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6日 星期日

王健壯/大法官寫了一份酷酷酷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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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大法官寫了一份酷酷酷意見書


2021-05-16 02:51  聯合報 /   王健壯(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布農族人王光祿等打獵釋憲案,大法官3月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訂7日下午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大法官黃虹霞(右起)、許宗力、蔡烱燉出席說明。 中央社


大法官意見書雖無固定格式,但如果你在某位大法官意見書中,讀到這樣一段文字「我喜歡星空!我喜歡 Star Trek 影片甚於 Star Wars」,你會作何感想?

寫這段文字的是大法官黃虹霞。她在原住民狩獵的八○三號解釋中,提出了一份部分協同意見書,她雖然贊同多數意見認為限制自製獵槍合憲,但對自製獵槍定義違憲的多數意見,黃虹霞卻認為合憲。

個別大法官對多數意見寫協同或不同意見書,屬大法官應為當為之事,但或許因為黃虹霞是個科普迷,她在八○三號意見書中,竟然一口氣提到科學人雜誌、Discovery、國家地理頻道,以及科普節目「宇宙大探索」、「摩根費理曼之穿越蟲洞」與「宇宙有道理」,更從超新星爆炸談到佛經所說的地水火風形成色身等等,一件原住民狩獵案,卻牽扯出那麼多茫茫宇宙的探祕,不但大開人眼界,大法官中也唯她一人而已。

黃虹霞對原住民狩獵案的立場,與她對同性婚姻案的立場一樣,都比較保守;立場保守不是錯,錯的是保守而不能言之成理。例如她說「卑南族稱,在巡守過程中神自然會賜予獵物或野菜」,這句話讓她得到的結論是「神賜的禮物!非強取,何需用槍?」並進一步質問「原住民合法自製獵槍已有六,二八五枝,仍不敷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狩獵之用嗎?」

這兩段話可議之處有二,其一,神賜的禮物難道會從天上掉下來,原住民祇要在山上痴等,不必去獵去採即可獲得,去獵去採就是強取?其二,原住民狩獵案的釋憲重點,並不在於目前合法擁有的自製獵槍數目有多少,而是這些自製獵槍因為粗製濫造,讓原住民難以進行安全狩獵,黃虹霞顯然問錯重點,重點錯了,論述當然不可能正確。

除了對原住民狩獵以強取方式不以為然外,黃虹霞對釋憲案聲請人之一的最高法院法官也不以為然。最高法院法官在聲請書中主張應與時俱進,准原住民使用現代科技化槍枝狩獵」,但黃虹霞卻像在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中對待聲請釋憲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一樣,又以大法官訓示小法官的語氣反駁「很抱歉,容我以人民身分大聲對最高法院聲請法官說:這樣的看法,我很不以為然」。

同時,她更把最高法院法官應准原住民使用制式獵槍的主張,無限上綱形容成「狩獵不是擁有強大火力之黑道間之火併,也不是正義之師討伐暴政之舉」,「火力強大的現代進步獵槍,連警察配備之手槍都難以抗衡,警察的安全、人民的公共安全、治安,不必顧及嗎?」言下之意好像是原住民一旦擁有制式獵槍,就可能變成危害治安的潛在兇犯,卻忘了政府可以建立層層安全機制去管制原住民對制式獵槍的製造與使用。

黃大法官的意見書雖火氣十足,但她在意見書最後卻寫了很感人的一段話,「請容我把本件意見書獻給陳奇祿先生與張豐緒先生」。陳奇祿是黃虹霞的公公,張豐緒是她丈夫的舅舅,公文書獻給親人,無可厚非,但被她形容為「年輕時喜歡打鳥,後來終生致力保護自然生態」的「酷酷酷獵人」張豐緒,終究不是原住民,以張豐緒為例,而要求「新一代原住民朋友,請不要將自己侷限在爭取使用現代化槍枝及獵殺利用野生動物,這麼小的格局上」,但這樣的要求,套句黃虹霞在意見書中的一句話:「這不會太脫離現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