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誰拿刀插進民主心臟?
◆ 實質廢死 放任民意與專業對撞
◆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請問教長,中小學AI課是什麼?
◆ 憲法 已決定台灣地位
◆ 2758決議核心精神是一個中國
◆ 美對2758號決議浪潮的戰略思考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上)/我兩度赴倫敦政經學院借閱 2019-09-18 18:2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中)/外殼燙金 內頁像傳真紙 2019-09-18 18:32
◆ 蔡英文總統論文讀後感(下)/兩種編排有異 畢業35年收到 2019-09-18 18:32
科技.人文聯合講座/請問教長,中小學 AI 課是什麼?
2024-09-23 04:04 聯合報/ 李家同(作者為清華大學榮譽教授、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榮譽董事長)
新聞報導教育部要實施中小學 AI 課程,這使我感到非常困惑,因為 AI 究竟是什麼,並沒有確定的定義。這和物理、化學、數學、生物等等,是完全不一樣的。
好像教育部要孩子們玩機器人,認為機器人與 AI 有關。其實,孩子們應該知道機器人是完全靠馬達控制的。小孩子懂得馬達是怎麼回事嗎?我有一個感覺,教育部的官員被誤導了。因為先進國家的工業界並不著眼會走路或跳舞的機器人,而重視非常精密的機械手臂,達文西微創手術設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這種設備看上去絕對不是人,但是醫生可以將它用來做非常精密的微創手術。
大陸的一些汽車公司顯示了他們的無人工廠,當然裡面充滿了機械手臂。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機械手臂都不是大陸能夠自製的。大陸不是常常展出一些會玩把戲的機器人嗎?為何不能製造這些工廠所需要的機械手臂?要知道,機械手臂不是表演一下就賣得掉的,工業用的機械手臂一定要廿四小時工作,長時間連續工作,這就不容易了。世界上能製造出如此穩定的機械手臂公司並不多。
要製造出相當精密而又耐用的機械手臂,工程師必須對於基礎科學,如物理、化學、數學、生物等等,都瞭解得非常徹底。相信教育部官員一定也關心我國能否培養出這種工程師,與其要學生玩機器人,不如使他們對基礎科學有興趣。
也有人認為, AI 就是生成式軟體,也就是說,要教孩子們熟悉 ChatGPT。ChatGPT 至少有兩個功能,一是讓使用者得到很多知識,比方說如何下載某一個軟體,或者如何解決使用某一個軟體時發生的問題。可是,孩子們不需要老師教,就知道如何使用這種軟體了。ChatGPT 的另一功能是可以創作,但是孩子們如果利用 ChatGPT 寫了一篇文章,雖然通順,但這不是他自己的文章。我們不能靠 ChatGPT 這種軟體培養出第二個李白或莎士比亞,更不能培養出第二個張大千或米開朗基羅。
教育部應該靜下來想一想,究竟 AI 對我國有多大的重要性?我們希望所出品的電影劇情非常精彩,能夠受到全世界的欣賞;也希望我國的服務業能夠更加國際化,更盼望我們有一天可以生產出相當昂貴的工業產品。如果我們希望能夠有精彩的電影故事,我們的下一代一定要多多看小說。如果我們要有世界級的銀行,我們的青年絕對要有好的國際觀。至於價值連城的工業產品,也是建築在基礎科學和工業技術上。
我真的不瞭解,為何教育部要推出中小學 AI 課程?因為我實在不知道教育部 AI 課程的內容,當然也就無法知道這些課程對我們下一代的好處。教育部應將他們準備的 AI 課程說清楚、講明白。
是誰拿刀插進民主心臟?
2024-09-23 04:04 聯合報/ 林火旺/台大哲學系退休教授(桃園市)
國民黨立委擬在新會期修法,提高大法官釋憲門檻;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痛批,藍白想透過修正「憲法訴訟法」摧毀國家民主憲政制度,直接插在民主心臟中,讓台灣民主死亡,民進黨絕對不能接受。
柯總召的說法似是而非,因為他立論的前提必須是:我們的大法官具有理想法律人的操守,公正、客觀、無私、捍衛法律的尊嚴甚於個人或黨派利益。然而這樣的前提似乎不成立。以目前大法官的組成,也許提高大法官的釋憲門檻,甚至阻礙憲法法庭的運作,才是讓民主不會走向死亡的權宜之計。
對自由民主體制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司法獨立是民主鞏固最重要的指標,如果大法官淪為執政黨意識型態的打手、憲法法庭成為民進黨的附隨組織,等於行政權直接掌控司法,法律成為政治的奴婢,這和極權專制國家的差別只是五十步與百步,這樣的民主難道不是奄奄一息?
可惜,我們的現狀正是如此,現任十五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政治色彩普遍偏綠;其中七位任期即將屆滿,但是賴清德總統提名的接任人選,更是「綠得出汁」。當然,大法官也是人,要求他們沒有政治立場是不合理的,但問題不在政治立場,而是道德操守,一位具有道德操守的法律人,即使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也不會把個人或黨派利益凌駕於國家民主前途的利益之上。但是現在的大法官或可能上任的大法官們,請摸摸良心,你們真的夠格成為一個令人尊敬的法律人嗎?
如果民進黨真的關心台灣的民主前途,應該落實自己在野時大聲疾呼的口號:民主需要監督制衡。常以民主守護者自居的賴總統,在考慮大法官的人選時,第一要件應該是品德操守;如果不容易找到品德操守頗孚眾望的人選,至少在大法官名單中要做到藍綠平衡,讓大法官的組成可以在內部形成制衡,這樣他們在解釋憲法時,才會回歸到法理本身的爭論。這不只可以建立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也有利於司法獨立。如果這樣,才能讓台灣民主政治走向坦途,而賴總統則是功德無量!
但是上述場景顯然是我個人異想天開、痴人說夢。事實上,以目前的政治現狀,若要不讓執政黨操控司法,陷台灣民主於萬劫不復,增加大法官釋憲門檻或讓憲法法庭難以運作,也許是搶救民主的一個非常手段。
柯建銘總召顯然知道司法對民主的重要性,那麼他應該先自省:民進黨有沒有把政治的髒手伸進司法?拿刀插進民主的心臟,誰是元凶?
實質廢死 放任民意與專業對撞
2024-09-23 04:04 聯合報/ 高思博/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朱雲鵬/台灣審議民主研究會理事長
憲法法庭上周五一如法界預期,對「廢死案」做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立即而重要的衝擊有二:一是對日後各級法院要判處死刑,從實質和程序面下了八道「緊箍咒」;二是卅七位死刑犯可望符合非常上訴的條件,在檢察總長提請非常上訴後,在可預見未來逃脫死刑執行。以上兩大爭點將會衍生出大量複雜的法律問題,也必然牽動社會及被害人家屬的心。
上周的判決像是這場價值大碰撞的上半場,筆者想趁「中場休息」,認真看待一組貫穿全場,卻不幸被當成理所當然對立的價值,那就是「民意」與「專業」。
筆者們所主持的中華人權協會、台灣審議民主研究會,自始即認知本案影響是多方面的,需要啟動最嚴謹的審議式民主方法才能因應,而非只做大型民調。我們深知,死刑制度連接的是最深層的社會公平感,是公權力所由來的約法三章式原初社會契約。把社會價值觀當成似流水的「民意」,忘了死刑猶比憲法更深入人心,是司法人輕忽社會事實,卻想靠判決輕啟社會工程的自大錯誤;這個錯誤會賠上司法公信力,更將使司法權失去廣泛社會支持後,陷於是否只靠政治力量強撐的困境!
我們也知道,公民對司法實務只有素樸有限的認識,死刑的犯罪嚇阻力,刑事司法系統曾造成的寃案,乃至死刑制度相關的配套,都不是靠直覺及正義感能判斷的,相關研究早已汗牛充棟,審議民主需要盡量提供充分平衡的資訊,讓公民能夠掌握事實,才能下不偏頗的價值判斷。
因此我們特別提出三組配套措施供參加者思考,即「是否將死刑限於故意殺人相關罪名」、「是否判死由第一審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共同決定」及「終身監禁是否可以替代死刑」。參與公民全天聽取專家學者報告並意見交流後,態度有明顯微調,大致上兩端強烈意見減少,中間溫和立場增加,認識到死刑問題的複雜性,不少人表示要分別情況才能判斷。結論是支持死刑維持在百分之八○點二,廢除死刑則是百分之九點二,要看情況則由百分之一點四暴增至百分之十點六,這是台灣人民對死刑思考後最真實的態度。
將社會價值或「民意」與專業當成對立卻不以為怪,結局不是司法菁英因自大傲慢失去公信力,就是社會因民粹盲流失去判斷力,司法尊嚴和民主品質兩頭皆空。因此判決下的其中一道「緊箍咒」,會是下半場未爆彈的好例子,那就是各級法院法官都需要一致決才能判死。
現在死刑案件第一審必由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合議。國民法官是司法院力推的重大改革,若代表社會的國民法官和代表專業的職業法官都判死,卻被上訴審合議庭的一位職業法官反對而推翻,豈謂合理?這豈不是憲法法庭判決造成的「民意」與「專業」對撞?
而且將來審判的個別法官,怎麼會不知道當權者意向,還有多少人會自找麻煩?只要法官有這種心態,判死就很難出現一致決,不就等於暗渡陳倉的廢死了!會引發這樣對撞的個案,幾乎必定發生,到時候「民意」怎肯罷休?又有什麼理由要社會接受?光這個例子,立法院接下來要修法,就得小心處理憲法法庭判決留下的這個未爆彈,更顯示死刑議題必須兼顧民意與專業,反映了立法院顯然是更適當的決策機制,和審議民主結果一致。
經過審議民主的經驗,台灣公民思考的品質是令人驚喜的,但願判決後開啟的不是社會對撞,而是對話,那就是這個判決帶來的意外收穫。
憲法 已決定台灣地位
2024-09-23 04:04 聯合報/ 黃奎博/政大外交學系教授
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年)十月,在聯合國大會,被美國、澳洲、日本等三十五國反對,被荷蘭、烏克蘭、以色列等七十六國贊成且最後得到通過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排我納共」案),近年又被我國及美國政府官員、西方若干國家民意代表及專家學者提起、詮釋或反對,再配合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附和及英語文媒體的強勢,讓有些人誤以為台灣快要在國際闖出一片天。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成立、國家繼承自清朝、代表中國戰勝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並創立聯合國的中華民國政府,當時堅決反對排除「蔣介石代表」、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坐上聯合國中國代表席位的二七五八號決議。這也是此次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的基本立場:從維護國家主體性出發。
中共當局常超越該決議的適用範圍(超用),主張「台灣地區沒有任何根據、理由或權利參加聯合國及其他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事實上,中華民國雖被排除在聯合國體系外,但該決議無法限制其在聯合國體系外的活動空間,因為聯合國體系只是整個國際外交的一部分。
除了「超用」,目前欲對該決議重新詮釋或翻案的主張,還常見「超譯」、去脈絡化(斷章取義)的痕跡,例如稱該決議「沒有決定台灣的地位」、「不涉及台灣任何政治地位的最終立場」,就是「超譯」。有時候,超譯者甚至帶著使台灣「去中(華民)國化」的台獨陽謀。
聯合國視台灣為中國的一省,中共當局認為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政府則不僅主張擁有而且迄今實質治理台灣。所以決定中國代表權的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何必一定要提到台灣?提到了才奇怪!另外,如果「超譯」後,他人再接上「台灣地位未定論」、「沒有限縮台灣以國家參與國際組織的權利」等主張,等於幫台獨論調開一扇巧門,攪亂已經惡化的兩岸關係。
筆者偶爾會對政府官員半開玩笑、實則憂心地稱,如果他們那樣「超譯」地向內行人宣說,甚至喜迎國外「去中華民國化」的論述,國家尊嚴和專業形象何在?
可惜上自總統,下至民進黨政治任命的高官及立委,看起來多在「洗滌人心」式的「重建國家」,刻意漠視中華民國憲法及主體性,此時為五斗米折腰的常任文官又能如何?
猶記今年七月在辯論國會職權改革法案的憲法法庭上,賴總統的委任律師特別強調「可不可違憲一下下就好?當然不行。」所以面對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的「超用」和「超譯」,中華民國官員與立委應恪遵憲法,秉持兩個「一直」以處理國際外交變局:首先,主權獨立的中華民國一直有效存在,只是治權範圍有所變更;其次,台灣在民國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年)八月後就一直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台灣與中華民國並非「互不隸屬」的關係,而且中華民國的憲法和國軍是台灣的屏障,台灣的政經發展則是中華民國的驕傲。
只要這兩個立場站得穩,一可力抗中共當局涉台外交片面之詞;二不會助長台獨的聲勢,因而使得兩岸關係不致更加危殆;三可協助國外人士正確瞭解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和法理主體。
2758決議核心精神是一個中國
2024-09-23 04:04 聯合報/ 徐勉生/退休大使
近年民進黨政府炒作聯大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公然主張該決議文中沒有提到台灣,沒有處理台灣國際地位問題,因此無權據以剝奪台灣參與聯合國,以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權利。
民進黨政府的論述,多是無稽之談,此項炒作注定失敗,因為有三大盲點:第一,無視於二七五八號決議的歷史背景與核心精神;第二,陷入台灣若非主權國家即政治實體之窘境;第三,昧於當前國際現勢。
首先,中華民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根據聯合國憲章精神,成為會員國的先決條件是獲得國際公認具有國家地位,且一國僅有一席。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滿清政權唯一且合法的繼承者,所以聯合國認定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由於日本戰敗,廢除馬關條約,台灣回歸中華民國,因此聯合國認定中國代表權歸於掌控大陸及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
形勢在國民政府退居台灣後發生變化。在大陸的共產政權自稱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主要國家逐漸給予外交承認,並與中華民國斷交,也因此使後者逐漸喪失外交地位。終致聯合國大會在大陸與台灣之間二選一,於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通過二七五八號決議,正式承認中共政權取得中國代表權。
二七五八號決議就是基於「一個中國」而來的,決議文字中只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出現中華民國,也沒有出現台灣,而是刻意列出「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這顯示聯合國不承認兩個中國,也認定台灣不具備國家地位。
其次,民進黨政府深知「台灣」要參與聯合國,必須先取得國家地位,因此聲稱二七五八號決議沒有解決台灣地位問題。賴清德更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可是這並不能使台灣取得國家地位。事實上,在聯合國體系,中華民國已不具備代表中國席位必須有的國家地位,而且聯合國始終認定台灣是中國的一省(Province of China)。
現在美國主張二七五八號決議沒有決定台灣地位,但不表示美國承認台灣是國家。美國在主動與中華民國斷交後,認定台灣是「政治實體」,所以只維持非官方往來。既然台灣只是政治實體,當然無法成為聯合國會員國。這是民進黨政府無法跳脫的巢臼,也是注定失敗的重要原因。
第三,二七五八號決議已存在五十三年,如今想要推翻該決議,實際狀況卻是全世界只有十二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國家地位,而且承認「台灣」的為零。
民進黨政府挑戰二七五八號決議,目的是在為「一中一台」找法理依據。但如何解釋,以及運用此決議,並不是民進黨政府和美國說了算,而是聯合國大會說了算。聯合國有一百九十幾個會員國,逾一百八十個與中共有外交關係,只要中共加以動員,聯合國絕大多數的會員國不會承認台灣具有國家地位。
民進黨政府炒作二七五八號決議,還引來中共反撲。民國一一三年(二○二四年)迄今,中共已與十九個國家發表聯合聲明,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於把台灣直接納入中共管轄。民進黨政府無知的舉動,反而將台灣推入無底深淵。
美對2758號決議浪潮的戰略思考
2024-09-23 04:04 聯合報/ 蔡東杰/中興大學國際政治所特聘教授
在民國一一○年(二○二一年)十月美國副助理國務卿華自強公開指責中國不當使用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號決議後,參議院隨即於隔年九月出現「台灣政策法」(未通過院會),要求行政部門釐清中國代表權問題,眾議院也在民國一一二年(二○二三年)七月的「台灣國際團結法」(參議院尚未審查),強調該決議主旨乃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未涉及台灣參與聯合國相關組織。
既有華府起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今年七月台北年會通過「針對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各國議會決議範本」。據此,澳洲和荷蘭的眾議院分別於八月及九月通過動議,呼應指出北京不應排除台灣參與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美國副國務卿坎伯則再度於今年九月在眾議院稱,反對北京以此決議作為外交工具損及台灣國際參與,而且此決議未觸及台灣地位。
儘管台北長期面臨外部困境,欲積極利用此一契機尋求外交突破有其道理,不過,正如華府指北京將此決議作為外交工具,近期華府的作為又何嘗不是如此?
回顧歷史,美國國安顧問季辛吉於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年)密訪北京後,尼克森總統隨即於同年九月宣布「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並取得安理會席位」;聯合國大會於同年十月通過二七五八號決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唯一合法代表」,且即便尚未與中華民國斷交,尼克森仍決定在民國六十一年(一九七二年)初正式訪問北京。荷蘭於同年五月將與北京關係升格為大使級,澳洲也在同年十二月宣布與北京建交。面對聯合國席位戰落敗引發的「斷交潮」,中華民國在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年)以五十五個邦交國,首次被北京的六十五個超越。
自民國六十年(一九七一年)以來,北京長期公然以二七五八號決議作為打壓中華民國的外交工具,相關論述不斷重覆於其對外官方文書當中,迄今逾半世紀,美、荷或澳等幾無絲毫辯駁,最近他們的一些官員或國會議員又為何陡然覺醒?
關鍵或在於當前新冷戰之主要特徵,亦即灰色地帶;相較於美蘇全力避戰所共同構築之冷戰,當前美中不啻處於「不想戰又不願退」與「想戰又暫不敢戰」之間的微妙處境。隨著競爭持續且愈發多元,導致彼此敵意不斷累積堆高,兩者乃更積極測試並探知彼此態度底線。例如過去數年來美中一面在西太平洋強化軍事部署,同時又嘗試在外交、經濟和軍事各層面建立或恢復交流,看似避險,實則試探成分居多。
於此同時,法理戰成為另一個重要灰色地帶。如何細膩操作「台灣地位未定」此一中方最敏感之紅線議題,讓自己掌握輿論主動權與制高點,自然是華府思考核心。
北京的反制可見於俄羅斯總統普亭在今年五月訪中發布的聯合聲明,相較重申「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任何形式台獨」之慣用陳述,此次首度出現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一部分的說法,從某個角度來看,無異暗示北京以更清楚的紅線向美台施壓。
所謂法理之爭雖看似不過唇槍舌劍,毫無硝煙,但畢竟台灣地位乃北京無可退讓的底線,是否弄巧成拙反導致擦槍走火,在這波攻防當中必須多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