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普猛藥關稅 唯司法能踩剎車
◆ 川普2.0將滿三月 反智霸道不裝了
◆ 對美談判 不能黑箱作業
◆ 總統權大無監督 台可仿星內閣制
◆ 政治黑手入校 4問鄭英耀
◆ 用腳投票!是誰綁住外送員的雙腳?
◆ 保障勞工權益與併購競爭審查:雙軌權責,一個共同目標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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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黑手入校 四問鄭英耀
2025-04-17 05:33 聯合報/ 吳榮鎭/教育部前訓委會第三組主任(屏縣鹽埔)
日前教育部長鄭英耀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表示,「脫中入北」概念不僅在經貿層面,賴政府現在更要深化到教育思想。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無庸置疑,教育部將邀請公民、社會、歷史等學科老師組成輔導團,編撰國家認同、識讀「中國」威脅的教材,希望今年暑假前開發出來,給學生正確資訊、知識跟歷史觀。對在校園內的多起罷免宣傳活動,他則稱:「大學校園需謹守中立態度,禁止來自校方的政黨活動,但學生的言論自由、公民活動應給予尊重」。
鄭英耀利用這些話術,將「來自校方的政黨活動」與「學生的言論自由」,以及「中共」與「中國」混為一談,正式宣告:教育部將大辣辣進入校園著手「一邊一國」政治思想教育;另假手學生團體將政黨政治黑手伸入校園。對此,人民質疑:從此以後,教育部鼓勵校園師生與全中國人/華人為敵,任何選舉學生都可以在校園擺攤,各自擁其主,校園將永無寧日。
質疑一:鄭英耀宣告編撰國家認同、識讀「中國」威脅的教材,事先並沒有經過教育部相關業務單位的討論,而是在立法院答詢時即席的表態;又如何邀請公民、社會、歷史等學科老師組成輔導團?這些學科老師的邀請是否又如同往常,只挑選台獨意識的教師組成一言堂?
質疑二:鄭英耀根本無視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存在。鄭英耀有責任向人民交代,「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無庸置疑」這論調所依據的,就是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及台灣前途決議文,而不是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依法、憲法行政,滿腦只有台獨意識形態的部長,根本是全國師生最壞的示範,又誇誇其談校園教育中立,說一套做一套,已不配擔任中華民國教育部長。
質疑三:鄭英耀有責任向人民交代,他為何公開違背《教育基本法》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又推翻教育部自身的規定,為特定政黨護航?《教育基本法》中規定「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又教育部第一○○○二○一九九三號函明確指出,學校的教職員工生均應遵守此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也明定校園不得張貼政治宣傳品。
質疑四:鄭英耀有責任向人民說明,為何他要模糊「中共」與「中國」的差異,意欲要校園師生擴大與全中國人/華人為敵。為了避免美國與全中國人樹敵,美國務卿魯比歐日前指示美國各使館和領事館人員,在公開演說或新聞稿中討論政府行為時應使用「CCP」(中共);在使用形容詞「Chinese」(中國的/中國人)時,若內容可能隱含對較廣義中國人民、文化或語言的負面意思時,需使用較具體的描述詞彙,並避免使用「Chinese」。因為美國政府競逐的對象乃是中共政權,而非全體中國人/華人。
敬告鄭部長:回頭是岸,不要為了保住官位,失去知識分子的風骨。你意欲鼓勵校園師生擴大與全中國人為敵,又無視中華民國相關律法的規範,帶頭政治黑手伸入校園,已是教育亂源,人民的千古罪人。
川普猛藥關稅 唯司法能踩剎車
2025-04-17 05:33 聯合報/ 陳瑞仁/退休檢察官(台北市)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四月十日作出一項判決,維持聯邦地方法院命令美國政府接回一位被驅逐出境之外籍男子的效力。此案其實與川普能否貫徹其關稅措施有關,因為都牽涉到總統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與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的問題。
聯邦最高法院對行政權之司法審查的態度,在老羅斯福「新政」時代前後基本上是從積極干預(較不尊重行政)轉向保守(較尊重行政);至二次大戰之後,又從保守擺回積極。在進入川普第二仼總統時代後,聯邦最高法院的態度會如何演變,備受矚目。
先從驅逐案說起。今年三月十五日美國政府以薩爾瓦多籍男子 Garcia 係恐怖組織成員為由,將其強制驅離回國接受拘禁,後來發現他先前曾有法院保護令免於被遣送回國,馬里蘭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遂於四月四日,依家屬之聲請而命令美國政府必須「在四月七日午夜之前,促使並實現 Garcia 回到美國」。美國司法部表示不服,在四月七日直接向聯邦最高法院聲請撤銷該命令,並主張:「憲法是賦與總統,而不是聯邦地方法院,關於外交和保護國家免於外國恐怖分子危害的責任」,強調總統的固有權力不容司法干預。
最高法院在當天先准予凍結該命令,然後在四月十日作出判決:該命令之時間期限部分,因為凍結而未被執行,所以等同無效;但該命令之其他部分則仍然有效,只是地方法院必須重審並澄清其命「實現」之內容,有無超過法院權限,而政府也要釋明其所能採取之相應措施為何。此判決等於贊同法院可以審查移民署驅逐外國人出境,是否合法合憲,對川普而言無疑是一項挫敗。
至今同樣對川普的行政命令作出司法審查的,是兩個聯邦地方法院的判決。有兩位法官分別命令聯邦政府應重新發給被川普凍結的聯邦補助款、應重新雇用被川普解雇的聯邦公務員,聯邦政府均表不服而上訴至最高法院,等待終局判決中。
至於關稅措施,依據美國聯邦憲法第一條第八項之規定,本來是國會而非總統固有之權力,但從民國四十九年(一九六○年)代開始,國會開始透過數個法案,授權給總統頒布關稅。所以關於關稅的憲法訴訟,司法審查的重點會在「川普總統有無逾越法律授權」?對川普對中國的關稅措施是否違憲,今年四月三日已有一家公司在北佛羅里達州提起訴訟,四月十四日另外有五家公司也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出訴訟,均有待法院判決。
行政權效率的提高與獨裁政府只有一線之隔,在川普不斷主張「我們現在是處於戰時」,猛藥式發布行政命令之情勢下,真正能夠出面踩剎車的只有司法。所以除了從經濟政治角度觀察以外,也要注意司法走向,才能看清楚美國川普現象之全貌。
川普2.0將滿三月 反智霸道不裝了
2025-04-17 05:33 聯合報/ 楊建業/西安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陝西西安)
開啟第二任期的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快滿三個月了。他當初競選許諾的三件事:實現烏克蘭和平、令加薩停戰、結束美國高通膨實現經濟繁榮,現在看來都跳票。
俄烏衝突有著非常複雜的歷史與現實的原因。川普只是一味施壓於烏克蘭,就想在廿四小時內實現和平,顯然是在說大話;而在中東,美國又一味偏袒以色列,同樣也使得和平遙遙無期。至於大打與全世界為敵的關稅戰,更是與「美國再次偉大」的理念背道而馳。歷史上還沒有任何一個人、一個國家能通過霸凌手段就可以偉大。如果川普不改弦易轍,可以預期,他的第二任會比第一任失敗得更難看。
這首先是因為他還在反智、仍像第一任時胡言亂語,如把美國對外的貿易逆差,說成是全世界占美國的便宜。事實上,這話應該倒過來說,正因為多年來,美國憑藉著美元霸權收割全球,實現了高消費、高工資,才使得全世界價廉物美的商品大規模地流向美國,在美國形成了一個龐大的消費市場,應該說是美國在占全世界的便宜。
至於美國的貧富懸殊,也是美國收割了全世界巨額利益後,在國內二次分配沒搞好,流向了美國少數富人造成的,這是美國自身的問題。可以說,全世界都在為美國打工,打工人往往處在利益鏈的最低端,但美國還要通過高額關稅再扒人家一層皮!天下哪有這個道理?
美國已經富裕到它的失業金領取者可能比發展中國家的一個普通白領過得都要滋潤。但太富裕了也有問題,那就是幾乎沒有人願意再從事收入相對低端、環境較差、工作也比較辛苦的製造業,結果製造業就外流到全世界各國了。而美國原有的製造業人口逐漸流向以金融為主的服務業,使其製造業空心化。
對於美國大市場,大家想的多是能和其好好做生意,賺點順差過好日子就行,只要交易公道合理,符合市場經濟,誰會和美國過不去?而美國什麼都不做,就能獲得大量價廉物美的商品,以滿足自己高消費的生活水準,這也是美國當初設計經濟全球化最基本的依據。何況,美國對製造業也沒有全放手,依然控制著設計、研發、應用軟體、金融服務等高端環節。
特殊情況下,沒有了加工製造等低端環節也不行;如新冠疫情大爆發時,美國竟然連口罩都製造不出來,還要靠進口。即便想令部分製造業回流,也應好好與相關國家協商,用合乎世貿與市場規則的辦法去做,而不是用霸道的辦法;高成本必然低收益,此舉違背市場經濟規律的基本邏輯。
如果說只是川普一人反智倒也罷,問題是連他的一些高級幕僚也反智。如納瓦羅號稱是「經濟學家」,但他提出的所謂「關稅公式」,全世界著名經濟學家沒人能看懂,沒有任何邏輯可言;依此公式,美國竟然對無人居住的荒島也要徵收高額關稅,荒謬到無以復加。
而這樣的反智,其底層邏輯就是不講道理或霸道。什麼民主自由、普世價值,早被踩在腳底下,都不裝了。隨著關稅戰引來的高通膨及美元、美債危機,華爾街的支持者或將遠離川普,國會的「忠誠牆」也會剝離,美國民眾將成為川普錯誤政策的「矯正器」。就讓這一天早日到來吧!結束這場全世界的噩夢。
對美談判 不能黑箱作業
2025-04-17 05:33 聯合報/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
針對日本、新加坡視為「國難」的川稅風暴,現階段我政府對台美談判進度,僅願透露「已列首批談判對象」、「過程順利」、「結果健康」。至於具體細節,則如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所謂「基於台美默契不說明」,至今猶諱莫如深。
雖有稱被美納入談判第一梯隊名單,然該訊息既未經美方證實,且按經驗法則,美方或是「柿子挑軟的先吃」,也恐係外傳的要求我「以債券換安全」;後舉更被央行總裁楊金龍視同「倒債」,故不容過度樂觀。其他潛在不利我談判因素,例如綠營對美立場軟弱、政府應對準備不足、內閣欠缺財經與貿易談判專業人才,太早送出台積電籌碼與亮零關稅底牌等,數不勝數。何況談判對手又是川普,如此談判前景怎能叫國人安心?
卓榮泰既希以雙邊貿易協定(BTA)精神為基礎進行協商,則懲前毖後,此番不管台美是否真能白紙黑字的簽訂書面協定,依據條約締結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精神與適用前例,並參考近來對外重大經貿談判與協議簽署過程,例如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我認為今後台美間合意,包括訂立(事前)、生效(事中)與履行(事後)程序,都應符合下述憲政權力制衡與民意參與要求,不能任由行政權規避監督,才能一定程度避免談判陷入退無可退窘境,降低國家及人民利益被讓步出賣的風險。
事前:立院各黨即將組團赴美溝通,但依法談判主辦機關與美獲致合意前,原得就談判之方針、原則及可能爭議事項,適時向立院說明並於相關委員會報告。反觀我朝野或行政、立法機關間,可能受罷免活動影響,似未見此互動。
儘管由立委直接參與談判與協定簽署,不無欠缺專業、意見難以團結、機密外洩等弊病;然談判前後,立院整體仍得要求函送資料、聽取專案報告、召開公聽會、行使質詢及調閱權,及院會作成決議,敦促談判單位辦理等手段以間接參與。
事中:台美間合意如涉法規制定修正,立院當然有權決定是否通過。如為書面協定,不論內部審查程序是採審議(涉法律修正)或備查(不涉法律修正),亦不論是採逐條或包裹表決,立法院應堅持對協定內容享有最終核准、附加保留條件批准,或作成修正條款決議,再責談判單位與美另行協商之權。
事後:原則上基於締約責任、誠信原則及國際法「信守條約」精神。台美都應完整忠實遵守已成立生效的談判合意,並受其拘束。但不容諱言,鑑於本次協商牽涉利益巨大、內容複雜,可能包含關稅與非關稅的投資、採購、對陸貿易「洗產地」等問題,雙方能否簽署正式協定,亦屬不明;對象又是高度不確定、難保不會出爾反爾的川普政府。故縱使不能爭取到違約罰則、比照 ECFA 的任意主動終止條款,或訴求國際組織的法律救濟途徑,惟行政與立法機關日後在編列和審議預算、修訂相關法規時,仍應預留彈性與自保空間。
容許立法權介入參與對外協商,看似繁瑣、增加交涉難度,但可同時強化監督並有助條約締結法制化。尤其此際讓立院扮黑臉,發揮民意後盾與防線功能,等於為我國屈居弱勢的對美談判憑添底氣,孰曰不宜?
回顧立院審查兩岸服貿協議歷史,此際倘當局一面喊「脫中入北」,一面抗拒民意監督、不公開透明協商。萬一談判結果大幅犧牲自身權益,屆時如何面對太陽花學運期間「賣台」、「黑箱作業」等指責?今昔雙標恐難自圓其說。
總統權大無監督 台可仿星內閣制
2025-04-17 05:33 聯合報/ 黃新龢/公(新北市)
新加坡總理公署四月十四日發布新聞資訊指出,總統尚達曼已在總理黃循財建議下解散國會,投票日將在五月三日進行。黃循財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從國務資政李顯龍手中接過黨秘書長職務,標誌著人民行動黨完成第三代到第四代領導權力的交接。然而少了李氏(李光耀)家族光環的黃循財,首次帶領行動黨出征全國大選,一般認為,人民行動黨應能延續自民國五十四年(一九六五年)獨立以來不敗的成績,獲得八成以上的國會席次。但最新民調顯示,目前僅四成民眾表態支持人民行動黨,若最後執政黨雖獲得多數席次,在得票率上卻不理想,亦是對黃循財的嚴重考驗。
新加坡屬於議會內閣制,總統除禮儀性的功能外,僅有少數的行政權力,然而人民行動黨為確保長期執政,採取的手段包括:選擇有利時機解散國會重新改選,讓反對黨措手不及;在單一選區,經常性的以「傑利蠑螈」方式調整選區,將在野黨的支持者拆散。另外,以保障少數族群為名成立的「集選區」,亦早被證明無法保護少數族群,卻保護執政黨能以不成比例的得票率取得大量席次。
新加坡的改良式的內閣制選舉制度,雖然飽受反對黨批評,但至少保持了執政的政黨長期過半,因而政治穩定,而國會內亦能保有一定比例的在野黨,提供多元聲音,因此得以專注於國家發展,免除政治鬥爭的困擾。
我國目前採行的是類似法國的雙首長制,但總統權力過大,卻無法監督,行政院長則是有責無權。而目前總統得票率與綠營在立院的席次均未過半,又不肯尊重國會多數民意,造成政治困局。民進黨不思戮力執政,爭取下次選舉人民的支持,卻以荒謬的「大罷免」做為「解方」。雖然罷免為人民的權力,但顯然已經成為輸不起的綠營,欲在短期內奪回權力而濫用的工具。
筆者認為,為了避免總統制一人權力過大的弊端,以及現今台灣「類雙首長制」的問題,新加坡模式的內閣制,或許可以成為我國參考的制度,總統依舊民選,但無實權,讓執政的責任與權力回歸國會,由國會多數黨或多數聯盟組閣,既可以滿足台灣人民熱衷「投票」的心理,也能讓執政團隊權責相符,避免內鬥空轉內耗。凡事都喜歡向新加坡學習的台灣,應該認真考慮星國的政治制度,為國家長遠的發展謀求更好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