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中命案背後的根本問題…重權利輕義務 教改食洋不化
◆ 我曾搜出5西瓜刀…幸沒被蓋布袋
◆ 選舉是改變契機 新年有新希望嗎
◆ 不懂台灣史 賴副搞台獨
◆ 里長遊陸 檢察官竟究責意向犯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年度字詞的回顧與省思
◆ 個資風暴…司法的危機解密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年度字詞的回顧與省思
2024-01-01 03:24 聯合報/ 趙坤茂(作者為台灣大學資訊工程系教授)
在悲欣交集的跨年倒數聲中,我們揮別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迎向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
不知大家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過得好不好?聯合報「台灣年度代表字大選」由「缺」字奪魁,適度反映了民眾生活必需品老是少一缺二的心聲。回顧這些年來,從疫情前工商業界的五缺七缺,到疫情期間的缺口罩、缺疫苗、缺快篩,再到疫後復甦的缺雞蛋、缺醫藥、缺錢財,大家總是在捉襟見肘的困境中求生存。
此外,執政者預算大餅寅吃卯糧,財源先缺後空;為官者寡廉鮮恥臉皮比厚,政壇禮壞樂缺。更令人憂心的是,面對中共武力的挑釁及威嚇,大家缺乏長期安居樂業的安全感,深恐一覺醒來,我們已不幸步入惡巫尾巴戰火的後塵。
我們還要繼續抱殘守缺嗎?抑或是祈求能從困境中缺月再圓呢?
最近,世界各地的年度字詞也陸續出爐,字裡行間反映了民眾心聲與社群焦點,茲摘錄幾則以饗讀者。
日本漢字能力檢定協會「今年的漢字」由「稅」字勝出,反映了民眾對政府稅制改革方針的疑慮,尤其是為填補未來防衛費用「缺口」的增稅計畫,也在輿論壓力下不得不延後實施。
牛津詞典(Oxford Dictionary)選出的年度字詞為 rizz(魅力),該字詞濃縮英文常用字 charisma(魅力)的中間部分,在年輕網民間極受歡迎,算是近來極夯的網路火星文。
劍橋詞典(Cambridge Dictionary)選出的年度字詞為 hallucinate(產生幻覺),該字詞同時也是 Dictionary.com 網站,由電腦選出的年度字詞。幻覺不再為人類和動物所專有,機器人的聯想力有時也會有秀逗的時刻。在生成式 AI 橫空問世後,聊天機器人回答的圖文輔助了許多日常工作,然而它憑空虛構的幻想力也讓其回應有時如幻似真,讓根本不存在的錯誤訊息讀起來像真的一樣,讀者不可不察。
柯林斯詞典(Collins Dictionary)選出的年度字詞為 AI(人工智慧),顯示模擬人類心智功能的電腦程式已深入人間,此刻正蓄勢待發,未來必將帶來下一波科技革命。
韋氏詞典(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選出的年度字詞為authentic(真正的),該字詞有非假冒或非仿造的意涵,反映了 AI 似已模糊了真實與虛假的界線。該字詞的另外一層意義是「真誠的」,呼應了著名創作歌手泰勒絲(Taylor Swift)時代巡迴演唱會(The Eras Tour)的狂潮,鼓舞大家勇於尋求真誠的聲音與真實的自我。
經濟日報選出的「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經濟關鍵字」為「智」,除了反映人工智慧對各行各業的影響外,也期盼地緣政治的衝突能以天工智慧化解。
無論大家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過得好不好,讓我們都以虔誠謙卑的心,迎向璀璨美好的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
國中命案背後的根本問題…重權利輕義務 教改食洋不化
2024-01-01 05:43 聯合報/ 李明輝/中研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台北市)
日前新北市國中生遭同學砍殺,輿論譁然。不久前北一女教師區桂芝批評一○八課綱是「無恥課綱」,立法院長游錫堃則反駁說,禮義廉恥是「君主制度的產物」。這兩個獨立的事件背後有更深遠的共同原因。我於民國七十五年(一九八六年)台灣解嚴前夕回國任教,迄今將近四十年,正是台灣歷經政治改革與教育改革的時期,親身感受到這些改革對學生心態的重大影響。
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自由派的學者介入甚深,故政治改革與教育改革背後都反映出自由派的觀點,簡言之,即強調公民意識(包括權利意識)。無可諱言,中國傳統文化偏重義務意識(禮義廉恥屬之),權利意識相對不足。在現代的民主社會中,公民的權利意識是必要的,故強調權利意識不能算錯。
但問題是,民主社會的公民是否也需要義務意識?不少自由派的學者(包括范雲、人本基金會)認為,民主社會只需要公民教育與法律,不需要道德教育與品格教育。更極端的說法是:道德教育與品格教育是威權政治的統治手段,不利於民主政治。游錫堃的話便反映出這個觀點。
英國哲學家歐尼爾(Onora O'Neill)在其《信任的問題》一書中特別強調:「人權與民主並非信任的基礎;反之,信任才是人權與民主的基礎」。她指出,若無義務意識(社會信任屬之)作為基礎,權利主張不會有任何實際的意義。她舉公平審判的權利為例,除非所有相關的他人(如法官、警察、目擊者)都有義務確保公平審判,否則所謂「公平審判的權利」只是一句空話。換言之,只有權利意識而無義務意識的人不可能是個好公民,甚至可能是民主社會的破壞者。其實,片面強調人權保障的自由派觀點也在美國社會造成很大的問題,而成為川普崛起的助緣。就此而言,台灣自由派的觀點可說是「食洋不化」。
台灣的教育改革一面倒強調學生的權利,而忽略了同時培養學生的義務意識,結果造就一批「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年輕學子。因此,這次涉案的國中生及其乾妹事後毫無悔意,也就不足無奇了。現行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及最近在立法院倉促通過的「性平三法」,片面強調學生的權利卻忽視教師的人權,也使得教師不敢管教學生。總而言之,與其枝枝節節地檢討個案與管教規定,不如承認:我們的政治改革與教育改革需要更合理的哲學基礎。
我曾搜出5西瓜刀…幸沒被蓋布袋
2024-01-01 05:43 聯合報/ 謝闕棋/退休人士(新北市)
民國八十六年(一九九七年)我從憲兵部隊轉任高中軍訓教官,那所學校剛由國中升格完全中學,全校僅有兩名教官,名為高中部教官,實則被編在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除了對高中生軍訓授課,大概八成以上心力耗在對付一些牛鬼蛇神般的國中生。
我在這所學校執行一線訓導工作五年,撇開抽菸蹺課、打架鬥毆等常見的偏差行為不談,舉其犖犖大者,我曾經搜出過學生準備在校內滋事的兩支狼牙棒和五把西瓜刀,還破獲過兩次學生被校外人士恐嚇取財案,也曾多次到神壇找回中輟學生;所幸老天保佑,我雖然鎮日與偏差少年交手,既沒有遭學生蓋布袋報復,也未曾被家長挑戰質疑或吃官司,任滿五年平安下莊調職大專。
難道當時沒有霸凌沒有混混沒有8+9?當然都有,最大的差別在於以前的家長普遍支持學校訓導作為,也相對尊重老師的正常管教權,通常學生若是在校犯錯,回家免不了還要挨家長另一頓教訓。在少子化民主化的當今現況,師生、親師間的平衡關係早已被破壞殆盡。
最近國中生攻擊致死事件,身為曾在教育現場努力過的一分子,除了哀悼逝去的年輕生命,免不了有深深的感觸,這樣令人傷痛的案件究竟孰令致之?
一、家庭教育功能不彰:根據我親身所見,很大比例出事的孩子經常源自問題家庭,父母或因經濟因素忙於工作無力照顧,或因家庭失和而忽略輔導責任,孩子感受不到父母的關懷溫暖,自然會向外尋求同儕支持與認同,稍一不慎即可能誤入歧途。
二、網路世界錯誤引導:抖音、FB、YT 推播效果驚人,網路社群充斥荒誕不經、逞兇鬥狠或暴力病態的影音資訊,孩子耳濡目染,若沒有適當協助引導步入正軌,最終觀念偏差行為失當在所難免。
三、宮廟文化助長犯罪:台灣各地充斥傳統宮廟神壇,有些主事者為了自身勢力與利益,吸收感受不到家庭溫暖或學習成就不佳的孩子,輕則提供菸酒檳榔與蹺課逃家的去處,重則群聚鬥毆甚至淪為幫派成員,「遍地神壇滿街89」的畸形文化,往往成為少年犯罪的溫床,也是最讓學校與警方頭痛且無力解決的問題。
四、教育現場千瘡百孔:台灣有一群所謂教改團體,宣稱提升人權民主素養,摧毀傳統的輔導管教機制,剝奪老師的正常管教權限與法律依據,反而塑造出恐龍家長與目無師長的學生,學校訓輔人員武功幾乎盡廢,老師管教動輒得咎甚至導致訴訟或報復,久而久之寧可明哲保身,抱持消極態度,尊師重道早已成為上古神話,少數無法無天的小霸王橫行校園,正常善良的學生只好自求多福。
五、司法體系顢頇可笑:司法改革失敗,所謂人權一面倒向加害者傾斜,受害者得不到公平對待,充滿偏見烏托邦幻想的廢死訴求,滿口「可教化」囈語的恐龍法官,層出不窮令社會譁然的「重案輕判」案例,塑造出令人失望且不公不義的司法現況。
道理很多人都懂,但現實環境如此也只能徒呼無奈。若主事者不心存濟世安民之念,沒有破釜沉舟大刀闊斧的改革,這個國家社會的未來實在堪虞!
選舉是改變契機 新年有新希望嗎
2024-01-01 03:24 聯合報/ 朱立安/教(嘉義市)
去年台灣年度代表字大選,繼前年「漲」字,去年選出「缺」,第二名則是「蛋」。走一趟超市,現在最便宜的雞蛋,一打六十元,價格是兩年前的兩倍。練健美的朋友說,很慘,他甚至不敢以雞蛋補充訓練必須的蛋白質,只能用化學合成粉末代替。我自己比較看開,除了雞蛋必備,其他兩年漲價超過兩成的食品、日用品、店家,一概拒絕消費。
去年底我上網查有沒有好消息,看到不動產聯盟的年末記者會,預測今年房市代表字為「明」,說因為不論誰選上總統,房價都會繼續上漲!我翻了個白眼,慶幸自己來到已無房貸的退休年紀,也懷疑年輕人是否覺得社會越來越美好。
我住的小城,各樣文青風格的餐飲店,一家一家開,又一家一家頂讓、倒閉,而且很多店變成一人店,服務業型態彷彿倒退回幾十年前阿公阿嬤看顧的柑仔雜貨店。倘若連鎖企業速食店考量整體營運,縮小用餐區、力推無人化點餐,我都能體諒,但走進咖啡館,只見老闆一人內外場忙進忙出,一杯咖啡等半小時、先前客人杯盤還在桌上沒收拾、有時晚開店、有時突然公休,大概兩三次後我也耗盡耐性,只能另尋寶地。
曾有老闆氣噗噗向我抱怨,嘴砲政府動不動喊要調高基本薪資,要老闆給勞工加薪,可是民間消費力薄弱,他雇一位員工,薪資勞健保就噴三萬多,雇兩位六萬,若沒帶進三萬六萬淨利,立刻虧損,他怎麼辦?難道用漲價弭平虧損嗎?我聽到這些話,羞愧自己偏安一隅,退休後還兼些課,有曹雪芹寫紅樓夢,把家族衰敗當鏡花水月的冷眼。然而,通靈寶玉可出家回天宮去逍遙,我則剛因為日本超大暴風雪取消行程,還憂慮今年會不會有更多氣候災難。
美國朋友說,他們去年感恩節、耶誕節大餐都沒烤火雞,為了對抗全球暖化,他們雖不是素食者,仍用蔬果取代大魚大肉。我一方面不認為民間自發想救地球的小舉動該取代政府大政策,另方面,農曆春節不遠,台灣搶市搶商機,不太可能為了救地球就做類似改變。
前兩天看了政見發表,總統候選人對氣候危機說法不足,尤其代表執政黨參選的賴清德,面對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台灣排名退步到全球倒數第七,這種可恥可悲的事實,賴清德針對化石能源和溫室氣體的政策依然避重就輕,這當然與民進黨意識形態神主牌有關。即使對國際新聞無感,即使不知道去年全球均溫跨越巴黎氣候協定升溫門檻,都能察覺我們剛經歷史上最熱夏天,現在又有小時未聞的名詞「負北極振盪」,北極冷空氣衝出去,往南潰堤。
天災人禍來報到,奈此哀鴻集何所,從宗教觀點,人們集體業力的影響會包羅萬象,用世俗觀點解釋業力,就是必須訴求改變。新年新希望是改變的契機,每次選舉也都是改變契機,今日種種都是自己種的果,在這新年頭,但願我們非一次次掉進相同業力循環,再一次落入泥淖而無法脫身。
不懂台灣史 賴副搞台獨
2024-01-01 03:24 聯合報/ 張鈞凱/媒體工作者(新北市)
總統候選人辯論會,民進黨賴清德對於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憲法「災難性」的表述,無疑已是他在全台選民面前自證台獨的一番表白。
但無論賴清德想掏空中華民國憲法,將台獨寄生其內,還是想另立「台灣共和國」,要當個台獨工作者,至少得要先熟悉台灣史吧?
辯論會媒體提問,賴清德回答道:「如果拿民國卅五年所制定的憲法來看的話,其實你會失望的」。很清楚的,他想把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切割開來,不想認在中國大陸所制定的憲法本文。
類似想法在獨派中並不少見,例如台灣基進黨前立委陳柏惟曾在民國一○九年(二○二○年)一場修憲論壇上說「中華民國憲法創立時,台灣人的參與人數為零」。言下之意,即憲法是「中國人」制定的,與「台灣人」無關,此邏輯與賴清德如出一轍。
問題是,台灣在民國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即復歸當時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中國。民國三十五年(一九四六年)十月台灣省即舉行了制憲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台灣省代表名額十八名,扣除僑選代表郭耀廷,其他十七名採間接選舉選出,先由各縣市參議會及職業團體預選,再由省參議會決選。
總共有一五八名台灣人投入選舉,該年十月卅一日選出十七名代表:顏欽賢(台北縣)、黃國書(新竹縣)、林連宗(台中縣)、李萬居(台南縣)、林壁輝(高雄縣)、張七郎(花蓮縣)、鄭品聰(台東縣)、高恭(澎湖縣)、連震東(台北市)、謝娥(婦女代表)、南志信(高山族代表)、洪火煉(農會代表)、劉明朝(漁業代表)、吳國信(工會代表)、簡文發(鐵路工會代表)、陳啟清(商會代表)、紀秋水(航業代表)。
台灣省制憲國大代表於十一月五日在台北市集合,七日赴上海再轉到南京報到,參加十一月十五日開幕的國民大會,十二月廿五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年)元旦公布,十二月廿五日正式施行。
上述史實說明,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不只包含台灣,中華民國憲法還有台灣人選出來的代表參與制定。賴清德基於其「台灣人」立場,對於憲法本文「失望」之說,可說是百分之百的假訊息,是台獨為了欺騙人民而刻意避談的台灣史。
美國憲法於一七八七年批准,美國人有只認後來的修正案,卻對本文「失望」的嗎?
一位要挑戰總統大位,卻老謀深算想靠著曲解中華民國憲法,試圖把「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獨」的候選人,他的憲法觀以及台灣史都不及格,令人傻眼。這樣的政治人物要搞台獨,豈不是「賴皮」嗎?
里長遊陸 檢察官竟究責意向犯
2024-01-01 03:24 聯合報/ 鄢若凡/僑光科大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台中市)
聯合報去年十二月卅日報導「檢察機關近期大陣仗偵辦赴大陸旅遊接受招待案,遭質疑以往國人赴陸接受部分招待,為何里長不能?最高檢察署指出,此次選舉有村里長赴陸接受招待,與選舉時間接近,是有目的性資助,並對選舉『意向』做指示,對選舉會產生實質影響,明顯違法。」
從上述新聞反面解釋可知,如單純接受招待,而無指示意向,即無違法。換言之,檢察機關究責處在於「意向」。
綜觀刑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都沒有以「意向」為處罰之客體。再者,如何證明大陸涉台人士如對台灣人投票「意向」有指示,就會對選舉產生實質影響?如何證明因果關係?
所謂「意向」,應屬思想範疇。比較刑法第一百條,內亂罪處罰行為犯,包括著手(強暴或脅迫)和預備,而第一○一條則處罰陰謀犯。但這次檢察機關究責層次提升到思想部分,即「意向」,這種情況令人不寒而慄。
檢察機關上述作為另有可議之處,即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擅自創造「意向」名目,且為究責客體,實屬大開眼界。
個資風暴…司法的危機解密
2024-01-01 03:24 聯合報/ 王子榮/雲林地方法院法官(新北市)
日前司法院的資訊安全又浮上檯面,甚至被立委要求限時提出專案報告,主要是因為有駭客宣稱進入司法院網站資料庫,甚至坐擁最高管理員權限,可以下載不對外公開的判決書內容,甚至有員工的帳號密碼。不過司法院徹查後發現這次攻擊是由法院內公用的民眾查詢機主機作為路徑,也很快做出應對,包括採取變更密碼、設定主機防火牆規則、禁止該台主機對外連線等措施,事實上也無駭客所說如同電影般進入資料庫予取予求的情節。
這類惡意攻擊確實防不勝防。早在一○七年也發生過更大規模以法院內的員工電腦主機做為跳板,不過在損害未擴大前就即時防止,並建立了一連串應變的 SOP,司法的資訊安全是歷經一次又一次的火盃考驗所煉成。
如果把資訊安全著眼在裁判書上,對於每天不斷上網、公開的判決中,個資避免洩漏絕對是資訊安全的重中之重。法官要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必須從卷宗的證據中去推敲,所以呈現在裁判書中不免會有部分訴訟當事人的個資揭露。司法院也相應開發了自動遮隱系統,當判決上傳時會判斷是否屬於個資並做出遮隱,包含判決內容和主文,在民眾查詢判決時看到整篇幾乎都是「○○」的字樣也見怪不怪。但法院組織法要求裁判書要以適當方式公開,只是得不含自然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前述的遮隱是否會顯得過於包山包海?長久下來這也是外界從事司法裁判研究上不斷提出的質疑。
如果說判決是法官認定事實並適用法律的結果,在過程中則是評價各項卷內證據來得出心證,判決的結果就是出現在主文這一欄位,主文內容也是將來判決要執行的最終宣示,必須精確無誤是基本要求。如果是刑事案件還會涉及沒收,沒收代表的是國家對相關犯罪所得、使用工具剝奪處分權限,如販賣毒品、詐欺所用的手機跟門號。但弔詭的是寫在主文欄位中要沒收的相關資訊,卻也屬於遮隱的範圍,對判決對外的公示性反而是一種妨礙。
說到底,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和裁判書對外公示所依據的法院組織法,兩者間是否有法規範效力的高下之分。裁判書的公示性背後有高度的公益要求,判決內容既然已經有個資遮隱,尤其判決內容確實也比較容易連結個資下,主文這一區塊的遮隱似乎顯得矯枉過正。
被遺忘權的議題這幾年方興未艾,一個人在現在生活幾乎不可能沒有數位足跡,但部分數位足跡或網路所能搜尋到的紀錄,對於被揭露的人來說可能希望可以被抹去,同樣的,對於曾經出現在裁判書的訴訟當事人,縱使裁判書有對外公示的公益性需求,但是否就如同現在一旦走入訴訟,就像鑽石一顆永流傳,始終在網路上供人指指點點?
尤其以刑事案件來說,如果一位犯錯的人也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接受了刑罰的制裁,那是否要給予一定時間後,可以讓他向司法機關聲請將曾經揭露的裁判書下架,抑或是不再大剌剌的放在網路上供人隨意點閱?這被遺忘的權利,也是法治國下應該與時俱進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