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6日 星期六

數位言論自由/保護消費者 數位平台有責任

udn 論壇報垃圾 udn ,欠缺 

◆  推動防災 企業應做更多
◆  災後重建 跨域合作尋自然解方
◆  效法工廠管理 讓實驗室更加安全
◆  身處地震帶 應居安思危
◆  數位言論自由/保護消費者 數位平台有責任
◆  防震災 快補強老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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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言論自由/保護消費者 數位平台有責任


2024-04-06 00:55  聯合報/ 吳統雄/數位言論自由論壇發起人(台北市)
4月7日是台灣言論自由日,台南市政府在市府前的南榕大道舉辦宣傳記者會,預告一連串系列活動。記者鄭惠仁/攝影


▶▶▶不斷更新/0403花蓮大地震 完整新聞速報

四月七日「言論自由日」前夕,經過四年的追尋,數位言論自由的保障終於出現曙光。立法委員林國成在「數位言論自由論壇」建請下,將邀請跨黨委員於五二○前後召開「數位言論自由立法院公聽會」,發展數位時代新制度,作為對賴清德政府的獻禮。

期待經由立法程序解決以下問題:一、數位平台對內容的處罰與連坐處罰,是否違憲?二、數位商業模式時代,如何保護數位言論消費者?三、數位言論自由與國安問題如何平衡?四、問題與解決-法律面:釋憲?修法?新立法?技術規約面-假訊息處理、網軍辨識…等。

民國一○九年(二○二○年)「數位言論自由論壇」與時為政務委員、管理數位產業的唐鳳舉辦了一場對談,在會中獲得三項共識:

一、「言論自由、資訊流通、自律優先、平台安全」應四項並重,必要時,其優先順序應如上;二、「臉書(包括其他平台)有演算法不透明」的事實,亦即排序、曝光、外力介入與處罰不透明;三、對於臉書與各查核機構認為有疑義的貼文,可以「#標籤」提示,由使用者決定如何處置。而非由不具司法權力的機構處罰。

臉書與各數位平台是否能夠超越憲法而對言論處罰?甚至恢復封建時代的「連坐處罰」?十分可疑!經過兩年的溝通,毫無進展。去年數位部成立,此案卻轉到 NCC,仍未具體處理。

數位平台拒絕溝通的最大理由是:「數位平台免費,不喜歡就不要用」,進而導出「數位消費者」的議題。

有人忽略了「數位虛擬時代的商業模式」,數位平台並非免費,因為使用者付出了「人頭與流量」以及吸引網友來互動的流量,這是數位平台主要廣告收入的來源,也是使用者付的虛擬費用。同理,作者花了知識、經驗、時間所寫的貼文也是費用,如果原因不明消失,也等於付費而沒有到貨。

過去曾發生假酒事件,社會上也出現「不去那家買,就好啦!」的聲音。當時《聯合報》的總編輯張作錦與時任記者的筆者,認為消費品面對的不是特定個人,而是全體人民,消費品所具有的潛在問題,不能因為有些消費者不知情,就可以不透明。《聯合報》以三版頭條、連續報導了當時大家不熟悉的「消費者保護」觀念,募到了十萬元,交付給李伸一,成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育成基金,再由基金會促成了《消費者保護法》

在數位商業模式時代,各平台不論是否使用其產品,仍然必須遵守「消費者保護」的透明責任,而此觀念也出現在歐盟去年與今年實施的《數位市場法》與《數位服務法》之中。盼數位言論自由,成為台灣不分黨派、凝聚「全彩共識」的議題。









推動防災 企業應做更多


2024-04-06 00:59  聯合報/ 王福闓/品牌再造學院院長(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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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氣象署指出,以地震周期來看,平均每卅年台灣就會發生一次規模七以上的大震,等於每個台灣人一生平均會經歷兩次災害型大地震,近期我們就遇到了九二一後的再次強震。

因此,對民眾來說,與地震相關的議題與防災意識顯得更為重要。民國八十九年公布的災害防救法,明定為減少災害發生或防止災害擴大,各級政府應依權責實施災害防救教育,也因此近年地震發生時,不少人能做出及時判斷,減少人身與財物損失。不過,仍有民眾遭遇不幸,所以仍應更廣泛推廣教育,包含地震當下更好的即時應變行動,或避免進入危險區域的危機意識。

在這些防災議題的推動上,企業可投入更多資源,也能對品牌正面形象有所幫助。國內企業在進行品牌行銷及 ESG 相關溝通時,極少是以地震相關議題進行,比較知名的像是鋼鐵品牌的廣告,強調地震與生命的延續,我自己也負責過品牌的地震議題溝通,著重在日常生活的防災意識。包含居家產業、大樓電梯機電、營造建築業甚至是家庭電器品牌,其實可投入更多的 ESG 資源。

對企業來說,ESG 不一定只能和環保或是內部治理連結,重大社會議題或公共教育其實也很重要。有的企業會認為自己的產品與服務並未直接和地震防災有關,或是商業效益有限,但其實許多商品與服務,都跟地震防災有關。

筆者到日本旅遊時曾在不少零售通路上看見賣家提醒,像電視機的放置與地震可能造成的危害、或居家收納的方式和地震的影響,透過通路提醒建立消費者的防災意識。而在電視廣告與品牌微電影中,也不時可見與地震題材的結合,像是失去家人的傷痛醫治,或幽默提醒如何應對地震。

另外,有些零售業或服務業,因租用空間的需求及使用考量,而對一些建築設計有所更動,但近幾次地震都可發現,若未符合法規會造成嚴重後果。這時若從防災與 ESG 的角度來說,訴求品牌的營業空間一定要合規,並結合相關單位來驗證,即便地震也不會對其他住戶或使用者造成影響,也能提升消費者的認同度。

企業可以更多的從社會教育面向思考,不論是與地方政府合作更多的體驗式防災教育活動,還是從生活面結合產品設計,甚至是日常收納與居家安全的意識提升。在房屋交易的商業行為上,也將地震相關的資訊清楚說明,讓消費者能更理解地震發生的應對與風險。

還有,在許多新產品設計時,除考量環保或公益性外,若能提出所使用的材質或製造者,可更好的幫助災後重生的人民,或是將地震受損的材料再利用,都更能說服消費者。

九二一之後,政府參考歐盟的「第三系統就業與區域發展」的精神,以及不要讓災民及失業者失去信心針對「以工代賑」提出「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期望讓災民透過補助及計畫,能重新找到生存的勇氣和建立專長。

針對企業內部公關的角度,讓員工與合作夥伴能主動願意配合品牌 ESG 的推動,積極參與防災或災後協助,則需要建立內部品牌的認同感。透過內部暢通的溝通,以及清楚的企業公益政策推動,讓員工對這樣的做法產生認同。











災後重建 跨域合作尋自然解方


2024-04-06 00:58  聯合報/ 李光中/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花縣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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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年(二○一一年)三月間筆者前往日本名古屋參加第一屆國際「里山倡議」夥伴關係網絡會員大會,第二天發生東日本大震災。五個月後,聯合國大學在東京舉辦一場以「里海-里地-里山復興的整合方法」為主題的東日本大震災復興國際研討會,提議以連結陸地和海洋的整合規畫方法,促進里山和里海受災地區的復育和振興。

經過災後兩年的跨部門合作和籌備,日本環境省在民國一○二年(二○一三年)宣布成立「三陸復興國立公園」,範圍涵蓋受創嚴重的青森縣、宮城縣和岩手縣等面積約兩萬八千公頃的海岸和鄉村地區。該國立公園的核心經營策略有三:活用大自然的恩惠(資源)、記取大自然威脅的教訓(天災)、增進森-里-川-海的連結(地景-海景整合治理)。筆者在該國立公園成立當年以及十年後的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年),親身前往受災嚴重的宮城縣氣仙沼市,見證了日本相關政府部門、民間團體和在地居民對震災復興的決心和努力成果。

台灣島位處亞熱帶和環太平洋地震帶,潛藏地震、山崩、洪水等天然災害風險。身在台灣的我們如何能「活用自然資源」(趨吉)、同時又能「因應天然災害」(避凶)呢?巧婦非無米,炊煮之法需創新。參照日本前車之鑑,我們需要一種「森-川-里-海」尺度的跨域(跨空間、跨部門、跨專業)整合政策和治理模式。

以四月三日花蓮大地震受災最嚴重、位於中央山脈東斜面的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富士村)以及太魯閣國家公園為考量,建請政府思考成立行政院層級的災後重建和振興平台,其中特別需要協調整合內政部和農業部的相關計畫和行政資源,包括:內政部的國家公園、國土計畫、海岸防護和管理等計畫資源,以及農業部的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農村再生以及原鄉輔導新農業技術等計畫資源,與花蓮縣政府和原鄉部落比肩齊步從事災後重建工作,讓健康的自然地區受到保護,讓受損的環境透過「自然解方」的復育措施來恢復生態系服務功能,增進在地社群趨吉避凶的韌性,邁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之道。














效法工廠管理 讓實驗室更加安全


2024-04-06 00:57  聯合報/ 李信樟/工業安全技師(台東市)
國立東華大學理工學院一館化學品疑似因為地震翻倒引發大火,火勢延燒一發不可收拾,直到四日凌晨才撲滅。圖/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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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大地震後,東華大學理工一館發生火警,因館內存有禁水性物質,消防人員無法射水滅火,只能在周圍採取被動式防禦,火勢延燒了近十個小時才平緩,救火過程超過廿小時,初估損失超過五億元,而教授們辛苦研究數據資料付之一炬,火災後看著系館的落寞背影,更是令人扼腕。

大火燒出了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盲點,原先校方向消防隊通報起火原因係因電路系統故障起火,陸續延燒至化學實驗室,但電路系統鮮少因地震造成故障起火,救災人員掌握現場狀況後,初步推測是強震引起實驗室內化學物品倒翻引起化學反應而釀成火災。但如果已知化學物品倒翻就會引起化學反應,進而釀成火災,實驗室的 SOP 理應有防範地震的措施,為何沒有效果?

為什麼地震後化學物品倒翻,會接觸引起化學反應的其他物質,兩者卻沒有預防隔離措施既然有禁水性物質,為何沒有獨立的存放空間?若有獨立的存放空間,其安全考量是否不足?

教育部於一○九年六月一日廢止「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要點」,改以「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讓各級學校依循,雖然安全指引目的註明:「本指引未規範或詳盡之處仍請回歸各主管機關之作用法令辦理。」各級學校既然有上級指導機關的指引,當然奉為聖經般直接依循辦理,鮮少關注多如牛毛的其他法令規定,此次大火的原因即在此關鍵盲點。

該指引內容專注於個人安全的防護,卻疏於實驗室的化學反應可能引起的後果,預做防範措施。雖然指引中提及:如實驗室儲存之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所定之管制量,則應符合前開管理辦法及相關消防法令規定,但所規範的也僅於「儲存量」超過者,以禁水性物質為例,若實驗室中「鈉金屬」儲存量少於十公斤,安全指引即不再對此多所考量,但鈉金屬遇水即產生劇烈反應,釋放大量易燃性氣體,即使少於十公斤亦應以高規格對待:是否獨立儲存空間?儲位是否固定牢靠?周圍是否沒有用水設施?有沒有可能地震後水管爆裂,噴濺至禁水性物質導致火災?

研究型實驗室化學反應可能造成的危險,不亞於一個小型工廠的製程,對於可能引起反應性、易燃性、毒性物質外洩等危害之化學品與化學反應,應以製程安全管理的角度來看待。若能採用近年來盛行的製程安全管理手法:LoPA 保護層分析,採取多重保護層的作法,即第一層(最內層)本質安全設計,從根本上消除或減少系統存在的危害;第二層基本程式控制系統,控制日常生產過程的控制系統;第三層報警和人員回應系統;第四層安全儀錶功能系統;第五層洩壓裝置(安全閥、爆破片);第六層釋放後物理保護措施(廢氣洗滌塔、防溢堤等);第七層(最外層)工廠與社區的緊急應變,在可以執行的範圍內,預防措施多做一道,確保重要研究設備與多年辛苦研究數據資料付之一炬的憾事沒有機會發生。













身處地震帶 應居安思危


2024-04-06 00:57  聯合報/ 吳一忠/榮民(嘉縣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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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地震,總會帶來不少災害,「地牛翻身」重創台灣生機,讓人聞震色變。

佛經云:「世間無常,國土危脆」,成住壞空的世間,地震最難預測,以人類的渺小,無法對抗大自然無窮的力量。政府國土維護計畫是否確實,民眾防災觀念是否懈怠,能否禁得起地震再一次蹂躪,令人十分擔憂。

筆者曾參加消防講習,教官告訴我們,為減少地震造成的損害,室內家具應牢固,備好緊急避難包,遇到地震時,躲在堅固的桌下,禁止開電器、燃火源、搭電梯,第一時間往室外移動,以及地震停後的應變處置,平時都要熟知、常演練,多一分準備,就能少一分災害。

俗話說「勿恃地震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為減少地震帶來的損失,民眾應居安思危,抱持戒慎恐懼的心態,提高防災意識,做好準備並儲存不時之需,千萬不可掉以輕心。















防震災 快補強老建物


2024-04-06 00:53  聯合報/ 鄭人豪/建築改革社理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助理教授(新北市)
台灣地震發生頻繁,居住在危險老舊建物的民眾,應儘早進行補強或參與重建,讓居住安全獲得真正實質的保障。(圖由中力都市更新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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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花蓮大地震後,專家學者無不倡議建築更新改建的重要性,但全台超過卅年以上老屋共超過四八三萬餘戶,要更新改建談何容易,除產權整合的困難外,營造產業與市場量能是否足以承擔亦是重要課題。

九二一大震後,一方面迅速修訂建築技術規則耐震規定,大幅提升新建物之耐震能力。另一方面為解決集合住宅拆除重建的行政程序、產權與重建資金問題,發布「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成為都更條例修正的參考。然而,都更涉及民眾的權利與身家財產,加上複雜的行政程序與產權問題,雖然政府不斷提高容積獎勵、簡化都更流程,但多年下來效果有限。

民國一六年(二○一七年),因前一年維冠大樓倒塌喚起民眾對建築物安全的關注,立法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強重建條例」。除法令制度外,專家學者亦不斷呼籲應加速推動老舊建築改建。但依內政部統計,台北這廿餘年來完成都更或危老重建僅千餘棟,不到九萬七千餘棟卅年以上老舊建物的一%,市場最活絡的台北如此,其他縣市狀況更慘。難道我們不能做更多?

老舊建築物不必然危險,但興建當時的建築法規相對寬鬆、加上民眾沒有建築物的維護管理意識,危險就隨時在大家的身邊。因此透過建築物的「體檢」來了解建築物的狀況非常重要。雖然建築法明定公共安全申報、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等機制;亦訂有「住宅性能評定」、「修繕住宅貸款利息或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等,然而在法令沒有強制力、民眾缺乏防災意識,加上許多民眾擔心建築物性能評估後恐影響房價,都嚴重影響民眾進行建築物體檢的意願。

建築物的安全不僅影響居住者本身,在城市中更涉及公共安全,位在地震帶上的台灣,都更與建築物居住安全已是國安層級問題。但目前都更相關法令過度倚賴容積獎勵作為工具,除了有利可圖的「高級地區」,真正都市窳陋地區完全動不起來。都市建築物的安全性在事前確認、預防與強制介入的整建、維護,遠比事後的救災探視重要。

雖然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建築物的維護看似沒有政府的責任,但政府除了補助與獎勵外,應有更積極的作為,除了透過教育民眾提升防災與自我維護建築物安全之意識外,並應針對老舊建築物「強制」體檢,甚至要求補強或拆除重建。雖然老舊建築物的結構強度不足,但短期內透過適當補強亦能發揮很好的效果,與其等待不知何時能實現的建物改建與都更,應透過建築物的性能評估與整建維護提升建築物結構強度,確保居住安全。

至於都更則需擺脫單點建築拆除重建的思維,從整體充實地區設備與改善公共建設,達成都市防災去討論。這不僅需要全方位進行規畫、建立遠景與民眾教育,還需搭配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的法治與制度調整,並結合都更與住宅政策。系統性盤點整合都市計畫、都更、住宅、建築管理的法令與制度及配套機制,才能許民眾一個更安全的居住環境與更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