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經濟日報社論/打破雙元結構 化解經濟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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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弔詭的促進轉型正義史觀
.聯合報黑白集/新潮流系之無止境
.經濟日報社論/打破雙元結構 化解經濟困局







經濟日報社論/打破雙元結構 化解經濟困局


2017-12-11 03:16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財政部上周公布最新統計,11月出口連14紅,創歷年新高,估計全年出口將重回3,000億美元大關,創歷年次高;但對照強勁出口,今年前三季內需成長率只有1%,民間消費及投資成長率皆創下新低。在外熱內冷結構下,主計總處雖上修今年GDP預估成長2.58%,但明年預估僅2.29%,反映對未來經濟走勢明顯信心不足。
從外商投資來看,近來外人直接投資(FDI)迭創新低,今年前十個月減幅達46%;根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最新報告,截至2016年,台灣累計外人直接投資占GDP比重僅14.2%,遠低於35%的各國平均值。另一方面,外商在台灣的金融投資卻大幅攀升,尤其這兩年大幅買超台股,將台股拉抬至萬點以上。外資在台灣熱中短線金融投資,而不進行事業性投資,這種結構對國內經濟也帶來很大不確定性。
追根究柢,這些相對落差極大的經濟數據,反映的正是多年來國內經濟的「雙元結構」,也是台灣陷入低成長、低薪困境的最關鍵原因,惟有面對並致力改善「雙元結構」問題,才能打破長期的經濟困局。
所謂「雙元結構」,簡單來講,主要是指和全球供應鏈連結的產業部門,以及和國內經濟連結的產業部門,形成兩個各自發展、卻又彼此相關的經濟結構,也影響到國內資源配置及國民所得的分配。
自1960年代開始,台灣即啟動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成長模式,並在20世紀後半締造出「台灣經濟奇蹟」。這個近半世紀的奇蹟是以出口帶動「台灣製造」,再從製造業發展帶動以服務業為主的內需擴張,成功地將台灣轉化為工業化國家,進而漸次提升為後工業化的服務經濟。
在這樣的發展過程中,出口和國內生產部門包括製造業和服務業緊密連結,出口成長帶動GDP及就業的同步成長,也帶動勞工薪資與國民所得同步提升。而外資在此一過程中也扮演重要角色,很多重量級跨國企業紛紛到台灣投資設廠,引進資金及生產製造技術,並在台灣內需市場擴大後,又進軍服務業市場,引進高品質的經營管理經驗和服務技術,激發另一波成長動能。「台灣經濟奇蹟」就是出口產業、國內經濟部門和來台外商彼此交互影響、良性循環、整合發展的成果呈現,也正是過去很多開發中國家來台汲取的台灣經驗。
然而,從1990年中期之後,台商藉由兩岸分工發展出「以大陸為工廠」的代工出口模式,雖然造就出很多國際級代工製造大廠,但出口產業因為海外生產比重愈來愈高,和國內經濟部門日益脫節,出口成長帶動GDP成長的幅度每下愈況,國內廉價外勞愈用愈多,國人就業機會及薪資成長停滯;出口產業雖造就很多富豪及科技新貴,卻益加凸顯所得分配不均及和內需發展連結不足的問題。
外商及外資扮演的角色也快速轉變,外人直接投資明顯縮水,而且大量轉向併購或股權取得;另方面,外資尤其是國際熱錢進入台灣炒作股匯情況反日益加劇,尤其熱中買賣以代工出口為主業的權值股,甚至將之當成提款機,從而不時造成股市波動。
這種雙元結構正是台灣出口暢旺、股市逾萬點,但經濟低成長、內需停滯、勞工低薪及人力資源加速外流的病根所在。要解台灣經濟困局,必須打破這種雙元結構,目前政府各項經濟政策多數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標不治本做法,尤其近來針對「五缺」、促進民間及外商投資的各項對策,仍是鼓勵製造及出口的傳統思維,這不僅解決不了眼前問題,反可能加深結構性失衡。
我們要提醒政府,台灣經濟發展問題不僅是在執行力,更在於正確的診斷和處方,惟有致力規劃並推出強有力的結構改革措施,化解雙元結構的矛盾,台灣經濟才看得見明天。

聯合報黑白集/新潮流系之無止境


2017-12-10 23:27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高雄市長陳菊(前排右)和前總統陳水扁(前排中)一起出席一項有關失智的會議。 本報資料照



高雄市長陳菊出席一項醫學會議,她右側的「貴賓席」上,坐著笑咪咪的陳水扁。陳菊致詞時說,阿扁看起來好好的,其實病痛很嚴重,國家應該給這些失智、腦神經退化的人多一點專業照顧。
陳菊要如何為陳水扁送暖,自有她的考量。但是,拿一個享盡特權的人,當成失智、退化者的代表,恐怕太貶抑那些真正的病患。陳菊和賴清德長期以來一直主張特赦陳水扁,如今賴揆已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要推促赦扁更為容易;那麼,陳菊何必還要用這種拐彎抹角的方式,來汙染公眾視聽?
同日,賴清德訪視宜蘭文創園區,突然有青年農友拉布條嗆聲,要求「撤換陳金德」。代理縣長陳金德也是陳菊一路提拔,經過新潮流系成員強力護送,一夕當上中油董事長;大停電出事後又立刻送回宜蘭卡位,不必競選就先進駐縣府。遺憾的是,陳金德身為農業縣首長卻不護農田,而專護豪宅,也難怪青農惱怒。
老實說,新潮流系這種橫掃千軍的姿態,要取便取,要奪就奪,不僅民眾看不下去,民進黨其他派系也恨得牙癢癢。問題是,新潮流系卻似乎沒有自覺,還在恃驕硬幹。政黨輪替後,高雄市府有廿多人順勢搶占到政務體系、公營企業高層;慶富案引發聯貸銀行的洗牌,也是高雄幫立刻接手。對此,蔡政府真的不以為忤嗎?
過去,新潮流系以「紀律」受到矚目;如今,它卻以無止境的「胃口」受人側目。

聯合報社論/弔詭的促進轉型正義史觀


2017-12-10 23:42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民進黨以絕對優勢,強行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圖為中正紀念堂。 本報資料照



宣稱要落實「轉型正義」,民進黨憑恃其在立法院的絕對優勢,強行通過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這個條例能否帶來正義,猶未可知;但是,其促進轉型的手段與定義之拼湊,卻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促轉條例》所表現的「民進黨史觀」,只能以「弔詭」二字形容。《促轉條例》界定的「威權時期」,是從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開始,到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為止。字面上看,時間是起於二次大戰日本投降日,結束於金門、馬祖的戰地政務中止;實際上,這段時期的歷史時空犬牙交錯,絕非「國民黨威權時期」一語所能囊括。
首先,日本雖在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投降,但國民政府正式接收台灣,卻是在當年十月二十五日。換言之,《促轉條例》界定的威權時期,整整有兩個多月的時間是屬於「日本統治」時期。這段期間,台灣地區的人權若遭受侵害,要算誰的責任?理論上,應是日本殖民政府負責,但民進黨一手主導的條例卻刻意排除「日本統治時期」。試問,促轉條例既涵括日本統治的最後兩個多月,又為何要完全規避整個日治時期?
其次,中華民國憲法之施行,是在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但促轉條例第五、六兩條卻出現了「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威權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等內容。其間落差,便產生了一個問題:所謂「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到底意指為何?
民國三十四年抗日戰爭結束後,隨之而來的就是國共內戰。嚴格而論,這一內戰狀態一直持續了數十年;即以最嚴格的標準,將國共內戰期限界定為至民國三十八年底國府遷台為止,兩岸仍有四年的時間是在中華民國政府主政下兵連禍結。這段動盪時期,國府在大陸對共黨或異議人士的人權「侵害」,恐亦不在少數。試問,這些人或其家屬及後人,能否向中華民國政府求償、並要求道歉?
在憲法頒行後,仍歷經了民國三十七年頒布實施《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民國三十八年的《戒嚴令》、民國七十六年的解嚴、民國八十年的廢除《臨時條款》,以及民國八十一年的「終止戰地政務」。這些法令,各有其背景和適用範圍,如金門、馬祖的戰地政務,比台灣的解嚴晚了足足五年,在認定這段時間的「威權受難」時,不必加上地理因素嗎?
《促轉條例》的特異史觀,最大的問題就是導致「主體不明」。若是以「地」為主體,當以國府接收台灣起算;若是以「憲政秩序」為主體,當以行憲日起算;若以民進黨認為的「威權統治」侵害主體,則應從《臨時條款》或《戒嚴令》之頒布日起算。民進黨一心想把這些威權相關法令炒成一鍋大雜燴,卻不知,這樣的大雜燴讓人難以下嚥。
類似的問題,也存在於《黨產條例》中。但黨產條例主要鎖定國民黨,所涉及對象比較有限;而《促轉條例》的規範對象包括威權受難者、加害者、相關資料證物持有者等,牽涉不可謂不大。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促轉條例》成立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就擁有極大的行政裁量空間,甚至可以轉型正義之名剝奪被認定為「威權資料與證物」的私人財產,如此集行政、立法與司法大權於一身,全民皆可能受其侵害。「促轉會」勢將變成一頭「促轉怪獸」。
民進黨內出身法界者不少,竟寫出這樣一部悖離法學常識的法律,令人駭異。而且,對這樣一部攸關重大的法案,行政部門卻毫無對案。這凸顯的,其實不是蔡政府的無知,而是民進黨的貪得與忘形,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而將民主法治全拋在腦後。民進黨近期這種違反民主、法治的例子比比皆是,它除被譏為「資進黨」,也該稱為「民退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