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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社論/蔡英文為何偏愛陳英鈐、陳師孟這類「拗客」?
◆ 聯合報黑白集/綠天之下最後「淨土」
◆ 經濟日報社論/日本加稅配套措施 值得學習
經濟日報社論/日本加稅配套措施 值得學習
2018-10-19 02:5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日本首相安倍日前宣示,消費稅率從8%增加到10%,將如期於民國108年(2019年)10月1日實施。由於日本是國人海外旅遊的首選,去年赴日就超過450萬人次,加稅消息傳出,國人首先關注日本旅遊成本是否上揚。然而,日本消費稅增稅,是日本高齡少子化趨勢下,政府健全財政支出的政策一環,仔細觀察此次增稅與其配套措施,將可做為我國未來財政施政的參考。
就國人最關心的日本旅遊來說,雖然觀光成本會增加,但是增加幅度不大。首先,日本的國內線機票需加上消費稅,但是國際航班免消費稅,因此增稅對於台日航線票價並無影響;再者,此次增稅為了減少對低所得家庭的衝擊,實施了「輕減稅率制度」,除了酒類的大部分食品與飲料,以及超市、便利商店、餐廳購買的外帶熟食,都維持原有稅率。因此擔心餐廳用餐價格上揚的台灣旅客,只要用外帶的方式,不管是超市便當、麥當勞漢堡或者吉野家牛肉飯,都不會受到這次加稅的影響。
在購物方面,因為日本已經實施觀光客購物滿5,000日圓就可免消費稅的制度。因此,不論是電器、零食或者藥妝品,台灣旅客只要在大型超市一次購足,幾乎都可以當場辦理退稅,自然也不受增稅的影響。
以上述的例子來看,儘管這次消費稅加稅幅度高達兩成以上,但是在種種配套措施下,對赴日觀光客的影響大幅降低,也不會改變觀光客在日本的旺盛消費力。由此可知加稅的配套措施非常重要。
此次安倍政權如此重視配套措施,甚至提早一年就宣布確定明年10月實施,是來自上次加稅的痛苦經驗。早在民國101年(2012年)6月,當自民黨還是在野,就與當時執政的民主黨達成協議,為了面對高齡化社會福利支出大幅成長的財政壓力,將以消費稅增稅為核心進行財政改革。在民國101年(2012年)8月國會通過的法律,確定了消費稅率要在民國103年(2014年)4月從5%調升到8%,之後在民國104年(2015年)10月再調升到10%。民國101年(2012年)底自民黨奪回政權後,也依照當年與民主黨的協議,在民國103年(2014年)4月如期調升消費稅,但卻造成了經濟災難。
當消費者確知消費稅要調升,便在加稅之前搶購商品,尤其是耐久性消費財,像是大型家電、汽車以及房地產。其結果是,在加稅之後,因為消費者之前搶購的反作用力,加上加稅之後價格提高所造成的需求降低,便造成國內消費低迷。
民國103年(2014年)4月加稅之後,當年4到6月當季日本國內個人消費是負成長4.6%,之後也持續不振。因為提高消費稅對國內消費有如此大的影響,為了讓政權能夠穩定執政的安倍,將8%提升到10%的第二次加稅,從民國104年(2015年)10月改到民國106年(2017年)4月,之後再改到民國108年(2019年)10月,共延期了兩次。
在上個月安倍獲得自民黨總裁第三任選舉的勝利,確定首相任期可到民國109年(2020)東京奧運之後,因此大膽落實加稅政策。記取上次加稅後,國內消費蕭條的教訓,這次的加稅除了導入輕減稅率制度外,還預計施行中小企業點數回饋制,在加稅後一段期間內,消費者在中小企業購買商品時,可以獲得消費總額2%的點數,而這2%的點數,在政府的財政支援下,可以等同現金在下次消費時使用。透過此制度,抵銷加稅2%的影響,避免消費者搶在加稅前囤積商品,並且防止加稅後消費者不消費的蕭條市況。
此外,如果只是把加稅收入拿去支付高齡化的福利支出,人口結構問題不會改善,因此安倍政權也宣布要將加稅的部分收入,拿去當作幼兒教育免費化的預算,從根本改善少子化的困境。
綜合以上分析,此次日本提高消費稅,不僅用各種配套措施,平順化加稅前後的消費波動,同時也運用加稅所得來根本改善人口結構問題。台灣今後也將面對嚴峻的高齡少子化問題,政府的醫療與社會福利支出將會大幅成長,恐怕台灣也早晚要面對加稅的問題,到時是否能夠有足夠的配套措施,將會考驗政府的智慧。
聯合報黑白集/綠天之下最後「淨土」
2018-10-19 00:15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中選會對法院裁定,仍「抗告」以對。圖為中選會主委陳英鈐。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以核養綠公投案可能敗部復活,要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黃士修補送的二萬多份連署書被「依法收件」。中選會是行政權鴨霸在先,現在就連面對法院裁定,仍然「抗告」以對。這就是當今各行政機關對付老百姓的「衙門嘴臉」。
民進黨完全執政以來,儼然「一統天下」。有立法院當「側翼」(這話出自張天欽之口,非外界誣陷);各獨立機關如促轉會、黨產會、乃至中選會相繼予人「附隨組織」之感;大法官則以「不受理釋憲」知名;還有監委打算調查司法個案……。挨打的不只是反對黨,連老百姓的公民權都橫遭限縮。
「綠天」之下,還有「淨土」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公投案的裁定,保護了人民權益,是例一。先前黨產會對國民黨黨產的行政處分,也是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之虞,直接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此外,如金管會祭出的行政處分,經當事人提起行政救濟和行政訴訟後,三個月內兩度出現金管會「敗訴」的例子。
老百姓不服氣被行政機關欺侮,只剩少少幾個地方可以尋求救濟了。行政法院力圖不扮演「行政院的法院」的角色,但這少許「淨土」,未知能否一直挺住。監委陳師孟再度表示要出手調查司法個案,外界以「第四審」譏之;這次中選會亦直接反嗆行政法院裁定違法,顯然不把法官看在眼裡。
如果司法獨立也受到干擾,民進黨天下不知何處還有淨土!
聯合報社論/蔡英文為何偏愛陳英鈐、陳師孟這類「拗客」?
2018-10-19 00:08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監委陳師孟要為司法判決翻案,引發爭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全力阻擋以核養綠公投。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蔡總統治理下,這個政府到底有沒有謹守法制、依法行政的可能,令人越來越感到困惑。或者,台灣已經深陷「政隨人轉」、「法隨人用」的混亂狀態,再也沒有法制的常規、常軌可循?
最近,一天之內就發生兩起政府機關自己左手打右手的事件,主因都是總統提名的特任官偏頗執拗所致。其一是中選會卡公投的問題。「以核養綠」公投上月二度遞交連署書,遭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下令拒收,導致該案以不足兩千多份未達門檻。領銜人黃士修當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中選會應該受理「補交」,原因是「依法無拒絕的理由」,並要求中選會「以誠信方法為行政行為」。未料,中選會不服行政法院裁決,決定抗告;同時在黃士修依裁決送件時,一度將之混淆成未達門檻的「補件」。這等「拗功」,令人大開眼界。
其二是,監委陳師孟、王幼玲要為司法判決翻案的爭議。該案之緣由,是獨派團體「公投盟」四年前在陳抗時,將警方架設的拒馬鎖死,被依「妨害公務」判處拘役。陳師孟等人表示將自動調查,要為公投盟「翻案」。問題在,依五權分立的設計,監察權可以監督司法行政或法官的違失,卻不能直接干預司法判決或法律的適用;陳師孟等人要為同路人護航而介入個案,顯然侵犯司法獨立審判精神。但環顧蔡政府上下乃至監院,誰能阻擋得了陳師孟?
中選會的問題,是主委陳英鈐忘卻自己「獨立機關」的角色,卻踰越職權分際,對應該保持中立的業務妄加揣測、干預、主導,以致人民行使「直接民主」的公投案遭到不公平對待。更可議的是,在接到高等行政法院裁示後,中選會竟要繼續狡賴,真是操作無底限。在陳英鈐或其副主委陳朝建眼中,全力阻擋以核養綠公投,或許是在向蔡政府效忠表功;但在一個民主社會,如此破壞法制的難看作法,其實只會引發民眾的強烈反感。
陳師孟的問題,則是一個不知監委立場應客觀中立為何物、一心供奉台獨神主牌的政治人物,被送進了他主張「應該廢掉」的監察院。果然,他使出渾身解數,屢屢做出超乎監委職能的表演,把監察院弄得烏煙瘴氣。上月監院審結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的「違法經商」案,以全票通過彈劾;但陳師孟主動要求調查的陳金德「非法退稅」案,則草草以「查無不法」宣告結案,這是擺明「放水」。而今,陳師孟更意圖把手伸進司法,去為獨派團體小小的拘役案翻案。這種把職務權力當成徇私工具的態度,瞬間讓廿一世紀御史大夫的風骨倒退了兩千年。
說來可悲,陳英鈐、陳師孟等不適格的人事任命,皆出自蔡總統之手,包括先前自命為「東廠」的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亦然。這些人事,儘管有些只是行政院轄下的獨立機關或任務編組,但因為性質特殊,都煞有介事地由總統提名、經立院表決;誰料,他們的行為竟是如此可議。
在一個政府中,如此頻繁地出現政務官偏頗的事件,這種政府治理可能上軌道嗎?不僅如此,他們的行為在經其他制衡機關檢視糾正後,竟仍不知收斂,非要力抗到底。這又表現了什麼改革理想?在這樣「以偏頗為時髦」、「以踰法為自得」、「唯政黨利益是從」的氛圍下,這個政府天天陷在「左手打右手」的內耗之中,連尋常政務都難以推展,還有力氣關注人民的福祉嗎?
蔡總統常嘆說,她因推動改革得罪了人,以此為支持度低落撇清。她錯了,民眾是支持改革的;她用人不當而侵犯民主、踐踏法制、欺壓人權,才是信任流失的主因。行政法院一句「以誠信方法為行政行為」,道破了癥結所在;蔡總統該想想自己何以提不出誠信之人,卻盡是「拗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