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經濟/稅改方案——從遺贈稅改革談起

.聯合報社論..法治被當成林全的伴手禮
.聯合報黑白集.只不過是一隻魚
.經濟日報社論.稅改方案——從遺贈稅改革談起





經濟/稅改方案——從遺贈稅改革談起


2016-05-26 02:29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社論

新任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下月將提出短期稅改方案,前提是「有些減就要有些增」。在此之前,新政府其實早就明確主張以調高遺贈稅作為長照財源,因此可預期遺產及贈與稅在短期內一定會調高。
說起遺產及贈與稅的改革,充滿了歷史的弔詭。其實最早主張將遺贈稅廢除或調降稅率至10%的,是2007年總統大選時民進黨的候選人謝長廷,國民黨則以「選後召開賦稅改革委員會」緩衝。選後賦改會的研究認為,50%的稅率確實太高,但以提高免稅額、扣除額為優先考量,因為如此可以有效減少納稅件數及徵納成本,稅損不大,又維持公平性;其次才是調降稅率至30%。若稅率調降更低,則指明「所得稅制的改革要同步實施,開徵奢侈稅,引導回流資金投向公共建設或民間生產事業投資」等搭配條件。
但財政部並未採納賦改會的建議,逕自把遺贈稅累進稅率調降至單一稅率10%,遺產稅免稅額調升至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更調高至220萬,在立法院瞬即通過,成了國民黨政權兌現民進黨競選支票的怪象。而大幅降稅又毫無配套措施,使得台灣從2009年起回流的資金幾乎都投入房地產,造成房價飆漲,民怨載道,從而導致國民黨近年選舉的全面潰敗,也促使政府研訂課徵奢侈稅和房地合一稅。
因此,必須先釐清遺贈稅調降後的問題,才能提出務實的改革之道。從稅收來看,扣除台塑王家的特殊狀況、公告現值調整及時間落差因素,遺贈稅收額或占總稅收比例都下降;而徵稅案件平均的總額、淨額反而因免稅額、扣除額提高而大幅增加,且徵稅案件的總數或占核定件數的比例銳減,可見得遺贈稅的大降確實誘使資金大量回台,但對稅收的貢獻卻抵不過大幅調降稅率的衝擊。
而觀察遺贈稅的結構變化,發現贈與稅逐年遞增,遺產稅則遞減,現已各占一半,顯示贈與稅仍然是民眾租稅規劃重要的一環,其目的不是規避遺產稅,而是願意以增加一些繳贈與稅的方式,大幅減少所得稅負,因為個人所得稅稅率和贈與稅差距很大,尤其去年實施富人稅而將最高稅率提高至45%,更加強贈與的誘因,也因此衝擊所得稅制的公平性。
此外,遺產稅的平均有效稅率(即遺產稅/遺產總額)因2009年的減稅而降低三成,但按遺產總額十分位比較,發現遺產總額較低者(前五分位)有效稅率提高,遺產高者有效稅率反而降低,顯示遺產稅調降降低了累進程度,減稅利益歸由財產較多者享受更多,在在顯示遺贈稅的調降反而使得財富分配更不平均。
因此,遺贈稅的改革方向目的應在於促進財富分配平均,尤其要防制藉贈與的規劃而規避所得稅。具體的作法就是,在稅率方面提高遺產稅的稅率至少到20%,贈與稅的稅率不妨提高至22%以上。在稅基方面,目前贈與稅的免稅額220萬是全球最高者,應適度調降至150萬元以下。夫妻間贈與免稅之規定等於提供兩倍的免稅額,應當取消,不動產的「時價」不應採用公告現值,應以金融機構的鑑價或具公信力的估價為準。
至於改革能否明顯增加稅收,則不容太過樂觀。畢竟台灣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公平與效率難以兼顧,2009年大降遺贈稅既可誘使資金回台,則加稅必然驅使資金撤離,稅率提高愈多,稅基萎縮愈大,且富人甚至在政府規劃階段就提前反應;如果稅率提高不多,稅基擴大有限,稅收不可能增加太多。再說,遺贈稅和地方政府共分,未來在認定「增加的稅收」方面恐有爭議。建議新政府長照制度別只寄託在遺贈稅加稅,最好另籌財源。

聯合/只不過是一隻魚


2016-05-26 02:29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龍王鯛去年還活生生在水中優游,
日前竟遭綠島民宿業者獵殺。 翻攝自「我們的島」臉書專頁
綠島龍王鯛事件引發偌大風波,殺魚的民宿業者不但遭眾聲撻伐,還可能面臨罰鍰及法律責任。他雖公開道歉,但從動機面去追究,除了貪財,對如此嚴重後果想必始料未及,很可能一開始即心存僥倖,「只不過是一隻魚嘛」!
龍王鯛,多麼美麗,多麼稀有,曾留給多少遊客對綠島的珍貴回憶!但在某些人眼裡,不過就是一隻魚,可殺來吃,可捉來賣錢。很多人對自然界的態度依然如此,以為萬物的存在,不過是為了滿足人類的欲求。這種心態一日不改,就難免砍樹、盜象牙、吃魚翅等行為持續下去;可能也永遠想不明白:怎麼會有人為了救濕地而阻擋開發案?怎麼會有人為了護白海豚而杯葛石化園區?
好在,漸漸有更多人加入推廣永續概念,呼籲人類應與自然萬物相依存。龍王鯛事件是一個慘痛教訓,心存「只不過是一隻魚」的貪念者,應被教育看看另一極端的故事。例如,金山的小白鶴事件裡,一隻遷徙過冬的小白鶴,迷途落腳台灣,引起保育人士注意,不但在新北市金山區成為關心注目的對象,甚至鼓勵了當地農民加入「友善耕作」計畫,希望藉機打造出生態共生區,連附近國小都順勢推行生態主軸的機會教育。
只不過是一隻鶴,形成如此美麗的良性循環,鶴和人共同受益。那些因「只不過是一隻魚」而起貪念者,能不有所省思、有所覺悟?

聯合/法治被當成林全的伴手禮


2016-05-26 02:29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林全上任的第一件公文,是批准內閣人事命令;第二件公文,則是批示撤回對兩年前攻占行政院的學運入侵者之告訴。此舉,不論是象徵著林揆對太陽花學運的「獎賞」,抑或「報恩」,他都把國家法治當成了自己的政治伴手禮送掉了。
如果林全願意多花一點時間說明他的用意,諸如:為了顧及青年學生的大好前程,使他們不致卡在司法訴訟,也為了讓社會共同療傷止痛云云;或者,他在整體善後問題上提出更完整的解決,諸如:公開說明入侵公署之不宜與不法,但考慮到學生之特殊身分情有可原;同時,也相對要求學運分子撤銷對警察「殺人未遂」的告訴。如此,政院撤告之舉,或許可博得更多社會的支持與諒解。
然而,林全只粗糙地說,這是「政治事件」,而非單純法律事件。他還強調,太陽花學運的訴求,現已普遍成為「社會共識」。言下之意,自己認同的社運就可以超越法律、踐踏法治,而不擇手段?
用「政治事件」作為撤告理由,顯示林全在政治上不是太過天真,就是太過傲慢。太過天真,是因為作為行政院長,他竟看不到其中有更重要的法治及公權力尊嚴需要維護。太過傲慢,是因為他得意於大權在握,可以獨斷獨行,因此就連犧牲警察尊嚴、社會秩序、國家法治亦在所不惜,連說明都一概省略。試想,如果「政治事件」的理由這麼好用,那麼最近本土社團以「扁何罪之有」高呼赦扁,對蔡英文總統而言,以政治為由信手簽下特赦公文,恐怕也是輕而易舉的事吧!
腦筋清楚的人都應該看出:太陽花學運當然不是單純的政治事件,而是林全把它裹上了政治的外衣。這可以分成三個層面來討論:第一,從動機看,學生因為反對服貿協議「卅秒強行闖關」的程序不當而發動示威,進而占領立法院,並演成長達廿四天的抗議運動。這項抗爭的動機,可以看成是「政治性」的,殆無疑義。
第二,但從行動看,在正常民主國家,示威活動應在可供公眾集結的廣場、街道進行,絕不容許「占領」公署,因為這將癱瘓政府機構的正常運作。學生占領立法院,若發生在美日或歐洲國家,早就被警力排除;但在台灣,因為馬政府措手不及,且議長王金平及朝野立委因不同盤算而不願驅逐學生,默認占領的正當性。也因此,在占領國會的部分,學生並未受到司法追訴。但另一部分學生貪功躁進,突然發動攻占行政院,任意毀損辦公室。這種作法,不僅視法律如無物,更嚴重踐踏了公權力,政府若不追訴其責任,豈不是在鼓勵民眾越法踰矩?
第三,從行動的後果看,立法院是代議機構,要休會或易地開會不難;但行政院則是國家行政中樞,學生和群眾攻占行政院,若不設法排除,整個行政體系次日便將陷於癱瘓,這絕非社會大眾樂見的景象。再說,若學生攻占官署可以輕易脫罪,而警察執行公權力,卻遭學生和社運律師控以「謀殺」及「殺人未遂」;這樣的對比,豈不是在塑造錯亂的價值?如果林全撤告學生卻不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甚至不相對要求學生撤告,今後警方誰願認真執行公權力?
我們認為,林全利用撤告來表達某種社會和解之宣示,固有值得積極看待的一面;但問題在,他提出「這是政治事件」的理由卻是錯誤的,他吝於用多一些理由來說服社會大眾的態度是不符合其高度的;甚至,他說太陽花的訴求已普遍成為「社會共識」的說法,其實也強暴了許多民意。更嚴重的是,他把台灣的法治當成伴手禮奉送給太陽花,確實傷害了民主法治。
無論如何,急急於在第二件公文批示撤告太陽花,暴露了林全內閣施政的本末先後欠缺整體考量,不以民心為念。如果這就是民進黨摩拳擦掌的「轉型正義」第一課,結局恐怕要讓人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