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即時短評】看民進黨濫用社維法 預見反滲透法的危害

◆  【即時短評】教授被查水表 蔡總統做這事也要關3天?
◆  【重磅快評】反滲透法三讀 「綠色恐怖元年」開始
◆  【重磅快評】台大教授被查水表 恰恰說明反滲透法的可怖
◆  【重磅快評】國家機器掌控「事實」 老大哥已經來了!
◆  【即時短評】警方發假新聞 暖警形象弄巧成拙
◆  【即時短評】看民進黨濫用社維法 預見反滲透法的危害

◆  【重磅快評】「引風、增綠、留藍」 城市降溫知易行難






【即時短評】看民進黨濫用社維法 預見反滲透法的危害


2019-12-31 12:06 聯合報  本報記者 李光儀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本報系資料照片/記者杜建重攝影

台大教授蘇宏達因為在臉書批評故宮政策,遭到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罪送辦今年以來,這樣的案子並非特例,舉凡批評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和其他許多部會等,都遭受相同待遇但蘇宏達案子最特別之處,是已經過了法定追溯期,警方仍堅持辦到底,而且蘇宏達指控,要求查辦到底的,就是調查局
社會秩序維護法關於散布謠言罪,放在「妨害安寧罪章」裡,成立要件不僅止「散布謠言」,還必須「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過去多半用來處罰散布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的造謠者。到了民進黨執政這一年多來,在「打假訊息」大旗下,鋪天蓋地,任何批評政府或執政者的言論,都可用該法查辦
雖然民進黨政府有心操弄,負責裁罰的法官並不傻,許多案例都以未達影響公共安寧程度不予裁罰。不過,執法機關尤其是各級警局仍前仆後繼,羅織出一個又一個「造謠犯」。是警察機關小題大作?還是有幕後的黑手在操作?蘇宏達的案子,解了疑惑
既知多數類似案件辦不成,甚至時效期都過了,執法機關還是要辦,目的顯然不再是懲處」,而是恫嚇」。誰需要恫嚇人民?誰怕人民批評?當然就是執政的民進黨高層調查局直接是法務部的下轄機關,近一年來,幾乎把業務範圍放在打假資訊」,從民進黨政府到調查局,「一條鞭打擊言論自由黑手體系,呼之欲出
更直接的說,社會秩序維護法造謠罪從來不是拿來制裁批評公共政策或個別政治人物的,如果個人或公家機關認為批評者所言不實,可以提告誹謗或侮辱公署,拿社維法來辦,就是濫權。民進黨惡搞故宮不能批評?不能用「文化大革命」來形容?當然不是,民進黨政府只是用嚇人的方式,來堵人民的嘴
馬上就要完成立法的反滲透法」,讓所有與兩岸有關的民眾都暴露在被法辦的危險中。民進黨和其支持者辯解說這是多慮,但有了民進黨玩弄社維法打壓異己前例,株連更廣、認定更抽象的反滲透法會怎麼被拿來當成政治武器,一目了然









【重磅快評】反滲透法三讀 「綠色恐怖元年」開始


2019-12-31 15:40 聯合報  主筆室
立法院院會今天進行《反滲透法》草案修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進到議場靜坐抗議。 記者陳柏亨/攝影

民進黨主導下,立法院完成了「反滲透法」的立法。這一年來,民進黨用「抗中保台」為名打造了所謂了「國家安全防護網」,「反滲透法」被民進黨稱為「完成了最後一塊拼圖」。但這個拼圖是什麼不是國家安全從此有了保障,而是宣告綠色恐怖元年正式開始
從一開始,「反滲透法的立法就是一場荒謬劇。王立強烏龍共諜案爆發沒幾天,民進黨就端出草案;法案內容對「滲透來源」定義模糊不清,讓所有與兩岸有關的人都可能觸法,到底哪些樣態合法非法,也沒有清楚說明。這麼重要的法案,蔡英文總統一方面大言不慚說要充分說明,一方面限期年底通過民進黨立院黨團則跳過委員會審查程序,直接逕付二讀。協商過程中,民進黨還自我否定,提出修正動議,根本鬧劇一場。但在程序正義實質正義都無法維持的的情況下,民進黨還是決定強渡關山
依照民進黨提出的草案,所謂的「滲透來源」包山包海,在沒有配套設計的情況下,幾乎所有與大陸有所接觸的官方、民間人士或政治人物,都可能成為「滲透來源」,成為被反滲透法起訴的對象。舉例而言,台商既受大陸官方管理、監督,就符合「滲透來源」的定義。如此一來,台商的任何政治表態、遊說或政治獻金,都將成為「反滲透法」的執法標的。
這樣的情況,可以放到大到所有與對岸人士接觸,或「與接觸者有接觸」、又有政治表態的一般民眾,在所謂「指使、委託」定義不明情況下,都可能因此獲罪。獲罪的刑期,少則一年,多則七年或「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在反滲透法壓境下,人民可以作的選擇不多:一是完全中斷與大陸的任何往來,二是有往來者不作任何政治表態,三是表態者「選邊站」,向民進黨輸誠以求自保。
從黨外時期到民進黨,都把「動員戡亂時期」打造的「白色恐怖」當成國民黨的威權罪狀,但反滲透法的意義是,民進黨讓中華民國進入抗中保台時期」,打造綠色恐怖」;更加諷刺的是,民進黨剛成立時,曾經把廢除國安法當成訴求之一,如今卻以完成國安五法修法」、「制定反滲透法當政績。民進黨在香港「反送中」時,曾對「不違法就不用怕」的說法嗤之以鼻,如今卻用相同的說詞,來談反滲透法這部違反人權的法律。
以「民主進步」為名的執政黨,實在愧對自己的黨名。












【重磅快評】台大教授被查水表 恰恰說明反滲透法的可怖


2019-12-31 16:29 聯合報  主筆室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表示,他因曾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遭到警方約談,警方還透露「向調查局交差」;蘇宏達受訪時批民進黨「埋葬台灣言論自由」。記者陳煜彬/攝影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一年前在《臉書》個人專頁上發短片質疑民進黨政府的故宮政策,結果竟然在一年後檢警聯手查水表」。從蘇宏達揭露的檢警辦案過程以及所依據的法條,何止是侵害言論自由問題而已,更恰恰說明今日基於蔡英文總統意志強渡關山的反滲透法的可怖
蘇宏達遭「查水表」,是因去年11月故宮院長陳其南提出「三階段完成故宫轉型的藍圖」,要將故宮展出的全部內容南移,並成立新的「東方書畫美術館」與「東方工藝美術館」,他因此在《臉書》個人專頁上發短片質疑,「在我看來那根本是民進黨要在民國114年(2025年)之前,完成消滅故宮文化大革命」。
觀諸蘇宏達影片內容,他先是引述新聞,接著再稱「我合理懷疑」,接著才說明其看法與結論,怎麼看都是對於新聞事件的一則「個人評論」。檢警以「見樹不見林」的方式,只抓取其認定並非事實的片段作為判定違法與否依據,試問又與廣撒文字獄網何異
依據蘇宏達所述,檢警是認為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三條第五項,「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這問題就更大了。依據過往法院相關裁定,多認為可能引起一般民眾對於生命、財產恐慌的網路謠言才有裁罰之必要,至於涉及政治人物或政府之PO文多僅涉及外界之觀感而已。而今,質疑故宮搬遷文物以及是否有更名問題,竟然能夠影響公共安寧檢警難道不該給個說法
近來類似蘇宏達的事例不知凡幾,許多綠營人士概以「造謠」稱之,並認為造謠罰錢或關三天天經地義,何況還有法院作最後把關。殊不知問題就在於此,既然今日代表行政權的檢警能以最寬廣的文意去解釋何謂「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難保明日不會以同樣的無限上綱法律邏輯,去解釋涉及反滲透法中的「指示」、「委託」等詞句;並且,就算有法院把關,卻試問你願意隨時被檢警找上門「查水表」或時時跑法院更何況,反滲透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又豈是頂多罰錢或關三天那麼簡單
蘇宏達有著台大教授的光環,至少還有媒體願投注相當的關愛眼神什麼都不是的你我,又豈能不對反滲透法感到驚懼














【重磅快評】國家機器掌控「事實」 老大哥已經來了!


2019-12-31 17:02 聯合報  主筆室
立法院趕在今天完成「反滲透法」三讀,民進黨立委在議場歡呼合照。記者陳柏亨/攝影

民國108年(2019年)最後一天,立法院強行通過蔡總統宣稱民意高度期待反滲透法,反對黨無力抗議,還得聽任綠委抹紅他們唱合國台辦蔡英文表示「這是嚴謹的立法,相信執法機關也會嚴謹執法」,但在台南,早已有民眾因批評立法草率被警方約談
政府大動刀斧,不只為通過反滲透法,也不只對小百姓下手。就在今早,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貼文,揭露他因一年前據實評論故宮政策,最近被調查局下令警方偵辦。蘇自認是因他在外交官蘇啟誠事件抨擊政府,才被查水表。
蘇宏達推論未必正確,但這就是寒蟬效應,他的言論思想自由政府黑手侵犯,令之心生疑懼別說讀書人沒用,台南農民因轉發立委高金素梅有關農業金庫老董搬錢援助新南向政策問政影片,也收到傳票,被控違反農業金融法,最重可判五年徒刑、併科一千萬罰金,同案還有七十人,這群農民嚇得到處陳情
台灣有多民主自由,士農工商動輒採紅線,但總統未經調查就打包票宋楚瑜受她指派,所以見習近平不會觸犯反滲透法;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立法前就點名藍營人士當心被法辦府院黨連司法都不放在眼裡,因為他們已從上游掌控事實詮釋,羅織好容易
自從民進黨蓄養網軍黑幕被揭穿,府院黨低調迴避,更換帶風向的技術。近來關於政策及辯論的事實查核躍居社群平台黑韓焦點,而且有號稱中立組織供應材料但問題是,這些中立組織事實查核也不等於真相,而是帶了政治偏見的比對
就舉兩個例子。一是蔡英文在陸委會主委時期說「一個中國,可能是未來五年十年,甚至更久,兩岸共同共榮的一個體系」,韓國瑜在辯論時問蔡總統是否記得。某查核中心拿出中央社原文比對,指韓問題「與原述不符」,事實上,兩者差別只在韓去除前後重復文字,並未斷章取義。若按這種查核標準,目前所有電視台拿A人說法問B人反應的採訪全都不符事實。
另者是,韓國瑜及提問媒體指蔡政府「沒收公投」,被查核中心以中選會及民進黨說法反駁,被認作「與資料不符」。若一切只准官方說法,不許外界評價,那台灣言論自由不就被這些自居第四權之上、卻未經公正性檢覈不明組織給閹割了
可議的是,這些「事實查核」讓政府網軍一夜從良變成社會天平,以查核數據指韓國瑜信口開河,還能據此向社群平台檢舉對手社團內容不實,檢警與NCC也能輕易引用查核資料偵辦。
近來許多人在臉書或line貼文,只要事涉蔡政府貪腐、總統學歷真偽等爭議,多遇阻擋,某些評論時政自媒體影音社團也被臉書警告下架臉書已公告元旦起台北和新加坡亞太總部設戰情室,加上美國總部24小時配合,全力確保台灣選舉在社群媒體平台上「透明公正」。臉書宣稱首次針對台灣選舉戰情室它不知道台灣也是首次境外勢力如此高調介入選舉
當政府把東廠業務外包民間側翼,從上游控制事實定義,還有不明外力協助過濾,加上司法獨立性嚴重破壞國安法令流刺網般鋪設,「戒嚴時代」不再只是歷史名詞,老大哥真的來了。













【即時短評】警方發假新聞 暖警形象弄巧成拙


2019-12-31 13:41 聯合報  本報記者曾健祐
桃園市八德區警員吳志明自稱曾是中華民國青棒代表隊國手,當年因傷引退抱憾,八德警分局因發好人好事新聞稿,提到這段背景,被人踢爆。圖/吳志明提供
桃園市八德區警員吳志明(右)自稱是中華民國青棒代表隊國手,八德警分局今天表示有誤。圖/八德警分局提供

近年警察獲民眾信賴度節節攀升,大眾對於警察查緝治安、服務鄰里,以致於包山包海的工作內容予以肯定,一般人較陌生的在於,諸如此類「正面新聞」的背後,有賴警方背負績效主動發布的壓力,用力過猛卻疏於查證,執法者反倒成了假新聞的製造者,發布單位必須更嚴肅看待
八德分局為了正面新聞,沒有審慎查證同仁背景就發布,靠著新聞露出被眼尖網友抓包、踢爆,6年前就已發生過,沒想到最近同一假內容又出現。
反觀政府這一年多重申假新聞的禍害性、嚴重性,要求各單位針對假新聞盡速澄清、對外說明,甚至訴諸法律嚴格捍衛形象,但這次執法單位反而成了作亂源頭,何其諷刺
民眾在個人臉書發布文字被當假新聞,迅速被查IP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法院刑事局身為打假的主管單位,要不要對八德分局發布假新聞發動偵查
警方為提升形象,除靠新聞媒體露出,警政署、各地警局、分局靠經營臉書粉絲專頁的「自媒體」也成為常態,但在偵查不公開的緊箍咒下,從過去偵破大案圖文並茂,描述同仁何其英勇幾小時內破案,敏感案件卻事事以偵查不公開帶過
刑案不敢發好人好事新聞拚命洗版雙重標準塑造出一片治安祥和理想狀態。警方提供的新聞,不外乎尋人、扶老攜幼,把為民服務無限放大,新聞上充斥暖警的英雄主義,某些層面警方確實達到形象加分,但又有人多少人在乎其中新聞的真假。
以某單位發布新聞為例,內容描述有視障人士到警局洽公,警衛同仁見地上有凸起障礙主動上前攙扶,還「剛好被路過民眾拍照讚許」,實則卻提供監視器翻拍畫面,以此讚揚同仁展現鐵漢柔情,先不論其行為有無新聞價值,是否有取得當事人同意發新聞都不得而知
警方維護治安、打擊犯罪功不可沒,但為了提升形象不應把好人好事當作取之不盡的資源,為了績效扭曲事實,從本案經驗實該戒慎以對,絕對不是一句「相信自己同仁」就能交代過去。









【即時短評】教授被查水表 蔡總統做這事也要關3天?


2019-12-31 22:21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在臉書批評故宮政策,遭警方查辦,他質疑政府「查水表」封殺言論自由。圖/翻攝自蘇宏達臉書

就在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反滲透法」之際,傳出台大教授蘇宏達日前遭警方到家中「查水表」,原因是他去年11月在臉書批評故宮的政策各人須為自己言論負責,但言論自由更是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近來愈來愈多的事例讓人疑慮,政府動輒以法律威嚇人民,莫非宣告戒嚴幽靈復活了?
蘇宏達的言論,有沒有觸法?除了必須根據事實作法律評價,也不能忽略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否則,機械式地適用法律,人人隨時都有觸法的危險。
大法官早在第509號解釋就揭橥:「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該解釋也確立,除了法定不罰的情況之外,縱使有不能證明為真實的部分,只要不具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就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但自從政府強力打擊「假訊息」以來,許多未達刑法訴究程度的案例,都改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散佈謠言論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猶記前年有立委提案「假新聞,關3天」引發極大爭議,執政黨還急著滅火;如今有爭議的言論都以「謠言」視之,豈不是更巨大的白色恐怖
依蘇宏達的說法,他會發表「誰在消滅我們的故宮?」,有媒體報導作為依據。姑不論其評論或推斷是否誇大,但若連「合理推測」也要成罪或受罰,則蔡英文總統、執政官員及立委等,一再引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談話來預言兩岸可能出現的危機,在未獲得證明之前,若被檢舉「散佈謠言」、「恫嚇人民」,難道也要被依社維法「關3天」?
政府當然有必要消弭謠言,但不該拿社維法「雞毛當令箭」,變成「小刑法」。事實上,行政院定義的「假訊息」問責範圍也僅限於「出於惡意、製造假的、造成危害」,社維法卻對所謂謠言不分故意或過失均予處罰,不但超越「假訊息」的打擊範圍,更導致寒蟬效應,嚴重侵害人權。
民進黨口口聲聲保障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但「官告民」案件數激增,「言論自由」已被重新定義,更別提「百分之百」了。









【即時短評】教授被查水表 蔡總統做這事也要關3天?


2019-12-31 22:21 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在臉書批評故宮政策,遭警方查辦,他質疑政府「查水表」封殺言論自由。圖/翻攝自蘇宏達臉書

就在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反滲透法」之際,傳出台大教授蘇宏達日前遭警方到家中「查水表」,原因是他去年11月在臉書批評故宮的政策。各人須為自己言論負責,但言論自由更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近來愈來愈多的事例讓人疑慮,政府動輒以法律威嚇人民,莫非宣告戒嚴幽靈復活了
蘇宏達的言論,有沒有觸法?除了必須根據事實法律評價,也不能忽略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否則,機械式地適用法律,人人隨時都有觸法的危險
大法官早在第509號解釋就揭橥:「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該解釋也確立,除了法定不罰的情況之外,縱使有不能證明為真實的部分,只要不具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就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但自從政府強力打擊「假訊息」以來,許多未達刑法訴究程度的案例,都改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散佈謠言論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猶記前年有立委提案「假新聞,關3天」引發極大爭議,執政黨還急著滅火;如今有爭議的言論都以「謠言」視之,豈不是更巨大的白色恐怖
依蘇宏達的說法,他會發表誰在消滅我們的故宮?」,有媒體報導作為依據。姑不論其評論或推斷是否誇大,但若連「合理推測」也要成罪或受罰,則蔡英文總統、執政官員及立委等,一再引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談話來預言兩岸可能出現的危機,在未獲得證明之前,若被檢舉「散佈謠言」、「恫嚇人民」,難道也要被依社維法「關3天」?
政府當然有必要消弭謠言,但不該拿社維法「雞毛當令箭」,變成「小刑法」。事實上,行政院定義的「假訊息」問責範圍也僅限於「出於惡意、製造假的、造成危害」,社維法卻對所謂謠言不分故意或過失均予處罰,不但超越「假訊息」的打擊範圍,更導致寒蟬效應,嚴重侵害人權
民進黨口口聲聲「保障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官告民案件數激增,「言論自由已被重新定義,更別提「百分之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