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 星期五

黃耀輝/選總統該採「絕對多數制」

◆  黃耀輝/選總統該採「絕對多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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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耀輝/選總統該採「絕對多數制」


2024-03-08 00:18  聯合報/ 黃耀輝(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


國民黨新科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擬將總統選舉由現行的「得票最多之一組當選」的「相對多數」「一輪制」,修改為「絕對多數」「二輪制」。若第一輪沒有候選人得票率過半,就必須在十四天後再進行第二輪投票,直到有候選人得票數過半,始為當選。

提案初衷,顯然是有鑑於今年的總統選舉,在六成民意想下架民進黨的民怨下,卻因多組競選,讓賴清德以得票百分之四十的「相對多數」,當選「雙少數」的總統,產生朝小野大政治結構,不但不能反映多數民意或民怨,也無穩固的民意基礎支持新政府的施政,政局可能陷於動盪不安

相對多數的選制造成政治動盪的結果,在民國八十九年(二○○○年)的大選也發生過。陳水扁也是在三組人馬競選下,以百分之卅九的得票率當選雙少數總統,還因為他一意孤行,在扁連會後不到一小時,行政院就宣布核四停建,引發政黨的強烈對抗,從此政治動盪不安,還使網路泡沫雪上加霜,間接導致民國九十年(二○○一年)出現第一次經濟衰退。

韓國的相對多數選制,也是我講授財政學的「公共選擇理論」,常引用的負面教材。韓國民國七十六年(一九八七年)民主化後才直選總統,每次的選舉都很激烈,候選人都在四組以上。至今八任總統中,除了朴槿惠以得票率百分之五十一絕對多數」當選,其他七任總統得票都未過半,盧泰愚甚至僅得票百分之卅六當選。結果產生反對者多於支持者的「少數總統」,朝小野大使政情不穩,加上韓國的社會共識不高,地域觀念強,選制影響總統正當性和代表性,常陷入跛腳總統的困境,總統任內不是遭彈劾、罷免,就是卸任後遭起訴判刑。

法國在民國七十年(一九八一年)起,總統選舉採取絕對多數的二輪制,則是對照的正面教材。至今共八次總統選舉,沒有任何候選人第一輪就得票過半,經過兩輪才選出「絕對多數」的總統,比較容易在穩定的政治架構下推動政策。

法國採兩輪制的主要考量,就是因為其多元社會特色容易出現極端主張政治人物。若採相對多數一輪投票,在競選人多時,很怕極端的政治人物極可能因掌握一、兩成選票就當選。最近的民國一一一年(二○二二年)總統選舉,參選人高達十二位,於是第一輪投票的前兩名(馬克宏及另一位極右派的雷朋分別得票百分之廿八及百分之廿三),進入兩周後的第二輪投票,馬克宏才以百分之五十九得票當選連任,三度擋下極端政治人物出線的機會。

也難怪,全球大多數國家實施「總統制」,且過半數國家的總統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其中絕大多數國家採行絕對多數制」。採行絕對多數制國家中,八成是採「兩輪決選制」。國內過去的民意調查,也是一面倒支持絕對多數制

因此,建議過半數的藍白及無黨籍立委,應團結修改總統選舉為絕對多數二輪制,加上不在籍投票,民進黨立委為免雙少數的總統跛腳,也應理性支持,讓未來的政局更穩定,執政者更能積極推動福國利民政策。