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 星期五

【專家之眼】官員發言該謹慎 事前必須要查證(初五)

◆  【專家之眼】官員發言該謹慎 事前必須要查證(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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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官員發言該謹慎 事前必須要查證


2025-09-26 07:35  聯合報/ 楊穎超/銘傳大學副教授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中央社


人民對於政府領導的最基本要求,應該就是講實話、辦實事了。雖然最近行政院秘書長新官上任三把火,指示各部會要即時回應時事議題,似乎是對回應民意很重視,但是看著瑣碎到一天三次回報政院等細節,又不禁擔心,部會領導們有沒時間認真做事回應民意?還是只能宣傳?或者都辦不好?例如最近看到陸委會大官在媒體宣講賴政府的對中政策,是根據事實發言,還是不清楚實際情況?或者危言聳聽,搞認知作戰?值得相關人士與社會深思。

大官講話從雙城論壇到赴陸人身安全,本文限於篇幅,僅考究一般升斗小民關心的後者。為分析方便,僅摘述大官與節目主持人對話四要點

一、主持人講光是今年,到中國去被抓的、被留置的,都創新高,陸委會大官一邊頻頻點頭稱是,一邊稱一天或一個月,大概有九位,這個數字其實是蠻高的。跟過去相較之下,的確是高得非常多。後來主持人幫忙確定一個月九個案例,陸委會大官又稱,這個數字每天在翻新,根據現在掌握到情況,大約有將近200位左右。

二、陸委會大官也提到一貫道的情況,表示「幾乎是曲線上升被拘禁、被盤查、被刁難的情況」、「甚至於是我只是去觀光,然後竟然被舉報說這個是台灣來的一貫道,他只是去觀光,我們有真實的案例」。

三、大官分析台人風險升高原因,是中共推出的「懲獨22條」。「他在這個公布了懲獨22條之後,那這個所謂的懲獨的那個獨是由他們來定義的」。並強調終身追訴特性,「他們說的這個懲獨終身追訴,所以你可能十年前講了一句話,我早就忘了,也有可能說,十年前那個東西被人家抓出來,然後就拿這個東西來去舉報」。

四、大官還以個人自身經驗說明情況變化:過去有一些是地方台辦邀請的,持地方台辦邀請函還能享有一些禮遇,「至少甚至會有一些禮遇,比如說可以比較快,或者說會享有一些比較優惠的這個過入境的一個動作」云云。

單從賴政府自己公布的資訊來看,上述訪談問題就很多了。首先,大官附和點頭稱台人在陸被留置情況嚴重,甚至稱一天或一個月,大概有九位台人有人身安全問題。這個人數差距非常大,還要待主持人後來確認一個月約九位。

然而,今年9月18日陸委會公布數據指出,自113年1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為止,接獲共188名國人赴中國後失聯、遭留置盤查或疑遭限制人身自由等,平均一個月多達九例。這是一年半的數據,不是主持人講的僅今年,大官沒有糾正,只是點頭附和;那是否是創新高,或者高得非常多呢?看「海基會協處台商經貿糾紛案件處理統計表」的「人身安全類」,最高的是在98年353人今年1到8月該表統計為107人,看不出有超越98年的趨勢。那是否可能是次高呢?略為瀏覽歷年資料,也不是:113年是200人,112年為233人,111年為230人,110年是201人,99年為328人,97年是312人。如果以今年資料為準,其實只高或等於92年以前的數據。相較於92年與現在兩岸交流人數,今年是否算蠻高,甚至是創新高呢?社會自有公評。

其次,每個地方都有各自的法律規章,所以才需要入境問俗。中共對宗教有特別管理法規制度,相關案例也不是第一次發生,按中共行事風格兩岸交流密切程度,相關訊息恐怕早就傳達給有關領導了?為什麼還有這些案例?其實應該好奇,陸委會每年編這麼多宣傳預算,除了教民眾不要去大陸之外,有沒有特別對特別群體提出宣導

第三,現在兩岸官方管道封閉,而人身自由這塊多涉刑法,當事人容易隱晦不願講,或者沒把資訊講全,唯可能找上海基會幫忙。較全面訊息只能由兩岸政府壟斷。而大官把司法問題導向政治宣傳中共懲獨手段普遍亂抓,明顯與過去說法不同,也不符常理: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4月記者會上說,今年國人在大陸所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跟詐騙案件有關;而中共一直推動兩岸交流,卻可因為十年前台人僅有的言論問題被舉報就抓,有沒有這麼閒的政府?大家應該可以用常識想想看。

第四,從訪談細究大官個人經驗其實是有意思的。在對岸參加學術會議,沒聽過由地方台辦具名邀請,通常是由學術單位,少數可能是社團發邀請函。大官曾持有地方台辦邀請函關係恐怕非比一般?尤其是他還稱享有一些禮遇更是特別。因為出入境中共海關業務,大官過去如果是以學者身分去大陸,居然可以讓台辦跨單位辦通關禮遇,這裡面有啥文章?讓人好奇。

本文檢驗的,只是一次訪談一個片段而已,但即便如此,還是問題多過答案。也因為前言不對後語,恐怕折損了政府及官員的信用。行政院如此勞師動眾,恐怕並不必要,這樣的政令宣導,也不能算是高明手段。而政務官員有責任為政策辯護,但如果是為了搞認知作戰,是否划得來?在今日連大學教育很普及前提下,又有沒有需要這樣搞?社會大眾應該要讓政府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