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嚴震生/無罪自費坐牢,還不能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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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震生/無罪自費坐牢,還不能放風?


2021-10-14 04:53  聯合報 /   嚴震生(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
台北榮總桃園分院出動醫護至防疫旅館採檢,一周多服務採檢旅客近千人。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自幾個月前新冠疫情突然升高後,從海外回台國人必須住進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兩周。這項規定完全不顧幾項客觀因素:被隔離者快篩是陰性、接受過兩劑疫苗注射、本身住家並沒有其他家人同住。決策者的考量當然是為疫情控制管理方便,但似乎也替中小型旅館開發了新的商機不知算不算利益輸送?),同時減輕了里長的負擔。然而,在疫情逐漸舒緩的今天,這項嚴格規定是否也應當有所調整?

目前要住防疫旅館得提前登記,兩個星期的費用約在四萬元左右。或許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官員來說,這個數目不算什麼,許多出差返國的上班族也會由公司負責支付,但對那些必須自行承擔者而言,這筆費用就相當可觀。如果自宅還有其他的家人,此項要求還說得過去,但若他一人獨居,仍然被要求住防疫旅館,就顯得不近情理。

我朋友在台北郊區有可以居家隔離的簡易房舍,周圍一兩百公尺連鄰居都沒有,只要請親友先買好足夠的食物放在冰箱內,真的可以完全不接觸外界進行居家隔離,但卻被限制在小小的旅館房間內。他們為什麼必須多出這筆開支?特別是經過快篩又注射過兩劑疫苗,傳染性明顯很低,唯一的可能是山區禽鳥受到感染,飛到城市中成為病毒的散播者,但這當然是個笑話。

網路上廣傳王偉忠在今周刊撰寫的隔離經驗,雖然提到其中的孤寂,但畢竟以他較為樂觀開朗的個性,尚能苦中作樂,但不是所有人都具有同樣的心理因素。另外,如果你是上班族,還得在隔離期間線上工作,和外界有些接觸,勉強能夠打發一些時間,不致過於苦悶。不過,許多防疫旅館的房間狹窄,空間不大,有些還沒有窗戶,住在裏面形同坐牢。

根據《監獄行刑法》的規定,服刑人每收容三天,至少要有一天能放風(封)運動,從密閉場所放出來透氣,避免悶壞導致心情異常,讓獄方容易管理。在防疫旅館或是集中檢疫所隔離的民眾當然不是犯人,但還得自費坐牢,且在隔離坐牢期間,還不如真正的犯人,連放風的機會都沒有。若按《監獄行刑法》,這些國人在兩星期的隔離期間,至少應有三次放風的機會。

個人就知道有國外返台處理家務的國人,在兩個星期防疫旅館隔離結束出關後向朋友坦承,他在入住後第二天就有輕生的念頭,因為一來他本身有一個單獨居住的公寓可以進行隔離,但卻被迫要多花近四萬台幣住在一個空間狹小、連電視頻道都有限的防疫旅館內。他打過兩劑疫苗、快篩也呈陰性反應,但卻像犯人一般受到監禁,卻沒享有放風的權利,心裡當然很不開心,也難怪原有的憂鬱傾向讓他想要結束生命。

這或許是一個較為極端的案例,但若是真的發生了,難道又要成為一樁國賠事件?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每天僅在乎是否加零,行政院則是心心以振興經濟為念,但是否有人關心缺乏居家隔離選項的不合理性?如果這個政策不改,許多在海外工作、過年期間要返國與家人團聚的台灣人,就得自費支付防疫旅館費用(因為不是出差,公司沒有理由負擔),如果一家四口,這個費用相當可觀。更重要的是,難道真要有人因為住在密閉空間,產生幽閉恐懼症,政府才會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