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聯合筆記/七天假換重修一例一休?

.「招牌派」最應正視中華民國
.從加泰隆尼亞公投看台獨 乾脆辦場「戰爭公投」
.黨產釋憲 大法官加油!
.聯合筆記/七天假換重修一例一休?
.川習會前暖身 合作大於對抗
.別失最低標價格 又丟有利標品質
.學習歷程真相:大學控制高中  ?






聯合筆記/七天假換重修一例一休?


2017-10-03 02:33 聯合報  許俊偉

勞工團體要求新上任的行政院長賴清德盡速面對一例一休、七天假以及勞保年金等議題。 記者黃義書/攝影



一例一休」修法箭在弦上,勞團近期主打「先還七天假」。勞工被刪除的七天國定假日,會隨著蔡政府擬重修「一例一休」而失而復得?
刪除勞工七天假當初是「一例一休」的配套,如今「一例一休」因部分窒礙難行引發民怨,既有重修考量,蔡政府當初的配套,恐怕也須一併重新檢視。
加上勞團工鬥近來訴求修法前先恢復七天假,還到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已獲超過五千份的連署門檻,依規定政府單位須在期限內正式回應。蔡政府後續面對一例一休修法的同時,恐怕已難迴避七天假議論。
勞動部長林美珠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行政院下周將由政務委員唐鳳針對七天假議題進行研議。
值得關注的是,勞團近來全面「集氣」凝聚共識,打團體戰全力「主攻」七天假議題,工鬥今天還將與產、職業工會舉辦聯合記者會,宣告結合全台各產業勞工,除了發起全台首次產職業工會聯合刊物,也將清楚陳述一例一休離蔡政府原本宣稱的「以價制量」、落實降工時目標愈來愈遠,就應把當初修法一併砍掉的七天假還給勞工。
面對勞方這股合作氣勢,其實已可嗅出勞團已決定在這回重修一例一休的議題上,強打七天假。不難猜測勞方攻略,面對蔡政府顯然已確定修法,心裡有數重修既已不可逆,但至少要回七天假。
問題是,重修一例一休還要再用七天假來交換?當初為了讓資方願意一例一休,已交換過一次刪除勞工七天假,這次重修一例一休,再換一次?
再說,當初會刪除勞工七天假的其中理由,是為讓「見紅就休」的規定可以全國一致,未來若恢復勞工七天假,恐怕會重現軍公教勞國定假日一國兩制的情況。除非軍公教勞全部一起多七天,但軍公教和學生是否該多出七天假,也須一併考量。
台灣勞工長期面臨長工時和低薪資的問題,勞基法修法除應滿足勞資雙方的彈性需求外,也應降低工時和提升薪資,才能達到維持國家競爭力的政策需求。若勞基法修法持續只是淪為喊價式的條件交換,看不到勞動政策的核心目標價值,重修後的一例一休,恐怕未來仍會是顆未爆彈。




「招牌派」最應正視中華民國
沈呂巡 ∕ 前任駐美代表(台北市) / 聯合報
近年來獨派人士在台獨立場受質疑時,往往抬出「中華民國」作擋箭牌,說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國名為「中華民國」。這次新任行政院長在立法院自承台獨立場,其辯解又是同樣論調,但總統府及陸委會事後為之緩頰,則只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要大家(尤其對岸)正視或認清這個事實。
事實上認不清、不正視甚至蔑視這個事實的我們自己人倒也不少,包括在野時謔稱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的執政當局,聞中華民國國歌不起立的資政,指中華民國是「中國廢棄不用的國號」的公職提名人…,但一到台獨論調遭對岸強力反彈、美國出言關切時,中華民國這塊招牌又變成最好用的護身符。但中華民國的內涵,幾乎日日隨著「去中去蔣」漸被掏空,而政府坐視或更助陣,甚至在布展國慶的場合,淡化中華民國的名稱徽號。

我們平常使用台灣名稱時可以百無禁忌,但提到主權國家這麼嚴肅的概念時,又在立法院或國慶這麼正式的場合,則捨中華民國之名外別無選擇,就像一個人的法定姓名。美國前總統柯林頓人人稱他俗名Bill Clinton,但他宣誓就職時是用法定全名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以嚴謹的政治語言,英文裡得說United States、United Kingdom、PRC才是主權國家,而America、Great Britain、China都不夠格如此逕稱。

對中華民國而言,一九四九年的變局只是她可控制領土的縮小,並非國祚的終止或國際人格的消滅(之後還擁有聯合國安理會否決權廿二年)。今天我們只要不自損,也不會到只剩招牌之地。而「招牌派」的主張者不知道要對「這個國家」原來的資產及負債採取什麼樣的態度。

真正認同中華民國的,可以名正言順地主張當年大陸遷台寶物及黃金的所有權,包括故宮文物六十多萬件,大部分不平等條約原件及界圖,黃金近四百萬兩,還有海外財產如雙橡園,及依據台灣關係法,現在仍有效的四十餘件當年中美條約或協定等。若有負債,如政府在大陸時所發行的外幣黃金債券等,只須引用現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三條,在「國家統一前」,都可以「不予處理」。但「招牌派」若只要中華民國的招牌,又致力去「中」,那是不是乾脆把上述資產及對美條約權益都讓給對岸呢?如果還要自留,如何主張,又與中華民國派何異?

事實上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九以後最大的無形資產之一,就是大陸來台菁英與本地人士共同打造出來的台灣發展經驗。這些無法也不應該作「有台無中」的二分法而將之去中,若將「中」排除,也等於是去尹仲容、去孫運璿、去李國鼎、去葉公超(主持簽訂中美防禦條約與中日和約的外長,其典範正為今日所需)…。但就賴院長的發言,是否也可以看出,「中華民國」不論只作為一塊招牌或是安身立命的基石,已然成為台灣二千三百萬人的政治最大公約數,不但值得我們正視,更值得我們珍視。


 
從加泰隆尼亞公投看台獨 乾脆辦場「戰爭公投」
張博智 ∕ 備役上校(高雄市) / 聯合報
看媒體報導加泰隆尼亞舉行獨立公投之際,警察執行公權力的狠勁,顯見西班牙政府強硬否決公投的意志。加泰隆尼亞面積三萬二千餘平方公里,和台灣差不多大小,但人口僅七百五十幾萬人。不過,她卻是西班牙最繁榮的地區,西班牙豈能讓這塊沃土旁落?
加泰隆尼亞有自己的語言文化,早已為自治區,但他們不斷推動公投爭取獨立。此次公投前,一般預料大多數人民會投票贊成。因此西班牙更堅決阻擋,兩方堅持,衝突相對。

其實絕大多數獨立運動都是以流血為代價,但流血不保證成功。看加泰隆尼亞,想想台灣獨立運動,就顯得荒謬。

台灣獨立發展又能和大陸及世界各國和平相處,誰不歡迎,問題是能獨?敢獨嗎?中共的反制會像西班牙這樣「溫和」嗎?敢獨立就要有犧牲的決心,但誰願意拋頭顱灑熱血?當兵吃點苦都不想了,還會找死嗎?

老報人張作錦寫過:「過去十多年來,政客們為了擴張和鞏固自己的權力,不斷挑弄、激化兩岸關係,以從中取利,卻還厚顏說是為了台灣人民的前途。中共若貿然動武固應譴責,但政客騙台灣人民上戰場更是其心可誅。」

上戰場?誰上?恐怕一有風吹草動,有能力的人早就落跑了,至於留下的人,誰會為無端惹禍端的台獨而戰?獨立,成了愛台灣的神主牌。其實,愛之適足以害之,這樣愛台灣只會害台灣。

台獨不可行,但喊口號震天價響,甚至連行政院長也在國會殿堂公然坦承是「主張台獨的政治工作者」。既然這樣,那就學學加泰隆尼亞舉行獨立公投吧;若不敢舉行獨立公投,何不舉行「戰爭公投」呢?誠如張作錦所言:「看有多少人願意打本來可以不打的仗?」


 
學習歷程真相:大學控制高中  ?
董馨梅 ∕ 高中教師(新北市) / 聯合報
自一一一學年度起適用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將有三項重要變革: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時間延後至四至六月初進行、分科測驗(包括數甲、物理等七考科)改為級分制,以及建置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本文試探討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的意涵及其影響。
根據教育部對學生學習歷程的規畫目的,在於希望大學能重視學生適性學習的成果,可引導學生按照自己的節奏、速度、興趣、生涯規畫持續努力。因此,教育部建立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以確保學生各項學習成果資料的可信度。而學習歷程資料庫包括六項目:基本資料、修課紀錄、自傳、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以及大學要求之其他資料。

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庫看似期待提醒高中師生,在三年的學習過程中逐步完成備審資料,實則告訴我們高中教育界一個真相,即「大學控制高中」。

每年申請入學展開時,總見大學教授抨擊高中生的備審資料「華而不實」、「內容相似」、「疑似槍手所做」等,導致大學在面試時無法區辨資料真偽;於是教育部便強硬規定高中生的備審資料必須分散在三年完成,且必須按照規定時程上傳至資料庫後,才可在申請入學時使用;且為了節省大學教授審核資料的時間,甚至有「八百字」、「三張」等的規定。請問,這一套規訓,能使高中生適性發展?抑或是窄化高中生的發展?

在高中教育現場,老師們透過不同教材的教學,啟迪學生對於未來更高深學識的想望,執行面當然透過許多實作課程、交互討論與書面報告等方式,帶領學生透過思辨之後落實所學,銘記在學生經驗中。學生是否適合大學入學條件,不該受限於制式化的資料庫格式、字數、檔案份數,筆者更期待,在我們高中端「適性」教學後,大學接續「揚才」教育下一棒。


 
別失最低標價格 又丟有利標品質
王忠宗 ∕ 東吳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台/聯合報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昨天討論政府採購法修正案,包括以解除最有利標的限制條件為興利措施。其實採購法歷經五次修正,各界批評聲音仍不斷。主因是每次修正多屬執行層次的處理,未能針對結構性、對等性與專業性三個關鍵問題,做徹底改善!
一、結構性問題:採購法實施對象涵蓋所有採購標的,包括財物、勞務及工程。三類性質差異甚大,各類項目更是成千上萬種,但適用相同採購條款,以致窒礙難行。我國採購法結構性修正,就是要仿效歐盟採購法,將單一採購法剖分為財物、工程及勞務三個政府採購指令。另亦有公民營的水利、能源、運輸及電信等公用事業政府採購指令。如此才能解決採購標的的適法性,不必再削足適履。

二、對等問題:採購是交易行為,照說買賣雙方應該平等互惠,但政府採購的賣方(民營企業)卻懾於官威,總是扮演忍氣吞聲的輸家角色。譬如決標後依照政府機關提供的「合約範本」簽訂,沒有任何修改空間。合約條款都是以保護政府機關為前提,企業的許多主張與權益根本無從落實與保障。企業履約時懲處規定林林總總,績優廠商卻未獲得合理的優惠待遇或表揚。又如許多BOT案失敗,政府機關未把得標廠商當作夥伴看待也是主因。

三、人員問題:各國政府採購法都是依循世界貿易組織的政府採購協定規範而來,大同小異。因此,如果「法」問題不大,那就是「人」的問題。雖然當前政府採購人員必須接受七十小時的專業訓練與考試,但考訓內容與方式十之八九仍在法條文字的解釋與運用。

實際上,懂「法」的人不一定懂「採購法」,懂「採購法」的人不一定懂「採購」。採購是商業活動,不是懂條文就可以買到適當的品質、價格、數量及交期的標的,所以政府採購人員除依法行政外,更應加強採購實務的知識與運作。

過去「最低標」所以廣為採用,主要就是簡單,只要比誰的價錢最低就可以,但忽略了報價廠商的分類與分級,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及低價搶標的「豆腐渣工程」。現在主管機關力推「最有利標」,評選供應商的因素又多了技術、品質、功能、管理、商業條款、過去履約績效、財務計畫等項目及細目。採購人員及評選委員是否具備足夠的時間與專業能力?不要失去最低標的價格優點,卻沒能獲得最有利標的優良品質,那就雙重損失了!




川習會前暖身 合作大於對抗
戴振良 ∕ 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新北市/聯合報
美國國務卿提勒森九月卅日抵達北京,為川習會暖身,並特別聚焦川習會、朝鮮半島局勢及中美貿易逆差三大議題進行討論。十一月川普訪問中國,將影響美中關係、區域安全與經貿往來。
就美中關係結構而言,自冷戰、後冷戰與後九一一時代以來,美中兩國身分建構在「合作」與「對抗」之間並存。若美中合作,形成康德文化的朋友角色結構,則衝突機率較低;相較的,若美中對抗,也就形成霍布斯文化的敵對者角色結構,則衝突機率最高。因此,可預判合作大於對抗成為美中關係的重要戰略考量。

就區域安全穩定而言,東北亞問題是川習會必須討論的議題。最近北韓似乎肆無忌憚的不斷製造麻煩,中國深感困擾之餘,北京似乎有意調整其政策,從宣布限制石油出口,並禁止進口北韓紡織品十一天後,又在提勒森到訪前下令所有在中國營運的北韓公司,必須在一二○天內關閉。顯見中美兩國在共管朝鮮半島方面的作為已逐漸成形。

就經貿互動而言,中美元首今年四月在美國佛州海湖莊園會晤前一周,川普簽署行政命令,要求九十天內,檢討長期對美國有貨品貿易順差的十六個貿易夥伴。而中國是美國最大的逆差國,六成貿易逆差都是來自中國,二○一六年中美貿易逆差達到三千一百億美元。川習會後,習近平同意新的貿易談判百日計畫,提振美國出口,減少對中國的貿易逆差。

但是八月以來,中美貿易波瀾又起。八月一日美國指責中國實施貿易壁壘,通過低成本貸款、能源補貼、退稅等非公平貿易方式促進出口。八月十四日,川普依《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第三○一條,簽署行政命令,授權美國貿易代表署審查「中國貿易行為」,包括中國脅持廣大市場,要求外商在技術移轉等智慧財產權給予強制授權。美中貿易關係轉趨緊張。

不過,中美目前正開展一些面向未來的經貿合作。而在海湖莊園提出的四大機制中的社會和人文對話正在進行,執法和網絡安全對話也在積極籌備中。兩國能否進一步增強互信,實現經貿上的互利合作,中美貿易逆差平衡,是值得觀察的。


 
黨產釋憲 大法官加油!
董保城 ∕ 東吳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 聯合報
黨產會追徵國民黨不當黨產,行政強制執行鬧得沸沸揚揚,行政執行署更曾烏龍查扣國民黨立院黨團之合法帳戶,這其中涉及的轉型正義議題,讓國人霧裡看花。

當社會走向自由化和民主化的過渡時期,符合實質法治國之轉型正義,時間上一定是在獨裁或威權體制結束後,新民主體制建立未穩之際,其目的不在張揚勝者為王,而單純為了鞏固新的民主體制,避免重蹈覆轍。

聯合國推動轉型正義,強調四大元素:促進真相、正義、賠償與保證不再發生。轉型正義固然是落實實質正義的一種措施,其首要關鍵在於發現真相,否則無從區分當時合法及非法,也就不能做差別性對待。學者陳芳明指出:「現階段有關轉型正義的討論,並未優先釐清歷史真相,就急性地追究過去威權時代之政治責任……轉型正義建立的目的並非只是譴責或懲罰過去的歷史,還更進一步尋求社會內部的和解;不僅如此,執政者必須為自己找到建立正義的據點,使轉型正義成為全民共識。」

蔡總統亦曾稱:「國家必須在還原歷史、找出真相後,才能告訴所有人過去就讓它過去。」然而,國內在真相尚未釐清前,就急迫清算政黨及附隨組織,背離轉型正義應有步驟。吾人須體認轉型正義各元素間緊密的交集關係,才不會演變成「轉型不義」:唯有真相才能有真正的正義,唯有正義才有真正的和解。

黨產條例採用一九九○年東德政黨暨政治團體法處理東德黨產之立法模式,但誠如司法院長許宗力二○○二年時表示:「東德模式只是一個參考,未必能移植到台灣來。我們和東德還有不一樣的地方,東德共產黨在形式上已經消滅,至少其政治實力業已減弱。中國國民黨雖然已經由威權政黨轉變成一個正常的政黨,但是國內在政治上有無實力處理國民黨的黨產問題,可能還有變數。」

東德是基於人民意願「由下而上」之草根民主,先訂定政黨法,並在政黨法內另以專門條文處理黨產問題;但我國卻是因政黨輪替後的執政黨以勝利者之姿「由上而下」,在沒有政黨法下追討黨產,這是本末倒置的。

因為政黨不可能沒有財產,在沒有政黨法去促進政黨公平競爭之狀況下,為了選舉等目的,我國歷任總統、政治人物莫不以成立基金會為時尚,而財團法人性質的基金會僅受民法七條條文低度規範,故有白手套、小金庫等譏評。毋寧妥速通過政黨法、財團法人法等真正促進民主政治之法案,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黨產會立案調查國民黨及婦聯會、救國團、中影公司等,無論這些個案未來結果如何,最根本的問題還是要回歸黨產條例本身是否違憲,此先決問題亟待釐清。

監察院早於一○六年三月提出黨產條例釋憲聲請,大法官莫再觀望;尤其黨產條例涉及政黨公平競爭與政治安定、社會正義,更因嚴重溯及既往危及人民結社權、財產權等,大法官們更應導正憲政亂象,避免憲法價值瀕於破毀,社會才能和解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