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有權拒絕波波醫師
◆ 朝野齊心應對川普威壓
◆ 川普2.0 對台產業與房市雙面刃
◆ 重建莊嚴的憲法裁判機制
◆ 基層教練心聲 數字以外如何衡量
◆ 保護消費金融 關鍵在監管執行力
◆ 支持政府之政策下金融整併的利多發酵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民眾有權拒絕波波醫師
2024-11-16 04:26 聯合報/ 蔡田/國小退休校長(台北市)
近日有關波波醫師的爭議不斷。衛福部長邱泰源昨天指出,在還沒有共識之前,召募持國外學歷且正在實習的牙醫師赴偏鄉服務一事將永久暫停;日前台大醫院也率先表態,若有波波醫師申請成為住院醫師或實習醫師,台大醫院將不予考慮。
筆者相當贊同台大醫院的作法,因為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有拒絕波波醫師的權利。但相較於台大醫院堅決反對的立場,衛福部和醫師公會對於公開波波醫師學歷的看法,例如涉及個人隱私、有如「獵巫行為」,可能影響看診與手術等醫療行為等,卻令人失望。
筆者曾擔任台北市幼兒園基礎評鑑委員,其中一項評鑑標準就是公開教師和教保員的學歷。既然連幼兒園教師都必須公開,為何波波醫師可以隱瞞?
過去曾發生波波醫師因醫療疏失導致患者喪生,人命關天,誰也不想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基於民眾有知的權利,醫療機構理應公開醫師學歷,讓民眾瞭解看診的醫師是否為波波醫師,並自行承擔選擇後的風險。
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呼籲消基會站出來,不僅應將流傳的波波醫師名單上網供查詢,還應倡導民眾選擇那些公開醫師學歷的醫院或診所。我相信,為了爭取民眾的信賴,未來會有更多醫院跟進台大,許多診所也會公開醫師學歷,讓良幣驅逐劣幣,避免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波波醫師的下一位受害者。
朝野齊心應對川普威壓
2024-11-16 04:24 聯合報/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
川普勝選,震撼全球。連日來觀察國內各界對經貿、軍購、半導體產業等領域即將到來的「川普效應」,可謂惴惴不安。處此變局與美方恐「需索無度」的情況下,我認為未來除非朝野團結,否則僅靠執政當局的表忠、輸誠甚至繳「保護費」,只怕難以應付。
或會有人質疑:在野既非當家作主,為何還要擔責?我所持理由是:
首先,依據國際談判的「雙層賽局」理論,各國間外交互動既有國際因素,亦含國內政治因素。面臨談判對手國的施壓,在達成協議前,策略上可善加利用國內其他政黨、媒體、利益團體、選民等對協議內容的抗拒或不同意,要求讓步妥協,從而取得本國最大利益。
近日媒體預測,我方為討好迎合川普,可能列鉅額軍購清單、提高國防支出在 GDP 占比、加速半導體先進製程與供應鏈赴美等。然以上之舉,皆涉及國家重大預算編列,與高科技投資出口管制相關法令的修正。茍無國會配合,原不可能通過。當年服貿、貨貿闖關失敗,皆為殷鑑。賴政府正陷「雙少數」弱勢窘境,故掌握立院多數優勢的在野陣營,若能堅持底線,嚴格監督把關,對外扮好「黑白臉」,相信能發揮上述的談判後盾功能,至少能用最少的代價滿足取悅美方,以維護國家權益。
其次,川普任期橫跨民國一一七至一一八年(二○二八至二九年),正值我下屆總統與立委大選。屆時針對段期間台美外交的利弊得失,及對兩岸關係所造成的影響,藍白參選人、尤其是有志大位者,都應明確表態與提出檢討,以區隔政見。何況受川普關稅政策威脅的傳統工具機與電子產業,現多集中於在野執政縣市如桃園、新竹、台中等。故於距今較近的民國一一五年(二○二六年)地方選舉中,倘能未雨綢繆,掌握相關議題,事前研妥救濟對策,對爭取勝選同有裨益。
更重要的,川普當選後我方左支右絀,無疑是長期外交、國防上的單邊押寶、與過度親美立場所導致。從川普提名抗中色彩鮮明的華茲與盧比歐分任國家安全顧問與國務卿,被華爾街日報評為對華鷹派「夢幻團隊」,顯見日後美中衝突勢將愈演愈烈。身處兩強夾縫中,要避免淪為「籌碼」、「棄子」,或成為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所謂的「台灣惡夢」,現階段最佳解套之法,莫如兩岸恢復協商,平衡台美中關係。誠如前立委丁守中昨天投書民意論壇所主張的「面對川普威壓、兩岸和諧可釜底抽薪」,此任務艱鉅,試問一向堅持與對岸交流對話的國民黨,孰能擔當?
對我方而言,川普新任期或是國內各陣營間關於「倚美保台vs.和中保台」路線的一次總檢驗。亦可視為促成兩岸融冰、開啟和平避戰的一個新契機。成語云「兄弟鬩牆,外禦其侮」。希望朝野各黨既競爭,也別忘了要合作。
川普2.0 對台產業與房市雙面刃
2024-11-16 04:24 聯合報/ 李家儂/中國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教授兼系主任(台北市)
隨著美國總統大選結束,川普即將第二次上任美國總統,其競選政策可能對台灣產業,尤其是房地產市場帶來多層次的影響。在中美貿易戰的背景下,川普強調貿易保護主義和對中國的強硬立場,這促使許多在中國經營的台資企業和其他國際企業重新評估供應鏈的布局,部分企業可能選擇回流台灣或轉移到其他地區。這對台灣產業,特別是工業和商業不動產帶來了增長機會,同時刺激房地產需求的增加。然而,這些政策的影響並非單向,而是有正反兩面。
隨著美中關係進一步惡化,台海的地緣政治風險也隨之上升。川普的強硬對華政策,使台灣成為亞太區域安全議題的焦點,這不僅加劇了投資者的疑慮,也讓國內外的投資信心遭受波動。地緣政治風險的升高可能影響部分外資投資的穩定性,尤其是對房地產市場而言,任何風險的上升都可能抑制房市的熱絡程度。儘管部分投資者可能會將台灣視為避險選擇,但整體上,由於地緣政治的不確定性,長期投資意願可能會受限。
此外,川普的政策可能間接增加全球通膨壓力,這對台灣房地產市場也會產生影響。美國若對中國等國家提高關稅,導致物價上升,全球的建築原物料成本勢必攀升。建築成本的增加使得房地產開發面臨更高的支出壓力,可能導致開發商調高房價,進而影響房市的供需平衡。而高房價在無法有效支撐需求的情況下,可能進一步影響民眾的購房能力,對房市發展造成負面衝擊。
同時,川普的政策還可能衝擊台灣的出口產業。若他採取更加嚴格的關稅和貿易限制政策,台灣出口美國的商品將面臨更高成本,進一步影響台灣的經濟增長。一旦經濟增長放緩,可能削弱國內市場的消費能力,進而影響到包括房地產在內的多個產業。對於台灣的房地產市場而言,經濟增長趨緩意味著市場需求減少,對市場整體成長動力帶來挑戰。
川普的競選政策可能在促進台資回流、強化台灣產業基礎方面帶來潛在的發展機會,但同時也增加了地緣政治風險、通膨壓力和出口不確定性。這些因素相互交織,影響台灣房地產市場的穩定性和成長潛力。
重建莊嚴的憲法裁判機制
2024-11-16 04:24 聯合報/ 董保城/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客座教授(台北市)
在野黨擬將憲法訴訟法規定「現有」改為「法定」總額,執政黨抗拒,並和部分律師團體扣上癱瘓憲法法庭的帽子。但憲法法庭的運作,究竟是法律文義還是實務運作問題,實應區辨。
憲法本文原規定大法官若干人,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十七人,民國八十六年(一九九七年)修憲才將法律位階之人數提升為憲法位階,並改為十五人,可見修憲者對大法官人數非常重視,因此明定大法官開會現有總人數是固定不變,而將憲法訴訟法明定「現有總額」為增修憲法第五條所明定之十五人,應符合修憲者為賦予憲法裁判的嚴肅和慎重性之意旨。
提高決議門檻,亦可收多元意見。司法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一項明定大法官十五人,第四條規定其應具之資格,以具備豐富之法學學養、經歷,成績卓著為必要;並要求任一款資格之大法官,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以呈現多元意見。如僅容許以二分之一為決議門檻,易失去意見之多元性。
法律案原則須經由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後再由總統公布,前後經由具有直接多數(立委五十七席、經相對多數選出的總統核定)民主正當性所通過的法案,卻被不具直接多數民意的大法官否定,憲法法庭享有違憲審查,存在「反多數難題」,因此引進嚴格正當法律程序,對反多數難題之疑慮有所消除。相較於過去大法官會議通過須經三分之二決議,現行決議門檻採簡單多數顯然過於輕率。因此可決人數由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或者說回復過去的三分之二,較符合憲法訴訟法立法理由中的正當法律程序。
增修憲法第五條第二項:「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因實務運作造成連任的總統提名全部大法官的亂象,盱衡其他民主先進國家,鮮見類此狀況,大法官過度傾向某一特定意識形態,容易造成憲法穩定秩序的朝令夕改、昨是今非,不利於維繫穩定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如今在民進黨蔡英文八年執政後,再加上賴總統的執政任期,明定十五人由二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更能彰顯對憲法裁判的審慎尊重性。
更遑論諸多人權保障的憲法判決、甚至是社會爭議頗高的憲法裁判,不少都是在門檻三分之二的舊法時期作成,解嚴後,大法官從釋字二一七號到憲法訴訟法施行前釋字八一三號,將近六百號的解釋,作出攸關我國民主憲政秩序之經典解釋,縱然過程中難免有爭議,但仍達成共識,更可證過去三分之二門檻沒有問題,未來豈會不行?提升門檻有助於增進判決之公信及多元,使孤立少數之弱勢群體得到肯認,以人權保障為職志之律師,即便囿於意識形態不樂觀其成,但應無阻止之理。
憲法解釋位階等同憲法,並無制衡機制,各國在設計違憲門檻上皆以程序予以限制,以避免司法獨裁。憲訴法修法提案,守護憲法法庭裁判的公正及多元,關鍵不是憲法法庭的癱瘓與否,特別在一一三憲判九後朝野對立更加白熱化,建構莊嚴慎重的憲法裁判表決機制,讓憲法法庭休養生息再出發,才是完善並落實我國多元民主人權保障法制之不二法門。
基層教練心聲 數字以外如何衡量
2024-11-16 04:24 聯合報/ 丘永勝/基層教練(彰縣花壇)
世界十二強棒球賽在台灣熱鬧開打,地主中華隊打韓抗多摘下二連勝,並欲在今天「射日」。但在這樣的嘉年華氣氛下,在基層服務的專任運動教練卻面臨許多難題。
作為一名基層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筆者很害怕因訓練績效未通過,遭到教育局處解聘而中年失業。我很明白自己背負家庭與學校隊伍的責任有多重,每天都早出晚歸,不分烈日酷暑或寒風刺骨時時訓練指導選手;不管寒暑假、國定假日甚至過年都不敢鬆懈。除了技術訓練,還要時刻關心選手的生活作息,甚至是學業進度和心理狀態。畢竟,作為教練,我不僅是他們的專業指導者,也是他們在成長路上的支持者和引路人。
特別是一些家境清寒的選手,常常需要教練想辦法爭取獎學金或其他訓練環境資源。沒有人要求我做這些事,但我知道如果不幫他們,很多學生可能就無法繼續走下去。每當我看到學生因為獲得幫助而重燃希望,我的內心就會感到一絲安慰。
除了訓練和照顧選手,還有學校行政作業,必須協助整理訓練計畫、規畫活動、處理學生的日常管理,還有時不時的學校班際運動競賽、體育評鑑、年終考核、每三年一次的績效大考核。每項工作都需要花費時間和心力,卻總是感覺付出後依然存在著工作風險與焦慮。尤其當前少子化,學校招生壓力更大,體育班招生的困境更大,大家都知道,若選手招收人數不夠,就意味著可能面臨解聘或是資源削減的風險。我們這些基層教練無論怎麼努力,最終都得以招生名額與訓練績效、選手輸送銜續、運動推廣以及行政配合來考核是否能續聘。
最讓人心力交瘁的是,無論我們投入多少心血、時間,所有的努力最終都被用「績效」來衡量。每三年一大考要求我們達成某些數字上的目標,但有誰能了解基層教練的價值,不能僅僅用數字來衡量?有多少選手,雖然沒有在比賽中獲得名次,但在訓練中學會了堅持、學會了自律,甚至改變了人生?這些無形的成果,誰來看見呢?
我做這份工作無怨無悔,只希望有更多人理解基層運動教練的辛苦。我們付出的不僅是對學生的關懷與指導,也是對他們未來的一份承諾。希望未來能有更多的支持,讓我們不僅在績效上得到肯定,也能在教育與人生的價值上,感受到更多尊重。
保護消費金融 關鍵在監管執行力
2024-11-16 04:24 聯合報/ 趙培宏/法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台北市)
本月十四日,立法院財委會有立委抨擊租賃業放款中小建商賺高利,成房市管制破口;再加上近年消費金融業務快速成長,「先買後付」(BNPL)等新模式興起,有網紅揭露「山道猴子」悲歌,或稱租賃公司為「影子銀行」,引發不少疑慮。為此,有立委提案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或設立《融資公司法》,凸顯出台灣消費金融領域監管的不一致性。
現行消費者保護框架主要包括《民法》和《消費者保護法》。依《民法》,消費者在面對不公平條款時,可以主張撤銷或無效,這對於高利率或不明確條款具有保護作用。《消費者保護法》進一步要求業者提供公平、透明的條款,清楚揭露費用及風險,若業者違反,消費者可主張條款無效。
此外,租賃公司等業者的自律規範也起到了補充法律的作用,租賃公會對消費金融產品提出了一系列規範準則,包括融資標準、利率揭露及合作廠商管理等,這些措施有助於提高服務透明度,並減少詐欺或過度消費的風險。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健全也起到關鍵作用,證交所的查核機制亦可防止隱性費用或不公平條款。
儘管現行法律框架已涵蓋大部分消費金融活動,但問題的癥結在於監管的一致性與力度不足。消費金融核心法規《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旨在保障消費者在金融交易中的基本權利,要求業者提供透明資訊和確保契約公平性。然而,隨著新型消費金融商品的發展,消費者面臨更多隱性成本,例如高額利息、隱藏罰款或資訊不透明,在在加重消費者經濟負擔的風險。
消費金融行為的核心是向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無論提供此服務的公司規模如何,只要是融資行為,都直接影響消費者的生活質量與經濟安全,只有將所有涉及消費金融服務的業者納入統一監管體系,才可全面保護消費者權益。若以公司規模區分監管強度,可能會造成小型公司逃避監管,但這類公司往往會提供不符合法律規範的金融產品;因此,統一標準的監管確有其必要性。
此外,消費金融保護的關鍵在加強監管執行力,應確保所有消費金融業者都受到《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在一致的標準下保障消費者權益,在知情且公平的基礎上選擇適宜的金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