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正忠/ESG必須是「投資」不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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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正忠/ESG必須是「投資」不是成本
2023-05-19 05:20 聯合報/ 黃正忠(作者為安侯永續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ESG(環境、社會、治理)愈來愈夯,特定產業及資本額廿億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都要做 ESG,ESG被解讀為「一本每年都要做的報告書」,許多董事會、董總、金融機構與投資人都以為企業每年有發布永續報告書(以前叫 CSR 報告書),就是有做 ESG。
有公布財報不代表一家公司一定賺錢,那麼有公布被視為是非財報的 ESG 報告,怎麼可以代表這家公司有做 ESG?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好米好材料怎麼煮出一盤好飯?除非靠「添加」。無添加已成普世價值,食品的無添加是有良,財報的無添加是誠信,ESG 報告的無添加是不漂綠。
全世界證交所強制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要每年定期發布 ESG 報告已成主流,這項法遵成為企業的壓力與不可避免的成本。台灣一千七百家上市櫃公司若用一本三十萬應付著做(人力成本不算),是五億的成本;一百五十萬認真的做,是廿五億的成本。
如果公司將 ESG 內化為風管降險、體質改善、強化韌性能量與提升治理效能的 DNA,創造更多可以揭露的好料,每家一年三百萬投入、一千七百家上市櫃公司就有五十億投資,六百萬投入就有一百億投資,一千萬投入就有一百七十億投資。
證交所要求的 ESG 揭露,肯定必然為滿足金融與資本市場需求,目的係支援投融資決策。因此當 ESG 被內化為公司的創新與成長策略,必須落地在低碳永續技術或材料的開發,收割在低碳永續產品與服務帶來的營收,反映成中長期的投資潛力與價值。倘一千七百家上市櫃公司三兆總營收中有一%為 ESG 創新所創造,就有三百億,十%就有三千億。
全球早可以預期從今往後企業必須面臨下列 ESG 的主要挑戰:因應氣候變遷、負責任使用資源與降低對自然生態系的負面衝擊、對基本人權與社會公平正義的維繫、ESG 法規與揭露要求趨嚴、重新進行資產配置、增進信任與透明化等。人類科技文明正在進行石油經濟退潮、新能源經濟興起的轉捩點,各主要行業的系統性轉型革命已經啟動,沒有循環永續低碳淨零科技,世界無法力挽狂瀾走向有希望的未來。因此,ESG 是世界對企業變革的期待,是為人類與整個地球不可持續帶來解藥的冀望。
把看成是聊備一格的法遵報告,及企業不得不支付的成本,真的是把正事做小了。ESG 得從覬覦布滿永續商機卻仍是蠻荒之地的遠見中,做好打造諾亞方舟的苦力。如果台灣全體上市櫃公司的 ESG 真到位了,目前三兆總營收將全部可羽化成富涵ESG 元素與績效的營收;如果全部更加值為永續未來的解方提供者,甚至可翻倍增長為六兆甚或九兆,那就是台灣企業界對世界帶來正面有力道的影響力。
做夢要有本錢,如果企業仍只是將 ESG 的投入視為百般不願意的成本,要美夢成真比登天還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