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3日 星期六

彭金隆/保險「損害填補原則」是什麼?

◆  彭金隆/保險「損害填補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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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金隆/保險「損害填補原則」是什麼?


2024-01-13 05:12  聯合報/ 彭金隆(作者為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商學院副院長)


健保醫療自費項目愈來愈多,讓實支實付健康險受到市場的青睞。但社會隨之而來的批評如誘發醫療損率上升不當獲利等,導致政府決定出手整頓。而改革保單的理由中,損害填補原則Principle of Indemnity)最常被提到,但這個保險最基礎原則,大家真的清楚嗎?

損害填補原則」字義並不難懂,即使不完全理解,要朗朗上口並無困難,但這個歷經幾百年演化的原則,含意深邃且多變,只「望文生義想當然耳」,極可能因誤會而誤判。

保險發展早期跟賭博糾纏難清,直到損害填補概念出世,確立「保險給付以實際損失為限,不可以因保險而獲利」這個原則,才為保險畫出道德高度,與賭博有了清楚的界河。損害填補原則初始因應當年道德觀念而衍生,但這個存在已久道德原則,除名稱未變外,實質內涵早已隨時光遞嬗不同以往

就以最典型損害填補保單火災保險為例,早期西方社會認為投保火災保險,是誘引疏忽與欺詐根源,甚至是對神意不道德的抵抗。直到一六六六年倫敦大火摧毀整座城市,火災保險才開始獲得更多的接納,但根深蒂固道德疑慮,仍然對可能引發的道德風險高度戒備,在當時沒有可靠技術與數據支持下,保險只能轉向道德訴求。即便火險順利開展,但保險持續嚴格奉守這個原則直到廿世紀,堅持理賠必須扣除折舊,不能「以新補舊」。

僵固嚴格的損害填補,在廿世紀中開始發生變化,社會各界開始質疑火險保障不足問題,因為堅持減去折舊的理賠金,根本不足以重建房屋,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美國佛州最高法院裁定不能扣除折舊,直接挑戰這個堅守數百年保險神主牌

損害填補原則倒塌了嗎?當然沒有!只是隨著文化、技術和市場需求改變,而變得更彈性與務實。損害填補原本是源自防範詐欺道德原則,中西社會都一樣;隨時間演進,社會對「道德」的容忍變得更加寬容賭博合法就是明顯例子,這種更大文化包容性,也反映保險損害認定放寬上。此外,廿世紀中期以後保險精算技術突飛猛進,大大降低保險對人性與道德約束的依賴,當保險公司可以掌握資訊與分析工具事前能精準掌握客戶風險損害填補原則自然可以有更寬認定。再者,消費者對保險需求更加多元,也促進損害填補認定放寬,在以前承保「間接損失」根本是天方夜譚,但如費用保險責任保險以及營業中斷保險等,在今天早已是稀鬆平常

一九○四年美國著名保險法學者William Vance 於書中揭示:「保險主要也是唯一的目的就是填補損失,任何將保險用於其他目的之曲解,都將招致錯誤和不道德投機行為」。但到民國四十三年(一九五四年)改版時已經放棄這類道德指控式morality-charged)的文字,也是原則演進縮影

損害填補原則主要因財產保險而生,人身保險如壽險與健康險涉及到人身體,學理上大多認為不受原則的拘束,因為實際很難對損失金額認定。

想想有人開刀出院,撫著隱隱作痛的傷口,想想漫漫復原路,損失真的只是醫療帳單數字嗎?當年美國法官也有類似的困惑吧!

保險賠償的「損害」,是一個隨著時間演進的「合理區間」,而不單是一個冰冷的數字,至少不是醫療收據上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