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 星期一

讀家觀點/國民內分敵我 國安傾斜開端

udn 論壇報https://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4/2001525/web/ 

◆  甘為權力「強說愁」 五大法官的憲法盲目症
◆  雪崩式勝利  政治力量已無人能敵 高市長期政權已然成型
◆  讓憲法回到「最低共識」位置
◆  藍提名歹戲拖棚 支持者無奈
◆  讀家觀點/國民內分敵我 國安傾斜開端
◆  日相高市翻盤成功 照見賴總統不願面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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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8 23:42 聯合報 / 波波漫畫 波波漫畫













讀家觀點/國民內分敵我 國安傾斜開端

2026-02-09 00:16  聯合報/ 莊明哲(作者為中國科大副教授)


民眾黨甫遞補就任的不分區立委李貞秀,是首位大陸配偶出身的立法委員。內政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公開表示不提供李貞秀機密或更高級別的官方資訊,並援引國安法相關條文做為政策依據。回應表面上是行政說明,實質上卻揭示更深層的憲政爭議:當政府開始以身分來源、而非個人行為做為治理依據時,悄然將民主國家帶向國安傾斜的道路。

筆者擬以兩個面向提供思考首先是德國基本法帶來的啟發。德國是最警惕國安濫權的民主國家之一,它核心設計是「先預防國家濫權,再談國家安全」。其基本法並非建立在「政府值得信任」的假設上,而是制度性預設「國家權力一旦擴張,必然侵蝕自由」。因此基本法第一條即明文宣告「人之尊嚴不可侵犯」,這不是宣示性條款,而是整部基本法的核心原則;即便戰爭或緊急狀態,也不得因國安而犧牲人民尊嚴。換言之,在德國憲政邏輯中,國安的存在是為了保護公民,而非重新分類公民。

同時,基本法第三條寫道:「任何人不得因性別、出身、種族、語言、籍貫、血統、信仰、宗教或政治觀而受歧視或享特權」。德國憲法法院對此採取極嚴格審查:政府若要限制基本權,必須證明存在具體而迫切的危險,且對象必須是「個人行為」,而非「群體身分」。

更重要的是德國建立了完整比例原則體系,並發展出「核心權利不可侵犯」理論。即便某項國安措施具有適當性必要性,只要觸及人格尊嚴、公民地位、思想自由等核心領域,仍然會遭否決。此外,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提到「立法權應受憲法之限制,行政權司法權應受立法權與法律之限制」;立法、行政、司法等三權分別受制衡拘束,值得省思。

第二個面向是美國在二戰時期所提供的反面警惕。民國卅一年(一九四二年)美國總統羅斯福以行政命令,將約十二萬名日裔居民強制遷移至偏遠的拘禁營,其中三分之二為美國公民;整個過程沒有個別審查,沒有具體犯罪證據,唯一判準是血緣。民國七十七年(一九八八年)美國國會通過法案,正式承認政府行為錯誤,向倖存者公開道歉與賠償。這段歷史提醒我們,一旦國家安全轉化身分治理工具個案審查正當程序便不復存。

今日台灣固然不是戰爭時期,治理結構卻有相似徵象-不是檢驗人的行為,而是針對性標記群體;不在乎司法程序,卻重視行政指引,歷史提醒我們這是國安傾斜的開端。從我國憲政架構來看,如果將擔任公職的陸配列為特殊群體,並以其出身背景限制參政服公職,可能同時牴觸法律平等原則比例原則人民參政權服公職權。實則,只要已具備我國國籍即為完整公民,若因來源背景而被排除,不正是在法律實務上創造「二等公民」?

更深層的問題在於治理邏輯轉變,政府以敵我框架看待內部國民,民主體制即不再是以公民為主體,而是以「潛在威脅」為前提,這種轉變正是德國與美國歷史的啟發。德國答案很清楚,國安不能凌駕人性尊嚴,美國歷史也已否定「群體化治理」國家安全」不能成為削弱平等、侵蝕公民權的萬用理由,否則我們失去的,將不只是部分群體失去權利而已,而是整個憲政秩序的道德基礎 



















甘為權力「強說愁」 五大法官的憲法盲目症

2026-02-09 00:17  聯合報/ 林騰鷂(作者為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憲法法庭日前就全民健康保險法扣費義務作成一一五年憲判字第二號判決,再度引發憲政正當性爭議。由於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三人認為,應依新修正的憲訴法,由至少十人組成評議庭,因而拒絕出席;本號判決最終僅由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五位大法官作成。三位缺席大法官則提出不同意法律意見書,明確質疑憲法法庭組成的合法性

呂太郎大法官卻在協同意見書中反批質疑者是「綑綁憲法運作的緊箍咒」,並主張憲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僅屬過渡性規定,立院已無權再依該條制定法律,以拘束大法官行使憲法解釋權。這表面上高舉憲法,實際上卻是盲目於憲法明文,並進一步否定憲法訴訟法拘束力,憲政風險不言可喻。

事實上這並非呂太郎首次在關鍵時刻,對憲政制度要求採取退縮立場五年多前,立法院行使第六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未經任何實質審查詢問即逕行表決,明顯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程序規定;跨黨派四十一位立委因此聲請釋憲,要求大法官釐清憲政底線。

但當時大法官包括呂太郎在內,卻以立法院會決議屬國會自律事項,尚無明顯牴觸憲法之重大瑕疵為由而不受理該案此一處理方式,與釋字第三四二號、第四九九號所揭示「國會自律並非無限制」的立場並不一致,也被不少法界人士視為對憲政爭議仲裁責任退縮回看呂太郎對憲法第一七五條的詮釋,其問題核心就是否定憲訴法對大法官的拘束力當這種態度接連出現在多號裁判中,就難再以「見解歧異」加以化解,而是涉及「法治國原則」的根本問題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律是由立法院制定、經總統公布,具有一般性、抽象性、反覆適用性的規範法律條例不同,不為特定人或特定事件而設憲訴法正是基於憲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有另定實施程序之必要者,以法律定之」的明文授權而制定,其規範對象是所有憲法法庭的裁判行為。若僅因裁判者自認不宜受拘束,即主張法律已不再適用,動搖的不只是單一條文,而是依法審判制度基礎

憲法是根本大法,而非可隨大法官需要的任意文本。憲法法庭明知程序爭議存在卻仍一再作成裁判,「法治國」的最後防線即非大法官專有;檢察官依法負有對犯罪嫌疑啟動偵查的義務,不因對象身分或政治敏感而有所差別。檢察官是否依法對違憲枉法裁判的大法官偵訴,攸關整個司法體系的權威

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向來教導與實踐法官必須依法律審判的「法治國原則」,今日憲法法庭之運作顯已背離此信念,期待翁前院長能為自己畢生捍衛的價值發出必要提醒。同樣地,身為全國唯一的法律學院士、前大法官王澤鑑院士,對「法治國」的象徵意義,不僅在其學術地位,更在其道德權威。當憲法法庭程序法制遭到嚴重侵蝕、明知程序違法仍要裁判,已非個別政治爭議而是法治危機,王院士亦不應沉默。

綑綁憲法運作的從來不是依法要求遵守程序者,而是那些自以為站在憲法之上,卻早已背離憲法的人。當大法官甘於為權力「為賦新詞強說愁」,司法公信力的流失、司法制度全面解體就是必然,這才是最令人憂心的事。



















讓憲法回到「最低共識」位置

2026-02-09 00:20  聯合報/ 李清潭(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


去年因五名大法官作出高度爭議、甚至被質疑違法的判決,社會上出現了一個過去很少被公開討論的問題:大法官的憲法判決,是否仍然能毫無疑問地拘束所有基層法官

聯合報二月二日報導,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朱姓法官,審理一名父親「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案,聲請釋憲未獲大法官受理。他去年底判決該父親敗訴,理由是針對程序裁定反駁(雖程序裁定本就不具憲法訴訟法第卅八條的對世效力),更直指憲法法庭審查庭的裁定,與「期刊論文讀者投書」一樣沒有拘束力。乍看似乎是很專業的法律問題,其實根本的是憲法權威現在怎麼被大家「相信」與「承接」?

首先,從法律形式來看,憲法當然還在運作,大法官的判決也依然有效。但在實際運作中,一些基層法院開始出現遲疑、保留,甚至形式遵循實質拉開距離現象。本案的朱法官不會只是個別例子,但這並不一定代表法官在「對抗憲法」,而更可能是反映出一個事實:憲法的權威開始需要額外解釋辯護,而不再是理所當然

其次,從憲政社會學的角度而言,這狀態有一個形象的說法,即「權威空洞化」-制度還在,但它作為共同規範承載力正在變弱。這情況為何出現?關鍵背景是近年憲法運作愈來愈「法庭化」,許多重大政治制度爭議,最後都交由憲法法庭高度程序化的方式裁決。這種做法在平時有其效率與穩定性,但當判決本身引發高度爭議時,憲法的權威就會被過度捆綁在「程序是否正確」上;一旦程序或中立性受到質疑,整個制度就缺乏其他方式來承接社會的不安與分歧。

如此趨勢下,憲法法庭更逐漸被期待去「代理」處理各種政治衝突,憲法也從原本象徵社會共識最高規範,變成權力運作的一環。此時再怎麼強調「判決當然要服從」,效果反而可能有限,因為問題早已不只是「服不服從」,而是「信不信得過」,例如本案中專業法院對上憲法法庭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台灣的憲政體制已經崩壞。比較貼切的說法是「我們正處在仍有選擇空間退化階段」。在此階段,如果一味用更強的命令來補救權威,可能維持表面秩序,內部裂縫卻擴大;相反地,若讓憲法回到「最低共識」的位置,減少過度治理式的詮釋,並讓更多司法實踐參與憲法的具體化,反而有機會讓憲法更接近基層

簡單地說,憲法的力量從來不只來自條文或判決,而來自大家願意在日常中照它行事。五名大法官的爭議提醒我們,在一個多元且分歧的社會裡,維持憲政穩定靠的不是把權威喊得更大聲,而是讓憲法成為大家願意共同實踐最低共識

憲法法庭審查庭裁定之所以被視為「沒有拘束力」,並非普通法院失序,而是制度尚未把程序權威轉化為可尊重論證權威,解方不在「強化服從」,而在重建說服


















藍提名歹戲拖棚 支持者無奈

2026-02-09 00:20  聯合報/ 紀情(作者為家庭主婦)


民進黨早就提名立委何欣純參選台中市長,賴總統更多次到台中拉抬士氣,但國民黨的「姐弟之爭」將延至三月底民調。江啟臣表示沒有共識,盧秀燕市長也認為「選戰兵貴神速」,時間太晚了。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宣布解散國會到重新選舉,短短十六天,楊瓊瓔與江啟臣之爭已延燒數個月,且協調顯然無望,雙方早就準備接受民調,何以一拖再拖?拖愈久只會讓雙方更對立,基層更無奈,絕對是錯誤的決定。

新北市也面臨同樣問題,綠營早已由立委蘇巧慧代表出征,藍營不但有李四川劉和然之爭,且要與民眾黨的黃國昌協調或民調,困難度更高。動作慢半拍,只會讓黨更受傷,國民黨應該加緊腳步決定人選,別再歹戲拖棚。




















雪崩式勝利 高市長期政權已然成型

026-02-09 00:00  聯合報/ 陳永峰 台中市(作者為東海大學教授、教師會理事長)
兼任自民黨總裁的日本首相高市早苗8日在東京的中央黨部主持開票。美聯社


台灣人常把日本看成是男性主導的社會,認為日本女性社會地位相對貧弱,這是完美的誤解。其實日本社會注重的是男女二元平衡而非矛盾,例如日本的太陽神就是女神,同時具備男女暴戾與纖細的特質;日本社會最傳統、最核心的力量來自於「雌雄合體」。

做為眼前日本社會中最強的「雌雄合體」象徵,高市早苗交出了名實相符的成績單。高市帶領的自民黨在開票一分鐘後議席即已逼近過半,根據「出口民調」結果,自民黨單獨突破三分之二席次可能性極高。

高市勝在於訴求簡單明瞭、沒心機地講大白話。雖然稱一個已當選十一次眾議員的政治人物「沒心機」可能違反常識,不過日本人看到的高市就是如此。她上任以來,在各大媒體民調支持度一直維持六成上下,這是前任石破茂的倍數,在年輕族群中的民調中更高達七成至九成,這對老牌政黨自民黨而言簡直不可思議。不只具意識形態的右派選民移動到高市這個「自民右黨」,連未必具有意識形態的年輕選民也「理由不明地」轉投給了高市領導的自民黨。

另外,就是自稱中間派的新政黨「中道」(公明黨和立憲民主黨的聯合)全面潰敗,事實上是日本中間偏左勢力全面弱化,象徵日本自二戰後以來的左右論爭終結。高市政權三個月來,沒心機地、直白地,意外提前終結了「日本的戰後」。「直白、沒心機」成為高市的力量;機關算盡的傳統政治人物,不會在國會對著反對黨資深議員(前外務大臣岡田克也)講出「台灣有事可能構成日本的存亡危機」這種話。有心機的話,也不會在合組聯合政權的談判場合,馬上答應日本維新會減少十趴眾議院席次的條件;也不會挑戰財務省,明言降低部分消費稅並擴大政府支出,然後在新年度預算沒通過的狀況下突襲解散國會。贏了,回來通過高市預算;輸了,就讓別人去編預算。

面對複雜多變的國際關係也是如此,短短三個月,與川普一起登上停泊在日本美軍基地的美國航母,像小學生校外教學一般活潑可愛,完全不覺得那是日本敗戰象徵;和韓國總統李在明一起打鼓,像重回大學社團時代,忘記日本右派支持者極度厭惡韓國進步派;跟義大利首相梅洛尼見面,展現關西歐巴桑的無厘頭;見台積電董座魏哲家,也沒讓人感覺到台積電正是高市要強力推動的半導體復興,是日本國策企業 Rapidus(北海道)的最大競爭對手。

經過本次大選,高市早苗在自民黨及日本的政治力量已無人能敵,高市長期政權已成型。民國一一六年(二○二七年)九月的自民黨總裁選舉沒意外的話,高市續任應是無風無雨。再來就是決定高市長期政權能否成真的「鬼門關」,就是民國一一七年(二○二八年)七月的參議院定期改選;若自民黨或聯合政權在參院重新拿回過半多數,甚至右派修憲勢力取得三分之二多數,民國一一九年(二○三○年)的自民黨總裁選舉,料想仍將是高市篤定連任。

也就是說,直到民國一二二年(二○三三年),日本政府可能都是「高市首相」。在「高市長期政權」的前提下思考,我們對於日本的走向,及台灣對日本應該採取的戰略行動就自然清楚了。期待台灣在實務面和日本合作、共同維護雙方的國家利益,告別過去、走向未來。

















日相高市翻盤成功 照見賴總統不願面對的事

2026-02-09 00:00  聯合報/ 吳榮鎭(日本東京)(作者為大學教師)


日本眾議院改選結果出爐,高市早苗首相及自民黨順利贏得大選。早先,賴清德總統沉浸於高市首相的「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台灣輿論甚至有人要求賴總統「比照辦理」,以示民主魄力。然而,這其實混淆了問題本質。賴總統不敢複製高市的政治操作,原因不在膽識,而在他始終不願面對的是國家認同問題。

第一,高市之所以能解散國會,是因為其所處的政治體制有清楚、穩定且不被爭議的前提:日本是一個國家。日本選舉所處理的,是政策方向之爭,而非國家存在之爭。因此,高市訴諸民意,她要自問的是:「在既有日本國家的框架下,是否能夠支持我更強硬的安全與對中政策?」如果她輸了,只是政權輪替;她贏了,正當性自然成立。

第二,反觀賴總統面對的政治結構完全不同。賴依法是「中華民國總統」,然而他在政治論述上卻刻意弱化「中華民國」,轉以「台灣」作為主體,甚至宣稱「沒有台灣就沒有中華民國」,不僅引發高度爭議,也動搖憲政體制基礎。

第三,更關鍵的是,台灣社會至今對三個問題沒有共識:中華民國是否仍是國家主體?台灣是否等同於國名?是否應走向法理台獨?在問題未結案之前,任何重大政治動作,都不只是政策選擇,而是國家路線政治豪賭。因為一旦翻牌,無論輸贏都無法「結案」。若勝選,反對者必然質疑這是特定認同動員的結果,而非對既有憲政體制的再確認;若敗選,則立即被解讀為其國家路線遭否定,政治後果遠超政黨輪替。換言之,賴總統不是在承擔政策風險,而是在逃避國家定位制度風險

第四,高市早苗可以用制度解決政治正當性問題,因為其國家前提已定;賴卻反其道而行,不斷以價值敘事掩蓋制度空缺,讓國家認同問題長期懸空,卻又持續行使高度集中權力。這對民主而言相當危險。因為民主制度的前提,是人民清楚自己在選什麼。當選舉開始被用來模糊國家本身,而非確認政策方向,民主就會變質為動員工具。

第五,高市的勝選對賴而言並非值得仿效的「魄力教材」,而是一面清楚的對照鏡。它提醒台灣社會:問題從來不在於賴總統夠不夠勇敢,而在於他是否願意誠實面對、並清楚說明國家認同這個無法再迴避核心議題。如果賴持續選擇模糊拖延,那麼無論舉行多少次選舉、高喊多少次民主,台灣政治都只會在同一個結構性矛盾反覆內耗

中華民國的民主不怕選擇,但人民有權知道,他們是在選擇政策,還是在被賴總統帶著走向一條誠實說明國家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