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5日 星期日

經濟日報社論/保護關鍵技術 須兼顧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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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黑白集/請問時中,如何送終?
◆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靠人權起家,蔡政府卻不斷踐踏人權
◆  經濟日報社論/保護關鍵技術 須兼顧產業發展





經濟日報社論/保護關鍵技術 須兼顧產業發展


2022-06-05 00:01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新增經濟間諜罪。記者葉信菉/攝影



立法院最近通過了行政院函議的《國家安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修正案。此兩修正案涉及企業與人民權益甚大,而立法院迅雷不及掩耳地通過,固然反映國內政治權力分配的現實,但也說明台灣與大陸雙邊商業競爭日趨白熱化,讓政府深感產業發展已涉及國家安全的急迫性。

隨著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台商過去30年投資大陸的比重愈益升高,此現象直到近三年才因供應鏈移轉東南亞而稍有回落。不過,兩岸經貿連結並未因此衰退,彼此黏著度反而增加。以今年1至4月為例,台灣出口大陸占全球出口比重就接近40%,其中更高達60%是我們極具競爭力的積體電路產品。政府修訂國安法與兩岸關係條例,拉高科技產業營業秘密保護至國安層級應是可以理解的舉措。

這次國安修法重點主要是將《營業秘密法》中營業秘密較細緻的區分為四個保護層級,而其中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境外使用及外國侵害部分正式納入國安法。另外,兩岸關係條例則更嚴格地規範任何運用政府一定規模資金,進行核心關鍵技術研發的個人或機構,未來赴大陸時將受到限制。這些表面看似正常的規定,卻有可能對台灣科技產業發展造成掣肘,自然也就引發科技業者的關切,媒體甚至稱此次修法新創了「經濟間諜罪」。

國安等法通過後不久,全國工業總會便因擔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與受管制人員的定義範圍極不明確,而請求政府要有清晰的認定程序;另外對於政府資金參與科技研發門檻的規定也必須合理以避免動輒得咎的困擾。工總更呼籲政府要以不溯及既往原則處理進行中的企業經營模式,不宜影響科技業者目前在大陸的營運、研發與商務活動。

「魔鬼藏在細節裡」,工總的關切也正是社會的疑慮。我們觀察立法院在國安法二讀過程中處理附帶決議的方式發現,執政黨始終堅持要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導界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科技業者非常擔心若意見無法充分上達,恐會造成政府決策適切性受到質疑。特別是當前國際民粹當道,高舉國安目標恐被有心人扭曲,結果還未收到維護安全效益,反而先傷害產業競爭力的不利情況。所以,工總對國安法表達關切具有合理性,只是我們迄今未見政府對於相關程序正義做出積極的回應。

這次修法雖是針對全體產業,但大家非常清楚台灣半導體供應鏈才是修法後首當其衝的產業。半導體製造不僅包括實體產線也涵蓋軟體設計,而其中人力資本更是創造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支柱。台灣許多半導體廠商,無論是生產、設計與人才延攬都已是跨國模式,其中甚至包括大陸地區的專業人才。這次修法的想定卻似乎並未考慮高科技業早已國際化運作的事實,政府規劃的營業與國安秘密四級保護架構是否真能有效落實管理亦讓人存疑。

修正後的國安相關法規與產業運作的契合度關係到台灣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政府有必要謹慎對待。我們從政府過去輕忽《國家機密保護法》中機密等級設定的嚴謹性,就不免讓人擔心同樣問題是否亦會出現在未來施行細則的擬定。決策機制公正與透明是現代化民主政治運作的必要條件。政府唯有無私心的廣開言路,讓國安修法目的與產業實務運作動態配合,才能達到雙方皆贏的局面。

立法院這次修法顯然給政府一張管理產業國安秘密的空白支票;我們誠懇建議政府儘快釐清「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決策模式,不要讓高科技業者鎮日杯弓蛇影而心神不安。








聯合報黑白集/請問時中,如何送終?


2022-06-05 00:42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二千八百多例新冠死亡個案,大多在廿四小時內火化,讓家屬無法送終,留下傷痛,中央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則表示,並未要求廿四小時火化。本報系資料照/記者潘俊宏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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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多來累計二千八百多例新冠死亡個案,大多在廿四小時內火化,常讓家屬無法送終,留下許多傷痛。醫師蘇一峰最近建議取消快速火化的規定,讓家人可以好好送別,不料指揮官陳時中說,並未要求廿四小時火化,更添二千八百個確診死亡難送終的憾恨。

疫情爆發以來,中央的確未指示廿四小時內火化。衛福部去年四月發布的屍體處理指引,也只要求徹底消毒、雙層屍袋,及不可再打開屍袋、應盡速火化,另「建議」於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逕送火化。

中央指引看似未強制,但在疫情恐慌下,如未盡速火化致他人染疫,責任誰扛?結果就是從嚴執行,醫院、殯儀館拒絕留置或冰存遺體,SOP也要求廿四小時內火化,法醫鑑定後的死亡證明書更載明這項要求。

如今陳時中稱不必趕著火化,澄清各界誤解,也留下許多問題待解。例如家屬若據以控告葬儀社並要求賠償該怎麼辦?未來若家屬不肯盡速火化,大體要放在哪裡?家屬能否「自主送終」決定期程與內容?

一個措施能讓全國達成一致的誤解,厲行無違,陳時中不去選舉太可惜!但送終對國人有著傳承、守護、告慰死者、連繫生者情感等多重意義,二千八百個無法送終的憾恨難消,如今確診死亡還在增加中,請問陳時中,該如何送終?











聯合報社論/民進黨靠人權起家,蔡政府卻不斷踐踏人權


2022-06-05 00:38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曾自稱「人權律師」的行政院長蘇貞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過去以爭取人權、反抗威權體制對人民思想言論控制而起的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卻一再留下踐踏人權的紀錄,不管是對人民言論自由的壓制,或以國安之名對人身自由的限制,手段較之他們指責的威權時期毫不遜色。

尤其曾自稱「人權律師」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如今不僅成為言論自由殺手,更將維護基本人權的程序正義拋諸腦後。藝人郭彥均臉書貼文「看到這麼多孩子,就這樣走」發酵後,蘇貞昌怒批是謠言、下令究責查辦,只是蔡政府踐踏民意、扼殺言論自由的一例。

蘇貞昌完全忘了,五月受政府之邀來台的國際審查委員,在關於我國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報告提出的審查意見中,批評我國政府在疫情期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散布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謠言,大量追究處罰,範圍過廣,足以引起寒蟬效應,且未在限制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公共健康或道德間取得平衡。

但蔡政府透過社維法追究民眾言論責任,何止於疫情期間;從批評文化政策、反對進口萊豬,到質疑選舉規畫不公,不管是教授、學生或家庭主婦,都可能被警方找上門「查水表」。而檢警調對批評政府的「假訊息」查辦迅速,執法人員勤於在虛擬世界中搜尋對政府不利的言論,但對於政府被指控的黑箱,如疫苗採購等弊案,卻毫無作為。

必須警惕,這不是個案,而是整個蔡政府結構性威權化的作為!就像台灣疫情仍處高原期、連續多日有孩童死亡之際,指揮中心不思面對問題,指揮官陳時中還在配合蘇貞昌演出追究言責的法辦秀。更不用說指揮中心兩年多來以防疫之名,透過電子圍籬、天網系統、簡訊實名制等對人民行蹤監控的手段,屢遭人權團體質疑。

更諷刺的是,過去許多民進黨員都曾指社維法有違憲之虞,要求廢除,如今社維法竟成民進黨政府查辦「假訊息」的最佳利器。但面對大量的假訊息案,不少法官都在判決中強調屬人民言論自由而裁定不罰。更有法官在判決中寫下:倘台灣實為多數人自詡之亞洲民主燈塔,對少數言論更應有肯定其發言之雅量,進而捍衛不同立場之意見進入言論市場接受討論、檢視,並非每每以認知作戰為名,政府選擇性揭露資訊,再因部分媒體自律使異見漸消失於無息,達其維穩之目的。

蔡政府又不斷以國家安全、境外勢力介入、認知作戰等口號,當作反中保台的執法藉口。過程中對人權的傷害,不只是箝制人民言論,還包括警察在面對人民陳抗的新枷鎖,拒馬愈架愈高、人民表達心聲的距離愈拉愈遠,甚至演出警察藉假摔移送陳抗民眾;對國安共諜案件偵辦更是政治凌駕證據,從新黨青年軍案到向心案,都充斥著以國安之名羅織罪名的手法。

促轉會剛完成的任務總結報告中,對國安情治系統加害行為圖像的描述,指過去政府機關以反共、國家安全為名,對社會進行嚴密的部署;當每個人可能因「不妥言行」被紀錄與回報,不只裂解了社會信任,「隔牆有耳」、「人人心中有個小警總」等語詞,更成為台灣社會世代相傳的共同語言。然而,這樣的加害者行為圖像,對照這幾年執政者作為,有何差別?

蔡政府輕易以公共安寧或國家安全為名,限縮人民基本權利;所謂的保障人權,只是執政者另一個文青口號的裝飾品。但執政者權力不受節制,只容許社會上存在一種聲音,對社會造成的傷害有多大,歷史早有答案;而執政者自掘墳墓,歷史殷鑑也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