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之眼】被NCC鎖喉的新聞台 能當明「鏡」嗎?
◆ 【專家之眼】潛艦國造何時將跌落神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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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眼】被NCC鎖喉的新聞台 能當明「鏡」嗎?
2022-01-22 12:05 聯合報 / 褚瑞婷/世新大學博士候選人
申設逾2年、風波不斷的鏡電視新聞台,NCC終於在19日通過申請案。本報資料照片
鏡電視通過了!NCC自從2012年通過UDN新聞台至今,相隔10年,終於又有一家新聞台申設案通過了。「鏡電視」在經過2年的審查,過程當中多次補件、撤案、重新遞案、再補件,以及多次的到NCC說明,終於在NCC委員會取得多數同意決,預計在半年內可正式開台。
2019年,鏡電視新聞台首次向NCC遞件申設衛星電視新聞台頻道執照,雖然歷經許多波折,但相較於「曾經提出」或「正在審查」的眾家新聞台來說,鏡電視的排案速度與審查過程都非常快速。若究其原因,或許是因為申設方的定位明確,以「民間版的公共電視」自詡,且非常「配合」NCC的審理要求及補件作業,舉凡集團旗下相關媒體事業切割、替換董事長等牽涉企業經營規劃的項目,鏡新聞台幾乎是照單全收。於是,NCC順利的寫下台灣史上衛星頻道申設新聞台最嚴格的天花板標準。
雖然有人說,鏡新聞台「十年磨一劍」終於熬出頭,但是,真的磨出一把利刃的人,是NCC。儘管鏡新聞台申設過關,但是NCC提出12項負擔、14項附款作為保留廢止權與16項行政指導。換句話說,NCC幾乎把該會成立至今處理過新聞台的相關爭議變成一個懶人包,企圖藉此打造超高標準的民營新聞台。NCC在各家頻道換照案常常使用的「附加條款」,本來就有適法性或擴權的疑慮,但是,鏡新聞台的附加條款不但比過往的頻道換照審查案更多,甚至還分為對業務要求的附款,以及「具有保留廢止權」的附款。
舉例來說,在中天新聞台換照案時的「國安條款」,也就是針對大陸投資、股東的兩岸投資項目、董監事的適格性等等,都在鏡新聞台的「保留廢止權」附款中。此外,對於鏡電視的公司財務、人力、經營方針、內容製播、內控、勞動權益等更多面向都提出行政指導與附款要求。然而,這些原本應該是電視台董監事會的治理權益,如今NCC卻以「保留廢止權」過度涉入新聞頻道的治理業務。
再者,衛星頻道本來就有3年一次的期中評鑑,以及6年一次的換照審查,過程中亦有許多相關紀錄作為評鑑參考,但是NCC卻將監理職權直接壓縮到「保留廢止權」以內,電視台可能更重視保留廢止權的附款要求,而非新聞本業。雖然鏡電視得到新聞頻道的申設許可,可是NCC卻站在更高的指導位階,彷彿NCC委員才是鏡電視的董事會。平心而論,這樣的行政指導並不正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天換照案中被視為綠營角色的委員林麗雲與王維菁並不同意鏡電視的申設案。根據媒體報導,鏡電視有可能傾向綠營,但林與王兩位委員為何提出不同意見書,是否基於專業認定判斷鏡電視台的申設並無決定性的必要?若是這樣,那其他非傳播領域背景的NCC委員其同意立論同樣令人存疑。
近來,適逢華視總經理莊豐嘉的「修理說」風波,而莊豐嘉雖已於21日請辭獲准,但檯面下亦有傳聞是否鏡電視未來有望頂替華視新聞頻道位置的揣測。這樣的安排或許不無可能,但還言之過早,畢竟華視新聞台也是背負著NCC主委的「一個機會」,擠進新聞頻道的黃金區塊,短時間被趕下台,NCC也沒面子。
總的來說,從鏡新聞台提出的規劃來看,的確在目前的有線電視新聞頻道中算是獨樹一格,在資金面及專業性的評估來看,應該值得期待。不過,NCC祭出天花板標準,新設新聞台卻像是被NCC鎖喉一般,NCC不是鏡電視的董事會,卻能「指導」各項董事相關業務,這樣的鏡新聞台,能成為社會的明鏡嗎?
【專家之眼】潛艦國造何時將跌落神壇?
2022-01-22 11:05 聯合報 /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
潛艦國造案是蔡英文政府執政以來最具雄心之整建軍備投資案,在其執行過程中爭議不斷,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潛艦國造案是蔡英文政府執政以來最具雄心之整建軍備投資案,在其執行過程中爭議不斷,但卻亦成為朝野就國防議題實施政治攻防,甚至發展成為聲譽攻訐之核心焦點。國安團隊視此案為「當朝所必固,在野所必取」之政治課題,並動輒將其上綱到絕對機密,而且對任何質疑者都指稱其政治忠誠度令人懷疑,以便杜絕任何負面評議聲浪。
但很不幸地潛艦國造案發展至今,早就成為國軍建軍史上「超級曝光之絕對機密」,屢屢變成執政團隊政治操作資本,高調辦理各項開工剪綵儀式,各類喉舌動輒暗示指控對本案有所異議者,若非圖謀軍火交易抽成,就是存心為北京代言,不斷上演紅帽子滿天飛,政治指控毋須證據醜陋戲碼。
就當前政壇生態來說,潛艦國造案早就變成神聖無比之政治祭品,專業人士對其中不合情理樣態噤若寒蟬,海軍耆宿前輩亦對此保持距離,諸多國安戰略界學者專家都對此大搖其頭,潛艦國造究竟何時將從政治神壇跌落,不妨從以下三個面向切入觀察,或許能夠推估出何時能夠水落石出浮現真相。
首先就必須指出,潛艦國造案雖對外宣稱將其列為絕對機密,但相關媒體報導從未間斷。然而凡是對該案執行進程與發展經過吹捧肯定正面評價報導,不論其所透露細節詳盡到不可思議地步,主管官署向來是未置可否從未有所異議,從未發布新聞稿予以駁斥說明,或是委請司法機關查察是否有洩密疑慮,此與如何維護國家機密之社會認知,顯然是存在落差。
甚至是主其事之高階將領,在人事調整未具備公職空檔期間內,接受媒體專訪,高調公開曝露全案發展秘辛,政治高層更是對此毫無反應,其中是否默許對外釋放訊息,刻意導引輿論走向真是不言而喻。但若媒體報導或是政治人物對本案有所質疑時,立刻就會遭致各類喉舌筆桿,分別從大眾媒體與社交媒體網路鳴鼓而攻之;並隨後發動法律攻勢,讓當事者纏身於訴訟過程。
但其弔詭之處在於提訟者,若非在本案涉及拉線穿梭聯絡廠商之關係人,就是負責承製造艦作業之企業;反而是主管官署向來都置身事外,除偶而發布新聞稿撇清關係,並再三提醒切勿將機密曝光,以免影響全案發展外,但從未對此提出訴訟或是委請司法機關查察洩密狀況。
因此是否藉訟止議恐嚇媒體,確實應受社會檢視與公評;但因本案私人興訟甚多,卻從未涉及任何國家機密保護法條,同時媒體報導亦從未被司法起訴,顯然司法對此認定社會評議是立論有據,本案性質亦是可受公評,未來顯然是更難杜絕悠悠之口,亦將是公眾切入觀察本案是否符合公義重要面向。
其次就要思考北京為何對此從未公開打壓,更是讓人難思其解;假若是認為參與本案人士神通廣大,能夠瞞天過海使得北京渾然不覺,恐怕打死人都無法相信。依據多次媒體報導與專訪,主其事者高階將領聲稱中共打壓無所不在,但卻能突破重重障礙,以「合法非正式」管道,順利從國外繞過獲得技術與關鍵裝備。
假若真是如此,北京卻未動聲色,向被媒體清楚點名之輸出國提出外交抗議,簡直就是裝聾作啞不可思議,這其中是否有任何玄機?究竟是中共能夠掌握全局,深知全案發展底細,理解真正底牌掂清楚其中有幾斤幾兩,並且判斷此等份量到最後不能成事,所以才懶得搭理呢?
還是北京早就在作業團隊中完成情報佈建,在過程中搭上順風車,同時獲得國外技術協助專業人士所提供圖紙、資訊、參數與演算公式,所以刻意保持緘默,避免打草驚蛇斷掉情報蒐集來源,吾人不得而知,但卻不能掉以輕心毫無防備。
吾人必須理解,中國大陸已有產製潛艦能力,當台灣獲得造艦技術資訊,內容是否有所缺損,此岸未見得能夠看出其中問題,但若對岸獲得他國潛艦產製相關資訊,很可能就因此獲得技術突破而如虎添翼,因此千萬不要因為洩露機密,反而幫助武裝對手實力。
是否有可能是北京與輸出國已有默契,檯面上不動聲色,私底下不擋人財路,但卻獲得當事國承諾扣住關鍵環節,到最後讓台灣白忙一場浪費資源。只要輸出國不對外公開宣布授予輸出許可,也就不必在外交上將臉皮拉破,搞到雙方攤牌互相難堪。
此種推斷雖然已經接近電影情節,但從潛艦國造案發展過程觀察,確實是相當違背國際軍備管制常情,愈是如此不合常理,吾人更是要戒慎恐懼,特別是當媒體報導已經是沸沸揚揚,更有人跨越海峽發表評論稿件,北京卻還是按兵不動,難道吾人不須擔心中共葫蘆內究竟是要賣何種膏藥嗎?
最後就要提到輸出許可何時才見真章?儘管主其事者不斷對外聲稱重要裝備都已獲得輸出許可,甚至承製造艦船廠聲稱製造階段技術諮詢不須輸出許可,此皆與國際軍備管制常情不符。國際軍備管制資訊日趨透明,任何輸出許可必然都可透過官方管道查詢驗證其真偽,同時亦會由輸出國對外公布。
但潛艦國造案發展至今,只有2018年8月美國業管機構公告授予美商對本案之行銷許可(marketing license),以利其前來針對相關國防勞務(defense service)案進行說明與投標作業;從該項訊息後,就沒有任何後續發展可證實獲得任何輸出許可,因此就成為另項必須保持審慎關注,以便確認潛艦國造案不會從政治神壇上跌落之重要指標。
醜媳婦終究是要見公婆,從本案發展至今,觀察媒體報導、政治叫陣與法律興訟過程來看,從未有任何人因為洩密而受到法律控訴,其實就是證明各項對本案之負面評議,確實是立論有據,同時本案亦是可受公評之事,甚至針對各項不合常理情事,提出合理懷疑,希望能夠加強保密措施,避免再有對外爆料洩密情事,亦應加以尊重;愈是運用手段壓制輿論,將會愈早讓本身從神壇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