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0日 星期一

【專家之眼】財劃修法不能玩「一二三木頭人」

◆  【專家之眼】逐一評許慶雄「立法院已經是神經院」一文
◆  【專家之眼】財劃修法不能玩「一二三木頭人」








【專家之眼】財劃修法不能玩「一二三木頭人」


2024-06-10 07:00  聯合報/ 陳國樑/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的推動,上周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有了進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的推動,上周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有了進展。在財政部長偕同賦稅與國庫兩署署長、全國各地奔赴而來的22位地方政府代表以及財政、法律與公共行政學者專家齊聚一堂下,召開了共17件修正案的第1次初步審查會議與第1次公聽會。在會議中,民眾黨立委張啓楷發言道:「四分之一個世紀以來,現在是最接近財劃法修正的時刻!」所言甚是。

筆者忝居財政專業,倡議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權不遺餘力,但此時此刻竟有「近鄉情怯」般的悵然。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為財政根本大法,彌綸區宇、經緯萬端,若只在1次審查會與1次公聽會後隨即進行逐條審查,並預計於本周「送出」委員會進入院會二讀,恐有過於躁進的疑慮。

檢視目前各版本提案並彙整各方意見,主要「共識」有以下四點

一、健全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有絕對、根本的必要性。
二、財劃法應該修正,目前適值選舉周期循環的空檔,是修法的好時機。
三、在中央集錢集權現況下,修法必須保障地方政府既有財源。
四、中央應釋出錢與權予地方,以改善財政收支劃分垂直失衡的情形。

在另一方面,主要的「歧見」有二
一、中央應釋出多少錢與權。
二、中央所釋出的財源,應如何在各地方政府間進行分配。

總觀所有修法版本,共同盲點在於-未能一併討論收支與事權的劃分。根據我國憲法,中央與地方分權而治有關不同層級政府收支劃分,依財劃法規定對於各級政府行政事權的劃分,則有地方制度法為進一步之規範當下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的失靈,主要原因在於:二十五年來,財劃法並未因應地制法的修正而改弦更張

以人體的兩手作為譬喻,可以將財劃法比喻為「管帳的手」,而地制法則是「做事的手」。若兩隻手不能合作,甚至交互拖累,何能成事?或者說,財劃法與地制法應該像是「探戈」共舞,而不是「一二三,木頭人」的遊戲。過往地制法修正時,「一二三,財劃法」;而今財劃法修正,卻「一二三,地制法」,是重蹈收支劃分失靈的覆轍。

落實財政自主,必須認真嚴肅檢討地方自治事項,徹底釐清事權,將目前諸多經費由中央負擔者,回歸地方政府自理。遺憾的是,17件修正案,全然偏重中央錢與權的下放,欠缺地方課責的討論,正當性尚有不足

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權,是責任政治分權化賦予了地方政府更多的權力與財源,必須與增加的責任與義務對等。在錢權與課責不相對稱的情形下,驟然下放大量財政資源,不僅無法增進整體經濟的效率、無助於彌平財政城鄉差異,還將造成新的隱憂。

例如,112年度,地方獲配統籌分配稅款金額合共4,099億元。根據財政部提供、按國民黨黨團版本試算結果,修法將使統籌分配稅款金額合共高達9,876億元;增加了5,777億元、整體增幅為141%

在六都試算結果,就增幅來看,新北市是最大的贏家,增幅為130.3%(現制金額為475億元、增加619億元);台北市雖然增幅最小,也高達61.7%(現制金額為612億元,增加377億元)。

在16縣市試算結果,連江縣為最大的贏家,增幅為834.6%(現制金額為6億元,增加54億元);其次為宜蘭,增幅為430.5%(現制金額為54億元,增加233億元);新竹市雖然增幅最小,也高達154%(現制金額為71億元,增加109億元)。

經由以上數據可知,財劃修法對於財政資源的垂直分配(中央與地方之間)與水平分配(地方政府之間)影響至鉅;除將排擠中央財源外,也將使地方政府財政量能重新洗牌。因此,收支的劃分與事權的劃分,必須要有完善全盤的配套。

綜之,財劃法的修正勢在必行;不可因為似有衝突的歧見,推翻已然確立的共識,也不能因為可能衍生而出的新問題,而躊躇不前。然「欲速,則不達」,謹此呼籲財政部公布所有版本試算結果,並進行影響評估分析懇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開更多的審查會與公聽會,汲取各方意見,後續諮議應尊重專業。更重要的是,行政院應盡快提出收支與事權劃分一併考慮的修法版本,一轂統輻,以作為後續討論依據。















【專家之眼】逐一評許慶雄「立法院已經是神經院」一文


2024-06-10 07:30  聯合報/ 劉明德/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政治學博士
國會改革法案引發朝野爭議。(本報資料照片)


日前,許慶雄老師在他的「許慶雄の憲法私塾」裡,發表「立法院已經是神經院」大作,小弟不自量力,就其觀點就教於諸良知,以啟民智。

1、許慶雄老師的標題是「立法院已經是神經院」,這種論斷,難道不是在侮辱台灣人?因為立法委員是由台灣人選出來的,如果立法院是神經院,那就意味著台灣人也是精神病患,能這樣侮辱台灣人嗎?

2、許老師說:「台灣各界人士把立法院當作是國會,才會誤導立法委員自以為是國會議員」。如果「各界人士」都把立法院當作是國會,唯獨許老師不把立法院當國會,所以是眾人皆醉,許老師獨醒,是這個意思嗎?

3、許老師說:立法院「妄想擴權」。究竟國會改革法是擴權還是拿回應有的權力?立法院本來就該有國會調查權,否則如何保障民權,而這個權力不但是英、美、德、日、法等先進國家的國會基本配備,更是我國憲法釋字585號所肯認,說擴權,難道不是毀謗?

4、許老師說:「事實上,立法院並沒有一般民主國家國會應該擁有的權限」,按照他的邏輯,如果台灣的立法院沒有一般民主國家國會應有的權限,那麼,這些又該由誰來享有?是司法院?是監察院?是考試院?這不是荒謬絕倫?

5、許老師說:「立法院主要權限就是立法所以才命名為立法院,請立法委員專心立法」,這種說法一樣荒謬。首先,「立法院的主要權限就是立法」,依此,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有何「神經」可言?立法委員不正「專心立法」嗎?此外,立法院的權限「主要」就是立法嗎?憲法都讀到哪裡去了?預算審查不是主要的嗎?人事同意權也不是主要的嗎?如果不是主要的,那就不用審查預算,不是嗎?

如果立法院沒有「人事同意權」,而是完全由總統一人任命行政、司法、考試、監察四院院長、副院長以及央行總裁等重大人事,一旦如此,台灣就變成了比獨裁國家還獨裁的國家了,連獨裁國家的人事任命都還要經過國會同意呢!

至於立法院該有的彈劾權,更因為總統綁架了監察院,導致監察院成為歷來民進黨主張廢除的對象。民國一O五年(2016年)之後,民進黨全面執政包含在立院占過半席次)8年,為何反而不廢掉蛀蟲兼肥貓監察院呢?難道不是為了豢養看門狗

6、許老師指責的金門、馬祖「票票不等值」一萬票就選出一名立法委員,不公平。按照他的邏輯,孤懸海外的美國夏威夷人口只有142萬,加州人口3,800萬,都只選出2名參議員,一樣是票票不等值,所以,不只台灣錯了,美國也錯了?書都讀到哪裡去?就像我們的手指頭,能夠因有長有短,就把五隻手指頭切齊?這不是不知輕重嗎?

7、許老師同樣指責「原住民部分,只要一萬票左右就當選」,難道許老師的意思是要取消或減少原住民席次?只因為「一萬票」就能當選?如果真要取消或減少原住民席次,難道這麼做會是正義的嗎?原住民的聲音難道是由漢人或原住民中的多數族裔來代表少數族裔?一樣是不知輕重。

8、許老師說:「立法院要換招牌成為監察院,可以擁有國會調查權,還及於包括一般人民及公司,任意侵犯人權。」由此看來,許老師對於西方國家具有國會調查權一事很不滿意,也不同意。許老師的言下之意,監察院才是國會,而立法院不是國會,所以,監察院才有國會調查權,而立法院沒有資格擁有。這不是失去理性了嗎?

誰才是國會?難道人民選出來的立法院竟然不是國會,而由總統提名的監察院反而是國會?國不國會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誰是由人民直接選出來的,依此,答案不就很明確了嗎?許老師說:立法院「擁有國會調查權,還及於包括一般人民及公司」,就會「任意侵犯人權」,請問,前後有因果關係嗎?按照許老師的邏輯,歐美先進國家的國會全部因為有了國會調查權,就「任意侵犯人權」,有這種事?要騙誰呢?

9、許老師說:「立法院要換招牌成為司法院,可以擁有審判權,判定公務人員與人民,是否藐視立法委員,強迫全民必需服從其威權統治」,此說難道不是對國會改革法的抹黑嗎?如果國會沒有調查權,如何保障民權呢?難道任由行政部門為非作歹?愛理不理?至於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的人民與企業,也不能請來問一問?這樣子的國會還能代表人民嗎?

10、許老師說:「立法院要換招牌超越國民大會,任意要求總統接受質詢監督,使人民選出的總統無法掌控政權,總統只能管理清掃總統府周圍的水溝」,許老師這種說法不是很幼稚嗎?國會一旦有了調查權,總統就只能管理水溝,有這種事?國會要求總統接受質詢監督,就這樣子而已,就能得出「人民選出的總統無法掌控政權」,立法院就變成了「超級國民大會」,有這種事?許老師,您不要嚇唬人好不好?我的膽子很小,會被您嚇破膽的!

11、許老師說:「立法院要換招牌成為行政院,可以為自己的選區編列預算兩兆,不但侵害行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還可以要全民繳稅負擔。」這種說法,更是顯示自己的無知。

許老師難道不知道我們現在所實施的憲法,事實上是一部帝制憲法,總統就是皇帝,所有權力來自於總統行政、司法、監察、考試高層的任命全取決於總統一人,如果這時候,執政黨還掌握立院多數,就例如上屆立法院,難道蔡英文不點頭,游錫堃、蔡其昌當得了院長、副院長?),而立法院從立憲以來,淪為橡皮圖章,何曾受到一點點的節制?行之於台灣的三權分立或是五權分立,不過是形式而已,難道這一點,教憲法的許老師一點都不知道,還是選擇性失憶

12、許老師說:「立法院與立法委員可以無視民主原理、人權保障與憲法規範,任意制定自我擴張權力的法律!」話是對了,不過對象的指涉錯了。看一看游錫堃在當立院院長的時候怎麼說的,他說:「期待台灣成為國會至上『正常國家』」,言下之意,現在的台灣因為不是國會至上,反而是行政權至上也就是總統不受任何制約,無法無天,這種情形之下,台灣能是一個正常民主國家嗎?





許慶雄の憲法私塾,臉書,113.0524(五)發表「立法院已經是神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