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能在東奧笑到最後?
◆ 誰來監督大法官?
◆ 外交海嘯正在讓台灣「去國家化」
◆ 總統的論文 著作權法新思考
◆ 一場毫無正當性的審判
◆ 秀蓮同學,我決定為妳連署
◆ 漫畫/論文圍剿戰?
◆ 聯合筆記/三大外交政策 川普進退維谷
◆ 想一想「大屋頂中國兩制」
聯合筆記/三大外交政策 川普進退維谷
2019-09-22 23:25 聯合報 郭崇倫
美國總統川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從現在到明年十一月美國總統大選,川普有三大外交難題要處理:北韓廢核談判、與中國貿易戰,以及伊朗和與戰,三個都是難啃的硬骨頭。為了選前能盡快有結果,川普踢掉了堅不妥協的國安顧問波頓,不再堅持全面勝利,只希望達成暫時性協議,但是即使如此,也未必從其所願。
北韓先出現轉機,副外長崔善姬提出九月下旬展開工作階層會談,南韓中央日報報導,金正恩還親筆函邀請川普來平壤訪問,這是川普接球的好時機。波頓強調完全廢核的利比亞模式,被北韓視為眼中釘,現在正好把過去談判不順歸罪於波頓,重回國務卿龐培歐主張的「階段廢核」。
川普雖回應說,此刻訪問平壤並不適合,但他希望今年之前能再會晤金正恩,「我相信他也一定很希望來華盛頓」;這透露了未來一年的北韓廢核談判基調將是:再一次川金會,敲定和平協議,在平壤或華盛頓舉行「韓戰終結和平條約簽屬儀式」,把南北韓與美中領袖請到台上共同簽署,這不僅可能幫川普拿到諾貝爾和平獎,更是他憑以連任的傲人外交成績。
與中國的貿易戰,現在似乎也有「暫時協議」的想法。川普說,「許多人都在討論此事,提到暫時性協議,…我想這是我們可能考慮的」。大陸財政部副部長廖岷率團正在美會商,等十月初高層談判時,才會定案。
外傳「暫時性、局部性」貿易協議構想,包括延後實施新關稅,甚至取消一部分已實施的懲罰性關稅,交換條件是中方採購更多美國農產品,美方要求智慧財產權保護,中方沒同意,中方要求解決華為列入黑名單問題,也被美國拒絕,臨時協議提案只會凍結衝突,不會帶來最終解決之道。
上周六大陸代表團突然改變了行程,取消對農場的訪問,將提前返國,意味談判氣氛不好。川普隨即表示,他無意只達成中國增加購買農產品的部分協議,一改此前考慮接受臨時協議的說法,而且語氣轉硬說,他不認為在明年大選前需要和中國達成一個貿易協定。
最大的問題在伊朗,川普原預定本周聯合國開議時,「無先決條件」與伊朗總統魯哈尼會面,美伊妥協方案是法國建議的,年底前伊朗暫緩退出協議,西方維持制裁,但伊朗可得到一五○億美元的信用貸款。
但沙烏地石油設施被襲,讓和平解決的可能性降低,美國除宣布對伊朗新一輪制裁,還要增兵沙國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部署飛彈防禦系統、無人機,並無限期派駐航空母艦。
剛被川普開除的波頓,上周三在一場閉門演說中,預言川普要與北韓和伊朗談判,「注定失敗」,如果當時肯聽他建議,對伊朗擊落美國無人機報復的話,現在它怎麼敢去炸油田?至於與大陸貿易談判是川普自己操盤,但看到現在臨時協議都不可得,向來主張要對大陸強硬的波頓一定會說「我早就告訴過你了」。
誰來監督大法官?
2019-09-23 00:07 聯合報 莊振輝/台北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新北市)
針對年改,大法官在8月23日作成三件釋憲文,圖為今年6月憲法法庭召開公教年改釋憲言詞辯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無論任何組織,包括政府、企業、非營利組織等,其監督機制均非常重要。但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院同意後任命之,任命後無論人民、總統與立院均無法罷免,其他機關也難以監督。因此現行憲政體制,大法官無外部監督機制。
或曰大法官均為飽學之士,品行良好足以自制。是否學品具佳?不得而知且見仁見智;但任何機關或任何人不能僅賴內部自制,尚需外部監督機制,始能防杜偏差。自制靠人,外制靠法,人治不如法治,自制不如外制。我國應設立監督大法官之機制。
大法官同時指出,違憲條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其理由為基於法治國家之「法安定性原則」,源於釋字第五九二號解釋,略以大法官解釋原則上應自公布當日起,向將來發生效力。換言之,並未追溯自違憲條文施行日。
憲法乃國家之根本大法,其目的之一係維護公平正義。大法官既以該條文違憲,當然是自始無效,豈有解釋文公布後始違憲之理?大法官所強調之法安定性原則,可以凌駕公平正義嗎?公平正義不能考慮成本效益,無論耗費多少成本仍然必須執行,否則國家與政府之存在缺乏正當性!
抑有進者,若大法官怠惰,假設大法官於釋憲申請案提出後五年始作成解釋,則公平正義將延宕五年。政府怠惰有行政怠惰、立法怠惰、法院怠惰等,自然可能發生大法官怠惰。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卅一日公布公投法後,立委陳金德等八十五人認為公投法有關立院有公投提案權,及公投審議委員任命規定等條文違憲,乃於九十三年一月五日提出釋憲案。
但大法官遲未作成解釋,當時民進黨主席、立院總召等人於九十六年五月二日前往司法院,嚴正表達該釋憲案已提出三年餘,要求司法院應立即召開大法官會議釋憲,切勿怠惰拖延。大法官遲至九十七年七月十一日始作成釋字第六四五號解釋,解釋時間超過四年半,屬於延宕殊無疑義。
違憲條文應自施行日起自始無效,而非自大法官解釋公布之日起無效。除公平正義外,並可防止大法官怠惰。以大法官釋字第七八一至七八三號為例,退休或退伍後因再任私立學校職務,而於一○七年七月一日起遭停發之退休俸,應追溯補發。而非自一○八年八月廿三日釋憲公布日起恢復發放。這才是真正維護憲法公平正義之應有作為!
誰能在東奧笑到最後?
2019-09-23 00:08 聯合報 陶以哲/高中教師(新北市)
郭婞淳在舉重世錦賽改寫自己保持的世界紀錄。 圖/取自郭婞淳粉專
兩個最新國際賽事消息,牽動著運動迷的心。羽球戴資穎剛在中國常州重返世界第一球后寶座,但決賽敗給西班牙前球后馬林。舉重郭婞淳在泰國芭達雅舉重世錦賽,在女子五十九公斤級以抓、挺舉創下兩項世界紀錄,摘下二金,但抓舉不敵北韓女將崔孝辛,屈居銀牌。
運動比賽現實,成王敗寇。戴、郭看似雙雙保持著后的地位,但追趕者積極拉近實力中,讓明年東京奧運最終獎落誰家,仍充滿變數。如美國剛在世界盃兵敗如山倒,拿下史上最難堪的第七名,賽畢一堆NBA美國本土球員如Stephen Curry跳出來要打奧運,誰敢保證美國明年一樣慘況?
現代競技運動過程太多影響勝負的因子,除運動員與教練,場上場下許多因子,包括賽制、裁判、觀眾氣氛等,在在牽動著最後結果。運動訓練與比賽講求運動周期,到底在體能期、專項期與比賽期規畫中,如何在最重要的大賽,拉出運動巔峰表現,是科學更是藝術。
距奧運不到一年,各國備戰奧運人員早已備妥各項計畫,持續穩定訓練、動態賽事調整中。提醒愛國運動迷多給予本國運動員鼓勵。終究,奧運才是運動賽事最高殿堂,也是運動員最美好的夢想;眼前的勝,固然可喜,但近期的輸,更顯珍貴,是未來取勝的養分。戰鼓已悄悄響起,看熱鬧更要看門道,奧運之前真假虛實過程,到底誰能在東奧笑到最後?讓我們拭目以待。
外交海嘯正在讓台灣「去國家化」
2019-09-23 00:00 聯合報 蕭徐行/獨立評論人(台北市)
繼9月16日我國和索羅門群島斷交後,20日又與吉里巴斯斷交。5天內失去2友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我們能想像有一天我們必須拿台胞證才能到外國申辦簽證的情景?拿台灣護照卻無法前往任何國家的困境嗎?這種出國噩夢正隨著台灣邦交國日益減少而轉趨可能,那時不管你支持中華民國或是台灣共和國,那時台灣地區將被「去國家化」,台灣人將成為沒有國家的國際孤兒。
中國強攻,美國退守,這使得「零邦交國」的台灣外交困境可能發生,那時候台灣該怎麼辦?該往何處去呢?這是個超越藍綠,超越統獨,不管你支持台灣共和國或是支持中華民國,甚至不論你是否贊同「一國兩制」,這是台灣人民應該共同思考的「大哉問」。
索羅門與吉里巴斯以「國家利益」優先為由與我斷交,告訴我們外交拔管行動正在眼前發生。尤其最令人擔憂的是梵蒂岡問題,如果台梵也斷交了,我們僅剩仍遵奉天主教的中南美洲與非洲友邦,是否順風轉舵,跟隨上帝的旨意,整掛離我而去?更令人擔憂。
我們在國際社會處處吃鱉,也許可以一股氣全出在中共身上,說中共野蠻打壓所造成,但別忘了「全面斷絕台灣國際地位,以追求兩岸統一」本來就是大陸的既定國策啊。
對這樣的處境,長期以來政府都是譴責對手國忘恩負義,譴責中共打壓,謀我日急,但譴責後呢?新人還是上了床,被打入冷宮的元配仍被掃地出門,真是情何以堪!所以,反中之後呢?政府可有想到有一天沒有任何的國家承認我們時,台灣怎麼辦?台灣要怎麼走?
中國把統一訂為不可動搖的國策,我們呢?不能只是等待對岸善意,或老把「維持現狀」掛在嘴邊,卻毫無作為。
這個迫切危機不遠,也許蔡總統任內台灣就必須面對這樣國際棄兒的處境了。那就是沒有國家承認中華民國與台灣的國家地位,少數對台灣友好的國家只以「台灣是個政治實體」的角度與台灣往來。更甚且有一天,中國要求各邦交國依「一個中國」原則,要求進出該國的台灣人必須拿台胞證通關時,台灣怎麼因應呢?
外交海嘯正在讓台灣「去國家化」。這可不是杞人憂天或是異想天開之語,這一天也許已經逐步迫近,那是台灣不僅被邊緣化與隱形化,國家人格將被正式拔除。這可是台灣人民的最大危機。
總統的論文 著作權法新思考
2019-09-22 23:49 聯合報 章忠信/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台北市)
對於博士論文風波,蔡英文總統表示,「學位是真的,論文也是真的」。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英文總統博士論文的相關疑雲,弄得舉國亂紛紛。蔡英文總統自己說,有博士學位,當然就有博士論文,無庸置疑。邏輯上正確,但沒有看到論文,對相關問題總是無從釋疑。
依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著作人完成著作之後,享有要不要公開發表他著作的「公開發表權」,這項權利只有行使一次的權利。一旦著作被著作人公開發表之後,就不能再主張了。不過,基於學術流通的原因,該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碩博士生依據學位授予法取得學位後,就「推定」他同意公開發表他的碩博士論文。
過去,有些碩博士生因為不想公開碩博士論文,在交給國家圖書館及學校的碩博士論文上,特別註記要求不要公開論文,導致外界無法接觸到其碩博士論文。雖然教育部三令五申,要求各校的碩博士論文應該早日公開,若基於日後申請專利或機密之考量,最多也只能保留五年,但這項要求並無法律上的強制力,難以有效貫徹。所以,去年年底新修正的學位授予法,在第十六條第二項特別規定,除非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才可以於一定期間內或永久不公開,否則,國家圖書館應該將碩博士論文公開給公眾在館內閱覽。這項規定優先著作權法而適用,碩博士生不可以依著作權法要求不公開。
目前,教育部所發布關於教師任用、升等資格的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要求升等著作應該公開發行及流通,並在圖書館供各界隨時瀏覽。但這項規定並不適用初次任用教師資格的博士論文,而著作權法也僅適用依據學位授予法取得學位的碩博士論文,不包括國外取得的碩博士學位論文。
根本之處理,就是修正著作權法,明定依據學位授予法取得學位的碩博士論文,就「視為」碩博士生同意公開發表他的碩博士論文,不允許不公開;而教育部可以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要求任用教師資格之碩博士論文,也應該公開發行及流通,並在圖書館供各界隨時瀏覽。這樣,透明的碩博士論文,促進學術流通,加上公眾審查,也就不易發生弊端了。
一場毫無正當性的審判
2019-09-22 23:36 聯合報 袁孝維/台大教授(台北市)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涉違反法官倫理和不當接受招待等行為請辭,隨後司法院在九月十七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送監察院查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試想一種情況:如果你是審判案件的法官,心中清楚知道坐在法檯下的兩造當事人中,有一方即將在最近有權決定你的生死,你在判案時還會秉公處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嗎?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九月二日判決台大校長管中閔申誡,所採理由明顯違反銓敘部歷年函釋與大法官會議解釋,令法界難以置信。宣判後的第十一天,司法院宣布承審該案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及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請辭獲准,隨後司法院在九月十七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石木欽違反法官法等十項規定,違失情節重大,決議送監察院查辦。
監察院於今年一月,由監察委員陳師孟領銜召開記者會,以向壹週刊投稿獲得稿費構成兼職為理由而彈劾管中閔校長,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會於七月二日與八月十九日兩次公開審理,於九月二日宣判。在審理程序中,監察院是移送案件的一方,擔任相當於公訴人(檢察官)的角色,與被付懲戒人管中閔(相當於被告)居於平等地位,石木欽高坐審判席上擔任主審法官,其職責為判斷監察院對管中閔的移送有無理由。
然而,石木欽違反法官倫理案早在台北地檢署與司法院政風處調查之中,石木欽也已接受約談,換言之,在今年七到九月審理管中閔懲戒案時,石木欽早已清楚,過不了多久,他就會被移送監察院查辦,他此時做出的判決,會是打臉監察院?還是讓監察院稱心如意?任何人都不難判斷。
無怪乎,在石木欽筆下的判決書中,投稿成了「隨社會經濟發展所衍生的新型態業務」,不具名的投稿會「足以使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自身政務,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會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自有懲戒之必要」,也無怪乎公懲會以「社會矚目案件」為由而破天荒地將本案付諸公審。這一切的光怪陸離,至今都有了合理答案。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第五條規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依法審理懲戒案件,不受任何干涉」。但是,誰能抵擋來自審判長內心生死利害的自我干涉呢?是什麼樣的政府,明知法官的公正性已經無法期待,卻仍讓人民在毫無所知的狀態下,去接受這樣不公不義的公審呢?
石木欽以待罪之身所為的審判,已經不存在任何正當性,管校長雖然被記申誡,但烙印在他身上的,其實是一枚耀眼的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