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聯合筆記/開會救不了政府

.新政府滿月/再彎都可以的無賴政治
.新政府滿月/彌月而無喜
.新政府滿月/盼漸入佳境
.跳脫台獨黨綱緊箍咒
.課綱…掌權後 才知誰愛黑箱
.蔡出訪在即/拉美研究 不能再缺席
.聯合筆記/開會救不了政府
.鼓勵陸客自由行 還是重回低價團?





聯合筆記/開會救不了政府


2016-06-20 01:48 聯合報 林新輝


民粹主義抬頭,人民對政治人物或政府的「賞味期」就像氣候變遷一樣「無常」。過去政壇流行「施政百日」的說法,如果百日之內,人民無感,民調只會每況愈下。現在,「賞味期」恐怕短到像日本櫻花季,花謝時,也是人民向政府丟擲石塊的開始。
新政府上台一個月,「髮夾彎」的標籤深烙在人民心中。最新民調顯示,行政院長林全的不滿意度從百分之十六增至百分之卅三,學者建議,應立即對個別閣員民調不佳者限期改善,否則就撤換,民怨才不會往上燒。
蔡總統端午連假在住所連開三場「客廳會」,林全及相關部會首長都來開會。蔡總統清楚若繼續坐視行政與立法部門各吹一把號,新政府來不及施展抱負,就被「髮夾彎」夾死。
新政府想扭轉局勢、做事的企圖心雖有了,但解決問題的方法對了嗎?類似蔡總統的「客廳會」,陳水扁、馬英九都試過,只是開會的地點或形式不同而已,但行政立法合作、行政部門溝通等問題根本未獲解決。
還是一句老話,問題不在開會,在制度。現行憲政設計就是一個容易讓國家卡住、卻沒有排解問題的機制。
政府部門想推動建設的預算、滿足民生的需求、打造公平正義的社會,必須獲得立法院的支持才能實現。執政黨若能同時在國會過半,國家運作應會順暢,然而馬政府八年「完成執政」卻是失敗。
在政治運作上,行政院長有兩個「公婆」,一個是立法院,另一個是任命他的總統。只要其中一個公婆不滿意,閣揆就有走人的風險。一個輪替頻繁的行政團隊,為了保住官位,只能炒短線、討好選民,施政方針不可能有宏遠、長期目標。
執政黨立法委員雖有為行政部門政策辯護與支持的義務,但從立委問政的內容看,民粹意識左右立委的判斷與選擇。從能源政策、國道夜間收費、美豬開放、兩岸監督條例草案、陸配身分年限到長照政策,執政黨立委都與行政部門不同調,這只會加速折損政府在人民心中的信任。
民選的總統擁有實質的權力,身兼黨主席,又對執政黨立委握有生殺大權,要叫這樣的總統退居第二線,是昧於政治現實。民眾選出國家領導人,希望找一個能做大事的總統。然而總統擁有大權,不用負政治責任,這樣的設計違反權責相符的原則。
今天國家卡住,不是靠「五人小組」、「便當會」、「客廳會」這種體制外的設計能解。憲政學者早就呼籲朝野捐棄政黨立場與算計,共同朝可「正常」運作的憲政體制方向修憲。修憲議題認真討論的時候到了。

課綱…掌權後 才知誰愛黑箱


2016-06-20 01:48 聯合報  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教育部長上任立刻撤銷馬政府的「課綱微調」,但是有關「黑箱課綱」的法律爭議卻仍然持續。顯然在政治鬥爭分出勝負之後,先前標舉「公開透明」的正義宣言,如今輿論退燒無人聞問,豈不怪哉?
其實,所謂「黑箱課綱」的爭議,根本無涉課綱審議的實質內容。爭執重點在於:原告要求教育部提供「會議記錄及投票名單」,教育部則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豁免公開」的規定,認為相關資訊係屬「擬稿或準備作業」,並為保障委員不受干擾,拒絕公開。教育部另稱依循行政慣例,委員名單將於課綱實施後一併公布。
《政府資訊公開法》沿襲美國《資訊自由法案(FOIA)》,FOIA規定政府資訊原則上必須公開,但也列舉九項「豁免公開」事由。若係「機關內部備忘錄或信函,依法不能取得者」即可拒絕公開。所謂「依法不能取得者」,即政府機關間、政府和公務員間、政府和外聘專家間之文件,依據民事證據開示規定享有「秘匿特權」者,不得透過FOIA迂迴取得文件。
FOIA採取「絕對豁免公開」,《政府資訊公開法》允許「公益例外公開」,兩者立法體例各有差異,並無絕對標準。
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相關資訊確屬「擬稿或準備作業」,但因課綱調整攸關公益,公眾監督具有高度正當性,符合公益理由而有公開之必要。審查委員參與公眾事務,承擔輿論壓力在所難免,不得以此拒絕公開。
教育部不服判決而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拒絕公開乃是基於「保障委員暢所欲言,無所瞻顧,坦率交換意見及思考辯論」的正當理由,並指摘原審判決並未斟酌「審議資訊是否高度敏感?審議過程是否完成?公開是否會對特定立場之公務員造成影響?公開是否損害審議品質?資訊是否因時間經過而無庸限制?審議委員個人資訊、隱私之敏感性?原告請求與重大公益目的,有無必要關聯?」因此撤銷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民進黨執政後,教育部長毫不遲疑地撤銷「課綱微調」,但是迄今仍然拒絕公開「會議記錄與投票名單」,以致全案還在法院審理,其邏輯之混亂錯謬,顯而易見!既然教育部主張委員名單將在課綱實施後公布,那繼續打這個官司,到底所為何來?如果遲早都要公開,乾脆直接公布名單,擺脫黑箱汙名,何樂而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九條規定:「前條所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因情事變更已無限制公開或拒絕提供之必要者,政府機關應受理申請提供。」顯見公開與否,本來就應參酌情事變更的因素。
馬政府時代,本案從請求提供名單的資訊公開,變成課綱程序違法的黑箱指控,這就是政治鬥爭的魔力。政黨輪替後,教育部長既已實現民進黨的執政理想,但卻堅持維護先前痛批的黑箱作業,則其正當性何在?巴菲特說:「退潮時,才能看出誰在裸泳。」同樣的道理,「掌權後,才能發現誰愛黑箱。」
撫今思昔,如果時光倒流,希望情緒障礙的孩子能妥善就醫,無恥政客和黑心名嘴去燒炭自殺。

跳脫台獨黨綱緊箍咒


2016-06-20 01:48 聯合報 柳金財/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新北市)


目前民進黨內一批溫和務實派人士共同提出變更黨綱案,建議授權中央執行委員會根據總統蔡英文「維持兩岸現狀」論述,提出更具整合性新黨綱,以解決一黨綱與兩決議文間的目標設定衝突。這除了表達務實派希望採行中間路線期待外,更凸顯藉此解開九二共識的纏繞,表達善意創造民共間的政治互信基礎。
民進黨務實派冀圖繞開九二共識爭議,直接衝撞敏感的政治馬蜂窩,引發熱議。二○○○至一四年黨內多次掀開凍結或廢除公投台獨黨綱之爭議,然因顧及基本教義派堅持,始終無法變更。
事實上,一黨綱兩決議文皆屬政治選舉工具,一九九一年提出公投台獨黨綱直接導致九二年國代選舉慘敗;二千年總統選舉為爭取中間選票,於一九九九年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為二○○八總統大選,於○七年通過正常國家決議俄文。這顯示民進黨只有趨向中間路線,始能獲取選票極大化目標。
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是目前民進黨及其政府處理兩岸關係最高指導原則。此決議文主張,台灣已是民主獨立國家,目前依憲法國號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二○○七年正常國家決議文標示,以推動正名制憲、申請入聯,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為目標。此決議文比公投台獨黨綱更為激進,批判中共利用一中原則片面改變兩岸現狀;批判國民黨運用一中憲法架構阻礙政府正常運作;及利用大中國教育與文化壓制本土文化,混淆國家認同。
基本上,公投台獨黨綱及正常國家決議文,與台灣前途決議文形成矛盾對立,這也是民進黨仍被批判擁抱法理台獨之依據。公投台獨黨綱主張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台灣前途決議文則是認同中華民國,正常國家決議文則是追求台灣為正常國家目標。一個黨甚至還是目前執政黨,竟然在核心政治主張上有追求法理獨立及維持兩岸現狀兩種目標衝突。
至於台灣前途決議文雖承認中華民國,但宣稱主權與領土範圍限縮在台灣,此即中華民國等於是台灣並結合一體。然此決議文僅界定台灣與中華民國關係,但卻無說明兩岸關係性質究竟屬何種定位及特殊關係。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提出,等於推翻台灣前途決議文,甚至比公投台獨黨綱更加追求法理獨立。因此只要將台灣前途決議文說明中華民國是台灣,係指管轄權而非主權即可。
民進黨既已成為中華民國政府的執政黨,且宣稱恪遵中華民國憲法處理兩岸事務,那麼整合一黨綱兩決議文有其必要性,真正成為體制內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