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DNA夜未眠:抉擇與負責
◆ 強制轉型正義是否民主
◆ 南韓執政黨慘敗 給賴總統的警惕
◆ 更名不該從上而下強行決定
◆ 藍堅持兩岸對話 需重建青年信任
◆ 監委惹禍 何干廢監院?
◆ 偵辦監院公務車案 考驗肅貪決心
◆ 審慎管制輔以自律機制,促進融資租賃業與企業共榮
◆ 用腳投票!是誰綁住外送員的雙腳?
◆ 保障勞工權益與併購競爭審查:雙軌權責,一個共同目標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DNA夜未眠:抉擇與負責
2025-06-04 00:00 聯合報/ 張俊哲(作者為台大教授、出版中心主任)
這是一篇探討學習動機的文章。動筆前,我曾請教幾位學養俱佳、工作認真的前輩。不料,他們竟異口同聲地勸我別寫,理由很簡單:寫了沒用,還可能會得罪人。我察覺前輩們的語氣中已無「恨鐵不成鋼」的情緒,倒是充滿了「萬念俱灰」的無力。我之所以提筆,只因「救一個,算一個」。畢竟,這是教育理念最後的馬奇諾防線。
標題中的「DNA 夜未眠」,指的是分子生物學常見的實驗安排。研究生可在下班前設好實驗,讓反應於夜間持續進行。隔天一早,即可接續操作。這種安排既能提早修正實驗,又能使進度維持不墜。我卅年前在台灣學會這套做法,之後在海外待的研究所也見識到同樣的節奏。這已是實驗工作的基本打法,放諸四海皆準。然遺憾的是,雖然我在課堂上一再強調「DNA 夜未眠」的重要性,但真正願意實踐的學生卻愈來愈少。我想,這也是前輩們感嘆的原因之一。
我原以為這種消極態度僅限於生醫農領域,但透過訪談,方得知這個問題已蔓延到其它學門。誠然,專業的養成耗時耗力,且畢業後的報酬未必可觀,年輕人大可悲觀與抱怨。然而,若把悲觀化為怠惰延宕,或將抱怨轉為消極抵制,到頭來傷的還是自己。如果真的覺得選錯領域,應在失望後積極另謀它路;坐以待斃,只會讓自己的前途陷入困局。
不少老師鼓勵學生要「找回初衷」,但大多數的學生無動於衷。也有人提倡「活在當下」,但「當下」如果是壓力與痛苦,學生反而更想逃避,或只是原地踏步。還有些老師天真地呼籲同學們「走出迷惘」,殊不知對缺乏動機與自律的學生而言,這些話只是空洞的慰藉。與其喊口號,倒不如實話實說。其實,在科技發達與迅速變遷的時代,「初衷」本就可適時調整,否則只是自我設限。再者,誰不曾迷惘?誰不正在迷惘?老師們若能向學生坦承自己也常處在迷惘中,可能還會讓學生釋懷些。重要關鍵在於「動態迷惘」與「靜態迷惘」的差別頗大-前者雖心困但行不困,持續在摸索中前進,偶能撥雲見日;後者只會遲滯不前,永遠被困在原點。
因為前輩們的「萬念俱灰」偶有「死灰復燃」的愛心火花,使我悟出了一個道理:若我們讓年輕人自由地去做抉擇,年輕人也應為自己的抉擇,扛起全責。不論選擇「DNA 夜未眠」,或是「DNA 一夜成眠」,同學們都該為自己的工作態度承擔後果,老師與老闆只能道德勸說與決定其去留,以維單位之工作士氣與效率。
本文標題的靈感來自愛情電影《西雅圖夜未眠》。片中男女主角時而猶疑不決,時而錯失機會,最後歷經波折,找到心之所愛。很寶貴的是,他們在迷惘中仍付諸行動。在現實的世界,又何嘗不是如此?值此畢業季,期許同學們仍願在迷惘中認真摸索,為自己的抉擇負責。
強制轉型正義是否民主
2025-06-04 00:00 聯合報/ 夏誠華/中原大學名譽教授(台北市)
隨著民主深化,「轉型正義」逐漸從制度改革擴及歷史記憶與象徵空間的重塑,例如街道、雕像與建築命名。這些措施本意在去除威權遺緒、彰顯公平正義,卻也引發另一項民主核心價值的疑問:國家是否可以強制推動象徵更名?而民主是否容許這種「由上而下」的轉型正義?
以中原大學「中正樓」為例,頗具啟發性。該校創立於民國四十四年(一九五五年),為一群基督徒學者所創,強調誠信與自由精神。民國六十四年(一九七五年)四月,為紀念不久前辭世的故總統蔣中正,時任董事長張靜愚發起興建一座可容納二千餘人的大禮堂,命名為「中正樓」,於民國六十六年(一九七七年)元月興建,迄民國六十七年(一九七八年)五月底落成,為校內第一座大型集會場地。當時蔣中正已離世三年,總統為嚴家淦,此一命名乃校方自主行為,並非威權指令,更非政治宣傳。
多年後,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所列「去除威權象徵」政策下,中原大學將中正樓改名為「智信樓」。這是否合理?是否尊重大學自治與歷史記憶?誠然,去除威權崇拜是民主轉型的重要一環;但若未區分「威權工具」與「歷史紀念」,一概強制更名,恐怕只落得簡化歷史、引發情感斷裂之效。「中正樓」之命名,本質上已不具政治工具性,而是教育機構對一位歷史人物的紀念與延伸,猶如對孫運璿、李國鼎等人的命名。
從國際經驗來看,民主國家處理過去象徵的方式並非一致清除。德國全面禁止納粹符號,但也伴隨深入教育;美國則就南方將領雕像展開社會辯論,並非一律拆除;南非更以「真相與和解」為主軸,強調公民參與與記憶共享。民主的處理方式,關鍵不在「清除」,而在於程序正義與歷史理解。歷史空間本該能容納多元記憶與觀點,尤其在校園場域中,更應透過說明與教育,啟發學生思辨與理解,而非片面刪除符號。若民主淪為單一意識形態主導的「象徵整肅」,其結果反倒可能與威權無異。
象徵性質的轉型正義應審慎行事,可考慮由歷史審議委員會就個案進行評估;對於具歷史意義而非政治宣傳的建物,應保留原名並加註說明,還原脈絡;同時加強歷史教育,引導公民理解歷史的多義性與層次性。民主不應只是現在對過去的裁決,而是共生於對話、理解與尊重之中。
2025-06-03 23:17 聯合報 / 季青 季青漫畫
南韓執政黨慘敗 給賴總統的警惕
2025-06-04 00:00 聯合報/ 劉順達/教(台北市)
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當選南韓總統。歐新社
南韓第廿一屆總統選舉結果出爐,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打敗現任執政黨國民力量黨候選人金文洙,順利當選。李在明在這場提早三年舉行的大選勝選,一點都不意外,自始李在明支持率一直遙遙領先其他候選人,分析其主要原因包括:
首先,讓這次大選得以舉行的元凶是前總統尹錫悅,其兒戲般的戒嚴,立即遭到國會阻止而解除,繼而國會朝野提出彈劾,依法由憲法法院八位大法官審理,全數通過罷免總統,罷免原因是尹錫悅發布戒嚴不合乎憲法規定的內戰等三項條件。因此,民主黨的競選團隊和李在明以「剷除戒嚴和內亂的同夥」為競選主攻口號,並且金文洙和國民力量黨競選團隊成員,全部被綑綁在尹錫悅的「共謀傘」下。
其次,執政黨內部分裂,金文洙雖經黨內激烈初選脫穎而出,但大邱市前市長洪準杓、前國務總理韓惪洙等競爭者,不是落跑國外就是隱居,這次沒有公開出面為金文洙站台拉票,給選民的印象是黨內不團結。相形之下,李在明顯得十足有備而來,金文洙則是「孤苦奮鬥」。金文洙民調落後、無法追上李在明的主要原因,當然是受到尹錫悅的連累,尹錫悅至今不肯低頭向人民道歉。奇怪的是,尹錫悅還將戒嚴理由完全推給中共;尤其,選民對尹錫悅夫人金建希介入選舉事務及收受名牌包等醜聞不大理解,仍須進一步釐清。幾家市民團體已提出告訴,選後金建希恐怕要勤跑檢警和法庭,屆時很可能創下「前總統夫婦二人同吃牢飯」的紀錄。
李在明從上屆大選跌倒後「浴火重生」,選前有擔任京畿道知事時的五件舞弊案子「受審中」,律師出身的李在明技巧的拖延至六月十八日,甚至當選後有可能將火速修憲為「總統以往涉案,在職期間不受法律約束」。金文洙和不少選民質疑「有罪在身」的候選人當選統,將影響國家整體對外形象;然而,一旦民主黨在國會通過此修憲案,法官也無能為力。
台灣不能對南韓總統選舉「隔山觀火」,因為台韓不僅政情類同,且兩岸與兩韓情勢也相似。南韓政黨輪替勢必帶來兩韓關係變化,也會影響東北亞與美中日俄關係。據瞭解,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朝鮮半島項目主席車維德已向李在明暗示,川普有意縮減或撤退駐韓美軍。由於李在明親中、親北朝鮮的外交政策,對美國來說並不尊敬,尤其李在明反對美軍在韓擴增薩德防禦系統基地。
MBC 等三家電視台的出口民調顯示,金文洙除了在大邱、釜山、慶北及慶南等四地領先外,首爾等地「全輸」,執政黨可說是「慘敗」。南韓「政黨輪替」如此之快,讓世界各國眼花撩亂。此次南韓大選的意義重大,在於「總統一人的錯誤選擇」也必須對選民交代清楚。台灣選民對賴總統與民進黨一年來的施政充滿不滿,希望南韓大選結果能給賴總統一個警惕。
藍堅持兩岸對話 需重建青年信任
2025-06-04 00:00 聯合報/ 杜文/大學教師(宜縣礁溪)
國民黨黨中央外觀。本報資料照
民國一○三年(二○一四年)太陽花學運,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導火線,實際上反映的是對黑箱決策與中國崛起的疑慮。這場運動深刻影響了一整個世代,改變了台灣社會看待中國的方式。此後,在許多年輕人眼中,與中國互動容易被誤解為「靠攏對岸」,甚至被認為是背離對民主價值的堅持。
多年來,在民進黨主導下,兩岸交流被貼上「賣台」和「陷入中共統戰伎倆」的標籤。連年輕人喜歡用的「小紅書」,也被認為需要規管。這種氛圍深植人心,即將在台播出的影集「零日攻擊」,以解放軍攻台為想定背景,描繪戰時台灣社會混亂場景,預期將加劇民眾對中國的仇視與疑慮。
然而,台灣無法迴避現實,我們與中國在經貿與產業鏈上的依存仍深,兩岸關係動盪不安,一定傷害台灣經濟與周邊區域穩定。台灣自身的安全防衛絕對重要,但理解現實處境,保留溝通管道同樣不可或缺。
台灣在國防戰略上高度仰賴美國的援助,但美方對台的政策終究服務其全球戰略與利益考量。這可從川普前些日訪問中東三國的巨額交易之行可知,這三國皆非民主國家,美國規避對民主價值的維護,且不顧以色列感受。
因此,台灣不能將自身命運完全交付在美國現實主義的決策前提上。我們應在自立基礎上,維持美中台之間必要的彈性對話空間。
國民黨多年來持續主張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從政黨交流、地方互訪到民間合作,始終主張以務實對等的方式維持溝通與接觸;這不是妥協臣服,而是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的選擇。如今重要的,是要讓年輕世代理解,理性的兩岸互動與台灣自身尊嚴並不衝突,反而是尋求自我保障的一部分。我們既不疑美,也不仇中,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自己的自信與實力。
交流若要回到正軌,誠意必須是雙向的。除了台灣內部需重建理解與信任,也期望對岸停止軍事施壓,以實際行動降低緊張。
國民黨未來若能以更貼近青年的語言,闡明務實穩健的立場,並在安全、經濟與國際戰略之間建立可信的平衡論述,就有機會重建年輕世代的信任。不靠網軍煽動、不陷入情緒綁架,而是靠清晰的兩岸關係路線,與維繫中華民國命脈的決心,才是欲重回執政應有的姿態。
更名不該從上而下強行決定
2025-06-04 00:00 聯合報/ 鍾亮恩/退休教師(高雄市)
內政部推動「中正路」改名,引發地方反彈,。圖為宜蘭縣「中正路」路名標誌。本報資料照片
我是一位熱愛高雄的市民,幾乎每天都會經過中正路。對我來說,中正路不只是一條交通幹道,平坦又筆直,更是我生活中的日常風景,是我定居高雄熟悉的地名;是我在回家的路上、等紅綠燈、看夕陽時,內心自然浮現的地標。
最近政府有意推動全台的「中正路」更名,包括高雄市,我心中有些複雜又無奈。我明白,這項改名政策背後有其歷史背景與「轉型正義」的理想,象徵著社會走出威權的過去,邁向更自由民主的未來。身為民主社會的公民,我尊重也理解這樣的立場。
但我也想說,對我們許多在地人而言,「中正路」這個名字,已不只是某位歷史人物的象徵,它更代表著我們的生活軌跡與城市記憶。它是公車站的名字、是報地址給外地朋友時的參考、是計程車司機最熟悉的街口。高雄有很多路名其實非常清楚好記,例如中正、中山、建國、和平等等,這些名字對我們而言已成地圖上的指南針,更有令其他城市羨慕的路名:一心、二聖、三多、四維、五福、六合、七賢、八德、九如、十全。
衷心希望這樣的更名,不是從上而下強行決定,而是透過與市民充分對話、尊重地方意見的民主過程。是否可以考慮舉辦市民公聽會、問卷或地方公投,尊重市民的參與與選擇?若最後仍要更名,新的路名是否可以更貼近高雄在地文化?
改路名容易,但改變人們對一條路的情感,卻需要時間與尊重。如果改名能讓城市更好,讓人民更有認同感,那我們願意一起努力;但如果只是為了政治象徵,而忽略了我們日常生活的記憶,那麼是否可以再想一想?
監委惹禍 何干廢監院?
2025-06-03 23:48 聯合報/ 林火旺/台大哲學系退休教授(桃園市)
最近監察院高官和監委公器私用行為曝光,廢除監察院的聲浪又此起彼落。但是這樣的論點是開錯了處方,因為高官和監委濫權是人惹的禍,與監察院存廢無關。
如果監察院表現不佳,解決的方式是把它廢掉;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表現好嗎?是不是也要廢掉?理想上,監察院作為公職人員的監督單位,監委人品應該是高風亮節,所以不假公濟私、循私舞弊,是監委最起碼的底線,如果監督公職人員操守者本身操守有問題,難道不是對這個職位最大的羞辱?
從這次事件,我們可以批評總統提名監委時無知人之明,也可以究責這些失格的相關人員,但是這一切都和監察權是否應該獨立行使風馬牛不相及。
想想看,如果我們把監察院廢掉,將監察權交給立法院,我們立委的品德操守會比監委好嗎?如果讓操守令人質疑的立委,本來就慣用預算權威脅公務人員,現在又多了一柄尚方寳劍,豈不變成「官」不聊生?
許多古典自由主義者相信,自由主義的民主即使公民缺乏品德,只要在制度上建立制衡關係,每一個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不顧公共福祉,一組私利將會制衡另一組私利,最後會達成公益。然而實踐的結果並不如預期。
當代學者指出,以程序和制度的機制均衡私利的作法是不足的,某種程度的公民品德和公共精神是必要的。事實上,廿世紀末西方政治哲學最熱的話題是「公民資格」(citizenship),這裡指的不是公民法律資格而是道德資格。以我國為例,年滿廿歲、沒有褫奪公權,在法律上就是合格的公民,然而法律上合格的公民,道德上不一定合格,譬如:對於圾垃掩埋場的場址,只希望「不要在我家後院」的人是「私」民,是道德上不合格的「公」民。
《錢買不到的東西》一書中提到瑞士的例子:民國八十二年(一九九三年)瑞士選定一個中部山區的小村,要做為核廢料貯存場,公投結果百分之五十一的居民表示接受。後來經濟學家又加了一項有利的條件:如果國會提議在你們社區蓋核廢料貯存設施,而且每年提供居民補償金,你贊成嗎?結果支持率不升反降,從百分之五十一降至百分之廿五,為什麼?願接受核廢貯存設施反映的是公共精神,這是公民對社會的責任;而補償金感覺上像賄賂。瑞士公民不是頭殻壞了,而是理解到每個人都受惠於社會,時機合理正當時,就必須盡公民義務。
目前台灣政治領域的問題主要不是制度,而是政治人物的品德,當掌有公權力者心中盤算的都是自己的利益時,再好的制度也無濟於事。以法務部廉政署為例,廉政署成立的目的是反貪和防貪,對象是全國公務人員。我常開玩笑說:如果廉政署的公務人員會貪污怎麼辦?成立「太上廉政署」?如果「太上廉政署」的官員會貪污怎麼辦?成立「太上太上廉政署」嗎?執法者是人,當人品出了問題,再好的法律也無法運作,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這個道理。
期待政治人物有品德似乎有點好高騖遠,但是期待公民普遍覺醒,以公共品德評估政治人物的表現,作為下次投票時的重要依據,在公民意識大幅提高的今日,這似乎不是遙不可及。
總之,監察院的問題不是制度,而是品格低劣者濫竽充數。
偵辦監院公務車案 考驗肅貪決心
2025-06-03 23:48 聯合報/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主任(新北市)
原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因用公務車載狗美容,致請辭下台,後續更有三位監委被爆出亦有濫用公務車之情事。目前北檢雖已立案調查,但是否又會是雷聲大、雨點小?恐又繫於刑法,到底犯了什麼罪。
針對公務員濫用公務車之行為,涉及最嚴重之犯罪,即為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即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侵占公有財物罪。惟因利用公務車來辦私事,其目的不在取得車輛之所有,而在圖一時之便,即省油錢、省司機費用等之便宜,故在我國侵占罪,不包括侵占不法利益下,就無法該當侵占公有財物之重罪。
至於濫用公務車,亦可能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即法定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他人財物罪。惟因此罪亦僅限於詐取財物,而不像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二項亦包括詐欺得利,就無法適用貪汙治罪條例之重罪。故在過往,濫用公務車之刑事究責,就會落入刑法的詐欺罪,尤其是背信罪之處罰。
在公務車濫用之場合,往往具有常習性而非僅是一次性行為,但於司法實務上,則以具有時間、空間的密接性,就被認為是屬接續犯之一罪,致僅以刑法第三四二條第一項,即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背信罪論。而因公務員乃利用職務機會來犯此罪,所以還得依據刑法第一三四條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因此罪的法定刑本就不重,只要行為人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利得,法院也會判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以緩刑為終。
故從以往濫用公務車的刑事究責,多以輕判了事,似較少關注於圖利罪。因依據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五款的公務員圖利罪,亦屬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而此罪在主觀上須明知違背法令、客觀上須圖私人不法利益且有人因此得利,即足以該當。故以監委填報申請使用公務車之場合,在其不可能不知不能私用下,除會涉有刑法第二一三條的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外,亦可因此證明其屬明知違背法令而圖自己之私利,致必落入圖利罪之範疇。若果如此,能否以因惡小而輕輕放下,實就有商榷之餘地,也正考驗訴追機關的肅貪決心與能力。
身為現代御史大夫的監察委員,原應比所有公務員有更高、更嚴格的廉能標準,尤其是針對公務員私用公務車之情況,監察院過去也多有彈劾之例,如今卻發生在自己人身上,實顯得極為諷刺,也讓人再次思考監察院是否有必要存在。只是在監察院屬憲法機關,且修憲的提議權,在立法院必須有委員四分之一提案、四分之三出席及四分之三同意下,要踏出廢除監察院的第一步,實就有相當大的難度。或許趁著此次濫用公務車,無論藍綠白政黨,該是好好檢討與商議監察院存廢之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