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3日 星期日

經濟日報社論/​保障基本生活 不算減稅或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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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蔡政府聽得到隱藏和遞延的兒少哭聲嗎?
◆  聯合報黑白集/對吹哨者打烏賊戰
◆  經濟日報社論/​保障基本生活 不算減稅或利多​






經濟日報社論/​保障基本生活 不算減稅或利多​


2020-08-23 02:00  經濟日報 /   經濟日報社論


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公布民國108年(2019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0.3萬元,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制訂的基本生活費額度也隨著自動調整,從今年的每人17.5萬元調高為18.2萬元,將於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

其實,這只是維持基本生活的客觀標準提高,也就是為了「保障」納稅人吃飯的錢不要被政府課稅,因而在納保法中設定的自動調整機制,從來就不是減稅,當然也不是紅包或利多。然而,許多媒體都以減稅利多或減稅紅包視之,民眾也容易因而被誤導,以為這是政府政策主動調整而施惠於全民的「德政」,當然政府也笑納此種美麗的錯誤,不否認也懶得澄清。

我們認為,課稅是政府以強制方式取走民眾的部分財富,基於保障納稅人權益的立場,有必要釐清觀念。

每人基本生活費的訂定源於105年12月通過的納保法,以規範政府對於人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課稅」。財政部106年才開始公布每人基本生活費,是以主計總處公布的所得中位數60%計算綜所稅是以申報戶中的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一起算出基本生活費總額」,申報戶的人數愈多,基本生活費總額就愈多

但在保障基本生活費用不得課稅之前,綜所稅本身就有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和特別扣除額的設計,具有保障基本生活費用、反映食指浩繁的程度、保障身心障礙、鼓勵人力投資、照顧失能、重視家庭價值等多元考量,以符合量能課稅精神,因此需要把重複的部分再減掉,也就是把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以及幼兒學前、教育學費、儲蓄投資、身心障礙、長照等特別扣除額,合計為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合計數」。

如果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大於「比較基礎」,則差額可以進一步從所得總額中扣除,才能享受基本生活費的保障。反之,如果現有的免稅額、扣除額超過基本生活費總額,既有的稅制已經給予扣除額已超過基本生活所需,即不能再多享受扣除。

由此可見,基本生活費用本來就不應該被課到所得稅,每年調高基本生活費用,實質上就是反映「保障」的標準,應隨整體經濟社會情勢而調整,是納稅人應該受到的基本保障因時制宜,不是政府在制度外的人為恩給或斟酌性施惠,沒有減稅的意義,當然就談不上利多或紅包。

就像目前綜合所得稅制中,為了避免民眾的名目所得成長被物價上漲侵蝕,因而設定「物價指數連動法」,也就是當物價上漲累積到一定程度(例如超過3%)時,自動調高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或定額免稅的標準,這是納稅人應有的權益,怎能每次物價累計上漲到一定程度後調整免稅額、扣除額,就誇稱為減稅利多或紅包。

再說,基本生活費用的立法初衷,本來就是保障吃飯的本錢不要被課稅,權益受到保障的還是所得水準處於納稅邊緣的弱勢家庭以明年基本生活費用提高7,000元來看,按照最低稅率5%計算,個人也只減少350元的稅負而已;以四口之家計算,頂多省下1,400元。受保障的納稅人應當不多,政府所減少的稅收也不大。

相對的,大多數民眾的所得超過基本生活所需,仍要依照原有的稅制繳一樣多的稅額,並沒有減稅的利益可言。

何況,基本生活費是以人頭計算,扶養親屬愈多的多口之家,基本生活費總額愈多;至於單身小資族或沒有扶養親屬的申報戶,最基本的免稅額與扣免額,就至少有40.8萬元,遠高於18.2萬元基本生活費。隨著少子化,我們的社會中小家庭愈來愈多,基本生活費的保障對象也就愈來愈少,未來整個社會極可能對這種保障機制也愈來愈無感











聯合報黑白集/對吹哨者打烏賊戰


2020-08-23 00:14  聯合報 /   聯合報黑白集
彰化縣政府衛生局長葉彥伯因抽檢發現無症狀確診者,遭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下令調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彰化採檢風波愈演愈烈,府院黨總動員將砲口對準彰化縣衛生局葉彥伯,綠委和網軍也大肆圍剿這位主動挖掘疫情真相的吹哨者。當蔡政府正動用政風力量製造「台灣版李文亮」事件時,民進黨立委卻要求立法保護揭發彰化衛生局弊端的吹哨者;原來連「誰是吹哨者」都可以打烏賊戰。

這起採檢風波簡單來說就是:地方比中央多做了一些事,然後真的採檢出確診者。這除了讓中央有點顏面無光,怎麼看都該給願意多做事的基層公務員掌聲。孰料葉彥伯卻慘遭整個「國家隊」聯手側翼及網軍的征剿。

賴清德以SARS經驗、蘇貞昌以「靠左走會出事」來說明中央地方不同調問題重重。但中央的規定與權力,是為避免防疫的疏漏與不足,豈是用來修理認真補鍋之人?中央決策常跟不上地方步調,地方有心超前部署,依權責填補防疫漏洞,中央真把「逆時中」當成犯天條?

許多攻擊對準葉彥伯,或質疑其動機,或指涉其圖利他人,或指採檢侵害人權,更不忘抹紅影射私用對岸檢劑,明顯是帶風向謀殺人格;民進黨立委還說有人爆料彰化縣府違法疏失,應立法保護揭弊者,這更是另立「吹哨者」甩泥巴打烏賊戰。

先不管烏賊戰。警方早就宣導行人靠左走面向來車才安全,交通部道安網也強調「行人走路靠左邊,安全出遊樂無邊」。蘇貞昌卻說「靠左走會出事」,徐國勇和林佳龍敢不敢犯天條吹哨來挺民眾安全?













聯合報社論/蔡政府聽得到隱藏和遞延的兒少哭聲嗎?


2020-08-23 00:10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去年兒虐通報達史上新高的近七萬四千件,保護安置件數僅九七七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暑假期間,各種報復性消費和旅遊大爆發,但前副總統陳建仁一席家戶備妥三個月口罩存量的提醒,卻讓秋冬疫情可能復燃的景象頓時鮮明起來。經濟紓困3.0還沒著落,業者已經高喊紓困4.0;但受疫情嚴重撕扯的社會安全網,還能接住多少個需要幫助的人?

在疫情衝擊下,今年上半年失業人數平均達四十六萬一千人,比上年同期增加四.九三%,平均失業率也較上年同期上升○.一七%,為近四年同期高點。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則顯示,去年家庭所得最高與最低組別差距六點一倍不但連續三年增加,也是七年來最大差距;今年受到疫情影響,對照各種紓困亂象,很難想像貧富差距會如何惡化?而社會安全又會受到怎樣的衝擊?

事實上,疫情下最易被忽略的社會死角,就是兒童權利。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曾緊急呼籲,指新冠肺炎大流行是一場兒童權利危機。封城、關閉學校和行動限制措施,使太多兒童和施虐者困在一起,得不到學校提供的安全空間;學校關閉也讓網上的暴力、仇恨和霸凌增加,而居家措施則削弱了受害者應對危機的能力。疫情不僅衝擊著兒童接受教育的方式,衝擊著他們家人養家謀生的方式,也降低了兒童在家中、社區和國家中的安全感;如果不趕快採取行動,新冠疫情將成為兒童,尤其是弱勢兒童的持久危機。

雖然台灣只曾延後開學二周,並沒有全面停班停課,更沒有封城和居家限制,但擔心感染而減少外出,同樣增加兒童與施虐者共處時間,提高兒虐家暴機會;如果面臨無薪假或失業,問題可能更嚴重。疫情也會阻斷受虐求援通報和社工上門協助的機會,真正兒虐數字恐怕比官方統計更高。國外不乏類似報導,英國一間大型兒童醫院在疫情封鎖高峰期間記錄的兒虐案件是往年的十五倍;日本今年一到三月每月兒虐事件也都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到二成。

尤其,台灣疫情下的兒童權利危機,更恐因一場醞釀中的兒少安置機構風暴而加劇。近年政府為符合「兒童權利公約」,要求安置機構「去機構化」,但配套不足,去年底已有學者擔心釀成風暴。日前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更指出兒虐未減、通報暴增、安置大減的怪現象:去年兒虐通報達史上新高的近七萬四千件,但保護安置件數僅九七七件。而在機構小型化後,原需安置而未被安置的兒少,只能回到功能已失、風險仍高的原生家庭,讓社會安全網的洞愈補愈大。

去年初因兒虐家暴頻傳激起民眾憤怒,蔡英文總統曾與剛上任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共商對策。蔡總統要求把社會安全網撒得更大更完整,在前端就注意可能的風險,把安全網延伸到對脆弱家庭的支持;結果卻是兒虐未減、通報暴增、安置大減今年,這張洞愈補愈大的社會安全網,又會被疫情撕扯成什麼樣子

值得注意的是,這場疫情下的兒童權利危機還會遞延。林口長庚兒少保護中心團隊針對民國九十三年至一○四年政府統計,進行兒虐發生率與社會經濟醫療等因素的相關性研究,發現兒虐率與失業率息息相關,而且可能因為有最長六或九個月的失業給付緩衝,造成兒虐遞延現象。長庚團隊依其研究模型推估,失業率上升百分之一,隔年兒虐率會上升萬分之七;換算我國十八歲以下兒少人數,失業率升高百分之一,隔年將增加二千五百名兒虐案件。如果比對上半年攀升的無薪假與失業率,明年也可能增加數百個受虐兒

政府防疫強調超前部署,對於經濟也是紓困振興分進,對於被疫情扯得更大洞的社會安全網,豈能不速謀補漏?經過陳建仁的提醒,許多家庭又在搶購口罩存量,但蔡政府聽得到家戶內隱藏和遞延的兒少哭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