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專家之眼】彈劾風暴來襲:憲政失靈,還是政治失序?

◆  【專家之眼】彈劾風暴來襲:憲政失靈,還是政治失序?(初十)
◆  【專家之眼】預算僵局下的突破口:設「綠色通道」拒絕政治情勒







【專家之眼】彈劾風暴來襲:憲政失靈,還是政治失序?

2025-12-29 06:28  聯合報/ 陳清雲/立法院法制局局長
立法院日前以60比51表決通過提議彈劾總統賴清德,並排定公聽會、全院委員會說明、聽證與院會記名表決等一系列時程,最終投票延至明年5月。總統是否赴立院列席說明?說明能否一問一答?如何劃定程序界線才算合憲?每一個選擇都可能引爆新的爭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以60比51表決通過提議彈劾總統賴清德,並排定公聽會、全院委員會說明、聽證與院會記名表決等一系列時程,最終投票延至明年五月。表面看來,這是一場藍綠白的政治對決;但真正值得社會關注的,不在彈劾最後會不會成功,而在於當政治高度對立時,我們是否仍有足以讓衝突回到制度解決憲政緩衝機制

這場風暴的引信,源於行政院長卓榮泰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採取「不副署」。行政部門認為修法牽動財政結構,且可能涉及違憲疑慮,因此拒絕副署;在野則質疑,法律既已三讀通過並完成立法程序,行政若可藉由不副署長期擱置,形同握有實質否決權國會監督也將被架空。

雙方都援引憲法,卻各說各話;真正缺席的,是一個能讓社會信服的「終局裁判」。在這樣的制度真空下,彈劾被推上檯面,不再只是追究法律責任的工具,逐漸成為在野黨用以回應行政權爭議政治反制手段,甚至被視為延續政治對立、凝聚支持者動能的場域。

問題在於,彈劾原本就是高門檻極少啟動非常機制。它的存在,並非為了處理日常政策歧見,而是防止權力失序。也正因成功機率極低,彈劾的象徵意義才顯得格外沉重-當連這樣的制度行動都不被動用,等於默許權力失衡持續擴大

然而,若彈劾被常態化政治施壓工具,甚至刻意拉長程序跨越年度操作國家勢必陷入高度不確定狀態。總統是否會被要求赴立院列席說明?說明能否一問一答?如何劃定程序界線才算合憲?每一個選擇都可能引爆新的爭議,最後受傷的不是任何一個政黨,而是政策推動穩定性與人民對制度信任

更令人不安的,還有另一種逐漸成形慣性作法:法律先公布,隨即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彷彿成了解決政治爭議的萬用解方。表面回到制度實際上卻不斷消耗制度公信力

以停砍公教年金修法為例,年金是否會提早破產,核心仍是財務與精算判斷,屬於政策爭議,而非當然違憲問題。該案是法律案預算案,是否構成憲法第70條所稱「增加支出」,本就高度存疑。若動輒把政策歧見簡化為違憲,憲法只會淪為政治口號

在憲法法庭尚未依法補齊員額之前,相關爭議只會更加棘手。日前僅由五位大法官作成的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已有三位大法官公開質疑其合法性。當裁判本身的程序正當性都站不穩,釋憲自然難以真正止爭。

於是,社會不得不追問:在暫時處分尚未作成前,行政是否仍應依法執行已公布生效的法律?還是可以「公布卻不執行」?這不只是政策立場之爭,而是「依法行政」底線是否正在被悄然挪動

出路其實不難想像。補齊大法官員額,終究是必要之舉,也應是朝野共同責任,而非政治籌碼。提名程序若能參考中選會人事模式,納入在野黨推薦機制,提升立法院同意正當性社會信任,憲法法庭才能真正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在此之前,各權力機關更應自我節制,避免在人事未齊信任不足的情況下,讓釋憲被工具化,淪為政治對抗慣用手段

制度內的監督行動,與人民以和平方式表達意見,本不必彼此對立;但前提在於,權力者必須願意回到制度軌道,尊重程序、累積共識,讓憲政秩序重新獲得社會信任

這場彈劾風暴真正的考題,不是誰比較強硬,而是我們是否還守得住憲政底線。若制度護欄持續受損,人民對制度耐心一旦耗盡,民主將付出難以回復代價,那才是真正值得警惕的徵兆














【專家之眼】預算僵局下的突破口:設「綠色通道」拒絕政治情勒

2025-12-29 06:06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
賴清德總統(右)25日批評在野黨,稱連人民需要的預算,都可用政治理由阻擋,還有什麼資格再談憲政;行政院長卓榮泰(左)拜託立委多多支持,讓中央政府總預算能順利完成。記者季相儒/攝影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深陷泥淖,行政、立法兩院的對峙,使體制運作幾近停滯,也加深社會焦慮與對立;「政治失靈」的沉重代價,正由全體國人共同承受。追根究柢,預算風暴的導火線,並非在野陣營的無端杯葛,而是行政院拒絕依法編列預算-本應最受憲法拘束的行政權,反倒成為撼動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的根源。

這場預算案審查之爭,其核心始終在於「法治」。立法通過、總統公告生效的法律-無論是原住民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價格,抑或警消津貼-若行政院選擇性地忽視,拒絕法律義務落實預算安排,就已不再是單純的政策理念分歧而是行政權立法權的公然挑戰。在野黨主導的立法院,若在此關鍵環節輕易妥協,逕行審議非法預算,是立法權自我否定,法律已淪為空文。

不幸之幸在於台灣跟美國不一樣,並不會因預算僵局而面臨政府關門的危機。根據《預算法》,總預算案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議決,各機關預算之執行,按「馬照跑、舞照跳」原則進行;簡單地說,「該收的稅費照收」、「該發的金錢照發」、「延續中計畫照做」、「必須借的錢照借」,是以政府機關運作得以持續,並不會因預算審議延宕而停擺。

在「馬照跑、舞照跳」原則下,唯有「新增計畫」與「新興資本支出」必須待總預算案完成審議後,方可動支。由於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結構高度僵化,這兩類支出占比微小,實際影響有限。以115年度為例,新增計畫與新興資本支出總額約2,036億元(其中近半、約850億元係由國防部主管),在全年度編列歲出金額3兆350億元中,僅占6.71%。

然而,預算終究是施政計畫具體實現。在野立委若基於法治原則,拒絕審議未依法編列的預算,勢必立刻被貼上「阻礙國家發展」的標籤,承受鋪天蓋地的攻訐抹黑

賴總統與卓揆深諳此道,於是一古腦兒搬出癌症新藥基金、擴大癌症篩檢以及地方災防建設等,具有高度情緒渲染效果的預算項目,刻意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使之轉化為道德壓迫政治籌碼,試圖將預算僵局全部政治成本全數轉嫁於在野黨。

面對來自執政黨的政治情緒勒索,在野黨可以靈活運用《預算法》,築起預算審查的防火牆,建立「綠色通道」,順勢掌握政事推動的主控權。《預算法》第54條第2款第1目之但書明訂,在總預算案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議決時,新增計畫新興資本支出仍可在原編列額度內,經立法院同意後執行。

據此,國民黨與民眾黨可對於總預算中具有高度社會共識、攸關民生的新興計畫,制定優先推動清單,建立「綠色通道」機制。在野黨可以公開宣告:雖然預算因編製違法暫緩審議,但對於如藥物、疫苗、通勤月票與災防建設等新增計畫新興資本支出,基於人民利益考量,先行同意動支。

一旦建立「綠色通道」,執政黨所謂「藍白綁架預算」的指控將不攻自破。當在野黨轉化被動為主動,確保民生計畫優先執行,道德與輿論的攻擊自然失去立足點。

政治不應是此消彼長零和博奕,也不應成為寸草不生焦土對決預算審查更不該淪為政治情緒勒索修羅場在野黨的堅持,是為了維護法治「綠色通道」的提議,則是為了守護民生靈活運用法律規定,在野黨不僅可以突破道德與輿論的困境,更展現了「嚴審預算、民生優先」的雙重高度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