。
當今整套防火基本策略也強調:透過火災風險評估以識別危害,及緊急疏散計畫。其中及時警報迅速疏散人員,是保命關鍵。
長期而言,建築工程的材料與工法,都待以創新思維選用與設計,將人的行為與環境演變趨勢,充分整合在一起。至於短期內亟待建立的,則是一套藉全民參與安全意識重建,以進行落實的警報與應變系統。
但終究,民眾與其期待政府對此有所作為,不如自立自強,務實面對災害威脅。各社區何不立即著手建立一套應急計畫,涵蓋:疏散程序(包括針對會需要幫忙的人),藉以找出可疑危險;分配角色,例如控管緊急應變者;防火與控制措施,以去除堆積易燃物等起火因子;定期檢討並維護警報、灑水等安全系統,並視需要增設自動化系統;人員訓練與維護;以及演練,藉以確保住戶都知道在真實緊急情況下,該如何應變。
另外,可充分利用既有的影像監測系統,針對某局部已經或即將發生的災害,透過社區廣播系統和巡防機制,及早提供警報。
一場無情大火,逾百人就此逝去,除了悼念,更該謹記:悲劇不該再次上演。
台灣弔詭:小確幸中藏有大缺失
2025-12-03 00:00 聯 合報/ 高希均/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
(一)「琳瑯滿目」的福利
在國際上每人所得排名,因衡量標準不一,我們台灣在全球排名可以出現十名至卅名之間。在四小龍中,也會排列第一,超越新加坡、香港、南韓,也會是倒數第四。
不論接受哪一個排名,不爭的事實是:台灣人民已經奇蹟式地,長期享受到了高所得國家中,都難以找到的政府照顧:相對低廉的電價、油價、捷運票價、水費、學費、健保費等;近日每人還可領到一萬元的補助。
出國多年的僑民,回來很容易地辦妥新的國民身分證。四個月後,即使從未付過稅,便可得到外國人都稱讚的健保。他們短期回來,主要的行程,就是充分利用幾乎是免費而又優秀的台灣醫療。
政府對美好的生活安排,還不只這些。縣市政府還有對學童,提供免費午餐;對長者有敬老金;對小孩的照顧,外語的學習,弱勢者的優待等,真是琳瑯滿目。
這種人間幸福,不需要去北歐(民國六十一年(一九七二年)在丹麥教書,全家就享受過),就在身邊的台灣。放眼世界,最貼心的還是台灣,近十年來與其他國家比,居然有極低的整體租稅負擔率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為百分之十四點一。其他國家如南韓(百分之廿三點八)、美國(百分之廿一點六)、德國(百分之廿一),都比我們高。這真使外國人嘖嘖稱奇:稅率低、福利高,台灣人民的幸福,變成一個「現代傳奇」。
即使這樣低的稅率,這樣優厚的補貼,不少利益團體,還是不斷地用「正義」「公平」的大帽子,持續壓住政府,要把白吃「午餐」提升到白吃「盛宴」的規格。只要有選舉,就有機會爭取更多的「白吃」。選舉有輸贏,利益團體則是永遠的贏家。
台灣如果還有大陸觀光客出現,可能還會遇到意想不到的「言論」自由和「行動」自由。抗議、示威、網上發聲、當面罵官員,所有這些不要有勇氣,只要有時間。台灣與一三○多個國家有免簽證的約定,全天候機場進出。退休的人,尤其出國旅遊勤快,其樂融融。幾年前,一位退休的中學老師告訴我她的「三七」退休生活:一周休息七天,一個月七次麻將,一年國內外旅遊七次。
可惜白吃午餐,終究要面對結帳的時刻。帳到底誰來付?結局當然只有一個:政府不斷舉債。民主政治的弊病,是政黨不斷開選舉支票,並且彼此惡性加碼,隨之而來的是公債年年攀升,哪一個民主國家,沒有面臨財政危機?現在以親身經驗對公債講得最嚴重的,就是一度全世界最富裕的美國的總統川普。
(二)另一面是「大缺失」
真實的台灣有很多面向,不少人早已沉痛地指出:媒體上及網路上的資訊,隨處在報導這些本末倒置的現象:
‧ 把「壞」消息當成能熱賣的「好」新聞。
‧ 把做壞事的「惡人」當成「名人」。
‧ 把到處造謠的「騙子」當成「君子」。
‧ 把翻雲覆雨的「政客」當成「英雄」。
‧ 把信口開河的「對答」當成「專家」訪談。
‧ 把違反做人做事原則的「叛徒」當成「好漢」。
這種痛心現象中看到了:報導商業化、新聞娛樂化、評論兩極化、善良邊緣化、正派人物被惡意醜化。
這就是既明顯又隱藏的普遍現象,讓我冠以一個新名詞:
「台灣弔詭」-小確幸中藏有大缺失。
這個使人不想承認的真相及缺失,是經年累月政府、立院、媒體、企業、民眾在討好、私利、短視、偏執的集體行為,與相互虛偽、敷衍、沉默下的共同產物。那麼台灣有志氣、想爭氣的人民該怎麼辦?
這是難解之結。在美國讀書與教書的四十年經驗中,自己一直在思考:戰爭不能解決的,求政治談判;政治不能解決的,換領導;領導不能解決的,只能痛苦地再等下次民意的選擇。
自己的結語是:民國卅九年(一九五○年)代在南港長大的眷村子弟,走過了大半世界,只學會一件事:「一切靠自己。」
(三)一切靠自己
這麼多年來,「政治正確」下,人民被慣壞的白吃午餐心態,早已使國家財政山窮水盡。政府不再立刻勇敢地、大規模地、合理地調升稅率、費率、行政效率及價格,在缺少財力支撐下,任何政見,都變成空頭支票。白吃午餐快要斷炊了,桌上還端得出牛肉嗎?
李光耀曾告訴新加坡人民:「世界決定了新加坡的命運。新加坡毫無選擇,必須改變」。台灣必須改變,要成功地「改變」,政治人物需要先「改變」認罪,千萬不可以再好大喜功,語不驚人死不休:
(1)「政治」語言愈正確;
(2)「國家」方向愈迷失;
(3)「戰爭」可能性愈增加。
這個世界最不可靠的是政府選舉時的承諾,政府高層官員最需要的志氣:就是勇敢大膽地調整「白吃午餐」的決策,理性選民要蜂擁而起勇敢支持。
(四)換一個想法:從「白吃午餐」到「獨立宣言」
換一個想法:從人性的根本改起。那就是考慮我四十年前提出「白吃午餐」的警告。引用當年張作錦總編輯的話:
「民國六十六年(一九七七年)五月廿七日的《聯合報》上,有一篇高希均教授寫的文章,題為『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作為一位主編,那天我接到官方和民間不少稱讚的電話。當時的台灣,正籌畫發展經濟,建設社會,提升教育,各方面都蓄勢待發,正需要一些新思想、新觀念的引領前導,高教授的建言來得正是時候。他告訴同胞大眾,建設國家,不能事事依賴政府,國民也要盡自己的責任。尤不可企望稅賦要少,公用事業價格要低,而社會福利要多。那不切實際,因為羊毛只有出在羊身上」。
美國獨立宣言,發表在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此刻,「高」獨立宣言是以長者身分,獨自宣布:「人人必須尋求自己的經濟獨立」。
沒有一個現代人不嚮往「獨立」-尤其是思想獨立與行為獨立;甚至拋頭顱、灑熱血,就是要爭取獨立的民主體制-自由、人權、法治、正義、公平等。我自己何其幸運在一生中,有四十年的關鍵歲月,生活在自由與開放的美國校園。
今天的台灣人民,已享受到台灣的民主;可惜的是在民主沒有成熟扎根前,就演變成了民粹!且已陷入困境。
「新獨立」宣言是指:做為一個現代人,不要常常依賴政府,不要時時想占政府便宜。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在史丹佛大學演講時,形容民國四十九年(一九六○年)代初期大陸家庭的貧窮。他說:「因為吃,我曾經喪失過自尊;因為吃,我曾經被別人像狗一樣地凌辱;因為吃,我才發憤走上創作之路。」
因此,古今中外「窮」是最可怕的敵人。
這個世界最可靠的是自己的志氣;此刻最需要的志氣:就是拒絕「白吃午餐」-除了低所得及弱勢團體外-大家都需要接受這種必然:排富條款、使用者付費、以及能者多付稅。
政府有太多的施政要推動(如包括購買巨額武器的誘惑);「白吃午餐」絕不是理性的選項。大有為政府要提倡的「新」獨立宣言,就是「經濟獨立」。
在我提出「新」獨立宣言中,排列出人生五階段論:
第一階段:求學階段,自己的功課自己做。
第二階段:踏入社會,自己的工作自己找。
第三階段:建立家庭,自己的幸福自己建。
第四階段:事業奮鬥,自己的舞台自己創。
第五階段:夕陽餘暉,自己的晚年自己顧。
自己正進入第五階段,回顧一生,似乎自己都在努力做到。
清潔隊員電鍋案/ 法律公義外 須存憐憫心
2025-12-03 00:00 聯合報/ 詹德恩/銘傳大學財法系教授(新北市)
北市一名清潔隊員涉將殘值僅剩32元的資收物「電鍋」轉送拾荒婦,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引發輿論。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清潔隊員因熱心,將資源回收的卅二元電鍋轉手贈與拾荒老婦,經法院審理後,昨日上午判刑三月、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法院認為,黃男雖犯職務侵占,但因「自首、全數繳回,行為輕微且價值甚低」,經減刑後,僅科短期自由刑並宣告緩刑,以維持公務員廉潔之最低要求。
本案依貪汙罪嫌起訴時,情節經媒體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社會輿論普遍認為立意良善,卻遭控圖利。最高檢曾為此發文,提醒各檢察機關,偵辦案件時應秉持同理心,作出合法、公正且有溫度的判斷及決定。
當事人在接到判決後,接受記者問及未來工作時,沉默了片刻,語氣輕得幾乎聽不見地說:「就…退休了。」沒有抱怨,聞者卻可感受到他複雜的心情及無法言語的孤單。真能順利退休?恐難如人意;事件未來可能的發展恐怕是,台北市政府人事單位在接獲法院判決後,須依公務員任用法第廿八條規定予以免職。任職辛苦工作逾卅年的清潔隊員,卻因愛心得到國家如此回報,令人不勝唏噓。
本案最後可能使得當事人卅年的勞苦化為灰燼。社會大眾或許對吹哨者戴立紳的故事記憶猶新,戴立紳當年任職於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和多數公務員相同,認為這是一份正當安穩的工作。但在長官要求他作假帳、公費私用後,他受到良心的驅使,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他透過政風室提出有力的證據,使貪汙共犯結構受到司法追訴。法院審理戴立紳案件,認為他不懼壓力勇於檢舉,遂免除他個人的刑責;但在判決確定後,戴立紳卻因為這個「免刑判決」,在民國一○五年(二○一六年)遭新竹縣政府核定「免職」,且「永不任用」。
「法律公義」恐使兩位公務員原本養家的穩定工作化為烏有。檢察官與法官談「依法論法」,或許如判決所載已數度減刑;法官未能判無罪,或許曾有〈瀧岡阡表〉中「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之心境。問題出於何處?猶記得筆者讀博士班時,已故的林山田教授曾於課堂提到,法律若缺少溫度,那麼這個法律是冷血的。我們的法律教育需要培養學生的,除了談構成要件外,在行法律公義時也需要存有憐憫心。
另,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第十二條雖針對小額貪汙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且若符合要件,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但是否應考慮,比照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對當事人再任公職,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豁免?值得深思。
清潔隊員電鍋案/談微罪不舉前 先問罪刑法定何在
2025-12-03 00:00 聯合報/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主任(新北市)
台北市環保局有一名清潔隊員把清運拾獲、價值卅二元的舊電鍋送給拾荒者,被檢察官以「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日前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三月、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引起社會議論。法務部已啟動修法,即未來針對小額貪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刑。只是此等爭議,果真只有「微罪」之問題嗎?
依據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者,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實屬重罪範疇。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五三條之一第一項,檢察官得緩起訴之範圍,僅限於最輕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如此次電鍋案,就算侵占之物的金錢價值甚微,檢察官也無法以緩起訴來終結。復依刑事訴訟法第二五二條第九款,法律有應免除其刑者,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似可為類案解套。
惟依貪汙治罪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後段,必須於犯罪後自首,並因此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才得免除其刑;若在犯罪發覺後自承犯罪,或者不存在共犯之場合,也僅能依據貪汙治罪條例第八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一項,以犯後自白,或不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下,來為減刑或免刑。而因此等處遇,並非僅以免刑為唯一選項,檢察官就無法自為不起訴,只能在起訴後請求法院從輕量刑,甚至為緩刑之判決,以解決「情輕法重」之困境。
故「電鍋案」的第一審判決,就是依據此脈絡而得出之結果,似屬必然。惟這種以有罪為前提的思路,完全忽略罪刑法定之要求。以此案來說,實得先檢討清潔隊員是否為刑法規範的公務員,若不具此身分,就不適用貪汙治罪條例。依據刑法第十條第二項第一款,須為從事公務且有法定職權者,才具有刑法上的公務員身分,定義顯屬嚴格。清潔隊員雖隸屬環保局,但從事的工作並不具上對下的公權力屬性,也無法定職權,並不適格於刑法規範之公務員。惟司法者面對此類案件,未能審視此要件,一律適用貪汙治罪條例之重罪,實嚴重有違刑法第一條「罪刑法定原則」。
問題還不僅於此,因就算認為清潔隊員是刑法規範之公務員,但所謂職務侵占,在主觀上須有為自己或他人獲取不法所有之意圖;一般人丟棄的電鍋毫無經濟價值,未仔細審視此主觀意圖,反而凸顯了認事用法的粗糙。面對電鍋貪瀆案,執法者須重拾罪刑法定初心,才是最該檢討之處,亦實為諷刺。
法務部雖提出強化微罪不舉之相關修正案,卻未檢視貪汙治罪條例之成罪要件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要求,更未全面檢討此條例的重刑處遇是否有違罪刑相當,實為治標不治本。貪汙治罪條例是否該全面廢止,而回歸正常的刑法體制,或該是思考方向。
特別軍購預算 徐國勇幫倒忙
2025-12-03 00:00 聯合報/ 紀情/家庭主婦(台北市)
賴清德總統拋出一點二五兆元軍購特別預算,遭在野黨批評,對此,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竟回擊「總不能上完廁所才去買衛生紙」,遭外界嘲諷引喻失當,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厚植國防實力是必須的,但錢必須花在刀口上」,徐的比喻有點奇怪。
蔣萬安道出全台人民心聲,輕而易舉打趴徐國勇莫名其妙的比喻。眾所皆知,衛生紙確實是生活必需品,隨時也要有備用,但不能耗費過於龐大的開銷,影響其他支出及生活品質,而且要物美價廉又實用,最好不要人家用過的,這不就是蔣萬安所述要「恰到好處」嗎?徐國勇只會耍嘴皮,幫倒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