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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數位科技創新 搶救平庸經濟
2016-10-18 01:01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金融海嘯後,全球經濟一直未見令人振奮的成長動能,IMF推估,未來五年已開發國家的技術進步,需使總要素生產力回復至接近海嘯前的水準,才可能替目前的景氣除霜解凍。問題是,未來創新發明能否再次帶動技術大幅進步及生產力躍升?各界看法不一。2016年美國經濟學會年會特別安排一場會議進行深入探討,進而引發國際媒體大篇幅報導及熱烈回響。
悲觀論者認為,人類史上諸如電力等重大發明,多已陸續發生並對社會帶來根本上的變革,未來不易再出現具革命性及普遍性影響的科技創新。西北大學教授高登(R. Gordon)新作《美國成長的興衰》便直指,在美國經濟成長黃金世紀(1870~1970年)裡,電與內燃機問世觸發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創新,穩定的電力供給、乾淨的自來水、可靠的汙水處理系統、瓦斯能源、電話等技術進步,讓人們得以擺脫黑暗、孤立、壽命過短,食衣住行及工作各面向的舒適度大增。
然而,黃金世紀過後的創新,卻無法有如此普遍性的效益。即便當今有智慧手機、超級電腦、大數據、奈米技術、基因治療及幹細胞移植等眾多新發明與技術,全球政府與教育機構每年研究發展支出也創下1.4兆美元新高。但高登的研究顯示,1891~1972年間美國勞動生產力年平均成長為2.3%,幾乎每一代增加一倍,之後20年間的平均值卻降為1.4%。1997~2005年間受惠數位科技帶動生產力提升又增至2.5%,看似恢復榮景。惟自2005年起,雖有機器人、條碼讀取機、電子商務等創新,年平均仍回降至1.3%,且生產力成長自此停滯,再加上1932~1972年工資增加率達350%,但1973年後的40年,工資僅成長22%,以及當代資通訊科技創新將使資本及勞動力呈現過剩狀態,皆令悲觀論者大嘆經濟成長已陷入長期停滯的泥沼。
對創新抱持樂觀看法者則駁斥,任何發明或創新從出現到經濟及社會效益完全顯現需要時間,商用發電機不也在問世後近40年,才在電網基礎建設等相關配合因素到位下而大幅提升生產力。前英特爾執行長葛洛夫被股東問及投資報酬展望時,曾回以「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時,可得知投資報酬多少嗎?」亦為一例。
同時,許多創新的效果也因為沒有市場交易價格,使其對GDP的貢獻無法呈現。像是有別於可計售價的大英百科全書,免費的維基百科同樣帶給人們查詢資訊的功效,卻無法確切計算它對GDP的貢獻,Google、Facebook、YouTube等情形亦然。
著有《第二次機器時代》的布林優夫森和麥克費(E. Brynjolfsson & A. McAfee)等諸多樂觀派專家指出,創新發明除了對生產有正面貢獻,也增進健康、自由、自主等珍貴的無形福祉,悲觀者不應低估數位科技時代創新發明的效果與潛力。事實上,當前發明的腳步正在加速而非減緩,如PlayStation遊戲主機的電腦運算能力,已超越1996年美國軍方的超級電腦、基因組定序的發展有效減低疾病研究成本,使新藥發明成功案例增加。
經濟學教授科文(T. Cowen)則認為,創新的悲觀與樂觀論皆欠實證,當代科技對總要素生產力的提升多寡,仍是未知數。但更重要的是新發明能否再創出與黃金世紀匹敵的普遍經濟效益,抑或如何將數位科技創新導入各領域,助其產生更大綜效。尤其是過去數十年來,經濟的果實分配失衡,造成不平等與成長停滯的問題已相當嚴重,令民怨高漲,執政者及有識之士應認真看待及找出解決之法。
遺憾的是,當已開發國家經濟學界及產業界,對數位科技創新帶來的成長是否已走到盡頭,已爭論了數年,台灣社會卻恍若未聞,無視其對全球長期經濟成長的重要性,乃至於對台灣經濟生存命脈的衝擊,一味地陷在意識形態的口水戰與撕裂中,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聯合/無權無責到有權無責
2016-10-18 01:01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蔡英文總統每周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雖展現效率,卻也被質疑有違憲之虞。
圖/總統府提供
蔡總統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引發質疑。發難者是時力的黃國昌,問道:此會是否跨越了總統權力分立的紅線?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回稱,總統是否還要繼續召開此會,「確實是值得進一步考慮」;副院長被提名人蔡炯燉被立委賴士葆問及總統「有權無責」時,則稱「體制確實有點混亂」。
在這部由李登輝與民進黨合謀亂修一通的憲法中,總統其實根本是「無權無責」;但多年來在實際憲政運作中,竟成了「有權無責」。
李登輝當年的圖謀是,一方面廢除立法院的行政院長任命同意權,矮化閣揆的憲政角色;另一方面欲提升總統府國安會的地位,使成為最高行政決策機構,總統為國安會議主席,行政院長為副主席。如此,國安會即凌駕並取代了行政院。
但是,這個大圖謀在修憲投票中,只通過了矮化行政院長,卻未通過扶正國安會。此案遂成了一個半成品,也是瑕疵品。
至於總統的權力,修憲完全無新的明文規定。後來至陳水扁時代,始在國安會組織法中,將「國防/兩岸/外交」列為總統三權,然而這卻是「以法代憲」。於是,不但總統三權成了憲外的權力,三權以外,總統在法理上根本無新權,遑論主持什麼「執政決策會」。
弔詭的是:當蔡總統自認權力沒有邊際,民眾也認為她應當為所有的治理負起一切成敗責任時,竟然出現了「總統究竟有沒有這些權力」的質疑,衝擊了統治正當性。
聯合/完全執政,完全分贓,完全搶權
2016-10-18 01:01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未來中央三級機關首長,將採一定比例「政務/常務任用的雙軌制」。 本報資料照片
蔡政府「執政決策協調會議」開了兩次,都引發重大爭議。第一次,讓《勞基法》修正草案在完全未經討論下,即草草送出委員會。第二次,則做出補提名監委,及未來中央的三級機關首長「一定比例可採政務任用」的結論。論對國家長遠的影響,未來三級機關首長任用方式的改變恐將重創文官體系,遺患至為深鉅。
依《中央行政組織基準法》,三級機關首長除性質特殊且法律有規定得列政務職務外,其餘應為「常務」職位。換句話說,三級機關首長任用文官是常態,除非極特別的情況,才得以政務任用。目前行政院約七十個三級機關,授權可以政務任用的,也只有衛福部中央健保署而已。
原來的法律設計,原因顯而易見。首先,中央三級機關多屬政策執行單位,政策制訂權力則在部會首長手上;其次,由文官擔任三級機關首長,可確保一定程度的行政中立;第三,若干三級機關性質,如法務部調查局,兼具敏感性和專業性,尤須避免被政治掌控。第四,可健全文官升遷管道,讓文官得以由下而上循序擢升,可長可久。
新政府以「活化人才進用管道」為由,要將一定比例的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務、常務雙軌制,理由十分牽強。目前一級機關、二級機關已是政務任用,三級機關作為院、部會之下屬,豈敢不服指揮?更何況,即便只是常務任用,三級機關首長的去留,仍可由部會首長決定,只是須從文官體系裡找人替換罷了。
「人事總處」說明的另一個理由,就更加荒謬:「為免其專業因面對政治干擾而受影響」。蔡政府要增加政務任命,就是為了方便中央把手伸得更長更深,目的如此明顯,竟然還敢說是為減少政治干擾。這種理由,除了新政府上下,恐怕沒有人會相信。
截至目前為止,人事總處仍未提出相關法案的修改細節,只說要限制「一定比例」,然後「政務常務雙軌」。這是先射箭再畫靶、先定目標再找理由,政治脈絡再清晰不過。簡言之,新政府之所以要增加三級機關首長的政務任用,不是文官體系中找不到人才,而是新政府「不信任文官體系」。因為不信任,所以必須引進更多「自己人」到政府體系。
民進黨「完全執政」後,內閣若干政務官仍任用藍營色彩人馬,綠營對此頗多不滿。事實上,這一方面是蔡英文的政治平衡策略,另一方面也是民進黨在中央及地方皆執政,各方面人才供應不繼之故。且看,連許多綠營公職的「機要」人員都已上陣進入部會任職,甚至連國營事業都不放過;現在,蔡政府還要把手伸到三級機關,只能說欲壑難填,漫無止境。
這種「分位子、搶權力」的邏輯,同樣體現在這次協調會議的另兩項結論──「補提名監委」和「放寬外交駐外領事人員資格限制」上。多提十幾席監委,就是多了十幾個位子可供分派,並藉此遂行民進黨所謂的「轉型正義」,追殺馬政府。至於放寬外交人員資格,則方便總統讓一群親綠人士可以不需外交專業即能搶到駐外肥缺。總結這次協調會議結論,就是「國家名器大放送」。
最諷刺的是,無論補提監委,或放寬三級機關首長政務任用,都是過去民進黨大力反對的政策。其中,「廢監察院」是民進黨一貫主張,如今補提監委,卻成了「保障人權」。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曾想要把將成立的「觀光署」改為政務任用,卻遭民進黨反對,理由就是「破壞文官體制」。如今不惜自我打臉,又一個令人驚嘆的髮夾彎。
無論是「中央行政組織基準法」或各中央機關的組織法,在多數暴力下,恐怕沒什麼擋得住已經完全執政的蔡政府。但當完全執政變成了完全分贓、完全搶權、完全卡位,這種執政者又把人民的福祉放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