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蘇蘅/假新聞為何不能由當權者認定?

名人堂電子報http://paper.udn.com/papers.php?pname=PID0030&page=1#ph

◆  蘇蘅/假新聞為何不能由當權者認定?
◆  黃一農/「人民做主,還權於民」
◆  陳立恆/創業不該為了當獨角獸,而是當千里馬
◆  盛治仁/個人應謙和,也要避免集體傲慢
◆  趙春山 /「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台灣人

◆  方祖涵/貧賤人生的網球夢
◆  陳亮恭/極端氣候下超高齡社會的永續
◆  王正方/瘋癲之城的自戀狂
◆  周行一/斑馬線上的老虎
◆  林祖嘉/申請居住證有那麼嚴重嗎?
◆  黃介正/「韜光養晦」還要不要?
◆  薛承泰/寡婦經濟學

◆  王健壯/如果多數人心中都有一個楊國樞
◆  嚴震生/從馬侃懸缺席次看政治任命
◆  馬凱/誰來解救AI浩劫?
◆  洪蘭/防失智為何要學新東西?
◆  方祖涵/棒球日子的簡單美好
◆  盛治仁/留給未來世代的政治典範
◆  蘇起/中共對台動武的可能性

◆  葉銀華/金融帳連續淨流出的真相
◆  劉維公/孤獨是可怕的社會病毒






蘇蘅/假新聞為何不能由當權者認定?


2018-09-20 23:45 聯合報  蘇蘅(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教授)
NCC將針對廣電媒體未查證轉載爭議訊息,導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者開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川普總統的「假新聞」、「fake news」指責媒體整天報導假新聞,如果依照他的標準來認定什麼是假,恐怕美國多數媒體都得關門了。
諷刺的是,史上最大的假新聞之一,就是美國政府放出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儘管沒有證據支持,但是從布希總統到國務卿鮑爾都說「這是毫無疑問的事實」,其實這個謊言是為了入侵伊拉克找理由
假新聞有多重意義:反諷、謠言、宣傳、謊言,半真半假的消息都算,透過社群媒體快速傳播,創造點擊率,往往在商業或政治上無往不利
不管人們對假新聞的看法如何,但是最近政府卻把「假新聞」無限上綱。NCC面對假新聞,特別發新聞稿強調,廣電業者「依法必須確保提供視聽眾正確平衡的資訊,避免爭議訊息轉載對社會造成傷害」,如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最高可罰兩百萬元」定義寛廣不說,無論是「爭議訊息」或「損害公共利益」,都是極具法律不確定性的抽象詞句
國際上如何面對假新聞?法國國會兩個月前經過激烈辯論,通過反假新聞法案該法只限選舉期間適用,法院可以裁決新聞報導可信或是需要下架,也能強迫臉書和推特揭露爭議內容背後的出資者該法案可以快速遏止被操縱的訊息在網路分享,但反對者認為會傷害言論自由
從政治面看,美國南加大教授Mike Ananny認為,假新聞是「不同意見的人,希望世界變成他們所期望的那樣而玩的遊戲」主要是指有意識形態的假新聞
的確,當權者想要控制輿論,自古皆然。康熙、雍正皆大興文字獄以控制言論。更早來看,十四至十六世紀,歐洲王室和教會曾制定「新聞規範」,要求「報導真實」,並需提出佐證,作為王室監管標準。
近年最典型的例子,仍是川普紐約時報去年底報導,川普上任後這兩年來,批評媒體力道愈來愈大。川普痛斥媒體的名言如,「CNN是新聞中最不值得相信的名字」、「假新聞痛恨我,但它們才是人民的敵人」、「假、假、假,新聞令人厭惡,都是一群可憎的人(指新聞記者)製造出來的」。可知川普仇視媒體的心態有增無減。
但儘管川普對媒體恨得牙癢癢的,也用詞尖銳,畢竟他還是沒有動用法律手段,強加對媒體報導「假新聞」的懲罰。因為美國人民知道民主和言論自由的價值,遠超過執政者的利益
轉回台灣,如果媒體沒有對新聞做真實查證,當然很不專業但是什麼新聞是假新聞,也當然不能由行政機關認定。就以促轉會的「東廠事件」為例,對當權者不利的新聞,本來就不易查證,如果沒有錄音帶為證,難道不會被行政機關認定是「假新聞」?屏東前觀傳處長下台,也是一樣的道理。
媒體本來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第四權,監督政府的責任天大地大,如果用「假新聞」為媒體貼標籤,阻止記者對政府的批評,甚至想用法律干預新聞自由,是民主政治的悲哀。也不能不讓社會疑慮這些法條突然被搬出來,只是變成當權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