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 星期日

經濟/從Apple Pay來台 看產業開放政策

.聯合報社論..從希爾斯堡案重審看八仙塵爆究責
.聯合報黑白集.柯郎才盡?
.經濟日報社論.從Apple Pay來台 看產業開放政策




經濟/從Apple Pay來台 看產業開放政策


2016-05-01 02:36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Apple Pay來台引發爭議,行政院長張善政日前定調,若經評估無逃漏稅等負面疑慮,金管會送出評估報告,政院馬上可以處理,不用等520之後。張揆也表示,Apple Pay登台有助帶動本土行動支付浪潮,台灣可因此受惠,況且台灣不是大陸,不應藉由封鎖國際服務,來扶植本土產業。
張揆此說法,以清楚明確的務實作為,展現了過去內閣少有的行動力,相當值得肯定。從政府管理的角度來看,對於創新的科技應用,行政機關若沒有足以服人的理由,確實不宜禁止或封鎖,否則容易形成行政怠惰的藉口,也讓消費者喪失享受創新服務的機會。從產業發展的層面來看,台灣目前在行動支付的應用已落後先進大國甚多,若能引進創新科技,確實有機會讓國人正視金融科技(Fintech)的突飛猛進,並進一步刺激相關產業的開展。
如果仔細檢討台灣在行動支付領域大幅落後的原因,很重要的因素是來自主管機關遲不開放,加上法規制定曠日廢時,讓第三方支付法直至去年才正式上路,落後先進國家十餘年。此外,法規綁手綁腳諸多限制,如今也可看出後作用力。近來第一批申請的業者歐付寶及樂點行動支付,都已決定向金管會申請延期開台,主因除了業者求好心切外,也是因為法規太過嚴格,在支付流程與身分認證上嚴密把關,讓原本希望達到更簡單好用的行動支付,反而變得更複雜麻煩,難以推廣普及。
不僅如此,近來也有多家公司推出P2P網路借貸平台,但立即傳出有人檢舉涉及違法吸金或放高利貸,引起金管會關注,對於社會上這股亟欲創新創業的動能,也是無形障礙。張揆在準備開放Apple Pay前,也應關注行政法規是否合理,否則,明快引進國外技術與服務,本地企業卻無法獲得對等的重視與關愛,對產業發展也是一個大傷害,不可不慎。
同樣面對政府嚴格管制、且影響層面更深遠的IC產業,新舊政府對於不開放中資投資台灣IC業的議題,幾乎可以說已達成共識。但是這個關乎台灣更多企業、更多從業人員的重大議題,也應在此一併拿出來討論。反對者認為開放大陸資金投資IC設計業者,會有國家安全與資訊外洩等疑慮。這當然是政府應該考慮的重點,去年大陸紫光提出收購美光的計畫,但最後被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駁回,主因就是美國國防部因為採購不少美光的記憶體,擔心有國防安全的疑慮。
換句話說,政府當然可以針對申請案件就各層面進行分析考量,但絕對不是全面禁止,連讓業者提出申請都不准。如今台灣只要提到中資來台投資,所有官員全都口徑一致不准,完全沒有思辯討論的空間,任何產業政策最後若都流於意識型態作祟,就相當不可取。
事實上,政府制定各種政策,最重要是基於國際潮流,找出解決產業困境的辦法,最怕昧於現實,不清楚產業的問題核心。大家只要注意近年來國際大廠在大陸的投資動作,就可以發現,如今大陸在半導體業的發展進程,早已非昔日吳下阿蒙。
例如,高通在貴州成立伺服器晶片合資公司,恩智浦(NXP)與北京建廣成立電源管理合資企業,超微將CPU技術授權給天津海光企業,IBM將PowerPC授權給大陸學研機構等,這些都是全球最高端的半導體科技,台灣連這種技術都沒有。
因此,當大陸從世界各國取經,透過與國際一流大廠的結盟合作,快速縮短與先進大國的距離,但台灣卻關起門來,只認為別人很落後,只想來偷技術挖人才,難怪大陸TCL董事長李東生要說,捧著錢想來台灣投資,還要被設很多限制,全世界很多地方可以投資,不一定非來台灣不可。台灣被自己的思維限制,恐怕才是阻止台灣進步的最大障礙。

聯合/柯郎才盡?


2016-05-01 02:36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民意支持度過了死亡交叉之後,柯文哲的百寶箱就彷彿失靈了,再也變不出叫好的把戲。儘管柯市長仍努力推陳出新,但得到的噓聲始終比掌聲多,連自己人都不給面子。
柯文哲最近突發奇想,要求捷運文湖線由四車廂改為六車廂,以紓解人潮。這項構想立刻遭北捷副總打槍說,文湖線採取全自動系統,若要增加車廂,所有號誌系統要全部更新,月台門也要修改,光是建置費就要花掉上百億元。一個點子就值上百億,柯文哲的想法如此高貴,恐怕連他自己也沒想到吧!
此外,柯文哲近日大推U-Car計畫,也遭到外界吐槽。反對的理由是,台北市面積狹小、交通擁擠,紓解之道應該是提供大眾運輸作為替代;否則,若再鼓勵U-car進城,只會塞上加塞。更何況,U-Car的失竊、事故、肇逃等的責任和代價,都要比U-Bike嚴重千百倍;市府在沒有全盤配套前,不宜草率抄襲國外作法胡亂上路。
柯P最新的一招,是要求「機車退出騎樓」及重機「依面積收費」,前者遭民眾指責「打壓機車族」,後者則不免給人「市長連這個都要管」的感覺。機車退出騎樓,原應「因地制宜」,視情況而定;否則,那端是「讓路給行人」,這端又會衍生「搶路當停車場」的問題。至於重機停車,各停車場早就在做,柯文哲硬要指示「依面積收費」,實無高明之處,反顯得管太多、太瑣碎。
柯郎是否才盡,關鍵在大巨蛋,那才是顯露他真本事的戰場。

聯合/從希爾斯堡案重審看八仙塵爆究責


2016-05-01 02:36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八仙樂園塵爆意外,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傷,
活動負責人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四年十月。 聯合報資料照片
八仙塵爆案一審宣判,唯一被告是活動主辦人呂忠吉,判刑四年十月。由於罪責明確,預料塵爆案主體部分很快可走完司法程序;至於先前獲不起訴、發回重新調查的八嫌,恐得相當時日才有結論。事實上,行政疏失也是塵爆案肇因,相關單位的追究卻有氣無力,輕輕帶過。傷亡慘重震驚國際的塵爆案,若竟出現船過水無痕的結局,未免諷刺。
刑事究責及民事求償即便有結果,對死者及在漫漫復健之路掙扎的傷者也完全不成比例;何況,對行政疏失的檢討,幾乎僅聊備一格。八仙塵爆十五死、四六六傷的悲劇,難道輕如鴻毛?
八仙塵爆案宣判當天,英國法院適巧重審情節類似的案件並做出截然不同的判定,形成極強烈的對照。一九八九年希爾斯堡球場足球賽球迷推擠踩踏,造成九十六位年輕人慘死;二十多年前,陪審團認定「意外致死」,警方沒有疏失。然而,根據鍥而不捨的獨立調查發現的新證據,倫敦高等法院三年前翻案重審,陪審團據此做出新判決,認定踩踏事件係因警方容許太多球迷進場,動線規劃又明顯不當,故而「推擠事件因警方疏失而造成」。
重審逆轉判決,英國首相卡麥隆表示是對喪生者「遲來的正義」,認為這樣的裁定可警惕警方檢討大型群眾集會的維安,這是更積極的意義。若踩踏事件未能推翻「群眾恐慌、警方無疏失」的認定,警方將不會認真瞭解恐慌因何發生,以為光憑「不確定性」的護身符即可逃過究責,將使防災網的破洞失去補救機會。
重大集體災害必須深刻檢討,才能淬煉出教訓,進而補強防救災標準作業程序之不足。究責官員、記過懲處並不是目的,重點在汲取教訓。諷刺的是,日、泰、美、中國大陸等國都將八仙塵爆案當成教案研討,台灣作為災難主角卻反而悄悄放下。
發生大型災難,事後卻只偏重民刑事責任追究及受害人理賠問題,卻忽略對前端負責防災設計及執行的行政部門之檢討,原因在於國人未能體認「防災重於救災」的精義。八仙塵爆案如此,前年高雄氣爆案亦如此。高雄氣爆案中,高市府對地下管線管理顯有疏失,消防單位處理外洩氣體遲鈍,迄今有改善嗎?又如,台南震災傷亡慘重的維冠大樓,整個司法過程只關切惡劣建商、建築師的責任,沒人管那張建照怎麼發的?施工管理又何以形同虛設。
塵爆案發生後,交通部修法提高觀光遊樂業責任險額度、違規處分也大幅加重,這是根據行政院專案檢討會議指示辦理;內政部本月起將要求辦大型活動的安全救災演練,這其實也是早就該做的事。至於處理燒燙傷病患送醫作業一團亂的衛福部「緊急醫療應變指揮中心」,迄今有改善嗎?
聯合國防災會議去年提出極有意義的觀念突破:「避免製造、及早察知新形態風險」,八仙案挑戰粉塵作業禁忌而釀災正是代表性案例。生活上有新元素介入,製造新刺激,必然產生新的風險,因此定位防災為「未來學」,必須及早偵知正在升高的風險,一旦跨越臨界,必然引發前所未見的災難,必須靠與時俱進的防救災認知,以及隨時補強防救災SOP的不足,才能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
人性因素難以列入風險的量化評估,這是防救災最難克服的一環。正因為不確定性因素難以掌握,所以政府、業者、乃至個別民眾,對於風險的概念都必須隨時補強更新。關心受害人權益、究責不法之徒,是後端救災的範疇;而要避免新形態災害的發生,則必須關注前端挑戰防災的新元素。
英國逆轉二十餘年前希爾斯堡踩踏事件的判決,除了伸張正義,更在提升大型群眾聚會活動維安作業的意識與規格,立意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