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 星期五

課綱破洞多 不補怎網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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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綱破洞多 不補怎網魚
◆  國中會考 應增簡答題、申論題
◆  罰寫千遍...嚴師與霸凌一線之隔
◆  王義川言論 真假皆涉不法
◆  監控人民 民主進步最大諷刺
◆  學太陽花 青鳥行動反變鬧劇
◆  公糧保價收購 別簡化成政治角力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課綱破洞多 不補怎網魚


2024-05-31 04:35  聯合報/ 賽夏客/資深教育工作者(苗縣頭份)


關於十年一次的課綱修訂,新任教育部長鄭英耀在首次部務會報上表示:「法律沒有明文強調每十年課綱要改一次,一一八課綱實際上不存在」。我認為這是他個人一廂情願的看法,無視當前教育已然百孔千瘡,也沒全盤解當今各級學校教育的困境。貿然說出這句話,恐怕要背負因循苟且或故步自封的罵名,也是不負責任的輕率。

新官上任三把火,他說這句話連一把火都嫌多餘,不是這樣嗎?教育是國人基本權利與義務,課綱是指導教育發展的方向,人人都很關心,不是一個人說了算。面對瞬息萬變的大時代,今是昨非或昨是今非屢見不鮮,都得滾動式修正,何況是十年的大環境變動?雖然課綱修訂不必然要大刀闊斧、矯枉過正,但也要與時俱進,才能讓英才立於不敗之地。

先說為人父母者,期望教育能培養出品德端正的子弟,然而最起碼的「生活教育」都不在課程規畫中,豈不是緣木求魚之荒謬?例如前不久,北一女區姓國文老師正義凜然痛批刪除顧炎武的〈廉恥〉,品德涵養能落實嗎?需不需要修訂?

再說,國防部徵兵需要有勇於擔當的愛國幹才,但課綱根本不談盡忠報國的事,還把中華民族一脈相傳的經典與歷史文化剪掉,岳飛、文天祥、戚繼光、蘇武等耳熟能詳的愛國志士全都成為「外國人」,孩子對國家認同產生極大的偏差與迷惑,如何讓熱血年輕人發自內心護衛國家呢?

近年來,科技突飛猛進,企業家求才若渴,民間缺水電工、建築業缺工,總是呼籲政府重視技術人才的栽培。過去中小學最強調「動手操做」的自然科學課程,現在簡化成看影片示範教學,必然眼高手低,因「看」與「做」的學習效果迥然不同;高端學制又把技職校院改為廣設大學,稀釋了技術本位的學習,此等都與課綱修訂有關。

或許鄭部長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許認為一○八課綱已「完美無瑕」,不需為修訂而修訂,但問題擺在眼前,很難自圓其說;如學生端拒學或厭學現象頻傳,教師端疲於奔命也無解,行政端少有人願承擔繁瑣業務,以及校園暴力霸凌等都與課綱有關,不能視而不見,否則教育這張大破網,網不住肥美「大魚」。











國中會考 應增簡答題、申論題


2024-05-31 04:35  聯合報/ 劉長青/教(南投市)


一一三年國中會考結束,預計六月七日開放等級對照表及答對題數。根據坊間參考答案,可以發現目前以選擇題為主的考試方式,雖然可以組合各觀念測驗出學生所謂的實力,但更多可能反映出的是學生的猜題運氣。

以國文考題為例,坊間的參考答案為A者有九題、B者有十三題、C者為十一題、D者為九題;換算成機率分別為百分之廿二點五、卅二點五、廿七點五、廿二點五。如果學生遇到不會的題目,選擇 B 或者 C 答對的機率相對都會比較高。大考中心實應多參考國外大型測驗的出題方式與答案排列。

這種狀況同樣發生在社會及自然考題上,社會考題正確答案為 C 占百分之廿九點六最高;自然考科選擇題答案為 C 的占百分之廿八

選擇題雖然在心理與教育測驗中,有著許多其他題型未具備的優勢,但不可否認,其他題型如簡答題、申論題,更能夠看出學生的組織能力。因此大考中心實應考慮,未來出題是否還依舊以選擇題為主。在答錯不倒扣的情況下,學生選擇某些特定的選項,確實會有較高的比率因「猜對」而得分,這應不是學校樂見的。












罰寫千遍...嚴師與霸凌一線之隔


2024-05-31 04:35  聯合報/ 游龍吟/教育工作者(新北市)


基隆市有老師對犯錯同學施以罰寫一千遍的處罰,讓學生產生排斥,這懲處的確失當了。基隆市教育處表示,教師的管教不能讓學生陷入文字牢籠;市長謝國樑也表態,罰寫內容要合理可行。

基隆這起校園親師衝突,如果只是「個案」則無須贅述;這類的親師衝突,如果老師的後果只是被「申誡或記過」,筆者也不須「振聾發聵」,大聲提醒其他老師們。因為「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已經修訂,近日南部有老師認為自己在「管教學生」,家長卻認為老師在「霸凌學生」,鬧上法院後老師先慘遭停聘、後遭解聘,令人遺憾。提醒老師們,即使自己有滿腔熱血在教育,也要慎防自己誤觸當今法規,甚至失去教職。

其次,老師管教學生,要符合「教育意義」也要符合「比例原則」。筆者在第一現場觀察,常有學生不願罰寫,老師處以罰寫後,學生第二天還是沒寫完,老師又可能把「處罰再加倍」以儆效尤。偏偏罰寫愈多次,學生愈是寫不完,導致原本只是罰寫十次,經過一星期七天後,罰寫「十次」變成罰寫「一二八○次」,家長當然會憤怒,老師管教學生,演變成校園的親師激烈衝突

其三,校園的親師衝突,很容易從「教育事件」演變成「法律事件」,教育工作人員必須慎之戒之。老師在懲處學生時,即使動機良善也須謹守法規,以免誤觸法網甚至失業。

教育應重正向輔導,「友善校園」就是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而非以老師方便管教為核心;強調的是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等意涵,這是時代趨勢,也是教育的核心價值。老師千萬別再以過時的「嚴師出高徒」自詡,這常會誤踩法律的灰色地帶,除讓老師工作不保,更可能造成對學生的永久傷害。














王義川言論 真假皆涉不法


2024-05-31 04:34  聯合報/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主任(新北市)


民進黨政策執行長王義川於政論節目直言,可用手機訊號定位分析出青鳥行動的群眾年齡層,並稱二十到四十歲占約六成,且與先前五月十九日於民進黨外的群眾,甚至民進黨選前之夜的造勢活動,皆屬不同類型之人,致引發國家監控之疑慮。而不論此等言論,是真、是假,實皆涉不法。

關於個人手機的使用者姓名、身分證及手機號碼、地址、通信時間、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三條之一,屬通訊自由權之保障範圍。故若要向電信業者調取此等資料,就必須遵守法定程序。如依通保法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法院核發調取票。又司法警察,依據同條第二項,則是在有犯罪蒐證之必要時,先經檢察官許可後,再向法院聲請調取票

而國家情報機關,為蒐集境外敵對勢力之情報,依通保法第十一條之一第八項,亦可向電信業者調取通信紀錄及使用者個資,雖無庸事前經過法院同意,條件較為寬鬆,但必須明確載明所涉法條、種類、理由與執行機關等,以備事後的司法審查。至於公務員,依通保法所取得的手機使用者個資,絕不能為目的外使用,若洩漏給他人,依通保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公務員因業務知悉而洩漏者,依通保法第二十八條,亦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電信業者,在無法院的調取票或情報機關的申請書下,基於商業或人口流動統計等之目的而提供給公、私機關者,就必須是去識別化的資料,即不能給個別使用者的具體個資。若有違反,依通保法第二十五條,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且有營利之意圖,還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一般人,無論是接收到合法或非法的通信者資料,若加以洩漏,除涉通保法外,亦觸犯個人資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洩漏個資罪。

也因此,就民進黨政策執行長王義川所言,其所接收的資訊,可以得知手機使用者的年齡層、性別,甚至在不同日之民眾,是否屬同一群人,皆已侵及隱私與通訊權的最核心領域,實非可等閒視之。故檢方自當查明此資料之來源及其合法性,以來判斷如此的言論,到底是真有其事、抑或是信口開河。

若最終,檢方以當事人之言論係依不涉個資的流量統計及自我觀察所得出之結果,來為不起訴處分,但仍會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即散布謠言致生公安的秩序罰問題。至於播出此節目之電視台,亦會涉及衛星電視廣播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四款即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益之行政罰只是關於所謂真實、客觀、公平等查證原則,因屬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處罰與否,卻又繫於主管機關,即 NCC 的內在意志。













監控人民 民主進步最大諷刺


2024-05-31 04:34  聯合報/ 陳林生/廣編文案(高雄市)


民國八十七年(一九九八年)美國電影「全民公敵」,影片情節為美國國家安全局探員,透過電子科技監控系統,掌控人民行蹤的驚悚過程。那是一部商業娛樂電影;取名「全民公敵」,寓意民主國家如果非法監控人民,終將成為全民公敵

日前立法院前聚集抗議群眾,民進黨政策會執長王義川說出聚集群眾的年齡、性別等樣態,且拿來與前些時日參加其他群聚活動的民眾作類比分析。

現今電子科技進步神速,有關單位運用電子器材,取得群聚活動參與者的個資不難,然而這些相關資料,由民進黨黨職人士以爆料的方式對外公開,讓人毛骨悚然。國安局與警政署出面撇清,說明公部門並沒有參與這次資料蒐集作業,但換個角度言,更讓國人覺得不可思議;難道民進黨內有專責的監控組織,準確掌握國人生活動態並作出精準的數據分析

現今道路交通在重要路口都設有錄影設施,在發生意外狀況時,確實發揮了很大功效;例如交通事故的責任釐清或追緝嫌犯蹤跡等等,然而要調閱監控影像勢必要透過合法程序。王義川無論是有心或無意的透露手機監控訊息,這個監控民眾的事實,誠然是對「民主進步」這四個字的最大諷刺












學太陽花 青鳥行動反變鬧劇


2024-05-31 04:34  聯合報/ 范谷凡/研究助理(新北市)


馬克思的名言:「歷史總是在重複自己,第一次是悲劇,再一次就變成了鬧劇。」同樣地應驗於十年前的太陽花學運與驟然落幕的「青鳥行動」。

太陽花學運的議題操作,以悲壯的姿態成功的連結世代正義,故能在年輕族群形成跨越黨派的動員。

而青鳥行動基本上仍無法回答「民主代議政治由國會多數代表人民監督政府」的對立命題,並未產生具備更高正當性的論述,等同於民進黨支持者對社會多數進行意識形態的對抗

另一方面,太陽花學運面對的是一群 LKK 立委,學生因而得以運用新媒體發揮前所未見的影響力。但十年後,當其所抗議的對象本身也是「網紅型政治人物」時,青鳥行動則無法展現數位傳播的優勢。甚而當整個青鳥行動現場成為對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羞辱、諷刺、人身攻擊的創作大會時,事實上反而為黃國昌本人建立更高的聲量。

最後,「青鳥行動」其名,取材於原住民神話:「遠古時阿里山曾歷經大洪水襲擊,族人翻越山嶺避難卻丟失火種,勇敢的台灣藍鵲叼著火種,拯救了又冷又餓的族人」。但對於絕大多數的國人而言,這樣的文化號召仍感到既遙遠又陌生,凸顯了本土化教改迄今逾卅年,效果仍十分有限。











公糧保價收購 別簡化成政治角力


2024-05-31 04:34  聯合報/ 李武忠/農漁經學者(台北市)


國內公糧收購價已凍漲十二年,國民黨團日前於立法院會建議調高公糧收購價到卅四元,該案已逕付二讀通過,卻引發外界議論,指為「政治凌駕專業」。關注焦點應在該收購制度該不該廢除,其次才是該不該修正、該不該調高及有無相關配套;若只將其簡化成該調高多少的政治角力,將不利台灣稻米產業的長遠發展。

早期不少國家(如日本、歐盟、南韓等)也採行保價收購措施,在面對國際規範約束、產業發展及需要之下多已改絃更張。例如日本政府在建立完全的價格市場機制後,改依循市場價格購買庫存米;泰國原是全球最大稻米出口國,後因提高稻穀收購價格,使其稻米產量大幅增加,庫存量激增,同時也使其國內稻米價格攀升,反失去國際市場價格競爭力,原最大稻米出口國地位被印度和越南超越,農民收入未增反減。全球目前僅台灣實施稻穀保價政策,是否還需要透過公糧保價收購制度來提高農民種稻意願、增加稻作產量,確有必要檢討評估。

依據市場供需和價格法則,隨著國人飲食習慣轉變,國人消費稻米的數量已大幅減少(二○二二年,國人每人每年消費白米數量四十三公斤,較二○一一年的四十四點九公斤減少百分之四點二),供過於求導致市價偏低,故農民繳交公糧意願高,實際收購數量及經費經常超支,國庫負擔反增。政府曾於二○一一年將公糧收購價格調高(每公斤廿一元升至廿六元),造成稻作面積從前一年的廿四萬公頃增加為廿七萬公頃、稻米生產自給率超過百分之百,且公庫存量暴增。

國內實施保價收購確實存在重量不重質、經常超收、國庫負擔增加、水土資源分配失當、對消費者不利等諸多問題。對於是否應調高收購價格、調高多少,需考量四個因素:

一、必要性。比較二○一一年(最近一次調價年分)與二○二二年的稻穀「名目生產成本」變動(是以當年的價格計算生產成本)和「實質生產成本(是以基期的價格計算生產成本)出現了不同結果。另由於政府目前仍高度保護稻農,故即便國際米價不到國內蓬萊米價的三分之一,稻農仍有誘因生產,調高收購價格非唯一選項。

二、公平性。目前繳交公糧的數量雖只占總產量的三成,其他由民間糧商採購,故僅提高公糧收購價格,對於不繳公糧的稻農並不公平,應將自營商收購價格的可能變動一併考量。

三、排他性。政府每年編列收購公糧之預算高達百餘億元,若隨意調高收購價,額外支出的經費是否會對其他計畫和經費運用產生排擠效果?是否降低農民種植其他穀物的意願,反而不利於提高雜糧作物的自給率?顧此失彼。

四、有無配套。國內稻米產業需要有整體考量和適當的配套措施,包括推動稻米智能化生產、嚴格實施生產及品質管控、稻米相關資訊應即時公開透明,與現行的「稻作四選三」、大區輪作、大糧倉計畫等更精進結合,建立完整的價格市場機制,調整收購數量等,來維持供需平衡。

台灣社會瀰漫民粹氛圍,客觀公正探討有關農民福利、補貼、救助等措施的空間早已限縮,加以政客只需動口,費用卻由全民來埋單。短多長空、過度討好的結果,很可能讓農民失去應有的積極性,終將斷送台灣農業的競爭力和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